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53.020.99 J 80 组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Safety rules for simple lifts 2012-11-05发布段如干问吃Y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夜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 28755-2012 2013-02-01实施发布GB 28755-2012 目次前言.1 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基本要求.25 建(构)筑物6 金属结构7 主要零部件8 电气设备.12 9 安全保护装置.13 10 标记、标牌与安全标志.15 11 操作12 检查、试验、维护与修理.17 目。吕本标准的第1章、第2章、第3章
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GB 28755-2012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波三崎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台州神力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恒升机电起重有限公司、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洛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光敏、陈峰、王建儿、刘季能、王健、马溢坚、俞仁其、钟梅员、陈辉煌、毛居双、尹献德、郭鹏伟。I
3、GB 28755-2012 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简易升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查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曳引式、强制式、齿轮齿条式和直接作用液压式的简易升降机。其他结构型式的简易升降机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972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 6067. 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 8903
4、 电梯用钢丝绳GB 8918 重要用途钢丝绳GB 25856-2010 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 70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 简易升降机simple lift 以曳引机、卷扬机、电动葫芦、液压泵站等作为驱动装置,通过钢丝绳、齿轮齿条、链条或液压油缸等部件带动货厢,在井道内沿垂直或与垂直方向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导向装置运行的仅用于运载货物的起重机械。3. 1. 1 曳引式简易升降机traction drive simple lift 依靠摩擦力驱动的简易升降机。-3. 1. 2 强制式简易升降机positive drive simple l
5、ift 采用链条、钢丝绳悬吊的非摩擦方式驱动的简易升降机。3. 1.3 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pinion-and-rack simple lift 采用齿轮齿条传动的简易升降机。3. 1. 4 直接作用渡压式简易升降机direct-acting hydraulic simple lift 液压缸与货厢直接连接,同步驱动货厢运行的简易升降机。GB 28755-2012 3.2 货厢cage 简易升降机中用于承载货物的部件。3.3 额定起重量rated capacity 设计所规定的正常工作条件下货厢内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3.4 额定速度rated speed 设计所规定的货厢速度。、3. 7停层
6、保护住jirkingfr叫。山ice 简易升降机在倚层装卸货物时,防止货厢发生非正常滑移、坠落的安全装置。/ 下行起速保护装置des5ending or-speed protection device / 当货厢向下适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一定值时,能直接使货厢减速直至停止的安全装置。 飞/ 3. 10 h-= .: . /少/飞-一一一/j b) 机房内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C+40 .C之间;c) 运行地点的最湿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超过90%,同时该月平均最低温度不高于+25.C; d) 供电电压相对额定电压的波动在:l:10%的范围内;巳)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爆炸性气体、易燃性气体、腐蚀性气体
7、、可燃性粉尘和导电性尘埃。注:超出上述范围时,由制造商与用户协商解决。4.2 简易升降机的设计、使用参数应在以下范围内,并应优先采用曳引式:a) 额定起重量:强制式简易升降机不大于1500 kg,其他型式简易升降机不大于3000 kg; b) 额定速度:不大于0.3m/s; c) 提升高度:曳引式简易升降机不大于20m,其他形式简易升降机不大于15m; d) 层站数:曳引式简易升降机不超过6层,其他形式简易升降机不超过4层。4.3 简易升降机及其所有零部件、建(构筑物应设计正确、结构合理,并符合机械、电气、液压及建筑的通用技术要求,并不应使用有害材料。4.4 简易升降机不得载人运行。4.5 简
8、易升降机的操作装置必须设置在货厢外,货厢内不得设置任何操作按钮。4.6 简易升降机应采用自动平层的方式,货厢的平层准确度应在士15mm范围内。4. 7 曳引式简易升降机的平衡系数应在o.40. 5范围内。GB 28755-2012 4.8 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升降机满载,并处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货厢的沉降距离在10min内不应超过10mmo 5 建(构)筑物5. 1 井道5. 1. 1 一般要求5. 1. 1. 1 简易升降机对重或平衡重应与货厢安装在同一个井道内。5. 1. 1. 2 井道应是简易升降机专用的,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简易升降机无关的设施。如果井道设置在人员能到达空间的上面,井道底坑
9、的底面至少应按5000 N/m2载荷设计,且:a) 将对重(或平衡重)缓冲器安装于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或b) 对重(或平衡重)上装设符合9.3规定的下行超速保护装置。5. 1. 2 井道的封闭5. 1. 2. 1 封闭简易升降机井道应由无孔的墙、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起来。只允许有za) 层门开口;b) 检修门、活板门开口;c) 火灾情况下,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d) 井道与机房之间必要的功能性开口。5. 1. 2. 2 检修门、活板门5. 1. 2. 2. 1 检修门和活板门应是元孔的,其机械强度不应低于层门。5. 1. 2. 2. 2 检修门、活板门均不得向井道的内部方向开启。5.
10、 1. 2. 2. 3 检修门、活板门均应装有一个用钥匙开启的锁,当检修门和活板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并锁住。检修门即使在锁住情况下,也应能不使用钥匙从井道内部将门打开。5.1.2.2.4 所有的检修门、活板门均应装有一个电气联锁装置,以确保简易升降机只有在所有的检修门、活板门均关闭时才能启动。电气联锁装置应采用符合8.5规定的安全触点形式。5. 1. 3 井道壁、底板和顶极5. 1. 3. 1 井道结构至少应能承受:a) 驱动装置施加的载荷;b) 停层保护装置动作产生的载荷;c) 下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瞬间经导向装置施加的载荷;d) 缓冲器动作产生的载荷;e) 货厢装载、卸载产生的载荷
11、。5. 1. 3. 2 井道的壁、底板和顶板应采用坚固的非易燃材料建造,这种材料本身不应助长灰尘的产生,并3 GB 28755-2012 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用一个300N的力,垂直作用在井道壁任一面的任何位置上,且均匀分布在5 c旷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井道壁应:a) 元永久变形;b) 弹性变形不大于15mm。5. 1. 4 井道的顶部空间5. 1. 4. 1 曳引式简易升降机的顶部空间5. 1. 4.1.1 当对重完全压在其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面四个条件:a) 货厢导向装置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b) c) 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固在何顶的设备的最高部件之i司的社由垂直
12、距离不应小于o.1川m; ; L/气!晶、山山二d) 货厢上方应有足够的空刽|间阐阐y该空到|间闯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呈T个?卜N中斗G式Q:_只川lX瓦二予mXO.8 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不放置即可。已 5. 1. 4. 1. 2当货盼销其缓冲器上时,对重导向装置长度应能提供科忏旧的进一步制导行程。5. 1. 4. 2 5. 1. 4. 2. 1 当货厢位于上极限位置时,应同时满足5.1.4.川规定的问个条件。t 5. 1. 4. 2. 2 菌货厢完全压在其缓冲器上时,平衡重(如有导向装置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 的顶部空间/ 当柱塞伸出到达极限位置时,应同叫
13、足二14/ / 飞5. 1. 4. 4 齿轮5.1.4.4.1 当货厢位古上极限位置时,应同时满足5当货脑完全飞性其缓冲器上时,平衡重(如有)导向装置长度应1一步制导行程。飞公/ 5. 1. 5 井道底坑设施及底块空间辽之-三/ 5. 1. 5. 1 底坑设施、二- 5. 1. 5. 1. 1 井道下部应设置底坑,底坑应保持清洁。除了缓冲器和导向装置的底座以及排水装置以外,底坑的底部应光滑平整,不得渗水。排水装置应采取防止水倒流底坑的措施。5. 1. 5. 1. 2 底坑内应设置:a) 停止装置,该装置在打开层门去底坑时和在底坑地面上均容易接近,且符合9.8.2的要求zb) 固定照明装置及其开
14、关、独立的电源插座;c) 不突入简易升降机运行空间的固定爬梯,底坑深度不超过1.2m的除外。5. 1. 5. 2 底坑空间当货厢完全压在其缓冲器上或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升降机的柱塞缩回到达最低位置时,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a) 货厢底部最低部件与底坑垂直对应位置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1m; A GB 28755-2012 b) 底坑中具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mXO.6mXl.O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当底坑空间无法容纳该长方体时,简易升降机应设置机械装置,以防止人员在底坑时货厢向下运行或坠落;该机械装置应设置有效的电气联锁装置,使其能在作用时切断简易升降机的
15、电气安全回路。5.2 机房和检修平台5.2. 1 一般要求5. 2. 1. 1 简易升降机驱动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应放在专用的机房内或检修平台上,机房或检修平台仅允许经批准的人员进入。5.2. 1. 2 机房或检修平台不得用来作为简易升降机以外的其他用途。5.2. 1. 3 应提供人员进出机房或检修平台的安全通道,特殊情况下允许通过货厢检修窗进入检修平台。5.2. 1. 4 通往机房或检修平台的通道应设永久性电气照明装置,以获得适当的照度。5.2. 1. 5 机房或检修平台应设置:a) 停止装置(仅对于检修平台),该装置设在检修平台的入口附近,且符合9.8.2的要求;b) 固定照明装置及其开关、独
16、立的电源插座;c) 消防设施(仅对于机房)。5.2.2 机房5.2.2. 1 机房应采用经久耐用和不易产生灰尘的材料建造,应具有坚固的结构,能承受预定的载荷,并能适应各种天气条件,通风良好。5.2.2.2 机房应有足够的尺寸,以确保人员安全和方便地对有关设备进行作业,尤其是对电气设备的作业。5.2.2.3 机房门窗应防风雨,机房门应有锁。5.2.2.4 机房地板上的开孔尺寸,在满足使用条件下应减到最小。为防止物体通过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包括通过电缆用的开孔坠落的危险,应采用圈框,此圈框应凸出地面至少50mm。5.2.3 检修平台5.2.3.1 当驱动装置设在底坑区域内时,允许以底坑地面作为检修
17、平台,并在适合检修位置设置机械装置,以防止人员在底坑时货厢运行或坠落;该机械装置应设置有效的电气联锁装置,使其能在作用时切断简易升降机的电气安全回路。5.2.3.2 当驱动装置设在井道上部时,允许以货厢顶部作为检修平台,并在适合检修位置设置机械装置,以防止人员在货厢顶部检修时货厢向下运行或坠落;该机械装置应设置有效的电气联锁装置,使其能在作用时切断简易升降机的电气安全回路。5.2.3.3 当井道顶部装设专用的检修平台时,应设置符合5.1. 2. 2规定的检修门。检修平台应设置必要的护栏。6 金属结构6. 1 货厢6. 1. 1 货厢结构6. 1. 1. 1 简易升降机的货厢应是刚性结构,除了货
18、厢门、通风口以及必要的检修窗外,货厢其他表面应GB 28755-2012 封闭。货厢不得采用平板、平台等形式。6. 1. 1.2 当需要从货厢进入检修平台时,货厢上应设置尺寸不小于0.5mXO.35m,且装有电气联锁装置的检修窗。6. 1. 1. 3 至少应装设两对导轮或导靴,导轮或导靴应固定可靠且便于更换。6. 1. 1. 4 货厢壁、货厢底板和货厢顶以及货厢结构件均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承受简易升降机正常运行时,或货厢撞击到缓冲器上时,或下行超速保护装置以及停层保护装置等起作用时的载荷。6. 1. 1. 5 当货厢顶外侧边缘离井道壁的自由距离超过300mm时,货厢顶部应加设高度不小于700
19、 mm、中间间隔不大于350mm、下部踢脚板高度不小于100mm的护栏。6. 1. 2 货厢最大有效面积和额定起重量关系货厢最大有效面积和额定起重量关系应符合表1的规定。对元法明确额定起重量的简易升降机,其额定起重量应按表1中货厢最大有效面积所对应的额定起重量确定。表1货厢最大有效面积和额定起重量关系额定起重量货厢最大有效面积kg 口l主三2001. 00 300 1. 35 400 1. 76 500 2. 10 600 2.40 700 2. 70 800 3.00 900 3.30 注:对中间起重量其面积由线性插入法确定。6.1.3 货厢高度货厢净高不应小于1800 mmo 6. 1.4
20、 货厢入口6. 1.4. 1 一般要求6.1.4. 1. 1 货厢的人口应装设水平滑动的元孔货厢门。额定起重量kg 1 000 1 200 1 500 1 600 1 800 2000 2500 3000 货厢最大有效面积口l3.60 4.20 5.10 5.35 5.82 6.30 7.50 8. 70 6. 1. 4. 1. 2 货厢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掘和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0mmo 6. 1. 4. 1. 3 货厢门应设电气联锁装置,在正常操作的情况下,如果有一个货厢门或多个门扇的货厢门中的任何一个门扇开着,则货厢应不能启动或继续运行。6. 1. 4.1.4 货厢门的
21、电气联锁装置应采用符合8.5规定的安全触点形式。6. 1. 4. 1. 5 货厢地坎上应装护脚板,护脚板垂直高度不应小于300mm,其宽度不应小于相应层站人口的净宽度。6. 1.4.2 货厢与面对货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未设层门一侧的相应货厢门在简易升降机停靠层站时若能被开启,则此货厢门地坎、框架或滑动门6 GB 28755-2012 的最近门口边缘与各相关层站相面对的井道内表面,在层门开锁区域的垂直范围内不应大于O.15 m。如果采用在井道内表面设置凸台的方法来满足此要求,则凸台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被防护货厢门的宽度,加上每边各0.10m,且凸台上表面应筑有使人元法站立的封闭坡度(注600),并
22、应贴有危险,严禁站人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果货厢装有机械锁紧装置,且能防止人员从货厢内部打开货厢门,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6. 1. 4. 3 货厢门关闭方式6. 1. 4. 3. 1 分类货厢门可采用动力驱动和手动两种关闭方式。6. 1. 4. 3. 2 动力驱动货隔门动力驱动门,其关闭应在使用人员连续控制和监视下,通过持续欺压按钮或类似方法(持续操作运行控制)来实现,且最快门扇的平均关闭速度不应大于0.3m/so对有贯通门的货脯,当简易升降机停靠在层站时,未设层门一侧的相应货厢门不应被自动开启。6. 1. 4. 3. 3 手动货厢门于动开闭的货厢门应设有机械锁定装置,以保证运行时不会自动开启。6
23、.2 对重和平衡重6.2. 1 如果对重(或平衡重)由对重块组成,应把对重块固定在金属框架内或者至少用两根拉杆将对重块固定住。对重块材料应采用铸铁、铸钢或其他坚固不易破损的材料。若采用水泥块等容易破损的材料时,则只能填充在钢板等坚固不易破损的材料制成的容器内,防止使用中对重块破损。铜板、铸铁、铸钢等材料应采取适当的防腐措施。6.2.2 对强制式、齿轮齿条式和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升降机,不应使用对重,但可以使用平衡重。6.3 导向装置6.3. 1 货厢和对重(平衡重应由各自的刚性导向装置导向。6.3.2 导向装置及其附件和接头应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下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时所产生的力和由于货厢不均匀载
24、荷引起的挠曲。此挠曲应予以限制,不得影响简易升降机的正常工作。6.3.3 每段导向装置至少应有2个固定的支架,其间距不大于2.5m。当最上端导向装置的长度元法满足2个支架的安装要求时,允许只装设1个支架,但其弯曲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货厢导向装置的下端应支承在坚实的地面上。6.3.4 导向装置工作面接头处应平整光滑,接头台阶不大于0.5mm。两导向装置顶面间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3mn口m6.3.5 导向装置顶面与导靴(或导轮)工作面之间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5mr旧1m。7 主要零部件7. 1 层门7. 1. 1 层门的设置7. 1. 1. 1 面对货厢入口的井道开口处应装设水平滑动或伎链式元孔层门,
25、层门可采用由货厢门驱动和手动两种型式。7 GB 28755-2012 7. 1. 1.2 层门净高不应小于1800 mmo 7. 1. 1.3 层门门扇和框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当层门在其门锁锁住时,用300N的力垂直作用于门扇的任一面上的任何位置,且均匀地分布在5c旷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时,应:a) 无永久变形;b) 弹性变形不大于15mm; c) 试验期间和试验后,门的安全性能不受影响。7. 1. 2 层门门扇与门扇、门套的边缘间隙层门关闭时,门扇之间、门扇与立柱或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0mm。7. 1. 3 层门、货厢地坎间隙每个层门应设有足够强度的地坎,且与货厢入口边缘的间隙不应大于3
26、5mmo 7. 1. 4 层门门缝间隙在层门的开启方向上,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上,7.1. 2规定的间隙可以大于10 mm,但不得大于下列值=a) 对旁开门,30mm; b) 对中分门,总和为45mmo 7. 1. 5 层门电气联锁7. 1. 5.1 每个层门应设电气联锁装置,在正常操作的情况下,如果有一个层门或多扇层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则货厢应不能启动或继续运行。7. 1.5.2 层门电气联锁装置应采用符合8.5规定的安全触点形式。7. 1. 6 层门机械联锁7. 1. 6.1 层门应设机械联锁装置,在正常运行时,应不能打开层门(或多扇层门中的任意一扇),除非货厢在该层门的
27、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开锁区域不应大于层站地平面以上或以下75mm,采用货厢门驱动层门的,该尺寸允许增加到200mmo 7. 1.6.2 锁紧元件及其附件应是耐冲击的,应用金属制造或加固;锁紧元件应用重力或弹簧来产生和保持锁紧状态,即使弹簧失效,重力也不应导致开锁。7. 1. 6.3 货厢运动前应将层门有效地锁紧在闭合位置上,锁紧元件的啃合尺寸不应小于7mm,其锁紧必须由一个符合7.1.5要求的电气联锁装置来证实。7. 1.7 机械连接的多扇滑动门7. 1. 7.1 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允许za) 7.1.5要求的装置装在一个门扇上;b) 若只锁紧一扇门,则应采用钩住重叠
28、式门的其他闭合门扇的方法,使如此单一门扇的锁紧能防止其他门扇的打开。7. 1.7.2 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如用钢丝绳、皮带或链条)的门扇组成,允许只锁紧一扇门,其条件是:这个门扇的单一锁紧能防止其他门扇的打开,且这些门扇均未装设手柄。未被锁住的其他门扇的闭合位置应由一个符合8.5规定的安全触点来证实。7. 1. 8 层门的紧急开锁装置各层门上均应设自动复位的紧急开锁装置。8 GB 28755-2012 在货厢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货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层门元论因为何种原因而打开,应有一种装置(如重块或弹簧)能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7. 1. 9 层门导向装置层门的设计应防止正常运行中
29、脱轨、机械卡阻或行程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火灾原因可能造成导向装置失效时,应设有应急的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上。7. 1. 10 层站接钮及标志7. 1. 10. 1 各层站应设置楼层召唤按钮。楼层召唤按钮只允许在所有层门和货厢门关闭之后起作用。7. 1. 10. 2 对于动力驱动门,各层站应设置开门和关门按钮,只有货厢停靠在本层的开锁区域内时,开门和关门按钮才能起作用。7. 1. 10.3 各层站应设置符合9.8.2规定的停止装置。当停止装置动作后,简易升降机应无法启动或继续运行。对于动力驱动门,停止装置动作后,简易升降机应无法开关门。7. 1. 10.4 各层站应设置信号标志,
30、指示货厢所处层站位置及运行状态。7.2 驱动装置7.2. 1 一般要求简易升降机可采用电力驱动和液压驱动两种方式。每台简易升降机至少应有一套专用的驱动装置。驱动装置应固定可靠,其承重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7.2.2 电力驱动方式7.2.2.1 电力驱动简易升降机应设有制动系统。7.2.2.2 如果采用皮带将单台或多台电机连接到带有制动器的组件上,则最少使用两根皮带。7.2.2.3 如使用悬臂式曳引轮或链轮时,应采用有效的预防措施,以达到以下要求:a) 避免钢丝绳脱离绳槽或链条脱离链轮;b) 驱动装置不装设在井道上部时,避免杂物进入绳与绳槽之间(或链条与链轮之间)。采取的措施不应妨碍对曳引轮或链轮
31、的检查和维修。7.2.2.4 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电流至少应由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实现。7.2.3 擅压驱动方式7.2.3. 1 液压驱动简易升降机应采用直接顶升式。7.2.3.2 液压泵站的控制应符合za) 对于向上运行的情况,电动机的电源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接触器的主触点直接串联于电动机的供电电路中;b) 对于向下运行的情况,下降阀的供电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接触器的主触点直接串联于下降阔的供电电路中。7.2.4 电力驱动装置的制动系统7.2.4.1 一般要求7.2.4.1.1 电力驱动简易升降机的制动系统,在下列情况时应能自动制动:a) 动力电源失电;9 GB 28755-2012
32、b) 控制电路电源失电。7.2.4. 1. 2 制动系统应具有一个机-电式的制动器(摩擦型)。7.2.4.2 制动器7.2.4.2. 1 当货厢装有125%额定起重量并以额定速度下行时,操作制动器应能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7.2.4.2.2 被制动部件应以机械方式与曳引轮(卷筒或链轮)直接刚性连接。7.2.4.2.3 制动器应为常闭式。正常运行时,制动器应在持续通电下保持在释放状态。7.2.4.2.4 当简易升降机电动机的供电电源断电时,不应因接地、故障短路或剩磁使制动器松开。7.2.4.2.5 装有手动紧急操作装置的驱动主机,当用于松开制动器时,需以一持续力去保持其松开状态。7.2.4.2.6
33、 制动器的制动应靠闸瓦、衬垫或制动臂作用在制动轮(盘)上,不得使用带式制动器。7.2.4.2.7 制动器零件的报废应符合GB6067.1一2010中4.2.6.7的规定。7.3 悬挂装置7.3. 1 悬挂方式7.3. 1. 1 曳引式简易升降机和强制式简易升降机的货厢和对重(或平衡重)应采用钢丝绳、钢质链条悬挂。7.3. 1. 2 钢丝绳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8mm。7.3. 1. 3 曳引钢丝绳的特性应符合GB8903的规定;强制驱动钢丝绳的特性应符合GB8918的规定。7.3.2 钢丝绳卷绕装置的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比值钢丝绳卷绕装置的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之比应满足:a) 对于曳引驱动方式,
34、曳引轮、导向轮(或滑轮)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之比不应小于30;b) 对于强制驱动方式,卷筒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之比不应小于14;滑轮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之比不应小于16;其中,平衡滑轮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之比不应小于12.507.3.3 悬挂绳或链条的安全系数悬挂货厢和对重(或平衡重)装置的钢丝绳或链条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07.3.4 悬挂绳或链条的安装与报废要求7.3.4. 1 钢丝绳末端应固定在货厢、对重、平衡重或系结钢丝绳固定部件的悬挂部位上。钢丝绳的固定方式与连接应符合GB6067.1-2010中4.2.1.5的规定。电动葫芦上的钢丝绳压板不得少于三块,钢丝绳和
35、端接装置的结合处至少应能承受钢丝绳最小破断负荷的80%。不得使用编织接长的钢丝绳。7.3.4.2 每根链条的端部应用合适的端接装置固定在货厢、对重或系结链条固定部件的悬挂部位上,链条和端接装置的结合处至少应能承受链条最小破断负荷的80%。7.3.4.3 钢丝绳的保养、维护、安装、检验、报废应符合GB5972的规定。7.3.4.4 链条的报废应符合GB6067. 1-2010中4.2.3的规定。7.3.5 虫引式简易升降机的曳引条件7.3.5. 1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上行方向旋转时,应不可能提升空载货厢。10 a GB 28755一-20127.3.5.2 在简易升降机行程上部范围内,
36、货厢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内货厢载有125%额定载荷下行,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货厢应被可靠制停。7.3.6 强制式简易升降机的钢丝绳卷绕7.3.6. 1 卷筒上应加工出螺旋槽,该槽应与所用钢丝绳相适应。7.3.6.2 当货厢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卷筒的绳槽中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7.3.6.3 卷筒上只能绕一层钢丝绳。7.3.6.4 电动葫芦应设有导绳装置,以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排绳不紊乱。7.3.6.5 钢丝绳相对于绳槽的偏角(放绳角)不应大于40。7.3.7 各钢丝绳或链条之间的载荷分布7.3.7. 1 采用多根钢丝绳或链条时,至少在悬挂钢丝绳或链条的一端应设有一个调节装置用来平衡各
37、绳或链的张力。7.3.7.2 如果用弹簧来平衡张力,则弹簧应在压缩状态下工作。7.3.7.3 调节钢丝绳或链条长度的装置调节后,在工作时不应松动。7.3.7.4 如果货厢悬挂在2根钢丝绳或链条上,则应设置一个电气联锁装置,该装置应采用符合8.5 规定的安全触点形式,当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简易升降机应停止运行。7.4 吊钩、卷筒和滑轮吊钩、卷筒和滑轮,除了满足7.3的要求外,还应满足GB6067. 1-2010中4.2. 2、4.2.4和4.2.5的规定。7.5 齿轮和齿条7.5.1 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的传动齿轮与齿条,当背轮或其他啃合控制装置直接作用到齿条上而没有其他中间装置
38、时,模数不小于4;当啃合控制装置间接作用到齿条上时,模数不小于607.5.2 齿轮与齿条啃合时的接触长度,沿齿高不应小于40%,沿齿长不应小于50%,齿面侧隙应为o. 2 mmO. 5 mm 7.5.3 齿轮的报废应符合GB6067.1-2010中4.2.8的规定。7.6 液压装置7.6.1 一般要求7.6. 1. 1 液压装置的设计应保证在规定的运转条件下,其油温不超过规定值。7.6. 1. 2 液压装置应有防止空气混入系统的措施。液压系统应设有滤油器。7.6.2 液压油箱7.6.2. 1 油箱应安装密封顶盖,顶盖上部应设有带过滤装置的注油器。对带空滤器的通气孔,其通气能力应满足流量的要求。
39、7.6.2.2 油箱内壁应经除锈处理,并喷敷耐油除锈涂料。7.6.2.3 油箱应设有显示最高和最低泊位的液位计,油箱的油液容量应能满足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升降机正常运行的要求。7.6.3 渣压泵站7.6.3. 1 液压泵站应设有过载保护,安全阀的调定压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载荷时压力的120%。11 GB 28755-2012 7.6.3.2 液压泵站应设有压力指示,压力表的量程不应小于额定工作载荷时压力的150%。7.6.4 液压油缸7.6.4. 1 液压油缸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液压油缸的设计长度,其上下端应有一定的余量,以保证限位和极限开关能可靠动作。7.6.4.2 液压油缸的柱塞全伸时应
40、具有自身限位装置。7.6.4.3 液压油缸上部应设置排气装置。对于柱塞滑动面正常渗出的油液,应设置收集装置。沉入地下的油缸部分应有防腐措施。7.6.5 液压管道及管件7.6.5. 1 液压泵站以外的管道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法兰或螺纹管接头,不得采用压紧装配或扩口装配。7.6.5.2 系统管路中的刚性管道应采用足够壁厚的无缝钢管。用于液压油缸与单向阅或下行间之间的高压胶管,相对于爆破压力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8 电气设备8. 1 电气保护8. 1. 1 电动机的保护8. 1. 1. 1 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进行短路保护。8. 1. 1. 2 直接与电源相连的电动机应采用于动复位的自动断路器(
41、8.1. 1. 3例外)进行过载保护,该断路器应切断电动机的所有供电。8.1. 1. 3 当过载保护检测是基于电动机绕组温升时,则断路器在绕组充分冷却后可以自动闭合。8. 1. 2 线路保护所有线路都应具有短路或接地引起的过电流保护,在线路发生短路或接地时,瞬时保护装置应能分断线路。8. 1. 3 错相和缺相保护当外电源发生错相和缺相会引起危险时,应设错相和缺相保护。8. 1.4 失压保护简易升降机不论何种原因造成运行中止,未经重新操作不得自动启动。8. 1. 5 绝缘电阻当电网电压不大于1000V时,在电路与裸露导电部件之间施加500V(d. c)测得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O。8. 1. 6
42、 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金属结构的接地形式应采用TN-S或TN一c-S,接地线应采用黄绿双色绝缘电线。易于意外带电的部件与总电源接地端的连通性能应良好,接地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线柱上,不得互相串接后再接地。12 GB 28755-2012 8.2 主开关8.2. 1 在机房内,对应每一台简易升降机应装设一个能切断简易升降机所有供电电路的主开关,对无机房形式的简易升降机该开关应设置在控制柜附近易于接近和操作处。该开关应具有切断简易升降机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的能力。该开关不应切断:a) 货厢内照明的供电电路;b) 货厢顶照明及插座的供电电路;c) 机房、检修平台、井道、底坑照明及插座的供电电路
43、。8.2.2 主开关应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快速地接近。如果机房为多台简易升降机共用,多台简易升降扭曲1=3于关操作机构应易于识别。/三二严8.5.5 导电材料的磨损,不应导致触点短路。8.5.6 当安全触点动作时,应防止简易升降机驱动装置启动或立即使其停止运转。制动器的电源也应被切断。9 安全保护装置9. 1 一般要求简易升降机应设置以下安全保护装置,如采用不同结构型式,则应满足同等的安全要求。9.2 停层保护装置9.2. 1 曳引式、强制式和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应设置停层保护装置,当货厢处于除底层外的任一平13 GB 28755-2012 层位置,
44、且货厢门打开时,能防止货厢发生非正常滑移或坠落。以下情况除外ta) 对曳引式或强制式简易升降机,当采用两根或两根以上悬挂钢丝绳或链条,且所有参与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分两组装设,每组部件均有足够的制动力时,可以不设置停层保护装置。b) 对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当所有参与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分两组装设,每组部件均有足够的制动力时,可以不设置停层保护装置。9.2.2 停层保护装置动作应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9.2.3 停层保护装置应在货厢门开启不大于300mm时完全动作,且应具有动作到位的指示。9.2.4 停层保护装置的强度应足以承受额定起重量和货厢重量及可能的冲击载荷,无变形、脱焊、松
45、动、裂纹等缺陷。9.2.5 应设置有效的电气联锁装置,当停层保护装置作用时,能切断简易升降机的电气安全回路。9.3 下行超速保护装置9.3. 1 除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升降机外,其他型式的简易升降机应设置下行超速保护装置。9.3.2 下行超速保护装置应采用机械的动作方式,并能使载有额定起重量的货厢可靠制停。9.3.3 下行超速保护装置应设置有效的电气联锁装置,当下行超速保护装置作用时,能切断简易升降机的电气安全回路。9.3.4 下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速度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115%,且应小于0.8m/so 9.4 防运行阻碍保护装置9.4.1 强制式简易升降机应设置悬挂装置松弛时的安全装置,当货厢
46、向下运行受到阻碍时能及时切断简易升降机的电气安全回路。9.4.2 曳引式、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和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升降机应设置运转时间限制器,当货厢或对重运行受到阻碍,且时间超过全程运行所需时间加10s以前,应切断电动机或电磁阀的电源。运转时间限制器不应影响检修运行。9.5 眼位开关9.5.1 曳引式、强制式和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应设置上、下限位开关。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升降机应设置上限位开关。9.5.2 限位开关应采用自动复位的型式,并在极限开关动作之前起作用。9.6 极眼开关9.6.1 曳引式、强制式和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应设置上、下极限开关。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升降机应设置上极限开关。9.6
47、.2 强制式和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的上极限开关应在货厢地坎超过上端站地面150mm之前起作用,并在货厢顶部与井道顶最低部件发生碰撞前保持其动作状态。9.6.3 直接作用液压式简易升降机的上极限开关应在柱塞缓冲制动之前起作用,并在柱塞进入缓冲制动区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9.6.4 曳引式简易升降机的上、下极限开关以及强制式和齿轮齿条式简易升降机的下极限开关应在货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9.6.5 极限开关应采用以下两种作用方法之一:a) 采用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回路;b) 采用符合8.5规定的安全触点切断向主电路接触器线圈直接供电的电路
48、。14 GB 28755-2012 9.6.6 极限开关动作后,简易升降机应不能自动恢复运行。9. 7 缓冲器货厢和对重行程底部的极限位置应设置缓冲器,如采用耗能型缓冲器的,则应设置检查缓冲器是否正常复位的电气装置。9. 8 停止装置9.8. 1 各层站、底坑和货厢顶部应设置停止装置。9.8.2 停止装置应采用符合8.5规定的安全触点形式,并应是双稳态型式,其动作部分应为红色,并标有停止字样。二-二9.9检修运行装置反乒二二二三飞-二伫9.9.1 应在货厢附设置冉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装置。飞、飞9.9.2 检修运行直应国一个双稳态的检修转换开关操作,并满足下列要求:a)击队做忆应取消正陆只有再附检修附均能a a扩;乌阱持续撤压按钮,此按钮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JF应c) 货厢的结行仍依靠安全装置。/,-9.10 液屈管路限流或切断装置J t设置限梳或切断装置或措施,有效防止货厢超速和坠落。限流或切断装置起立与油缸同班主接(9.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