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00C 70 a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 5600一2008代替GB 15600-1995炭素生产安全卫生规程Safety and health codes for carbon and graphite production2008-12-23发布 2009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学者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仅111GB 15600-2008前言1 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一3术语和定义4 总则5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及厂房6炭素工艺7辅助设施-8电气设施9起重与厂内运输10检修11职业卫生一目 次11123580122刖 罱GB 15600-200
2、8本标准522、524、686、688、695、723、7213、11124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代替GB i5600-1995炭素生产安全卫生规程。本标准与GB 15600一1995相比,主要作了如下改变: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将基本要求中关于厂房建筑的相关条款纳入第5章“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及厂房”;将基本要求改为第4章“总则”;增加二次焙烧相关规定;将原标准中有关规定与现行相关标准统一。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
3、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飞、孟庆春、赵丹力、胡东涛、隋庆武、陈乃康、李敏、陈强。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600 1995炭素生产安全卫生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炭素企业安全和卫生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炭素企业的设计、施工、验收、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GB 15600-2008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4387工业企
4、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T 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22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389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GBT 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1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53 10 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9 35110 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DL 4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炭素生产carbon production利用各种碳原料经过一系列加工制造
5、各类炭素制品的过程。32煅烧calcination炭质原料在与空气隔离的条件下进行高温热处理过程。3。3混捏kneading将定量的碳素材料和定量粘结剂在一定的温度下,混合、捏合成可塑性糊料的工艺过程。34成型molding碳质材料的成型,是把混捏好的糊料用成型设备压制成具有一定形状、尺寸、密度和强度的制品,满足用户要求。1GB 15600-200835焙烧roasting成型后的碳素生坯制品在焙烧炉内,通过一定介质的保护,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按一定温度进行高温热处理,使生坯制品内的粘结剂结焦炭化,并将骨料颗粒固结成一体的工艺过程。36浸渍impregnation将产品置于压力容器内,在一定温
6、度和压力下迫使某些呈液体状态的材料即浸渍剂渗透到产品的气孔中的工艺过程。37二次焙烧twice calcinations焙烧品浸溃后进行再次焙烧,使浸入焙烧品孔隙中沥青炭化的工艺过程。38石墨化graphitization炭材料,无论是矿物煤还是天然石墨,其基体都具有二维平面碳网结构。碳网的二维结构向三维结构的转化过程就是碳的石墨化过程,是强电流下的高温热处理过程(一般需要2 300以上)。39碳一石墨制品机械加工carbon-graphite products mechanical processing各类碳制品和石墨制品在焙烧和石墨化后,由于表面粘附着一些填充料,同时,由于炼钢等对碳和石墨
7、制品在使用时需要达到一定尺寸和形状要求,因此,各类不同品种的制品均需要进行不同的机械加工,以满足加工尺寸和形状要求。4总则41 炭素生产建设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篇。安全卫生设计应贯穿于各专业设计之中。4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卫生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43设计应优先选用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具有良好职业安全卫生条件的工艺和设备,以减轻操作者的劳动强度及减少人身危害因素。特别危险及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应优先选用自动化操作或遥控操作,不能取
8、代人工操作的危险场所,应设特殊防护及急救设施。44炭素生产主体设施的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设计审查应有使用单位的安全卫生部门参加。45施工应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工程中的隐蔽部分,应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才能封闭。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46新建、扩建、改造的设施,应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并有完整的安全操作规程,才能投入运行。炭素企业生产设施的验收,应有使用单位的安全卫生部门参加。47 炭素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
9、的安全生产负责。各级机构对其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48炭素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49存在危险物质的场所、要害部位、铁路与道路的平交道口以及道路路口等处,均应设醒目的安全标志标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经常使用有毒物质的场所,应设置急救设施。防毒面具应存放在专用的保管室内。2GB 1 5600-2008410设备外露的运转部分和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均应设防护罩、防护栏或防护挡板。坑、沟、井、池应设防护围栏或盖板,若因作业移动或搬动,随后应立即复原。411应根据易燃、易爆物质的物理及化学性质,合理设计防火防爆系统及合理选择灭火设备类型(如非
10、水灭火)。合理布置消防水栓,并保证水量、水压。对国家强制淘汰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清理和更新。4。12沥青库、电除尘器、煤气管道、煤气发生站和热媒锅炉房等,应设有防火、防爆设旌。413各种高温炉窑周围应有防火、防潮措施,盛装金属液体的容器应保持干燥。414浸渍罐等液压及液压蓄势罐和其他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安全规定。41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有关生产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卫生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企业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岗位技能、操作规范和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重
11、点设备设施的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416企业应建立操作确认制度。变、配电站等重要部门应建立严格的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牌制度。417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18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器材与设施,定期演练。419企业应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420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理,并及时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事故发生后,应按国
12、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5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及厂房51厂址选择511厂址选择应全面考虑周围环境,合理布局。512炭素厂应建在规划区域内,周边远离当地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居民生活区等。生产区应位于夏季最小频率方向的上风侧。513厂址选择应有良好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应避开断层、地下河道、塌陷、岩溶、膨胀土地区、湿陷量大的湿陷性黄土区域等不良地质地段及发震断层地区和基本裂度大于9度以上的地震区、地下水位高且有侵蚀性的地区等。514厂址应避免布置在下列地区:具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爆破危险区和采矿陷落及最终错动区;大型水库、油库、发电站、重要的桥梁、隧道、交通枢纽、机场、电台、电视台、军事基地、战
13、略目标,以及生活饮用水源地等的防护区域之内;城市园林区、疗养区、风景区、重要文化古迹和考古区;自然疫源地,有害气体及烟尘污染严重地区。515不允许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水库、尾矿坝下游建厂。516厂址标高应高出常年洪水水位(包括波浪侵袭及壅水位高)o5 m以上。51,7厂区边缘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一定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在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允许设置经常居住的房屋,并应设卫生防护带或绿化。52厂区及车间布置521 厂区布置应适当划分主要生产车间区、原料成品储存区、辅助设施区、管理区、生活区等,并将性质相同、功能相近、联系密切、对环境要求相近的建、构筑物布置在相对集中的区域内。5,22根据生产要求及地
14、形、气象等因素,合理布置产生尘、毒、噪声、放射性的车间及生产和存贮易燃3GB 15600-2008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和仓库。产生危害较大的有害物质的车间,宜布置在厂区下风侧;产生较大噪声的车间或声源宜布置在厂区边缘;高温车间宜布置在通风好的地段。523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应设有安全通道,供人员、消防车和救护车在异常情况或紧急抢救情况下使用。524煅烧、沥青熔化、焙烧、浸渍和石墨化等厂房的主要迎风面,宜与最大频率风向成45。角。525车间生产设备的布置应使操作人员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应尽量使物件搬运路线短捷,使生产线不产生交叉,储运方式合理。526桥式起重机在车间库场的配置,应便于操
15、作和检修,并应有足够的避免伤害的安全区和通道。527原料仓库应沿运输线路布置,并位于厂区边缘和下风侧,在库外要留有一定的场地作备用堆场。528石墨化车间应布置在较为开阔、通风好、避免西晒的地带及主导风向的下风侧,配电室和休息室应位于车间的上风侧。石墨化母线地沟应封闭。生产高纯产品的石墨化车间,还应适当留有净化回收的场地。53厂房建筑531 厂房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守GB 50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532各种建、构筑物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建、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殛其耐火等级序号 建、构筑物名称 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 最低耐火等级1 危险品库 田 二级2
16、沥青熔化库 丙 二级3 煤仓 丙 二级4 煅烧车间 丁 二级5 中碎配料车间 丁 二级6 焙烧车间 丁 二级7 镀锡车间 乙 二级8 树脂浸渍车间 丙 二级9 沥青浸渍车间 丁 二级10 金属浸渍车间 丙 二级1l 石墨化车间(砂焦填料) 丁 二级12 石墨化车间(炭黑填料) 丙 二级13 树脂类粘结剂、浸溃剂配制室 田 二级14 机械加工车问 丁 二级15 氢气站 田 一级16 乙炔站 田 一级17 氧气站 乙 二级18 煤气发生站 乙 二级19 变压器室 丙 一级20 油泵房 丙 二级21 变电所控制室 戊 二级22 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0 kg的设备) 丙 二级23 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
17、0 kg的设备) 丁 二级4表1(续)GB 15600一2008序号 建、构筑物名称 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 最低耐火等级243 000 m 15 12表3(续)GB 15600-2008职业接触限值(mgm3)物质名称 最高容 时间加权平 短时间接触 备 注许浓度 均容许浓度- 容许浓度-铜(按Cu计)铜尘 1铜烟 02煤焦油沥青挥发物(按苯溶物计) 02 G1f8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 h工作日、40 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b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 min)接触的浓度;。表示可经完整的皮肤吸收;d可疑人类致癌物;e可能人类致癌物;1确认人类致癌物。表4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
18、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物质名称 备 注总尘 呼尘矽尘lO游离SlQ含量50 1 0,7G1(结晶型)5080 05 02炭黑粉尘 4 G2B石墨粉尘 4 2碳纤维粉尘 311113生产过程中可能突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粉尘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车间,应设危险气体或粉尘监测装置,必要时设自动报警装置,并应设有事故排风装置及应急救援装置。职业危害较严重的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11114对毒性较大、有烟尘、粉尘积落的车间,其内部结构表面应光滑,不易积尘,便于清扫。应采用不吸毒物的材料,必要时加设保护层,以便清洗。清扫应配备吸尘装置,避免二次扬尘。11115搬运有毒物品时,不应迸食、饮
19、水和吸烟,并穿戴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GBT 11651的要求。11116不允许将有毒物品与无机氧化剂、强酸等混放。11i1,7使用有机酸、树脂等危害较大的物质和产生氰化氢等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应采取下列措旅:密闭生产设备;设置通风、净化回收装置;远距离操作或遥控。11118对可能产生急性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应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定期修订。11119在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场所,应佩带好防护器具,作业人员应两人以上。1 3GB 1 5600-20081112防沥青危害11121装卸、搬运、使用沥青及含有沥青制品的作业人员,应穿戴全副防护用品,对外露皮肤和脸部、颈部,
20、应遍涂防护药膏,工作完毕,应洗澡。11122经常进行沥青工作的现场,应设置足够的温水淋浴,水质应符合卫生要求。偶尔进行沥青工作的场所,应设简单薛洗澡用具。11123装卸、搬运及使用沥青的单位,每次工作开始之前,应将沥青工作的注意事项向工人说明,并随时检查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工作现场应在专人负责指导下进行工作。11124沥青的装卸、搬运,宜在夜间或无阳光照射的情况下进行。桶装的沥青一般可在白天进行装卸、搬运,但炎热的天气不宜进行。11125使用沥青,应遵守下列规定:沥青操作岗位位于上风侧;采用人与沥青不直接接触的生产工序i沥青的加工过程密闭;产生沥青粉尘、烟气的作业场所,设通风或净化设施。1112
21、6焙烧炉高温沥青烟应设净化回收装置,回收的焦油应妥善处理。沥青熔化、混捏、凉料、浸渍、焙烧、成型、石墨化等散发沥青的作业场所,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和局部排风,并尽量将沥青烟进行净化处理。111,27皮肤病患者、结膜疾病患者,以及对沥青过敏人员等职业禁忌人员,不应从事沥青工作。1113防止铅中毒11131 有尘毒飞扬的铅物料在运输、转移及生产过程中,均应采用密闭排风、净化措施。11132铅作业场所应设置吸尘式清扫装置,定期对设备、地面、侧墙和房顶进行清扫。11133铅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在厂内集中洗涤,不应携带出厂,不应穿工作服进入食堂。11134工厂应设置热水浴室及两套衣箱,分别放置劳
22、动保护用品及个人服装。11135饮水、进食前,应漱口、洗脸、洗手。不应在作业场所吸烟和进食。1114噪声和振动控制1 1141 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的时间,应随噪声声级的不同而异,并应符合表5的规定。但最高限值不应超过115 dB(A)。接触碰撞和冲击等的脉冲噪声,应不超过表6的规定。表5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日接触噪声时间h 卫生限值dB(A)8 854 882 9l1 9412 9714 10018 103最高不得超过115 dB(A)表6工作地点脉冲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工作日接触脉冲次数 峰值dB(A)100 1401 ooo 13010 000 12014GB 15600
23、-200811142对于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以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代替高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如仍达不到要求,则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控制措施。1 1143产生强烈振动的设备或工具应采取下列措施:设备安装在单独隔音的防振地基上;操作岗位与振动源隔离设备或工具安装减振装置。1115采暖、降温11151石墨化、焙烧等高温车间应尽量利用自然通风。若自然通风达不到要求,应采取机械通风换气。操作岗位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局部送风。1 1152高温车间应有专用休息室,夏季室内应设空调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降温措施。11153在非集中采暖地区,可在工作地点及休息场所设局部采暖装置。112健康监护1121企业对接触粉尘、噪声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结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2接触放射源的工作人员,应配戴个人剂量仪表,接近最大允许剂量当量者,每年至少体检一次,遇特殊情况应立即体检。1123对身患职业病、职业禁忌或过敏症,应及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医治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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