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救助艇绞车GB 11626 89 Rescue boat winch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救助艇绞车的产品分类、标记、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手摇式和重力式(机械储能式救助艇艇架的放艇、收艇及翻艇用的绞车,绞车的原动机可为电动、液压或气动,也适用于救生艇兼救助艇的放艇、收艇及翻艇用的绞车。2 引用标准GB 3893 船舶甲板机械名词、术语GB 11 02 圆股钢丝绳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 2346液压气功系统及元件公称压力系列GB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C日3341甲板机械产品型号编写方法3 术语3. 1 工作负载Qworki
2、ng load 系指在放艇、收艇及艇架翻进或翻出时,卷筒上钢丝绳所承受的最大拉力。3. 2 试验支持负载t四holdingload 系指绞车制动装置能刹住的静负载,其值为I.5倍的工作负载3. 3 动力制动负载dynamic braking load 系指当救助艇满载人员并以5.J. 2要求的速度下降停止时,在绞车卷筒上所承受的负载3. 4 起升负载Q1 hoisting load 系指当救助艇满载人员及属具(或当救生艇兼作救助艇时所限定的人员及属具)起升时,在绞车卷筒上所承受的负载。3. 5 调速器调定负载Q2brake setting load 系指当救助艇满载人员及属具下降时,在绞车卷筒
3、上所承受的负载。3. 6 翻艇负载的stowingload 系指当救助艇只载二名人员连同艇架翻进时,在绞车卷筒上所承受的最大负载3. 7 公称规格nominal size 公称规格与工作负载相对应,其值以千牛顿表示。3. 8 右式和左式绞车right-hand and left hand winch田观察者站在绞车的出绳端,面对绞车,其制动器在绞车的左方为左式绞车,制动器在绞车的右方为右式绞车。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09 21批准1990 04 01实施,i04 GB 1162 6 8 9 4 产品分类4. 1 救助艇绞车按安装方法分为如下型式A哥i: IJL !l 安装在艇甲版的机座上4.
4、2 救助艇绞车的基本参数见下表。公称规格工作负载试验支持负载kN kN 12 12. 5 18.8 IS JS 0 24.0 20 20. 0 30.0 25 25. 0 37. 5 32 31. 5 4 7. 3 40 40 0 so 0 50 50. 0 75 0 S3 63 0 94.5 80 80.0 120. 0 / 一午一,叫。也背机型安装在吊艇架上钢丝绳最小破断负载kN 37 5 48. 0 so.o 75. 0 94.5 120.0 150. 0 189.0 . 240. 0 推荐钢丝绳直径mm I J. 0 I I. 0 I J. 0 13. 0. 15. 0. 17.5 I
5、 7. 5 19. 5 21; 5 注表中钢丝绳最小破断负载及推荐钢丝绸直径章指绞车用两根钢丝绳起吊敏助艇时的单根数据表中有“者,钢丝绳的公称抗拉强度为1520N/m时,其余均为1670N/mm. 4. 3 产品标记24, 3, 1 产品型号编写方法按CB3341规定。4. 3. 2 产品标i己组成内容2505 GB 1162 6- 8 9 救助艇绞车口口口口口标准号特征代号C式式左右公称规格型式代号驱动形式代号产品名称4. 3.3 标记示例工作负载为25kN ,A型左式,电动救助艇绞车。救助艇绞享DA 25Z GB 11626 89 5技术要求s. 1 性能s. 1. 1 绞车应能将起升负载
6、Q,以不小于0.3 m/s的艇速吊起。s. 1. 2 绞车应能将调速器调定负载也在重力下,以不小于由下列公式得出的速度下降。s = o. 4 + ( o. 02 H) 式中s救助艇的下降速度,m/s1H 从吊艇架顶部到最轻载航海水线的距离,mos. 1. 3通过考虑救助艇的设计,乘员的防止过度力的保护装置以及把在急刹车过程中的惯性力考虑进去的降落装置强度后,降落设备应采取其他某些措施,以确保下降速度,不得超过由主管机关所制定出的最大下降速度注s艇速可通过单滑草或复滑车达到s.2 材料应力应保证绞车各零件的强度能承受包括动力制动负载在内的各种负载,其值不得小于沟。以工作负载计算,零件的应力不得超
7、过材料抗拉强度被4.5除5.3 卷筒设计s. 3. 1 救助艇绞车可设计成双节卷筒或分开的两个卷筒式,设计两个卷筒时必须保证双索同步升降s. 3. 2 卷筒的长度应能满足全部钢丝绳绕上至多不超过三层全部钢丝绳必须卷绕均匀,外层钢丝绳不得超过卷筒全长的三分之二,钢丝绳出绳单面夹角对有槽单层卷筒不得大于5。,对其他结构型式不得大于3。s. 3. 3 卷简直径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6倍s. 3.4 当钢丝绳全部均匀地卷绕于卷筒时,凸缘高度必须高出钢丝绳的最外层1.5倍钢丝绳直径。s. 4 制动装置设计s. 4. 1 支持制动装置506 GB 11626 8 9 绞车的支持制动装置应能刹住试验支持负载
8、,也能安全地刹住动力制动负载。各种于动制动装置控制必须处于制动状态,除非操作人员在甲板上或艇内操作制动装置时,制动器才能放松。5. 4. 2 1周迷装置绞车内设胃调速装置以调定绞车的下放速度。5, 5 F动操纵收艇5. 5, 1 各式绞车须备有子动收艇设备。此设备可以包括一只或二只手柄或手轮,适用于两人操作之用。5, 5, 2 当艇下降时或动力起艇时,于柄或手轮不应旋转。5. 5. 3 连续子动操作时,在400mm半径上的力不得超过160N,翻艇时用力允许大于160N。5, 5. 4 必须有手动松开钢丝绳的措施。5, 6 钢丝绳钢丝绳应选用GB1102中镀停并有纤维芯的钢丝绳,其公称抗拉强度为
9、1520N/mm2或1670 N/mm气GB 1102表13(619)只适用于小子或等于直径为l1 mm钢丝绳的小绞车。尽可能选用GB1102表14(637)中的钢丝绳,钢丝绳的最小破断负载不小于6倍工作负载。II z以上要求井不排除他符合公认标准的钢丝绳。5, 7 控制与驱动方式5, 7. 1 控制方式应能在就地手动操纵或应订货方要求也可在艇内手动操纵支持制动装置。5, 7.2 动力源绞车的原动机可为电动、液压或气动的。5, 7. 3操纵设备的标记各种控制手柄、手轮、按钮或操纵杆应明确地做出永久标记,说明其目的及操作方式,除目了然者外,于动收艇方向需明确标出。5, 7. 4 自动停车放艇和动
10、力收艇的各种操纵机构应能回复到“停止”位置。5. 8 驱动设备5. a. i 电动驱动及控制设备应符合我国钢质海船规范的有关规定,其中甲板固定设备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中IP33的规定。5, 8. 2 液压驱动及控制设备应符合GB3766的规定,系统额定压力应从GB2346中选取,而驱动装置应在比额定压力低10%以下满意地运转,并符合5.I. I中的性能要求。5. a. 3 气动驱动及控制设备应符合有关现行标准及技术条件的规定,系统额定压力应从GB2346中选取,而驱动装置应在比额定压力低10%以下满意地运转,并符合5.I. I中的性能要求。6 试验方法s. 1 空载试验将未绕钢丝绳的绞
11、车试验I0 min,检查启动、停车及限位保护装置的调定情况s.2 起刊试验将负载Q,起升至15m,等效的负载及速度也是容许的。试验时作以下记录2 泊密封情况:b. 输入功率gc. 每只卷筒上的起升速度;d. 刹车的正确动作;e. 手动及动力驱动的联锁情况。s. 3 F降试验507 GB 11626-89 以的负载,高出地面15m,按5.I. 2要求作下降试验,等效的负载及速度也是容许的。下降时最少制动二次。试验时作以下记录:. r降速度gb. 和l动情况,c. 手动驱动与重力下降之间的联锁情况。s. 4 支持制动装置试验以试验支持负载检查支持制动装置在最外层钢丝绳加载到j.5 Q时,卷筒不应转
12、动,尚需试验卷筒放松、慢速转过一圈后,负载仍能被制动装置刹住。s. 5 船上试验绞车以起升负载Q,进行起升试验,以调速器调定负载Q,进行下降试验。7 检验规则7. 1 每台绞车在出厂前应按下列项目进行出厂检验z. 按6.I条进行空载检验$b. 按6.2条进行起升检验gc. 按6.3条进行下降检验。7自2绞车在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试制,b. 每隔三年检验。7. 3 型式检验项曰:a. 外观检查;b. 按6.I条进行空载检验gc. 按6.2条进行起升检验Ed. 按6.3条进行下降检验se. 按6.4条进行支持制动装置检验。在试验中油温不超过60,轴承温度不超过75$全部试验完毕
13、后,将绞车拆检。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a. 1 际志每台绞车均应有耐久而不易腐蚀、不易脱落的铭牌,铭牌应清晰地标出下列内容ea. 绞车名称gb. 制造厂名称sc. 产品标记,d. 制造日期;e. 出厂编号$f. 工作负载;g. 起升速度sh. 下降速度;i. 卷筒容绳量:j. 整机重量;k. 船检标记。s.2 包装绞车应妥善包装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zc船用产品证书、备件清单、装箱单等508 GB 1 1 6 2 6 89 资料。8. 3 运输绞军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碰撞,绞车不可倒置运输。8. 4 贮存a. 绞车在贮存期间应贮存在干燥场所,b. 贮存期超过一年,应对绞车重新进行袖封附加说明2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船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甲板机械分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C四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盛义。S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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