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课桌椅Tables and chairs for education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课桌、椅的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学教学用的课桌、椅。2 引用标准GB 1720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 1730漆膜硬度测定法摆杆阻尼试验GB 1732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GB 1763 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GB 3324 术家具GB 3325 金属家具GB 3976 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 489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测定法GB 10357. 1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桌类强度和耐久性GB 10357. 2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椅、凳类稳定性
2、GB 10357. 3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3产品规格课桌、椅的规格尺寸应符合GB3976的规定。4 技术要求4. 1 产品尺寸极限偏差产品主要尺寸极限偏差见表l规定。表1项目规格长外形尺寸宽高4. 2 形状与位置公差产品形状与位置公差见表Z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02-22批准GB 103 5 6 8 9 允许极限偏差士3士3士51989 09-01实施GB10356 89 表2规格项目对角线长IOOJ 邻边垂直度对角线长二月000圈度M管材弯曲处4. 3材料要求4. 3. 1 木制件材质及缺陷应符合GB3324规定。4. 3. 2 木材含水率应符合使用地区年平均平衡含水率
3、。4.3.3 金属件质量及缺陷应符合GB3325规定,4.4 E艺要求4.4. 1 产品外露部位不应有毛刺及尖锐的棱角。4.4.2 产品上的金属部件和五金配件应作防锈蚀处理。25 二254.4. 3 圆管弯曲处和扁线管弯曲处的皱纹高低不大于o.4 mm, 4. 4.4 产品着地应平稳,其最大偏差不应超过Zmm。4. 5 漆膜理化性能要求4. 5. 1 金属件漆膜理化性能要求见表3规定。表3项目名称单位指标硬度度二O.4 冲击强度kg cm 2抖。不应有裂纹皱纹或剥落现象附着力级2 耐腐蚀l小时不得有锈蚀、痕迹、鼓泡、开裂等现象4.5.2 木质件漆膜理化性能要求见表4规定。46 力学性能要求4.
4、 6. 1 桌子、椅子强度和耐久性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a. 木家具的结合部位不允许出现松动,b. 金属家具的焊接部位不允许出现开裂pc. 琴、部件不允许出现断裂或劈裂gd. 任何零、部件不允许出现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ge. 可动部件的活动应灵便gf. 主要功能尺寸应符合表1规定, 任何机械部分的运动应正常gh. 用手撤压某些零、部件不允许出现永久性变形的松动。4.6.2 椅凳类稳定性试验结果要求不倾翻。允许公差3 4 2 2 5 备I主摆杆法重锤法:Ill圈法加温耐盐;J法GB 10356-89 表4项目名称技术矗件指标耐水(蒸熠水)80 h 2级耐乙酸(30%)24 h 2级耐碳
5、酸销(!Oji,)8h 2级耐温热7015 min 2级耐干热80 C /15 min 2级附曹力(间距2mm) 2级耐灌400转2级温度40-:2C 3周漆膜无裂纹、鼓忠、冷热温差20-2c 脱落,允许轻微变色相对湿度98%99%5试验方法5. 1 尺寸与形位公差的检验产品的主要尺寸、形状与位置公差的检验按GB3324和GB3325有关规定执行。5. 2 漆膜理化性能测定方法5. 2. 1 金属件潦膜理化性能测定方法5.2.1.1 硬度z按GB1730规定执行。5.2.1.2 冲击强度按GB1732规定执行。5.2.1.3 附着力:按GB1720规定执行。5.2.1.4 耐腐蚀按GB1763
6、第2章3(2)乙法规定执行。5. 2. 2 木制件漆膜理化性能试验方法5.2.2.1 耐水(蒸饱水)、耐乙酸和耐碳酸纳按GB48 93. 1规定执行。5.2.2.2 耐湿热z按GB4893. 2规定执行。5.2.2.3 耐干热按GB4893. 3规定执行。5. 2. 2. 4 附着力:按GB4893. 4规定执行。5.2.2. 5 冷热温差:按GB4893. 7规定执行。5.2.2.6 耐磨按GB4893. 8规定执行。5. 3 产品结构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5. 3. 1 桌子的强度和耐久性试验按GB10357. 1规定4级试验水平执行。5. 3. 2 椅子的强度和耐久性试验按GB1035. 3
7、规定4级试验水平执行。5.3. 3椅子稳定性试验按GB10357. 2规定执行。6检验规则产品应由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验收,符合本标准的为合格品,不符合的应返修返修后仍不合格的为不合格品。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 1 成品出厂应有企业标记,内容包括商标、检验章、工号和出1飞生产)日期等。I I GB 10 3 5 6 89 . 2 成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加衬垫物包装,防止重压损伤和雨淋。. 3成品在贮存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不可雨淋。堆放时避免长时间受压而变形。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室内成套用品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质量检测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南郊木材厂和上海市家具研究所共同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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