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2G03G04G05G06G07G08G09G0AG0BG0CG0DG01G01G02G03G04G05G06G05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 G07G08G01G06G09G0AG0B G0AG05G05G
2、05G01G02G03G04G05G06G07G08G09G0AG0CG0DG0EG0FG10G11G0DG12G0DG13G14G15G01G16G17G11G01G18G0DG11G17G15G19G18G1AG0DG01G15G17G16G14G1BG18G11G0DG01G19G11G17G1CG0FG1AG14G01G18G15G15G0FG11G18G13G1AG0DG01 G01 G0AG05G05G05 G05G1D G0AG05G01G02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
3、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1G0AG05G05G09 G05G09 G05G09G03G04G01G02G03G04G05G06G07G08G09G0AG0BG01G01G01G01G01G01 G02QJ3126 20006目 次1 范围 11.1 主题内容 11.2 适用范围 12 引用文件 13 定义 13.1 软件产品保证 software product assurance 14 软件产品保证管理 14.1 软件产品保证组织与职责 14.2 软件产品保证计划 24.3 软件产品保证报告 24.4 质量审核 24.5 问题报告和修改活动
4、 24.6 配置管理 24.7 质量保证 24.8 评审和审查 34.9 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34.10 软件质量履历书和产品证明书 34.11 外协软件 35 与生存周期活动有关的要求 35.1 系统需求 35.2 软件需求分析 35.3 软件设计 45.4 软件实现 45.5 软件测试 45.6 软件验收 45.7 软件生产和交付 45.8 软件维护 5QJ3126 2000I前 言本标准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一院十二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石 柱 杨双进 王 琪 陈 梅本标准主要审查人 卿寿松 白金栋 邱邦清 刘风越 马贻臣 汤铭端 谷 岩 顾长鸿胡
5、渝彪 张 云 李宁宁 张海涛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 2000 年 9 月 20 日本标准由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归口通信地址 北京八三五信箱 邮编 100830联系电话 010 68768048传真 010 68034236QJ3126 20001航天软件产品保证要求1 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航天型号配套软件产品的保证要求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航天型号配套软件产品的开发和维护 其它软件产品的开发和维护亦可参照使用2 引用文件GB/T 11457 95 软件工程术语GJB 437 88 军用软件开发规范GJB 439 88 软件质量保证规范GJB 1091 91 军用软件需求分析GJB
6、 1268 91 军用软件验收GJB 2786 97 武器系统软件开发GJB/Z 102 97 软件可靠性和安全性设计准则QJ 2098 91 导弹武器系统计算机软件评审与审查规范QJ 2171A 98 航天产品保证要求QJ 2345 92 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QJ 2543 93 航天用计算机软件维护规范QJ 2646 94 计算机软件结构化设计约定QJ 3027 98 航天型号软件测试规范QJ 3096 98 航天型号软件产品证明书的编写规定QJ 3097 98 航天型号软件质量履历书的编写规定QJ 3098 98 航天型号软件研制任务书编写规定3 定义下列术语及 GB/T 11457
7、 和 GJB/Z 102 中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3.1 软件产品保证 software product assurance在软件生存周期中 为确保交付的软件产品满足使用方的要求 所进行的与质量 标准 规范等相关的活动4 软件产品保证管理4.1 软件产品保证组织与职责4.1.1 承制方应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对软件产品保证的职责 权限及相互关系 明确设计师系统履行本标QJ3126 20002准的职责和权限4.1.2 承制方的质量保证组织应负责监督软件产品保证的实施4.1.3 承制方应指定一名型号软件产品保证负责人 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资源 该负责人在型号软件负责人直接领导下 负责制定型号软件产品保证计划 组
8、织和监督该计划的实施 并向质量保证部门反馈信息4.2 软件产品保证计划4.2.1 承制方应根据具体项目的产品保证要求或产品保证大纲 制定型号软件产品保证计划 或将型号软件产品保证计划的内容纳入产品保证大纲4.2.2 软件产品保证计划必须在软件的每一生存周期阶段结束时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评审4.2.3 软件产品保证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范围 目的和内容参考资料软件产品保证组织和职责软件开发要求软件产品保证方法 如 配置管理 评审 审核和审查 验证 确认和测试 软件问题报告等软件产品保证活动4.3 软件产品保证报告4.3.1 承制方应定期编制并向使用方提交关于软件产品保证计划的状态和进展的报告4.3.2
9、软件产品保证报告包括所测量的软件特性 进行的验证项目 发现的问题 解决的措施 及对当前产品质量进行的评价4.3.3 软件质量的评价必须考虑软件产品保证计划中规定的质量度量参数4.3.4 软件产品保证报告可以包含在系统产品保证报告之中4.4 质量审核质量审核应符合 QJ 2171A中 5.2.7的规定4.5 问题报告和修改活动承制方应根据软件任务书 合同或有关软件开发规范的要求 制定对软件问题和缺陷进行检测 记录和修改的规程 并说明执行规程的机构和职责该规程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交关于软件问题和缺陷的报告分析问题和缺陷的影响范围及产生原因评审修改结果 确认问题和缺陷已得到解决 并已修
10、改了文档分析或评审修改活动对软件任务书或合同条款的影响 以防止不合格的产品4.6 配置管理承制方应按 GJB 437 或 GJB 2786 的要求 实施软件配置管理 必要时应制定软件配置管理计划严格控制配置的修改 确保修改的正确性承制方应根据软件任务书 合同或有关软件开发规范的要求进行功能审核 物理审计和综合审计4.7 质量保证承制方应根据软件产品的规模和软件产品保证计划的要求 确定软件质量保证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承制方应按 GJB 439 制定 实施和维护软件质量保证计划 以保证在软件开发过程中 能满足预先QJ3126 20003规定的软件产品标准和各项质量要求 确保按合同或任务书要求开发软件4
11、.8 评审和审查承制方应按任务书 合同或软件开发规范的规定组织各个阶段的评审和审查评审和审查应符合 QJ 2098 的规定4.9 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承制方应按软件任务书 合同或 QJ 2345 的规定进行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4.10 软件质量履历书和产品证明书承制方应按 QJ 3096 和 QJ 3097 的规定 分别建立软件产品证明书和软件质量履历书 详细记载软件开发 测试 试验过程中的技术状态变化及发生的质量问题4.11 外协软件承制方应保证外协软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5 与生存周期活动有关的要求5.1 系统需求5.1.1 在系统需求阶段 应按 QJ 3098 的规定编制软件任务书5.1
12、.2 在软件任务书中应明确软件的关键性级别 例如 可根据软件失效可能造成的危险严重性 将软件分成 A B C D 四级 各级的定义如表 1 所示表 1级 别 定 义 危 害 事 例 说 明A 其失效可能导致灾难性危害 人员死亡 系统报废B 其失效可能导致严重危害 人员严重受伤 严重职业病 系统严重损坏 任务失败C 其失效可能导致轻度危害 人员轻度受伤 轻度职业病 系统轻度损坏 对完成任务有影响D 其失效可能导致轻微危害 使用中增加麻烦和不方便 但不影响完成任务5.1.3 软件任务书必须经过评审5.2 软件需求分析5.2.1 在进行软件开发之前 承制方应根据软件任务书或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分析软件
13、需求 并形成软件需求规格说明5.2.2 软件需求分析应符合 GJB 1091 的规定 对关键的软件 软件需求分析应符合 GJB/Z 102 的有关规定5.2.3 软件需求规格说明必须经过评审并得到使用方的认可5.2.4 除了软件的功能需求之外 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还应包括使用方要求的所有内容 例如 性能 安全性 可靠性 质量 可维护性 配置管理 保密性 度量 验证和确认5.2.5 在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中 应直接或间接地 通过接口控制文件 规定下列接口需求软件产品与其它软件产品的接口软件产品与硬件产品的接口有关人机界面的接口需求QJ3126 200045.3 软件设计5.3.1 在软件产品保证计划中应
14、规定和参考使用适当的软件设计方法5.3.2 对关键的软件 应规定并采用强制性设计标准和推荐性设计标准5.3.3 对关键的软件 应验证对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5.3.4 对关键的软件 应检查设计的复杂性和模块性5.3.5 对关键的软件 软件结构化设计应符合 QJ 2646 的有关规定5.3.6 对关键的软件 软件可靠性 安全性设计应符合 GJB/Z 102 的有关规定5.3.7 各阶段的设计文档应由承制方进行评审 使用方可参加其评审活动5.4 软件实现5.4.1 应规定和执行一些标准 如程序设计规则 程序设计语言 一致性命名约定 程序设计和注释规则5.4.2 程序设计标准应与产品质量的要求一致 程序
15、设计标准应适合于软件质量目标5.4.3 推荐优先使用高级程序设计语言5.4.4 应在程序设计过程中实施复杂性度量 应尽可能使用自动化手段来度量代码遵循程序设计标准的情况5.4.5 在验证计划中应描述度量内容 检查的程序设计标准范围 使用工具以及与程序员的关系5.4.6 在软件产品保证报告中应综述所得出的结果 以及实施纠错活动5.4.7 对关键的软件 程序设计应符合 GJB/Z 102 的有关规定5.5 软件测试5.5.1 软件测试应符合 QJ 3027 的有关规定5.5.2 对关键的软件应进行第三方独立的软件确认测试5.5.3 在软件确认测试时 应分别按照 QJ 3096 和 QJ 3097
16、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制备软件产品证明书和软件质量履历书5.6 软件验收5.6.1 软件验收必须履行正式手续 按照 GJB 1268 规定的软件验收规程 根据合同或任务书要求 对所提交的软件进行验收5.6.2 承制方应制定验收测试计划 必要时可规定由使用方补充与目标环境相适应的验收测试5.7 软件生产和交付5.7.1 承制方应负责制定软件生产操作规程 在该规程中应明确准备生产的软件名称 图号和代号 确定用于软件生产的硬件环境和支持软件 选定用于软件生产的存储介质 明确规定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查 确定软件生产的操作步骤 规定软件产品在规定的环境下进行检验 或抽查 的方法 项目 内容和判别准则 规定对合
17、格软件产品的标注内容等5.7.2 对于固化软件 承制方应负责制定固化软件操作规程 在该规程中应明确准备固化的软件名称图号和代号 确定用于固化软件的通用微机和编程器 确定用于固化软件的芯片名称 牌号和规格 确定不会造成芯片损坏的编程电压 明确规定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查 确定固化软件的操作步骤 规定对固化软件的检查和检验方法 规定对合格固化软件的标注内容等5.7.3 承制方应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软件生产或固化5.7.4 生产者应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 确认设备完好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或准用证 严格按照软件生产操作规程或固化软件操作规程进行软件生产或固化QJ3126 200055.7.5 承制方应按任务
18、书 合同或有关软件开发规范的规定向使用方交付软件产品 软件产品交付应符合下列条件软件评审验收通过 遗留问题得到处理 并通过回归测试交付的软件产品有软件产品证明书和软件质量履历书5.7.6 交付软件产品的包装和保管应符合有关要求5.8 软件维护5.8.1 应在生存周期的早期确定负责软件产品维护的组织 必要时可建立一个由承制方和使用方双方代表组成的维护组织5.8.2 软件维护应符合 QJ 2543 的规定5.8.3 应利用软件维护记录来促进软件产品质量的提高G01G02G03G04G05G06G07G08G09G0AG0BG0CG0DG05G06G01G02G03G04G05G06G07G06G0
19、8G08G08G07G08G09G0AG0BG0CG0DG0EG01G02G03G04G05G06G07 G06G08G08G08G01G01G07G08G09G0CG0DG0EG0FG10G11G12G13G14G15G16G17G18G19G1AG14G1BG1CG02G1DG1EG1FG20G21 G03G04G04G05G06G04G14G15G08G0CG22G23G01G24G22G25G01G07G08G09G0CG0DG0EG0FG10G11G26G0AG01G02G03G04G01G01G05G06G07G08G01G02G04G04G04G27G03G04G19G12G13G28G29 G05G07G04G04G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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