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本标准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及GB17924一1999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而制定。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标准化协会、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黑龙江省五常市大米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明坤、张秀春、侯堪川、任占东。GB 19266-2003 原产地域产品五常大米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五常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原产地域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
2、定批准保护的五常大米。2 规范性音fjjj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354-1986 大米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4404. 1 粮食作物种子禾谷类GB/T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抨祥、分样法GB/T 5492 粮食、泊料检验色泽
3、、气味、口味鉴定法GBjT 5494一1985粮食、泊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GBjT 5496-1985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BjT 5497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jT 5502-1985 粮食、汹料检验米类加工精度检验法GB/T 5503一1985粮食、油料检验碎米检验法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 17891-1999 优质稻谷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jT 83-1988 米质测定方法3 术语和定义GB 1354-1986、GB/T17891一199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五常大米wucbang ric
4、e 在第4章规定的范围内,以5.2规定的原料,经加工精制而成的大米。3.2 破消值alkali spreading value 精米在质量浓度为1.4%的氢氧化饵溶液中.30C浸泡23h米粒的解析程度。4 原产地域范围五常大米原产地域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批GB 19266-2003 准的范围,见附录Ao5 要求5.1 自然环境5. 1. 1 日照年平均日照时间为2300 h2 600 h。5. 1. 2 气温年平均气温3e50C。水稻生长季节平均气温为18e22e,昼夜温差130C,最大温差20e。无霜期为!lO天140天。大于等于10e的年积温为2
5、600e 2 900e。5. 1. 3 降水年平均降水量500mm800 mmo 5. 1. 4 土壤土壤类型为砂壤土或草甸土。耕层土壤pH值6.07.2,平均6.5;有机质含量2.8%6. 6%,平均4.6%;碱解氮含量98mg/kg224 mg/kg,平均145mg/kg;速效磷含量44mg/kg180 mg/kg,平均110mg/kg;速效御含量52mg/kg318 mg/kg,平均125mg/kgo 5. 1. 5 水源本区域水稻灌溉用水为拉林河和阿什河两条水系及部分地下水,水质符合GB5084的要求。5. 1. 6 环境空气本区域环境空气符合GB30951996中二级规定。5.2 原
6、料5.2.1 种子应选用五优稻系列、民选3号、雪光及通过国家或地方审定的其他优质水稻品种。种子质量应符合GB4404. 1规定。5.2.2 栽培技术应符合五常实情,且具五常特色,如二段育秧等先进的栽培技术。5.3 加工工艺优质一等五常大米加工应有抛光、自米分级等工序。5.4 感官要求a) 五常大米应没有异昧和活的昆虫gbl 米粒半透明,色泽清白有光泽;c) 蒸煮时有特有的清香味,口感绵软略粘、香甜,饭位表面有油光,冷后仍能保持良好口感。5.5 加工质量加工质量见表1。表1加工质量黄粒米/不完善粒/杂质1(%)碎米/(%)等级加工精度(%) (%) 飞? 、产r 飞r 飞总量糠粉矿物质总量小碎米
7、优质一等特等0.3 2.0 0.20 0.10 0.01 10.0 1. 0 优质二等标准一等0.4 3.0 0.25 0.15 0.01 15.0 1. 5 一5.6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见表20表2理化指标项目水分IC%)直链淀粉(干基)/C%)胶稠度Imm童自粒率IC%)歪自度IC%)碱消值(级)5.7 卫生指标按GB2715规定执行。6 试验方法6.1 抽样按GB5491规定执行。6.2 色泽、气昧、蒸煮晶质三二二三运豆运主按GB/T5492规定执行。6.3 加工精度按GB/T5502-1985中第1章规定执行。6.4 黄粒米按GB/T5496-1985中第2章规定执行。6.5 不完善粒按
8、GB/T5494-1985中第2章规定执行。6.6 杂质按GB/T5494-1985中1.8规定执行.6.7 碎米按GB/T5503一1985中第1章规定执行。6.8 水分按GB/T5497规定执行。6.9 直链淀粉按GB/T17891-1999中6.5规定执行。6.10 胶稠度优质一等15.5 16-19 70 15 2.0 6-7 按GB/T17891-1999中附录A规定执行。6.11 圭自粒率按GB/T17891-1999中6.2规定执行。6.12 噩自度按GB/T17891-1999中6.3规定执行。6.13 碱消值要按NY/T 83-1988中6.2执行,但将6.2.2中1.7%改
9、为1.4%。GB 19266-2003 求优质二等15.5 16-20 65 25 3.0 6-7 GB 19266-2003 6.14 其他其他卫生指标的测定按GB/T5009.36中相关条款执行。7 检验规则7.1 检验分类7. 1. 1 出厂检验7. 1.1. 1 每批产品出厂时,均应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和销售。7. 1.1. 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宫要求、加工质量、噩白粒率、要自度、水分。7. 1. 2 型式检验7. 1. 2. 1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投产时gb) 原料、工艺、设备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
10、产品质量时$0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别时;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 1. 2.2 型式检验项目为5.4、5.5、5.6、5.7规定的技术内容。7.2 判定规则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感官指标、加工质量指标、理化指标综合判定不符合规定等级的,可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判不合格。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8.1 标志应符合GB7718和原产地域标志使用的规定。8.2 包装8.2.1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卫生规定。8.2.2 包装物应清洁、结实,并且牢固缝制或牢固密封。8.2.3 包装净含量应符合JJF1070规定。8.3 运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4 贮存贮存场所应满足防雨、通风、干燥、清洁、阴凉、元阳光直射的要求,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昧、易污染的物品混放。GB 19266-2003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五常大米原产地域范围困榆树市(吉)吉林省舒兰市(吉_J 蚊河市敦化市(吉)吉)固A.1五常大米原产地域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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