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310 A 90 道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T 20222-2006 防复印技术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anti-copying technical products 2006-04-05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人2006-10-01实施061205000048 GB/T 20222-2006 前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防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8)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南开戈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北京清华试金石新技
2、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伯平、谢伟、陈大年、杨联明、姜承益、王军民。本标准为首次发布。I GB/T 20222-2006 防复印技术产晶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复印技术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结果评定和试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利用防复印材料、防复印版纹设计、可鉴别复印件的识别技术产品和具有防复印功能的智能复印机等来实现防复印的防复印技术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
3、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828. 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z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 1-2003, ISO 2859-1: 1999 , IDT)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 10992.1-1999静电复印机文件复印机GB/T 17004一1997防伪技术术语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防复印anti-copying 防止用复印的方法来进行仿制和复制的措施。3.2 防复印技术anti-copying techniques 防止用复印的方法来进行
4、仿制和复制的技术。3.3 防复印技术产晶anti-copying technical products 以防复印为目的,采用防复印技术制成的、具有防复印功能的产品。3.4 防复印材料anti-copying materials 具有防复印功能的纸张、薄膜、油墨等材料。3.5 原件original 被用来复印的物件。3.6 有防复印功能的智能复印机anti-copying intelligent copier 通过在复印机上设置智能识别装置,使特定原件不能被非法或非授权仿制和复制。3. 7 复印件copy 原件经复印得到的复制件。GB/T 20222一20063.8 防复印效果anti-copy
5、ing effect 采用防复印技术以后,使原件具备防止用复印的方法来进行仿制和复制的效果。3.9 版纹screen Iines 利用特殊手段使底色、文字、图案、图像等版面成员形成不同的特殊纹理。3.10 菁示性文字或圈像warning characters or image 用于提示阅读者,能够区分复印件和原件的文字信息或相关的图案,如作废飞无效、复制件、VOID、COPY等。3. 11 防复印测试样本aDJI-含有指定信息内容E形视标ESha 具有特定结构4 分类防复印技术产I类防复印E类防复印皿类防复印5 要求5. 1 具有I类防复印所述的防伪技术产品的技5. 1. 2 通过专用识别仪器
6、对以实现对原件与复印件的鉴别。在原件上设置由警示性文字或图像构图像。5.3 具有E类防复印效果的防复印技术产品应达到由原件得不到复印件,或者复印件无法阅读,或者仅部分可阅读的效果。E类防复印效果用不同等级来表示,从高到低分为1至5级。防复印技术产品的皿类防复印效果不应低于5级。皿类防复印效果等级按7.3评定。2 GB/T 20222一20066 试验方法6. 1 复印设备的复印质量指标和工作条件试验所采用的复印设备的复印质量指标以及复印设备的工作条件均应满足GB/T10992. 1- 1999 中4.11. 1所提出的复印品质量要求。6.2 具有I类防复印效果的防复印技术产晶6.2. 1 采用
7、了防伪技术的防复印原件,按照6.1所述的要求制备复印件,根据相应防伪技术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来检测原件和复印件是否具有声明的防伪特征。6.2.2 按照6.1所述的要求制备复印件,利用主且提旦出器对原件、复印件进行比对、鉴别,相关的试验方法应按照专用识别仪器相应的产品司官标准来进行。6.3. 1 原理通过目视测试法,图像。6.3. 2 复印要求6.3.3 测试要求a) 光源为b) 检测者c) 检测者在b) 6.4.1 原理制备具有E类防复同一行中大小一致的多行备复印件,检测者在适当的是否出现警示性文字或宇内容或图像。别的警示性文字小的、不同开口方向的、理。,且防复印测试样本为原件制上每行E形视
8、标中各个视标的开口方向。如果一行中能够正确智、别开口方商叮E丁在视标数量歹粤、于一定数目,那么就认为该行大小的E形视标是可识别的,反之则认件的防复印效果就越好。不同视力的检测者采用不同的检测距离,检测者通过目视识别防复印测试样本中最小一行全部10个E形视标来确定该检测者的检测距离。6.4.2 防复印测试样本制作方法防复印测试样本中E形视标的结构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按照附录B的规定制作防复印测试样本。其中的图B.1、图B.2、图B.3、图B.4给出了四个符合附录B中a)、b)、c)、d)、e)、f)以及h)中1)、2)要求的防复印测试样本E形视标图示例,它们的E形视标排列方式不同。3 GB/T
9、20222-2006 6.4.3 复印要求按照6.1所述的要求复印。6.4.4 测试要求a) 检测者的视力或矫正视力为1.01.5(国际标准视力表)。b) 复印件或防复印测试样本放置在照度恒定的环境中,复印件、防复印测试样本上各处的照度均匀,为500lx士1001x。c) 目视观测开始前应该让眼睛有5min以上的时间适应检测环境。d) 持续目视检测达到30min后,应让眼睛休息5min再测试。e) 每次确定检测距离达1h后需要重新确定检测距离。6.4.5 测试步骤a) 制备防复印测试样本z按照6.4.2制备。b) 制备防复印测试样本的复印件。c) 利用防复印测试样本的最小一行(第七行)E形视标
10、来确定检测者的检测距离z1) 由远及近确定检测距离X:检测者站在防复印测试样本正前方,由远处向前缓慢移动至刚刚能够目视识别出全部10个E形视标的开口方向时的观察距离为检测距离X,共检测3次,分别得到检测距离X1、X2、X3; 2) 由近及远确定检测距离Y:检测者站在防复印测试样本正前方,由近处向后缓慢移动至刚刚还能够目视识别出全部10个E形视标的开口方向时的观察距离为检测距离y,共检测3次,分别得到检测距离Y1、Y2、Y3; 3) 确定检测者的检测距离:从X1、X2、X3、Y1、Y2、Y3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其余4个数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检测者的检测距离。d) 复印件的检测:同一检测者
11、在c)所确定的检测距离处观察复印件,识别每行E形视标中各个视标的开口方向,确定一行中能够正确识别开口方向的E形视标数量,每个复印件样本检测5次,分别记录测试结果。e) 检测结果的处理方法:从一行E形视标的测试结果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个最低值,其余3个数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行可正确识别开口方向的E形视标数量。f) 对检测结果的判定:如果一行中能够正确识别开口方向的E形视标数量大于等于7个,那么就认为该行大小的E形视标是可识别的,反之则认为是不可识别的。7 结果评定7. 1 具有I类防复印效果的防复印技术产晶7. 1. 1 采用了防伪技术的防复印技术产品,根据相应防伪技术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判定方法来判定
12、原件和复印件是否具有声明的防伪特征,只有当复印件不具备原件的防伪特征时,才认为该防复印技术产品具有I类防复印效果。7. 1.2 利用专用识别仪器实现对原件、复印件的进行行比对、鉴别,专用识别仪器鉴别性能的评定方法应按照专用识别仪器产品标准来进行。7.2 具有E类防复印效果的防复印技术产晶如果原件及其复印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符合要求:a) 不能辨别出原件上隐藏的警示性文字内容或图像。b) 在复印件上出现目视可识别的警示性文字或图像。7.3 具有E提防复印效果的防复印技术产晶利用目视观察识别,对原件的防复印能力进行评定。具有皿类防复印效果的防复印技术产品,其防复印效果按复印件上E形视标的可识别
13、情况分为4 五级:1级z得不到复印件或无法识别;2级:只可识别第一行或第一行至第二行E形视标;3级:只可识别第一行至第三行E形视标;4级:只可识别第一行至第四行E形视标;5级:只可识别第一行至第五行E形视标。8 试验规则8. 1 交收试验8. 1. 1 试验对象、抽样地点和方法、检验批GB/T 20222-2006 当存在影响防复印效果的偶然性加工缺陷时,应该将防复印效果试验作为防复印技术产品交收试验的试验项目。生产企业所生产的每一批防复印技术产品,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从生产线或成品库内随机抽样进行检查。同时提交验收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8. 1.2 抽样方案交收试验的抽样方案应采用GB/T28
14、28. 1一般检验水平H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防复印效果试验的合格质量水平(AQL)取1.5 c 防复印效果试验的样本大小和判定数组在防复印技术产品标准中规定。8.2 型式试验8.2. 1 试验对象、周期、抽样地点和方法型式试验是针对影响防复印技术产品的系统性缺陷而进行的一种检验。防复印技术产品的型式试验项目应包括防复印效果试验。每当新试制防复印技术产品投产或当产品的设计、制造工艺或主要原材料作重大更改或当该规格产品停产半年以上而又恢复生产时,均应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试验样品应从生产线终端或成品库内随机抽取。8.2.2 抽样方案型式试验的抽样方案应采用GB/T2829中判别水平I的一次抽样
15、方案,防复印效果试验的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取20。防复印效果试验的样品大小和判定数组在防复印技术产品标准中规定。8.2.3 不合格晶处理办法和恢复生产条件型式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应停止生产和销售。已销售的产品应进行召回。此时生产企业应针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直至新的型式试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和验收。5 GB/T 20222一20066 附录A(规范性附录)E形视标结构E形视标的构形参见图A.l,其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a) E形视标有四个宽度均匀的笔划,其中三个笔划相互平行,并与另一笔划垂直zb) A=B=C; c) E=F=G=H=I=; d) D/ A=792/
16、 1 000 e) H / A=1/5 附录B(规范性附录)防复印测试样本E形视标固的制作方法防复印测试样本E形视标图的制作要求:a) 页面大小:A4:210mm X297 mm; b) E形视标的外形结构:见附录A;c) E形视标数量:设七行十列,共70个;d) E形视标的大小:同一行中E形e) f) E形视标分g) 防复印处h) 印刷要求:准未作规1) 印刷2) 视标防复印测试样GB/T 20222-2006 X 5.00 mm,允许误差为7 GB/T 20222-2006 2 E E M m 2 E m 2 M 2 m m M M m E E M 同m 2 m M m m 2 E F 事
17、l民回m 2 E m M !捶M IJJ : 国+令非结E E m M E 2 震ITI : 握F = E 同2 m 2 E 回E IJ.I 3 111 LLI 3 E 111 IJ.I 3 3 E 3 IJ.I IJ.I 111 E 3 lIJ 3 E 2 M E m M m E 2 M 2 同m 2 E m m NE恨回单慰陆国M霄非Mm露E刷握N.回回EMEm M m m M E E M E 同m 2 E M E M E 3 m 3 E 2 同m 2 同3 同M m M 2 M 2 2 M m E m GB/T 20222-2006 3 ITI 3 LLI p1 LlJ 1113 lL1
18、 3E rr1 M m Ei飞且E 同m #/山(阿1罩再E革11寻圄E . 附:酣!主M L1J lIJ ITI lQ._ rr1 w 111 IJ.I E LLI W 3 E IJ.I ITI 3 p1 E M Z 10 的-a固m IJ.I E 2 M m E m 同m 2 M 2 M E 2 m m 2 咕草眠固单国梓踏国M霄非um琵E刷睦?因圄EmEM 2 M 3 E m m E E m M 2 M m M m M m M 2 m 2 m m E m E 同2 3 2 M 2 M E E m E M CON-NNNONH阁。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防复印技术产晶通用技术条件GB/T 20222-2006 国中*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印张1字数23千字2006年10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 1230 1/16 2006年10月第-版峰定价12.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书号:155066 1-2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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