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DF , 页数:6 ,大小:131.63KB ,
资源ID:203498      下载积分:5000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注意: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www.mydoc123.com/d-20349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MT T 375.2-1994 矿用菱镁混凝土制品.梯形支架技术条件.pdf)为本站会员(ideacase155)主动上传,麦多课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库(发送邮件至master@mydoc12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MT T 375.2-1994 矿用菱镁混凝土制品.梯形支架技术条件.pdf

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矿用菱镶混凝土制品梯形支架技术条件MT/T 375.2-9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菱侯混凝土支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矿压不大于25kN/m的矿山静压巷道支护用菱筷混凝土支架。2 引用标准MT/T 375.1 矿用菱筷混凝土制品通用技术条件3 术语菱续混凝土支架magnesium oxychloride cQncrete support 由配筋菱镇混凝土顶梁和柱腿组成的承受矿山压力的构件,一般有梯形和拱型两类。4 技术要求4. 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2 原材

2、料应符合MT/T375.1中4.1条的规定。4.3 尺寸偏差4.3. 1 支架(见图1、图2)尺寸允许偏差见表L表1允许偏差项目顶梁+10 桂L.mm-5 宽B,mm士3高H,mm:t3 接口各部.mm:t2 各部角度,俨)士2柱腿+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4-11-16批准1994-12-01实施181 MT/T 375.2-94 l 3 图1梯形支架组合1-顶粟.2柱腿.3一接口L B :z: 1.顶梁B o o -:z: 10。L 2.柱腿图2顶梁、柱腿、接口182 MT/T 375.2-94 3接口续图24.4 外观质量4.4.1 顶梁和柱腿应平直,梁的侧面、下底面和柱

3、腿的四面应平整,边梭不得有毛和n.4.4.2 顶梁和柱腿不得有深3mm以上凹坑、裂缝和孔洞,凹坑不得多于2处,其面积不得超过所在面积的5% 4.4. 3 顶梁和柱腿筋材不得外震,表面不得有返卤现象。缺棱、掉角不得多于1处,缺梭长度不得大于50mm,缺棱宽度不得大于5mm,掉角宽度不得大于3mm,接口处不得掉角。4.5 菱筷混凝土抗压强度应符合MT/T375.1中4.2条的规定。4.6 菱镜混凝土耐久性应符合MT/T375.1中4.3条的规定.4.7 菱镇混凝土耐水性应符合MT/T375.1中4.4条的规定-4.8 菱筷混凝土视密度应符合MT/T375.1中4.5条的规定。4.9 菱镜混凝土支架

4、的顶梁和柱腿经规定方法的抗冲击性能试验后,不得出现裂缝。4. 10 菱镜混凝土支架抗弯破坏荷载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名一顶一柱称一梁腿抗弯破坏荷载,kN/m二注3525 注z破坏荷载极限状态判定标志为,挠度大于L/SO(配钢筋),挠度大于L/40(配竹筋】,卸载后不闭舍裂纹宽度大于O.Smm,筋材拉断,基材混凝土受压区破坏端头裂开,支座处斜裂缝破坏.4. 11 配钢筋的菱筷混疆土支架,应采取阻锈措施,其钢筋锈蚀指数应不大于3mg/cm 5试验方法5. 1 外观质量用目视法并辅以量测检查。5.2尺寸用最小分度值为lmm的钢板尺测量.面积用网格法测量。角度用最小分度值为1。的量角器183 MT/

5、T 375.2-94 测量。5.3 抗压强度按MT/T375.1中5.1条的规定进行测定-5.4 耐久性按MT/T375. 1中5.2条的规定进行测定。5.5 耐水性按MT/T375.1中5.3条的规定进行测定。注s制品若长期使用在淋水严重情况下,耐水性能应相应提高.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5.6视密度按MT/T375.1中5.4条的规定进行测定。5.7 顶梁和柱腿抗冲击性试验将顶梁或柱腿)平放于地面上,承压面向上,架距地面200mm,两端支点间距为1800mm(顶梁)、1 500mm(柱腿),以质量为30kg(柱腿用25kg)的砂袋从高1000mm处自由落下,冲击构件15次后检查是否有裂缝出现。

6、5.8顶梁和柱腿抗弯破坏荷载试验5.8.1 仪器8. 万能材料试验机或液压脉动疲劳试验机2最大加载能力为500kN以上,并配以辅助设施。b. 费j度放大镜E分度值为O.Olmm,放大倍数不低于20倍。C. 百分表或位移传感器2精确度为O.Olmm.5.8.2 试件应抽取按MT/T375.1中5.1.2条的规定养护28d,并且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合格的试件进行试验。5.8.3 试验步骤5.8. 3. 1 加荷方式顶梁按图3方式进行均布加载.柱腿按图4方式进行均布加载.均布载采用密集集中载,分配梁传递方式代替.100 L 图3 拙。L 图4184 MT/T 375.2-94 5. 8. 3. 2 荷

7、载分级和持续时间荷载分级取估算破坏荷载的10%逐级加载,每级荷载持续5min,直至达到极限状态。5.8. 3. 3 挠度测定顶梁和柱腿挠度可用百分表或位移传感器测量,接近破坏阶段的挠度,可用钢板尺或拉线的方法测量。5.8. 3. 4 裂缝宽度的测定用分度值为0.01mm的刻度放大镜,进行观测,应量测受拉主筋处的最大裂缝宽度,当确定受弯构件受拉主筋处的裂缝宽度时,应在构件侧面量测。5. 8. 3. 5 结果表达以二根顶梁或二根柱腿破坏荷载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批顶梁或柱腿的破坏荷载。5.9顶梁和柱腿锈蚀指数按MT/T375.1中5.5条的规定进行测定.E位验规则6. 1 出厂检验6. ,. 1 产

8、品自检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进行,检验合格并由负责人及检验人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 1. 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3.表3检验类别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出厂全检抽梭1 尺寸偏差4.3 、J2 外观质量4.4.1 ,4.4.2,4.4.3 、/3 抗压强度4.5 、/4 .耐久性4.6 5 耐水性4.7 6 视密度4.8 7 抗冲击性能4. 9 自抗弯破坏荷载4.10 、J9 锈蚀指数4.11 注s如果出厂抽检时的测定环境条件这不到本标准要求时,测定结果只作参考,在报告中应注明。、!表示检验,表示不栓.6.2 型式检验6.2. , 由煤炭工业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从合格品中抽样检验。6.2.2

9、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产品型式检验g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年产量1000m以上者,每半年进行一次,d. 产品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1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型式、J、/、J、Jv 、/、/v v 185 6.2.3 产品型式检验项目见表3。6.3组批和抽样6.3.1 制品MT/T 375.2-94 对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每1000件顶梁或柱腿为一批。每批梁或校各随机抽取二件进行抗弯破坏荷载试验s再各抽取-

10、件进行抗冲击性能试验。6.3.2 试件按MT/T375. 1中5.1.3.1.5. 1. 3. 2条的规定制作试件.(锈蚀指数试件并应按5.5.2.2条的规定)进行抗压强度、耐久性、耐水性、视密度、锈蚀指数试验.6.4 判定规则6.4.1 试验结果不符合4.5.4.6.4.7.4.8.4.9.4.10.4.11条中任项的技术要求时,应再加倍抽取试件,进行复检,若再发现一根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4.2 试验结果不符合4.3.4.4.1.4.4.2.4.4.3条中任二项的技术要求时,应加倍抽取试件,进行复检,若再发现一根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1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 1 每架支架的顶梁和柱腿应用不褪色的标志,标明制造厂名、产品规格、生产日期.7.2 产品存放的场地应坚实、平坦。不同规格的产品应分别堆放,也可按井字形架放,垛高不宜超过2mo 7.3 产品可采用细扎方式包装。7.4 装卸、运输时,不得抛掷。附加说明s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井巷设备分会归口.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建井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屠丽南、王惠云、郭爱民、郭建明.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建井研究所负责解释.186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