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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 10337-2000 配制食醋.pdf

1、ICS 67.220 X 66 备案号:7295-2000S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2000-06-20发布配制食醋;I(_.:.飞KJJ,豆、吨Fl 国家国内贸易局发布SB 10337-2000 2000-12-20实施SB 10337- 2000 前主口备案号:7295-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配制食醋Blended vinegar SB 10337一200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配制食醋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仅适用于第3章所指的调味用配制食醋,不适用保健用配制食醋。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

2、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1903-1996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冰醋酸)GB 2719-1996 食醋卫生标准GB 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789.22-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GB/T 5009.41-1996 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18187一2000酿造食醋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配制食醋blended vinegar 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与冰乙酸、食品添加剂等;昆合配制而成的调味食醋。4技术要求4.1 主要原

3、料及辅料4. 1. 1 酿造食醋:应符合GB18187的规定。4. 1. 2 冰乙酸z应符合GB1903的规定。4. 1. 3 其他食品添加剂:应选用GB2760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还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国家国内贸易局2000-06-20批准2000-12-20实施1 SB 10337-2000 4.2 感官特性感官特性应符合表1的规定。求ARE 要项目色汗.有二气( 7.兹味体态4. 3 理化指标总酸、可溶注:使用以酒精为原料的回民造食醋配制而成的食醋不要求可溶性无盐回形物.4.4 卫生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9的规定。5 其他要求配制食醋中酿6 试验方法6. 2 总酸

4、按GB/T6.3 可溶性7 检验规则7.1 交收检验交收检验项目包括:感官特性、总酸、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微生物菌蔼总数、大蹄菌群)。7.2 型式检验型式撞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更改主要原料;b)更改关键工艺;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3 组批SB 10337-2000 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7.4 抽样从每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6瓶(袋),分别做感官特性、理化、卫生检验,留样。7.5 判定规则7.5.1 交收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7.5.2 交收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如仍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8 标签8. 1 标签的标注内容应符合GB7718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标为配制食醋,还应标明总酸的含量。8.2 不得将配制食醋标注为酿造食醋。9 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 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昆运。11 贮存11. 1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内。11. 2 瓶装产品的保质期不应低于12个月;袋装产品的保质期不应低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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