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18559-2001 前L一一口本标准是根据实验研究、现场劳动卫生调查、职业人群调查资料,并参与国外有关卫生标准而制定的,为作业场所环境监测及卫生监督使用的标准。过去,全国生产和使用三硝基甲苯的行业均应用1979年颁布的TJ 36-19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苯及其同系物的二及三硝基化合物(二硝基苯、三硝基甲苯等)(皮)1 mg/m3的标准,生产和使用三硝基甲苯的企业应在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本标准执行。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左鸿忍、张鹏、夏宝清、李斌、许长安。本标准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负
2、责解释。295 1 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间空气中三硝基甲苯职业接触限值Occupalional exposure limit for trinitrotoluene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GB 18559 - 2001 本标准规定了车间空气中三硝基甲苯的最高容许浓度和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监测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使用二硝基甲苯的各种作业场所。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16113-1995 车间空气中三硝基甲苯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3 卫生要求车间空气中三硝基甲苯的最高容许浓度为0.5mg/m气皮),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0.2mg/m3 (皮)。4 监测检验方法车间空气中三硝基甲苯浓度的监测检验方法按GB/T1611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2-04批准2002- 05-01实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