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567485 本标准适用于锯齿轧花机、锯齿剥绒机锯片(以下简称锯片)。 1 型式与基本尺寸 1.1 锯片的型式与基本尺寸应符合图和表的规定。 页码,1/4GB 567485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dD567400A.htm锯片的基本尺寸 1.2 标记示例 外径为320mm,内径为75mm的锯片,表示为: 锯片 320-75 GB 567485 2 技术要求 2.1 锯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2.2 锯片的材料及热处理工艺应符合附录A(参考件)的规定。 2.3 锯齿应均匀分布于锯片圆周上,锯齿中只允许
2、产生一个小齿,其小齿高度不得低于标准齿高的2/3。 2.4 锯齿中不得有断齿、弯齿、扭齿等缺陷。 2.5 锯齿的棱边、齿侧不得有毛刺。 2.6 锯片表面应光洁,不得有夹层、裂纹和深度大于005mm的锤砧痕和机平凹陷。 3 出厂检验和验收规则 3.1 提交验收的锯片应附有制造厂的检验合格证。 3.2 锯片外观质量、大小齿、断齿、倒齿、歪齿等应逐片测定。 3.3 锯片厚度应逐片测量,测量点规定在凸键上方30mm处。 3.4 锯片硬度检验,采取抽检,抽检数量为每批交货数的5,检验部位规定在距齿根530mm的宽度圈上均匀检测不少于3点。 锯片品种D(外径) d(内径) b t齿 数 (个)mm 基本尺
3、寸 极限偏差基本尺寸极限偏差基本尺寸极限偏差基本尺寸极限偏差锯片400-1754000.70175+0.395+0.14520-0.16-0.49170+0.61+0.21380锯片320-75 320 75+0.29+0.1012-0.15-0.4271+0.45+0.15304锯片320-50 320 50+0.29+0.1010-0.15-0.3746.5+0.44+0.14304页码,2/4GB 567485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dD567400A.htm 3.5 锯片的平度检验,应在专用厚薄规检具内进行。 3.6 订货单位有权按本标
4、准的规定对锯片进行抽验,抽验数量为每批锯片的5,抽验结果如不合格者,应抽取加倍数量的锯片进行复验,如仍有不合格者,订货单位可不予验收。 3.7 在用户遵守制造厂所规定的使用和保管规则条件下,自提货之日起,在一年内锯片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制造厂应为用户更换。 4 标记与包装 4.1 每片锯片均应压印清晰的出厂年、月及厂标、厚度标记。 4.2 每50片用钙塑瓦楞纸箱包装,或每100片用木箱包装,每箱内均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4.3 包装箱外壁应有如下标记: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箱内产品数量。 d.包装箱的重量。 e.出厂日期。 f.到站及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 g.
5、应标有“轻放”,“防潮”字样。 4.4 锯片应存放在干燥、防雨的场所。 附 录 A 锯片材料及热处理工艺的规定 (参考件) 锯片材料及热处理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A.1 调质锯片的钢材其化学成分应符合GB 69965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规定的65Mn钢或55号钢。 A.2 调质锯片经热处理后的硬度为表面洛氏硬度HR 45N23.332.7。 A.3 调质锯片制成后,应经过镀锌或电泳漆防锈处理,单面镀(涂)层厚度:镀锌层厚度不大于0.005mm;涂漆层厚度不大于0.01mm,镀(涂)层应均匀致密,不得有漏镀(涂)和镀(涂)层脱落等缺陷。 A.4 软氮化锯片的钢材其化学成分应符合GB 699规定的08F钢。 页码,3/4GB 567485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dD567400A.htmA.5 软氮化锯片经热处理后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金相及显微硬度 白亮层厚度应大于或等于0.01mm,显微硬度应大于或等于Hm509;扩散层中不得有针状Fe4N析出物。 b.机械性能 抗拉强度: b75kg/mm2;整体硬度:HR 45N23.3。 页码,4/4GB 567485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dD567400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