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43.020 T 59 GB 和国国家标准11: -、中华人民GB 24407一2012代替GB24407-2009 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The safety technique specifications of special school 2012-04-10发布2012-05-01实施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痊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 24407-2012 目次前言.皿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2 4 专用校车类型划分.3 5 要求和试验方法.3 6 标准实施的过夜期要求.18 附录A(规范性附录)顶部结构强度试验方法.19 附录B
2、(规范性附录)停车指示牌.20附录c(规范性附录)驾驶员视野的试验方法21I GB 24407-2012 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4407-2009(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与GB24407-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h一-标准范围(见第1章)进行了修改,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幼儿园阶段3周岁以上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的群体所乘坐的专用校车。;一-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删除了GB24407-2009中的4个术语校车schoolbus、小学生校车sch
3、oolbus for schoolchildren、专用小学生校车specialschool bus for schoolchil dren、护板fender;修改了专用校车specialschool bus;增加了幼儿专用校车specialschool buses for infants、小学生专用校车specialschool buses for primary students、中小学生专用校车specialschool buses for primary and junior middle school students、停车指示牌stoppingsignal plate; 一一一增加
4、了专用校车类型划分(见第4章); 修改了前碰撞结构的要求和外观标识、车高限值、行李舱体顶部离地高度限值(见5.1); 一一增加了动力性要求(见5.2); 一一增加了幼儿专用校车的幼儿质量和中小学生专用校车的学生质量,修改了照管人员的质量,新增了各类专用校车的最大乘员数(见5.3); 一一增加了转向系统(见5.4)、制动系统(见5.5)、传动系统(见5.的、行驶系统(见5.7)、前后保险杠(见5.的、侧倾稳定性(见5.的、车身结构(见5.10. 1)、顶部结构强度(见5.10. 2)的要求;一一修改了上部结构强度的要求(见5.10. 3) ; 一一修改了出口的种类、位置、数量和尺寸的规定(见5.
5、10.4.1.1):重新规定了乘客门的数量和位置,乘客门尺寸按照轻型和大中型分别进行了规定;增加了应急门和应急窗不应位于排气管出口的上方,应急窗也不应位于停车指示牌的上方。的要求;重新规定应急出口的种类和最少数量,其中应急门为基本应急出口;应急门、应急窗和撤离舱口的最小尺寸按GB13094规定;一一修改了侧窗的结构要求(见5.10.4. 1. 2) :增加了侧窗透明度的要求;修改了出口的技术要求(见5.10.4.1.3):增加了车辆后围上的应急门开启方式;乘客门和应急门上装玻璃窗的要求;高度小于1700 mm的乘客门和应急门对乘员的安全防护要求;出口技术要求按轻型和大中型分别规定;110严了大
6、中型专用校车对乘客门的要求;一一修改了踏步的要求(见5.10. 4. 2) :补充了踏步的其他要求和伸缩踏步的要求;一一修改了乘客门引道(见5.10. 4. 3. 1)的要求:删除了GB24407-2009图1中铅垂平板2对应的模型;删除了GB24407-2009中4.6.1.5中对安装在轮罩上座椅前方范围的要求;删除了GB 24407-2009中4.6.1.8和4.6.1.9;增加了引道处地板的坡度要求;一一修改了应急门引道(见5.10.4.3. 2)的要求:删除了GB24407-2009中4.6.2.2的要求;修改了应急窗的通过性(见5.10. 4. 3. 3) :删除了GB24407-2
7、009中4.6.3.3中关于乘员数小于33人的车辆的应急出口的规定;一一修改了撤离舱口的通过性(见5.10. 4. 3. 4):删除了地板出口的要求(见GB24407-2009中4.6.4.2) ; mm GB 24407-2012 修改了通道的要求(见5.10.4.4):修改通道内对台阶的要求,要求车内通道内元台阶;要求8m及以上专用校车通道测量装置下圆柱直径加大到350mm (GB 24407-2009规定为300mm);要求大中型专用校车的通道高度不小于1800 mm;增加了通道坡度的要求;删除了GB24407-2009中4.6.5.4的规定;一一增加了驾驶员安全带及其固定点的要求(见5
8、.10. 5. 1. 1. 1和5.10. 5. 1. 1. 3) ; 一一修改了照管人员座椅的要求(5.10. 5. 1. 2) :增加了幼儿专用校车和中小学生专用校车照管人员座位数量的要求,修改了照管人员座位位置的要求,修改了小学生专用校车上照管人员座位数量的要求;一一增加了幼儿座椅的要求,并修改了学生座椅的要求(见5.10.5.1.3):修改了小学生安全带及其车辆固定点的要求,要求必须为2点式安全带,要求最多采用2+3座椅布置形式,增加了靠背厚度、靠背最大高度m靠背宽度的要求,调整了座椅扶手高度范围,要求驾驶员座椅R点所处的横向垂直平面以前不得设置幼儿及学生座椅,要求座椅必须软化处理;调
9、整了单人座椅的宽度要求;增加了幼儿和中小学生座椅的相关项目要求;单人座椅的座垫宽度最小值由400 mm调整为380mm;删除了行动不便乘客的相应要求(GB24407-2009中4.3.的;一一修改了就坐乘客空间的要求(见5.10.5.1.4):增加了幼儿专用校车座椅座间距、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座间距、照管人员座椅座间距的要求,修改了座间距测量示意图;新增了位于隔离物或其他非座椅的刚性结构后面的乘客座椅座垫前沿到前部障碍物的水平距离最小限值;新增了幼儿座椅、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和照管人员座椅的就坐乘客的上方空间的要求;轮罩处的自由空间由1200 mm 修改为1250 mm,外侧座椅椅脚靠近侧围处
10、删除了一组尺寸;一一修改了座椅前方约束隔板的要求(见5.10.5.2):约束隔板的位置确定由GB24407-2009中的R点确定修改为根据G点确定,G点按比R点靠后100mm;增加了幼儿专用校车座椅的约束隔板位置、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的约束隔板位置、照管人员座椅的约束隔板位置;增加了约束隔板软化的要求;修改细化了约束隔板下缘离地的高度要求;修改了约束隔板的要求;增加了适用于幼儿和小学生的扶手,完善细化了扶手的要求(见5.10.5.3); 增加了急救箱(见5.10.5.5)、内装饰件(见5.10.5. 7)、信号系统(见5.11)的要求;一一修改了火灾预防和火灾控制措施的要求(见5.12):修改
11、了导线耐高温和阻燃性的要求;修改了发动机舱、电涡流缓速器旁的材料阻燃性要求;增加了缓速器旁的温度报曹装置配置要求;增加了电源总开关的布置要求;增加了应急开关;增加了排气系统、油路、电路的相对位置要求;增加了发动机舱灭火装备和报警装置配备要求;增加了乘员舱灭火器的要求;修改了驾驶员视野的要求(见5.13):增加了乘客门关闭后驾驶员应能观察到车外乘客门附近情况的要求;增加了辅助倒车装置和前风窗除霜雾装置的要求;修改了车内视野装置的要求;一一修改了车内空气质量的要求(见5.14):增加了车内空气成分的要求;一一修改了行车信息记录及处理系统的要求(见5.1曰:增加了对行驶记录仪功能的要求和车内外录像监
12、控系统的要求;增加了专用校车后围板上的停车提醒标示的要求见5.16); 一一删除了GB24407-2009中4.10视觉娱乐装置的位置要求;一一增加了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见第6章h增加了附录A顶部结构强度试验方法、附录B停车指示牌。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z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N GB 24407-2012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东风襄樊旅行车有限公司、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
13、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泰乐玛汽车制动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慧慈、汤望、吴晓光、马春新、张长庚、李维菁、董晓坤、张苗、卢长军、司俊德、王向阳、乔慧琳、孙鹰、刁薇、曹飞、李强、用勇、邓玉林、李桂兰、陈新弟、周建国、苏亮、赵天红、邓海。本标准于200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V GB 24407-2012 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专用
14、校车术语和定义、类型划分、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幼儿园阶段3周岁以上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的群体所乘坐的专用校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406.2 塑料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第2部分:室温试验GB/T 24082008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GB 435 1. 1 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T 5454 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氧指数法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15、GB 8410-2006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T 8627-2007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GB/T 12428 2005 客车装载质量计算方法GB 12676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 13057 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 13094-2007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T 13594 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GB 13954-2009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GB 14166 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GB 14167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ISOFIX固定点及上固定点系统GB/T 14
16、172 汽车静侧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GB 15083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5084 机动车辆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GB 17578 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GB/T 17729 长途客车内空气质量要求GB/T 18833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 18986 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596 2004 电动汽车术语GB 24315 校车标识GB 24406 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T 24545 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GB/T 28370 长途客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方法JT/T 782 营运客车爆胎应急
17、安全装置技术要求1 GB 24407-2012 3 术语和定义GB/T 12428-2005和GB13094-2007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12428-2005和GB13094-2007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3. 1 3.2 3.3 3.4 3.5 3.6 3. 7 3.8 3.9 3. 10 3. 11 究专用校车special school buses 设计和制造上专门用于运送幼儿或学生的校车。幼儿专用校车special school buses for infants 运送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上下学的专用校车。小学生专用校车specia
18、l school buses for primaschool students 运送小学生上下学的专用校车。中小学生专用技车special school buses for primary and junior middle school students 运送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小学生和初中生)上下学的专用校车。停车指示牌stopping signal plate 用于警示其他车辆不得超越己停驻、待学生上下车的校车的标牌。出口exit 乘客门或应急出口。GB 13094-2007,定义3.6J应急出口emergency exit 应急门、应急窗或撤离舱口。GB 13094-2007,定义
19、3.7J 应急门emergency door 仅在异常、紧急情况下作为乘客出口的车门。GB 13094-2007,定义3.8J应急窗emergency window 仅在紧急情况下作为乘员出口的车窗,该车窗可以不装玻璃。GB 13094-2007,定义3.9J撤离舱口escape hatch 仅在紧急情况下供乘客作为应急出口的车顶或地板上的开口,即安全顶窗和地板出口。GB 13094-2007,定义3.11J前和后frontand rear 按正常行驶方向的车辆的前或后,向前、最前飞向后、最后等应作相应解释。GB 13094-2007,定义3.26J3. 12 乘员passengers and
20、 crew 客车上乘客、驾驶员和车组人员的总称。GB/T 12428-2005,定义3.1J4 专用校车类型划分专用校车按车辆结构和用途划分的分类见表1。表1专用技车分类及基本特征结构类型用途幼儿专用校车GB 24407-2012 基本特征轻型专用校车小学生专用校车车长大于5m且小于等于6m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幼儿专用校车大中型专用校车小学生专用校车车长大于6m且小于等于12m 中小学生专用校车5 要求和试验方法5. 1 外观标识和主要结构尺寸5. 1. 1 专用校车应喷涂符合GB24315要求的专用校车外观标识。5. 1.2 专用校车前部应设置碰撞安全结构。若为前横置发动机,则发动机曲轴中心线应
21、位于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若为前纵置发动机,则发动机第一缸和第二缸的中心线应位于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若大中型专用校车其前部碰撞性能不低于前两种结构,可以不限定发动机布置形式。注2发动机第一缸和第二缸的中心线指发动机第一缸和第二缸缸心距的中心线。5. 1.3 镜接客车和双层客车不应作为专用校车。5. 1. 4 专用校车车高不得大于3.7m。5. 1. 5 如果有侧围行李舱体,则行李舱体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0m。5. 1. 6 专用校车不得设置车外行李架。5. 1.7 车内外不得有容易卡住幼儿和小学生手指的孔洞,并不应存在可能致人员受伤的突起、凹陷、尖角等缺陷。5.2 动力性专用校车(电动专
22、用校车除外)的比功率应不小于9.0kW/t o 注,:电动专用校车指GB/T19596一2004中所定义的电动汽车种类: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注2:比功率为发动机最大净功率(或0.9倍的发动机额定功率或0.9倍的发动机标定功率与机动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之比。5.3 乘员质量和最大乘员数5.3.1 幼儿专用校车的每个幼儿的质量按30kg计算,小学生专用校车的每个学生的质量按48kg计GB 24407-2012 算,中小学生专用校车的每个学生的质量按53kg计算,每个照管人员的质量按68kg计算,驾驶员的质量按75kg计算。5.3.2 幼儿专用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45
23、人;小学生专用校车和中小学生专用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5.4 转向系统专用校车应采用助力转向装置。5.5 制动系统5.5.1 专用校车应安装符合GB/T13594规定的防抱制动装置。5.5.2 前轮应安装盘式制动器。5.5.3 长度大于8m的专用校车应安装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辅助制动装置性能应符合GB 12676规定的llA型试验要求。5.6 传动系统5.6. 1 专用校车应安装符合GB/T24545规定的限速装置,出厂时调定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80 km/h。5.6.2 传动轴应有防止因传动轴滑动连接(花键或其他类似装置)脱离或断裂等故障而引起危险的防护装置。5. 7 行驶系统
24、5.7. 1 专用校车应使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5.7.2 总质量大于4.5t的专用校车,后轮应安装双轮胎。5.7.3 若安装轮胎爆胎应急安全装置,应符合JT/T782的要求。5.8 前后保险杠5.8.1 专用校车应安装前、后保险杠。5.8.2 保险杠应连接到车架或车身骨架上。前保险杠应向前伸出到散热器格栅、前照灯、引擎盖部分等的前面,向外延伸到轮罩的外缘,以提供最大的保护;后保险杠应包住车身后角。5.8.3 保险杠上不应存在可能致人员受伤的突起、凹陷、尖角。5.9 侧倾稳定性按GB/T14172规定的方法测试,在每个座椅的座垫上平面按5.3.1规定的乘员质量加载(若有行李舱,行李舱不应加载),
25、且载荷要牢固固定到座椅上,测得的侧倾稳定角应不小于32飞同时在空载状态下测量,测得的侧倾稳定角应不小于350。5. 10 车身结构、强度、出口及车内布置5. 10. 1 车身结构5.10. 1. 1 大中型专用校车应为车身骨架结构,同一横截面上的顶梁、立柱和底架主横梁应形成封闭环(轮罩与顶风窗处除外),从侧窗上纵梁到底横梁之间的车身立柱应采用整体结构,中间不得通过拼焊连接。若轻型专用校车车身结构未采用上述结构,则应采用覆盖件与加强梁共同承载的结构。5.10. 1. 2 幼儿专用校车乘客区应采用平地板结构,除轮罩、检修口盖等的局部结构凸起外,地板上不GB 24407-2012 得有台阶。5. 1
26、0. 1. 3 乘坐区、过道区和引道区域的地板覆盖层应防滑、耐磨。5.10.2 顶部结构强度顶部结构强度按附录A进行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a) 试验中,车身结构应能够承受规定的载荷,车门没有开启,车身与底架没有分离;b) 试验中和试验后,每一座垫上方应有不小于900mm的净高度(从未下陷座垫的最高点所在平面向上测量);就座乘客搁脚的地板处向上应有不小于1350 mm的净高度(对于轮罩处和质量小于等于3.5t和座椅数小于等于12个的专用校车,地板处向上应有不小于1200 mm的净高度);轻型专用校车的通道高度应不小于1440mm,大中型专用校车的通道净高度应不小于1670 mm;乘客门、应急门、
27、应急窗和撤离舱口应能正常打开,位于车顶的撤离舱口不要求在试验过程中打开。5. 10.3 上部结构强度在每个座椅上的乘员质量按5.3.1的规定,并按GB17578的规定进行加载和测试,侧翻过程中和侧翻后的乘员生存空间均应符合GB17578的规定。5. 10.4 出口、踏步、引道、通道5.10.4.1 出口5.10.4. 1. 1 出口的种类、位置、数量和尺寸5. 10. 4. 1. 1. 1 专用校车应只有一个乘客门并位于右侧前后轮之间。轻型专用校车的乘客门尺寸应符合GB18986的规定。大中型专用校车的乘客门尺寸应符合GB13094的规定。5.10.4. 1.1. 2 车辆的左侧、右侧应至少各
28、有一个出口。乘客区的前半部和后半部应至少各设一个出口。后围应至少有一个出口。5.10.4. 1. 1. 3 为满足紧急情况下的乘员撤离和车外救助,应急出口的种类、位置、最少数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若车顶或地板上设有一个撤离舱口,应位于车辆中部范围内(该范围的长度等于车长的1/2);若设有两个撤离舱口,二者相邻两边之间的距离(平行于车辆纵轴线测量)应至少为2mo应急门和应急窗不应位于排气管出口的上方,应急窗也不应位于停车指示牌的上方。应急门、应急窗和撤离舱口的最小尺寸应符合GB13094的规定。表2应急出口的种类、位置和最少数量车长L!m基本应急出口基本应急出口对应的附加应急出口L6 后固应急门,
29、或者左侧应急门+后围应1个左侧应急窗+1个右侧应急窗急窗6L9 后国应急门,或者左侧应急门+后围应1个左侧应急窗十1个右侧应急窗+1个顶部撤急窗离舱口9L12 后围应急门飞或者左侧应急门+后围应2个左侧应急窗+2个右侧应急窗+2个顶部撤急窗离舱口5. 10.4. 1. 2 侧窗的结构专用校车乘客区侧窗的结构应为高度方向上至少下部1/2封闭。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5 GB 24407-2012 应不小于50%,且不得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5. 10.4. 1.3 出口的技术要求5.10.4.1.3.1 车辆后围上的应急门应镜接于侧面并向外开启。5. 10. 4.
30、1. 3. 2 乘客门和应急门上应装玻璃窗,玻璃窗应采用安全玻璃。5. 10. 4. 1. 3. 3 乘客门和应急门的高度小于1700 mm时,门洞顶部内侧整个宽度范围内应安装宽度不小于75mm、厚度不小于20mm、邵氏硬度不大于50的防撞垫。5. 10. 4. 1. 3. 4 应急出口的锁止装置应能从车内和车外手动解锁开启,解锁力和开启力应不超过178 N。5. 10. 4. 1. 3. 5 出口的其他技术要求,对轻型专用校车应符合GB18986的相关规定,对大中型专用校车应符合GB13094的相关规定。5. 10.4.2 踏步5. 10.4.2. 1 乘客门踏步在车辆整备质量状态下,从地面
31、至乘客门的第一级踏步高度D(图1)应不大于350mm,允许使用伸缩踏步达到要求,其他各级踏步的高度E应不大于250mm,一级踏步深度F,对轻型专用校车应不小于230mm,对大中型专用校车应不小于300mm.踏步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13094的规定。图1乘客门踏步尺寸5. 10.4.2.2 伸缩踏步的技术要求、飞飞LJ 。轻型专用校车的伸缩踏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18986的规定;大中型专用校车的伸缩踏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13094的规定。5. 10.4.3 引道5. 10.4.3. 1 乘客门引道5. 10. 4. 3. 1. 1 从乘客门向车内的延伸空间应允许厚度20mm的垂直平板l(见图
32、2)自由通过。垂直平板1在起始位置时,靠近车辆内侧的板面应切于车门开口的最外边缘,移动时板面应保持与乘客的出GB 24407-2012 入方向垂直,移动方向与乘客的出入方向一致。单位为毫米550 I ,20 白白白CCKF 图2乘客门引道和垂直平板1图示5. 10. 4. 3. 1. 2 当垂直平板1的中心线从起始位置移过300mm时,将平板底部接触踏步表面并保持在此位置。5.10.4.3.1.3 用来检查通道空间的圆柱体(见图5和表3)从通道开始沿乘客离开车辆的运动方向移动,直到其中心线达到最上一级踏步外边缘所在的垂直平面或上圆柱接触垂直平板1并保持在此位置(见图3)。通道测量装置垂直平板2
33、垂直平板1切伤伤勿伤仍伤伤3仰仰伤仰勿伤仰但a图3乘客门引道图示7 GB 24407-2012 5.10.4.3.1.4 在上述位置的圆柱体同5.10. 4. 3. 1. 2所述位置的垂直平板l之间应允许垂直平板2自由通过(见图3)。垂直平板2的形状和尺寸与5.10.4.4. 1所述的圆柱体的中心截面相同,其厚度不大于20mmo垂直平板2从与圆柱体相切的位置移动到其外侧板面与垂直平板l接触,其底部触及由踏步外边缘形成的平面,移动方向与乘客出入乘客门的方向一致。5. 10. 4. 3. 1. 5 上述测量装置自由通过的净空间,不应包括前向座椅未压缩座垫前300mm的范围内,高度从地板至座垫最高点
34、的空间。5. 10. 4. 3. 1. 6 对照管人员专用的折叠座椅,若符合下列要求,则允许在其折叠位置测量:a) 在车上清楚地标示,此座椅仅供照管人员使用;b) 座椅不使用时应能自动折叠,以便满足5.10.4.3.1. 15. 10. 4. 3. 1. 5的要求:c) 元论该座椅处于使用位置或折叠位置,其任何部位均不得位于驾驶员座椅(处于最后位置时)座垫上表面中心与车外右后视镜中心连线所在的垂直平面的前方。5. 10. 4. 3. 1. 7 当车辆处于整车运行状态质量且车身降低系统不工作时,引道处地板的坡度不应超过5%。5.10.4.3.2 应急门引道5. 10. 4. 3. 2. 1 在通
35、道和应急门之间的自由空间应允许叠加圆柱(见图4)自由通过。551口o o P、.骨300550 DDh 骨300单位为毫米550 CC哺P D ,叫CCP D 世300注:上圆柱直径可在顶部减为400mm,其过渡斜面与水平面夹角不超过300b 图4应急门引道测量装置5. 10. 4. 3. 2. 2 下圆柱体的底部应在上圆柱体的投影内,二者可以相对位移。5. 10. 4. 3. 2. 3 沿引道侧面设有折叠座椅时,叠加圆柱通过的自由空间应在该座椅打开位置时测量。如该座椅在不使用时能自动折叠,则允许在其折叠位置测量。5.10.4.3.2.4 可用5.10. 4. 4. 1规定的圆柱体(见图5)替
36、代叠加圆柱。5. 10.4.3.3 应急窗的通过性5. 10. 4. 3. 3. 1 每个应急窗应能使相应的测试量具从通道经应急窗移到车外。5. 10.4.3.3.2 测试量具的运动方向应与乘客从车内撤出的方向一致,其正面(最大端面)应与运动方向保持垂直。5. 10. 4. 3. 3. 3 测试量具是尺寸为600mm X 400 mm、圆角半径200mm的薄板,但若应急窗在车辆后围,其尺寸可改为1400 mmX 350 mm、圆角半径175mmo GB 24407-2012 5. 10.4.3.4 撤离舱口的通过性大中型专用校车撤离舱口的通过性应符合GB13094的规定。5.10.4.4 通道
37、5. 10.4.4. 1 对于轻型专用校车,通道应允许I型通道测量装置自由通过;对于长度小于8m的大中型专用校车,通道应允许E型通道测量装置自由通过;对于长度大于或等于8m的专用校车,通道应允许E型通道测量装置自由通过(通道测量装置见图5和表3)。通道内不应有台阶,通道应防滑,通道内的盖板高出通道表面应不大于8mm。单位为毫米-l 白白白图5通道测量装置表3通道测量装置尺寸项目I型通道测量装置E型通道测量装置E型通道测量装置下圆柱直径C/mm300 300 350 上圆柱直径B/mm450 450 550 上圆柱高度D/mm300 300 300 总高E/mm1 500 1800 1800 5
38、. 10.4.4.2 当车辆处于整车运行状态质量且车身降低系统不工作时,通道纵向坡度不应大于8%,横向坡度(垂直于车辆纵向轴线的平面上不应大于5%。9 GB 24407-2012 5. 10.5 车内布置5. 10.5. 1 座椅5.10.5.1.1 驾驶员座椅5.10.5.1. 1. 1 驾驶员座椅应配备3点式安全带。5.10.5.1.1.2 驾驶员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应符合GB15083的规定。5.10.5. 1. 1.3 驾驶员座椅的安全带及其固定点应分别符合GB14166和GB14167的规定。5.10.5.1.2 照管人员座椅5. 10.5. 1. 2. 1 专用校车应至少安装一
39、个照管人员座椅。当幼儿专用校车上的幼儿座椅数大于等于20个且小于40个时应安装2个或3个照管人员座椅,大于等于40个时应安装3个或4个照管人员座椅。当小学生专用校车、中小学生专用校车上的学生座椅数大于等于40个时应安装2个或3个照管人员座椅。当只有1个照管人员座椅时,照管人员座椅应位于车辆通道前端并靠近乘客门;当照管人员座椅超过1个时,应至少有1个照管人员座椅靠近应急门。5.10.5.1.2.2 照管人员座椅应有标识。5. 10.5. 1. 2. 3 照管人员座椅应配备安全带。5.10.5.1.2.4 前向安装的照管人员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应符合GB13057的规定。5. 10.5. 1.
40、 2. 5 照管人员座椅的安全带及其固定点应分别符合GB14166和GB14167的规定。5.10.5.1.3 幼儿及学生座椅5.10.5.1.3.1 幼儿及学生座椅应前向布置。幼儿及学生座椅不应是折叠座椅,驾驶员座椅R点所处的横向垂直平面以前不得设置幼儿及学生座椅。幼儿及学生座椅在车辆横向上最多采用2+3布置。5. 10. 5. 1. 3. 2 幼儿及学生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应符合GB24406的要求。5. 10.5. 1. 3. 3 每个幼儿及学生座椅应配备满足GB14166规定的两点式安全带。5. 10.5. 1. 3. 4 单人幼儿及学生座椅的座垫宽度应不小于380rnrn。若为长
41、条幼儿及学生座椅,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幼儿及学生座椅的尺寸车型幼儿专用校车小学生专用校车中小学生专用校车每人座垫宽/mm二主330二350三,380座垫深/mm二三300二注350三350座垫高/mm220-300 280-380 300-450 靠背厚度/mm二,4040 二,40靠背高度H/mm600H710 710H860 7l0H三8605. 10. 5. 1. 3.5 每个幼儿及学生座椅应带有靠背,靠背高度和厚度按表4的规定,靠背宽不应小于座垫宽度,座椅靠背在座垫上平面与座垫上方510mrn处的水平面之间的部分在车身横向垂直平面内的投影面积不应小于0.9X 510 rnrnX座垫宽
42、。幼儿及学生座椅应软化。5.10.5.1.3.6 靠近通道的幼儿及学生座椅应在通道一侧设置平行于椅垫面的座椅扶手,扶手距离座垫上平面150rnm230 mrn,并应软化处理,扶手应有足够的强度,并应使乘坐幼儿及学生易于抓握,GB 24407-2012 且每个扶手的表面应防滑。幼儿及学生座椅靠背后不应有扶手等硬质物品。5. 10.5. 1. 4 就坐乘客空间5. 10. 5. 1. 4. 1 座间距座间距为座椅靠背的前面与前排座椅靠背后面之间的距离(H),在座垫上表面最高点所处水平面与其上方200mm高度范围内水平测量(见图的,幼儿专用校车座椅的座间距应不小于500mm,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的座间
43、距应不小于550mm,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的座间距应不小于650mm,照管人员座椅的座间距应不小于650mm。所有数据均在通过(单人)座椅中心线的垂直平面内测量,且座垫和靠背都未被压陷。单位为毫米CON+/ 注:I为座垫上平面最高点距离地板的高度,图6座间距的测量方法示意图5. 10. 5. 1. 4. 2 就坐乘客的前方空间位于隔离物或其他非座椅的刚性结构后面的乘客座椅座垫前沿到前部障碍物的水平距离为L(见图7),幼儿专用校车就坐乘客的前方空间不小于220mm,小学生专用校车就坐乘客的前方空间不小于250 mm,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就坐乘客的前方空间不小于280mm。图7就坐乘客前方的自由空间5
44、. 10. 5. 1. 4. 3 座椅上方的自由空间每个座位上方的自由空间za) 每个座椅均应有一垂直净空间,从未压陷座垫的最高点所处平面向上应不小于900mm,从就坐乘客搁脚的地板处向上应不小于1350 mm(见图的,对于轮罩处和后排座椅处,可减小为1 250 mm 这个净空间应包括下述的全部水平区域:1) 横向区域:幼儿专用校车学生座椅中心垂直平面两侧各165mm处的纵向垂直平面之间;小学生专用校车学生座椅中心垂直平面两侧各175mm处的纵向垂直平面之间;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学生座椅中心垂直平面两侧各190mm处的纵向垂直平面之间;照管人员座椅中心垂直平面两侧各200mm处的纵向垂直平面之间;
45、纵向区域:幼儿专用校车通过座椅靠背上部最后点的横向垂直平面和通过未压缩座垫前端向前200mm的横向垂直平面之间;小学生专用校车通过座椅靠背上部最后点的横向垂直平面和通过未压缩座垫前端向前200mm的横向垂直平面之间;中小学生专用校车通过座椅靠背上部最后点的横向垂直平面和通过未压缩座垫前端向前280mm的横向垂直平面之间;通过照管人员座椅靠背上部最后点的横向垂直平面和通过未压缩座垫前端向前280mm的横向垂直平面之间。测量在座椅中心垂直平面进行。该净空间可以不包括下列区域:1) 靠窗座椅上方邻靠侧围的横截面为一个倒置直角三角形的区域,三角形顶点位于地板上方650mm,底边宽100mm(见图的。靠
46、窗座椅上方邻靠侧围的横截面为150mm高、100mm宽的矩形区域(见图的。靠窗座椅的椅脚靠近侧围处,横截面积不超过3X 104 mm2、最大宽度不超过150mm的区域(见图的。该净空间应允许另一座椅靠背的侵入。GB 24407-2012 2) 、,1D c) 2) 3) d) 单位为毫米都令Tg闯闯事东。由时一【)O国的【邻舍岳N早闻闻自睡衣。由200 (165) (川)(川)!。因由200 (165)(川)(190)! 外侧座椅空间的允许僵入圄9座椅上方的自由空间自由状态座垫最高点图812 GB 24407-2012 座椅前方约束隔板5. 10.5.2. 1 从座椅G点沿纵向水平方向向前一定
47、距离(该距离对幼儿专用校车和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为710mm,对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为800mm,对照管人员座椅为850mm)内没有另一座椅的后表面时,应在该座椅前安装约束隔板,约束隔板应使用外敷厚度不小于20mm且邵氏硬度不大于50的软化材料。5. 10.5.2.2 约束隔板上缘距地板高度应不小于其后座椅高度,幼儿专用校车约束隔板下缘应紧贴地板,小学生专用校车和中小学生专用校车约束隔板下缘距离地板高度应不大于200mm并避免卡住脚部,宽度应不小于前排此类座椅靠背对应的宽度。5.10.5.2.3 按GB24406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后,约束隔板应满足:a) 隔板的变形不应影响车门正常开关;b)
48、 隔板的任何安装固定点不得脱开;c) 隔板的任何部件不得分离。5.10.5.2 乘客门扶手专用校车乘客门处应安装高、低扶手,扶手上不应存在可能致伤的凸起、毛刺。大中型专用校车高扶手应符合GB13094的规定,轻型专用校车高扶手应符合GB18986的规定。低扶手应符合图10的规定,要求:a) 在垂直方向:位于地面或每一级踏步(不包括伸缩踏步)上方600mm800 mm之间;b) 在水平方向:1) 对地面上的乘客:由第一级踏步板(不包括伸缩踏步)向里不超过250mm; 2) 对任一级踏步板(不包括伸缩踏步上的乘客:由踏步板外缘向里不超过450mm。单位为毫米5. 10.5.3 。7、口。由13 flf扶手位置示意图图10GB 24407-2012 5. 10.5.4 地板上的活动盖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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