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拴验检疫行标准SN/T 1657.10-2013 代替SN/T0733.2-1997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瞌规程第10部分;电锤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1 0 : Hammers 2013-11-06发布2014-06-01实施. ,:;,-1:飞至、.7 V . 二d.-.c 灿,怀ur.宅弘J 只纺w:.wc机1ll:l15om也气4毛3弓之315飞去,1全r;王军nVJ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SN/T 1657
2、.10-2013 目日SN/T 1657(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共分为11个部分:一一第1部分:通用要求;一一一第2部分:电链锯;第3部分:手持式电刨;一第4部分:分离与计数;一一第5部分:手持式电动木镜与手持式电动修边机;第6部分:高压清洗机;一第7部分:型材切割机;一一第8部分:石材切割机;第9部份:圆锯;一一-第10部分:电锤;一一-第11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本部分为SN/T1657的第10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SN/T0733.2-1997(出口手持式电动工具电锤检验规程。本部分与SN/T0733.2-199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一对
3、标准名称进行了调整,由出口手持式电动工具电锤检验规程修改为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10部分:电锤;对适用范围重新进行了界定;一一一增加了一些术语和定义;一一增加了总要求;一一考虑到目前检验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检验模式和检验方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一一对检验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和补充;一一对检验结果的处置进行了修改。请注意本文件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圄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朝晖、王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一-SN/T0733.2一19
4、970I SN/T 1657.10-2013 寻|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是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的工作依据,对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平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修订,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适应形势和变化,国家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组织建立了检验检疫标准体系。本部分属检验检疫标准体系的第四层(机电检验专业标准体系第三层)个性标准,针对电锤的特点,规定了进出口电锤检验的特殊要求。H 1 范围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10部分:电锤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电锤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SN/T 1657.10-2013 本
5、部分适用于在一般环境条件下,对混凝土、岩石、砖墙及类似材料钻孔、开槽、凿毛等作业的单相串励旋转电锤进出口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一一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手持式工具;GB 3883.7-2012定义的电铺和锤钻。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目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CISO 2859-1: 1999 , IDT) GB 3883.1-2008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
6、部分:通用要求CIEC60745-1: 2006 Ed4.0 , IDT) GB 3883.7-201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2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EC60745-2-6: 2008 Ed2.2 , IDT) GB 4343.1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CISPR14-l,IDT) GB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 A) (IEC 61000-3-2 , IDT) SN/T 0002.1 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3 术语和定义SN/T 0002.1、GB3883.1和GB3883.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
7、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电垂hammers由电机驱动的,一种专门设计用于在如混凝土、岩石、砖墙及类似材料钻孔、开槽、凿毛等作业的工具。3.2 型式试验模式mode of type test 按规定的周期依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型式试验,按现场检验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批检验,并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的合格评定活动。3.3 抽样检验模式mode of 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进出口商品逐批或抽批实施抽样,检验和检查的合格评定活动。SN/T 1657.10-2013 3.4 符合性验证模式mode of compliance verific
8、ation 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查验检验单证和凭证、货物是否相符,必要时可进行抽查检验,并实施监督的合格评定活动。3.5 检验批inspection lot 为实施检验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简称批。4 总要求4.1 安全要求电锤产品的安全要求,应满足GB3883.1和GB3883.7的规定;适用时应考虑使用国家(地区)的差异。电锤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应满足GB4343.1和GB17625.1的规定;适用时应考虑使用国家(地区)的差异。电磁兼容性要求4.2 4.3 其他要求适用时,还应符合使用国家(地区)有关技术法规对电锤产品的!环保、能效、性能等的
9、规定。5 检验5.1 检验监管模式的选取电锤产品的检验监管模式,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选取型式试验模式、抽样检验模式、符合性验证模式中的一种。 5.2 5.3 5.3.1 检验方式不同的检验监管模式下的检验方式为:型式试验模式:定期型式试验和抽批开箱检验;一抽样检验模式:抽批抽样检验;符合性验证模式:证单查验和抽批开箱检验。型式试验应进行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a) 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时;b)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 d) 当设计、工艺或材料变更可能影响其性能时;监管部门提出进行试验时。5.3.2 蛐样从定型产品中随机抽取3台代表性样品。SN/T 1657.10一
10、20135.3.3 检验内容和要求按照GB3883.1、GB3883.7、GB4343.1、GB17625.1进行检测。5.3.4 结果判定所有检测项目均合格,则判型式试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5.3.5 不合格处置判为型式试验不合格的,允许经技术处理消除不合格原因后,重新提交型式试验。5.4 抽样检验和开箱检验5.4 .1 抽样开箱检验按GB/T2828.1规定的特殊检验水平S-l抽样方案执行。如选取的样本量大于批量时,对该检验批进行全数检验。具体见表l。抽样检验按GB/T2828.1规定的特殊检验水平S-3抽样方案执行。如选取的样本量大于批量时,对该检验批进行全数检验。具体见表l表1样本量检
11、验水平才tt量S-l S一31500 3二8 5011 200 5 飞13 / 1 201 3 200 r 5 飞 13 3 20035 000 飞33 5 飞20 v一飞5.4.2 检验内容抽样检验和开箱检验的项目、内容和方法见表20表2检验项目、内容及方法/序号项目检验或检查内容检验方法抽样检验开箱检验产品主体上应标有GB3883.1一2008中8.1的规定采用的符号应符合GB3883.1-2008中8.6的规定操作、启停、调节标志应符合GB3883.1一视检200日的8.9,8.10、8.11的规定l 标志及说明额定电压和频率应与使用国家(地区)电网J .J 匹配说明书应符合GB3883
12、.7二2012的8.12的规定所有标志或标牌应易于辨识和耐久GB 3883.1-2008中8.13 3 SN/T 1657.10-2013 表2(续)序号项目检验或检查内容检验方法抽样检验开车臼检验2 防触电保护产品的构造和包封应能防止意外触及带电GB 3883.1-2008中、/部件第9章电源、任一极至易触及的金属零件和覆盖在泄漏电流绝缘材料易触及表面的金属街之间泄漏电GB 3883.1一2008中、/3 流不应超过:1类工具为0.75mA; II类工具13.2 为0.25mA;因类工具为0.5mA 带电部分与易触及部件之间绝缘应承受频率为50Hz或60Hz正弦波的电压,历时1 mi日,不应
13、出现闪络或击穿。电气强度试验电压值:带电部分与壳体零件之间采用GB 3883.1-2008中、/4 基本绝缘的I、E类工具的试验电压分别为15.2 1250 V、500V;采用加强绝缘的I、H类工具的试验电压为3750 V;采用附加绝缘的I、E类工具的试验电压为2500V 运动部件应有必要的防护在正常使用中有可能触及的易触及零件应元锐边、毛刺、溢边等5 机械危险钻夹头钥匙不允许使用固定在软电缆或软视检或手试检验、/、/线上的金属夹子将钥匙插入钻夹头内,将工具翻转使钥匙朝下,钥匙应落下开关接通位置的锁定装置应位于握持面以外,或设计成操作者用左手或用右手操作时,不会被操作者无意间锁定6 开关在握持
14、面凹腔内锁定钮的开关将不会被在视检或手试检验J 飞/锁定装登上以任意方向作来回移动的直边试具操动电源开关不能装在软电缆或软线插头型式应符合使用国家(地区)的相关规定1类工具的电源线中应具有绿/黄组合色芯、/线的接地线7 插头与电源线电源线应无破损视检J 电源线的线型应符合GB3883.1-2008中24.4的规定电源线的标称截丽积应符合GB3883.1一2008中24.5的规定4 SN/T 1657.10-2013 表2(续)序号项目检验或检查内容检验方法抽样检验开箱检验I类一仁反应有接地端子或接地捅)肉l与那些在绝缘一旦损伤时可能带电的易触及全J视检零件连接,应永久可靠接地,接地端子加紧8
15、接地装置装置应可靠锁定-J 接地电阻不得大于0.1D GB 3883.1一2008中26.5 一致性检查核对型号、规格、商标、结构及关键元器件是视检-J -J 9 于号与现式试验报告中所描述的一致5.4.3 结果判定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则判定合格,杏则为不合格。5.4.4 不合格处置判定检验不合格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经技术处理后,允许重新提交检验一次。5.5 证单查验按相关使用国家(地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查验证单与货物是否相符。如所有验证内容均符合查验规定,则判定证单查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6 合格批判定及有效期无论采取何种检验监管模式,只有该模式中的全部检验合格,方可判定该批
16、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合格检验批的有效期为12个月。7 不合格批的处置不合格批不允许销售、使用或进出口。5 MUFONiiOF.hHZ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10部分:电锤SN/T 1657.10-2013 令、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 总编室:(010)64275323网址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只印张0.75字数12千字2014年6月第一次印刷1/16 2014年6月第一版印数1-1600 开本880X 1230 定价16.00元;. 二IJ1号155066 2-27002 SN/T 1657.10一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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