1、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摩托车喇叭声级测量方法QC/T 67-9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喇叭声级的测量条件和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装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上的电喇叭声级测量。2 引用标准GB/T 5378 摩托车道路试验总则3测量条件3. 1 一般测量条件应符合GB/T5378中第2章的有关规定。3.2 测量场地应平坦、空旷,在测试中心以50m为半径的范围内,不应有高大建筑物、围墙、岩石、桥梁等大的反射物。3. 3 测量场地的背景噪声级(采用交流电喇叭时,应包括摩托车的噪声与合成声级的差应尽量大于10 dB(A),并保证测量时不被偶然外界声音所
2、干扰。3,4 为避免风噪声的干扰,可采用防风罩,但应避免防风罩对声级计灵敏度的影响。3. 5 声级计附近除测量者外,不应有其他人员,如不可缺少时应在测量者背后。3.6 测量直流电喇叭时发动机不起动,蓄电池按规定充足电;测量交流电喇叭时,发动机置空档,在发动机最高档位相当于车速为30km/h时的转速下进行声级测量。4测量方法4. 1 声级计用三脚架固定,且平行于地面,传声器中心离地面的距离为1.2 m。4.2声级计置于车辆纵向中,L平面内,传声器端头在距车辆最前端(包括附加刚性苓件)2土O.01 m 处。4. 3声级计用“A”计权网络,“快”档进行测量。4. 4 测量进行三次,每;欠鸣音2s,读
3、取声级计最大指示值,以三次测量的最大值作为本次测量值。4. 5将摩托车调头,在反方向按4.1至4,4的方法再进行一次测量,取两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被测喇叭的声级值。4. 6 将测量数据和结果记入附录A(补充件)中。5测量数值的修正5. 1 合成声级与背景噪声级的差大于10dB(A)时,则所测合成声级视为被测喇叭声级。5. 2 合成声级与背景噪声级的差小于3dB(A)时,应在测量条件改善后重新测量。5,3合成声级与背景噪声级的差在310dB(A)时按下图对所测数值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数值视为被测喇叭声级。示例:测得某场地背景噪声级为80dB(A),合成声级为88dB(A),合成声级与背景声级之差
4、为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1993一10-20批准1994-01-01实施1 QC/T 67-93 8dB(A),查图得修正值为0.5 dB(A),得喇叭的声级为87.5 dB(A)。即:88-0.5=87. 5dB(A)。7 6 5 3 2 。dB(A) 性 、h2 3 4 5 6 7 8 9 10 II 图1合成声级与背景噪卢声级差图dB( A) QC/T 67-93 附录A喇叭声级测量记录表(补充件)摩托车型号试验日期年车架编号试验地点气压发动机编号天气状况气温喇叭型号风向风速声级计型号测量员记录员试验次序背景噪声级电压值发动机转速合成声级dB(A)dB(A) V r /min 测量值修正值测试结果2喇叭声级dB(A)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航空航天部南昌飞机制造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民强、青云志、吴美英。月日kPa K m/s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