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 口生旱 獭 皮 检验规 程 Rule for inspection of raw sheep and lamb skins for importSN T 0115 92 1 主要 内 容和 适 用范 围 本 规 程 规 定了 进 口生旱 獭 皮抽 样 、 检验 和 质 量等 级 要求。 本 规 程用于 进 口生旱 獭 皮 检验 。 2 检验 依据 2.1 凡合同有 规 定的按合同 规 定 检验( 样 品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 无 规 定或 规 定不具体的按本 规 程 检验 。 2.2 法律、行政法 规规 定的由其他 检验 机 构 实 施 检验 的依照有 关 法律、行政法 规规 定
2、检验 。 3 抽 样 3.1 数 量 抽 验 数 量,按到 货 明 细单 或 发 票 为 批, 每 批件( 包、 盘 、箱) 数 不低于3 件。100 件以下抽取10 件,超 过100 件的超 过 部分按 每 增加20 件增抽1 件,不足20 件的按20 件 计 算。 等 级 、 规 格、 数 量 发现 异 常 现 象 应 酌情增加抽 验 数 量。 3.2 方法 3.2.1 不同等 级 、 规 格 应 分 别 抽取。 3.2.2 按明 细单顺 序 号 的 间 隔件 号 抽取。 3.3 样 品保存 凡 对 外出 证 ,除保留原抽 验 的 样 品( 照片) 外, 还应 保留到 货 各等 级10 的
3、原包 装 货 物,直至索 赔终 止。 4 检验 4.1 仪 器和工具 磅秤、尺( 卷尺) 、 检验 台。 4.2 条 件 检验场 地,自然光 线 充足 适 宜,避免 阳 光直射, 应 有足 够 的堆放 场 地。 4.3 衡重 4.3.1 用校准的衡器 实 衡重量。 4.3.2 将 抽取的 样 品 稳 放在磅 盘 上,逐件 实 衡毛重,重量是判 断内 包 装 物的 规 格不符和 数 量短少的 参 考依据。 4.4 数 量 数 量以短少 实 数 对 外出 证 ,但必 须 全部 清 点 到 货总 数 。 4.5 感官司 检验 4.5.1 步 骤 先看毛面,后看皮板, 结 合 伤 残 面 积 , 综
4、合判 断 等 级 。 4.5.2 方法 4.5.2.1 将 抽取的 样 品毛面朝上, 颈 部朝前,平放在 检验 台上。 4.5.2.2 两 手持皮腹部或一手捏住 头 部, 手 将 尾臀部 压 在 检验 台上,利用腕力上、下自然抖 动 ,使全皮毛 绒 恢 复 自然 状 态 ,目 测 毛 绒发 育程度和旋 毛部位、 处 数 以及 颈 、耳、眼 边 有否夏毛, 鉴别 剥 皮季 节 :然后 将 皮翻 转 查 看皮板 颜 色、季 节 、 弹 性,有否肉屑和刀 伤 、 击伤 、透毛眼程度, 结 合 伤 残 面 积 ,判 断 等 级 。主要 伤 残 有旋毛、破洞、虫 蚀 、 脱 毛、油 烧 、淤血、透毛眼等
5、。 4.5.3 等 级质 量要求 一 级 皮:正季 节 皮,毛 绒 稠密,平 齐灵 活,皮板 细韧 ,富有 弹 性,色 泽 光 润 ,皮形完整。 二 级 皮:季 节较 好,毛 绒较 稠密 灵 活,皮板 较 足 壮 ,有光 泽 ,皮形 较 完整,允 许较 小旋毛一 处 。 三 级 皮:季 节较 差,毛 绒 空疏 带 夏毛,皮板粗呈 青 色。皮形不完整,允 许较 小旋毛二 处 。 4.5.4 降 级 幅度 4.5.4.1 各 级 降 级 率5 ,超 过5 者 应扩 大抽 验 数 量, 两 次加 权 平均未超 过 幅度 规 定的 视为 合格。 4.5.4.2 等 级 升降 应 互相抵 补 。 4.6
6、 主要 伤 残 鉴 定 4.6.1 刀 伤 :因 剥 皮不 慎 造成的 伤 残称 为 刀 伤 。深入皮板厚度1 3 者 为 描刀,超 过2 3 厚度者 为 刀洞。 4.6.2 蹲 裆( 秃 坐) :旱 獭 出洞后喜坐洞口 观 望,天 长 日久 将 臀部毛 绒 磨 损 , 裆 部毛 绒秃瘪 者 称 为 蹲 裆( 秃 坐) 。 4.6.3 油 烧 板( 油浸板) : 剥 皮 时 未除 净 油脂,或皮板本身油性 较 大,再受烈日曝 晒 ,油脂溶化, 渗 透皮 层 ,使 胶 原 纤维 溶化成 胶 ,凝固后的皮板呈黑 紫色,有 皱缩 , 折即 断 者 称 为 油 烧 板。 4.6.4 透毛根:由于加工方
7、法不 当 , 损伤 毛 囊 ,使毛根落出而 导 致 针 毛 脱 落者 称 为 透毛根。 4.6.5 旋毛:因冬眠期久 卧 不 动 , 颈 部或背部的毛 绒挤压 成旋形者 称 为 旋毛。旋毛多 发 生在旱 獭 皮等,影 响 制裘 质 量。 4.6.6 塌脖 、 塌 脊、空 肷 :系 换 毛不 齐 所致, 颈 部、脊背部或腹 肷 部的毛 绒 空疏 尚 未 换齐 者在 颈 部的 称 为 塌脖 ;在脊背部的 称 为 塌 脊( 也叫空脊) ;在 腹 肷 部位的 称 为 空 肷 。 4.6.7 夏毛:季 节 差或 换 毛不 齐 或 营养 不良夏毛 没 有 脱 净 , 轻 者,耳、眼 边缘 呈 红 色;重者
8、,毛 绒 粗 涩 ,干燥 无 光, 两肷 毛 绒 空疏,影 响 制裘 质 量。 4.6.8 霉 烂 :在 储 存、 运输过 程中,遭受雨淋、水浸或 鲜 皮 晾 晒 不良堆放一起受 热闷 皮而 导 致 霉 烂变质 ,失去制裘价 值 。 4.6.9 虫 蚀 :主要由于皮板除油不 净 , 遗 留在皮板上浮 着 的脂肪,或接 触 环 境不良造成虫卵繁殖,被虫 蛀 成小洞或 弯 曲 沟 道,使毛 绒 成片 脱 落或出 现 断 毛者 称 为 虫 蚀 。 4.7 测 量面 积 4.7.1 用校准量具 测 量面 积 。 4.7.2 手工 测 量,以 长 乘 宽 抵 补 法 测 量面 积 。 4.7.3 面 积 短少允 许5 ,超 过5 者 应 再 扩 大 测 量 数 量, 两 次 测 量 结 果加 权 平均,仍超 过5 者 视为 不合格。 附加 说 明: 本 标 准由中 华 人民共和 国国 家 进 出口商品 检验 局提出。 本 标 准由中 华 人民共和 国 天津 进 出口商品 检验 局起草。 本 标 准主要起草人 杨 金城、熊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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