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13.320 A91 备案号:15750-2004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321-2004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2004-08-16 发布 2004-10-14 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1/321-2004 前言 根据住宅及民用建筑中对分户门防盗和防火的需求,参照GB12955-1991“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GB14101-1993“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针对钢质和钢木全封闭结构的防盗防火安全门制订本标准。是设计、制造、验收防盗防火安全门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5.1.2、5.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
2、制性条款。 本标准提出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上海市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上海市消防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藤申防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杨阳金属门窗有限公司、上海东冠五金有限公司、上海正泰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上海信源金属制门有限公司、上海汤臣金属有限公司、上海轩源金属建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小琪、刘晓新、李申、戴学嵘、赵华利、彭兴宝、陶焱升。 本标准归口单位: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于2004年8月首次发布。I DB31/321-2004 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
3、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盗防火安全门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建筑使用的钢质和钢木结构全封闭防盗防火安全门(以下简称门)。 其他需达到防盗A级和耐火乙级的民用建筑安全门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464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5824-1986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 5825
4、 建筑门窗开、关方向和开、关面的标志符号 GB 7633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 GB 16807 防火膨胀密封条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 73-1994 机械防盗锁 3 术语与定义 GB 17565和GB 5825已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防盗防火安全门 在一定时间内抵抗一定条件下的非正常开启,并满足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的门。 3.2 防盗防火锁 具有防钻、防锯、防撬、防拉、防冲击、防技术开启功能,并具有耐火、逃生功能的锁。 4 分类 4.1 门应根据结构型式、门扇关闭方向进行分类,并给出相应标记、代号。 4.2 门的标记为FAHM。 4.3
5、 门的材质分为钢质和钢木结构,用G、GM表示;结构分为全封闭单开、双开门,用D、S表示。 4.4 门按其门扇关闭的方向分别使用如下代号: 1 DB31/321-2004 门扇关闭方向代号 说 明 图 例 5.0 门扇顺时针方向 由内向外关 5.1 门扇顺时针方向 由外向内关 6.0 门扇逆时针方向 由内向外关 6.1 门扇逆时针方向 由外向内关 4.5 产品标记代号排列顺序 FAHM-XX-X-XX 门扇关闭方向 结构 材质 防盗防火安全门 示例 1: FAHM-G-D-5.0表示钢质单扇防盗防火安全门,门扇顺时针由内向外关。 示例 2: FAHM-GM-S-5.1/6.1表示钢木结构双扇防盗
6、防火安全门,门扇顺时针/逆时针由外向内关。 5 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防盗防火安全门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注明生产厂家全称或注册商标、产品名称或产品标记代号。 5.1.2 所有构件表面均应进行防腐处理。涂层表面应无气泡和漆渣,电镀层色泽均匀,镀层应无脱落。 5.1.3 门扇、门框外形尺寸应符合GB/T5824-1986的规定。门扇断面结构应符合图样规定(不包括表面装饰层)。 5.1.4 锁具安装部位以锁孔为中心,在半径不小于100mm的范围内应有加强防钻钢板。 5.1.5 填充材料应符合GB 5464的规定。 2 DB31/321-2004 5.2 门框、门扇要求 5
7、.2.1 门框应采用钢板制作,其公称尺寸厚度不应小于2mm。 5.2.2 门框上有锁孔时,其与锁舌(栓)的最大配合间隙不应大于3mm。 5.2.3 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mm,门扇与门框配合间隙不应大于2.5mm。 5.2.4 门扇与门框的铰链贴合间隙不应大于2mm,门的开启边在关门状态与门框贴合面间隙不应大于3mm。 5.2.5 门扇与下框的缝隙不应大于5mm,门扇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2mm。 5.2.6 门框、门扇对角线尺寸、门扇外形尺寸公差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尺寸公差 尺 寸 2000mm 20003500mm 公差范围 2mm 4mm 5.2.7 门框与门扇搭接的裁口处应有
8、密封条,密封条应符合GB 16807的防火规定。 5.3 门铰链要求 5.3.1 门铰链应能支撑门体重量,门在开启90过程中,门体不应产生倾斜,门铰链轴线不应产生大于2mm的位移。 5.3.2 门铰链必须启闭灵活,在不大于49N拉力作用下,门体可灵活转动90。 5.3.3 门铰链在强度上应可承受使用普通机械手工工具对铰链实施冲击、錾切破坏时传给铰链的冲击力和撬扒力矩。在规定的时间内,门铰链应无断裂现象。 5.3.4 门铰链与门扇的连接处,在6000N力作用下(力的作用方向为开启方向),门框与门扇之间不应产生大于8mm的位移,门扇面不应产生大于5mm的凹变形。 5.4 门锁及其他五金件要求 5.
9、4.1 门锁的防盗性能应达到GA/T73-1994中的A级机械防盗锁具要求。 5.4.2 门锁及其他五金件的耐火性能按GB 7633试验,均应不熔融、不串火,门锁锁体应结构完整;其耐火时间不小于54min。 5.4.3 逃生功能 当锁具设置在拯救逃生功能状态时,在室内不用钥匙,5sec内即可将锁开启。 5.5 安全性能 5.5.1 防破坏 门在普通机械、手工工具,便携式电动工具等相互配合作用下,在规定的净工作时间15min内,应该不能打开门或切割出一个穿透门体的615cm2的开口。 5.5.2 耐火极限 门的耐火极限按GB 7633中规定的条件和方式,耐火时间不小于54min。 5.6 软冲击
10、要求 5.6.1 门框与门扇之间或其它部位可以安装防闯入装置,装置本身及连接強度应可抵抗30kg沙袋的9次冲击而不产生断裂或脱落。 5.6.2 门扇在30kg沙袋软冲击载荷作用9次冲击后,不应产生大于5mm的凹变形或门被冲开。 6 试验方法 门的外观及尺寸检查、门铰链试验、门锁的防盗性能试验、逃生功能试验、门的防破坏试验、软冲击试验均在门的耐火极限试验前进行。 3 DB31/321-2004 6.1 门的外观及尺寸检查 按GB 17565中7.2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1、5.2.15.2.6、5.2.9的要求。 6.2 门铰链试验 按GB 17565中7.3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3
11、的要求。 6.3 门锁及其他五金件试验 6.3.1 门锁的防盗性能试验 按GB 17565中7.6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4.1的要求。 6.3.2 门锁及其他五金件耐火试验 按GB 7633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4.2的要求。 6.3.3 逃生功能试验 将锁安装在门上,门锁设置为逃生功能状态,在室内不用钥匙或其他工具,能在5sec内直接开启。试验结果应符合5.4.3的要求。 6.4 门安全性能试验 6.4.1 门的防破坏试验 按GB17565中7.1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5.1的要求。 6.4.2 门的耐火极限试验 按GB7633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5.2的要求。 6.5
12、 软冲击试验 按GB 17565中7.4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6的要求。 7 检验规则 门的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 出厂检验 门的出厂检验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7.2 型式检验 7.2.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有的技术要求,应全部合格。 7.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b) 产品在结构、工艺、材料 等有较大的改变; c) 正常生产时的周期性检验,每三年一次; d) 产品停产超过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7.2.3 抽样规则 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按GB 17565中8.3进行。抽样母本数最小基数为12樘,抽取4樘作为试件封样送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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