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部部标准HBO-8(-84 热固性塑料模塑制品技术条件1984-05-01发布1984-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部部标准HBO-84-84 热面性塑料模塑制品技术条件本技术条件是热固性塑料以模塑(直压、传递模塑.注射)i去11口工成型的塑料制品(以下简称制品)的通用技术条件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制品的一般技术要求,采用本技术条件时,应庄明:技术条件按HBo-84-84: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没计、工艺资料中注明。1 技术要求1. 1 塑料制品原材料的性能和保管条件,应符合榈陀的技术条件或有关技术文件的规: o 1. 2 击IJ品模塑工艺应符合
2、HB/ZS017-16(热固性塑料制品模压工艺和布关工艺技术文件的规定.1. 3 模腔的粗糙度Ra值一般不大于0.2,制品的粗糙度出模具保证-1. 4 制品的尺寸应符合其说讨图样的规定.1. 5 制品中的金属嵌件不得自松动和腐蚀,1. 6 制品的外观。1.6. 1 制品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允许有起涵、开裂、疏松及外来杂质.1. 6.2 当影响电气性能时,制品表面不允许有金属微粒。1. 6.3 制品外观允许存在下列现象:a. 由于模塑料颜色的不均匀或成型加工工艺等因素造成不同批次或同一批次制品有色泽差异.b. 模具长期使用造成制品的局部失光暗淡,C. 制品的模具模不允许超过相应部位的只寸公茬。d.
3、 由于模具镶块错移,造成制品表面的凸凹不平j生在尺寸公差范l:flJ内,但最大不得超过O.15mm.e. 制品上的文字、符号、图案的轻微损伤,但不自彭响Ui别.f. 制品表面留有因塑料流动形成不显探度的熔合纹。g. 因制品的形状和结构所限,气体不易排除造成的个别部位副街针尖状麻点和不同光j幸的纹r:p h. 纤维塑料制品的少量树脂淤积,但树脂淤积处应平整光滑.i. 制品表面留有少量已困化的溢料.但必须与制品结合牢固.j. 1页出忏痕迹,凹下深度按表1规定,凸出不超过相应尺寸公差.航空工业部1984-05-01发布1984-07-01实施M80-M-8 表l口1m制品厚度|3 1 36 1 6凹
4、下深7厂忑厂-r-;-一-一054k. 制品脱模时造成的轻微损伤.1. 模型成型的螺纹首、尾端向朋洛.但首尾端崩落长度之手口不大于半圆.m. 分型商边缘崩露,允许修整或倒角.n. 由于嵌件与塑料收缩不同引起制品表面的凸起,但应在尺寸公差范围内.O. 嵌件|当下;M品表面不大于O.3mm,凸出不大于0.2mm.p. 嵌件表面的轻微划伤(按需要可包封)。q. 镀银嵌件表面留有少量棕色斑点.1. 7 制品的二次加工.1. 7. 1 由于用模塑工艺不能达到的尺寸精度或几何形状允许进行二次加工.二次加工后的表面允许留有加工瘾迹(刀具痕等)。对二次加工后的表面可进行抛光修饰或包封.1. 7.2 制品上的溢
5、料、浇口余料应全部清除;但在不应响使用时,制品表面允许残留有难以清除的溢料,浇口痕迹允许凸出或凹下制品表面不大于0.2mm。1.7.3 制品上的尖角,锐边允许倒角或倒圆,其数值技表2规定。表2制品厚度| 6 -6O.5X4S U I1 X 45. 倒回!-405|幻1. 7, 4 光孔的子L边允许憾孔不大于0,5X 450 2 -触公羞2, 1 图纸中未注明的尺寸公差按HBs800-S210-3o I 30.50 I 50 。.30 I 0.25 ! 0.20 0.15 H8_(). . ,aA. . 表4mm 度一度长一斜品一位制脱i!LlfTj-i-2ziLl 川,I O.O i 0.25
6、 50 0.20 2. .3 模地成型的螺纹应符合OBI92.193-811是GB 196- 197-81 10.20 I ,._, 3 1 ._. 4 -6 20-30 I - 4 1 - 6 ! ,._, 8 30-48 -6 I .8 .10 48 I - 8 I ,._, 10 I .10 2.5 制品的翘曲度翘由度系指沿制品长度方向素钱发生的最大变形值。计算公式如下:D(d) Uu. 、,FP Ja飞-螺纹直径1.2 2 制品的一般尺寸:制品长度翘曲度:A.C-B.C时? 翘曲度运主一X_l_毫米E 40 例2着面积A.C-B.CB.C时翘曲度寸-x忐毫米注ICnf, EifT 立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