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碱性荧光黄碱性嫩黄发布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碱性荧光黄碱性嫩黄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碱性荧光黄 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各项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由二甲基苯胺 甲醛 以对氨基苯磺酸为催化剂进行缩合 再与硫磺尿素氯化铵共熔所制得的碱性荧光黄结构式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 按 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引用标准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染料中不溶物含量的测定方法染料筛分细度的测定方法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分的测定方法纺织品耐摩擦色牢度试验方法纺织品耐洗色牢度试验方法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碱性染料染色色光和强度测定方法纺织
2、品耐热压 熨烫 色牢度试验方法纺织品耐光色牢度试验方法 氙弧技术要求外观黄色均匀粉末碱性荧光黄 的质量应符合表 的规定表项 目指标强度 为标准品 分色光 与标准品 近似 微水不溶物含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批准 实施续表项 目指标水分筛分细度通过 筛残余物含量碱性荧光黄 在腈纶织物上的染色牢度 标准深度应不低于表 规定表标准深度耐光氙弧耐洗 汗渍 酸 汗渍碱 摩擦变色 棉沾腈沾变色棉沾腈沾变色棉沾腈沾干湿熨烫注 标准深度相当于 用于非纺织品时 其色牢度免检试验方法外观采用目视法测定染色强度和色光腈纶染色法试验条件染色织物用腈纶膨体纱纤维饱和值为 左右染色深度浴比织物前处理将已称准 精确至
3、的腈纶膨体纱用 净洗剂 在 处理 取出流水洗净备用染液配制称取染料试样及标准样品各 精确至 加入 乙酸 调成浆状后 各加入 蒸馏水 搅拌使之溶解 冷却至室温 然后分别移入 的容量瓶中 用蒸馏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备用于 个 染缸中 按下列表 规定配制染液表染缸编号染浴组分标样溶液试样溶液乙酸溶液匀染剂 溶液无水硫酸钠溶液加蒸馏水至染色操作在室温下将已处理好的腈纶纱按顺序投入染色或用高温高压染色机染色 初染时应不断翻动于 内升温至 在此温度下 保温续染 应勤加翻动 染色时间共计 染毕将染缸取出自然冷却至 将腈纶纱取出水洗 绞干整理 晾干 目测评定色光和强度棉纱染色法试剂单宁酸吐酒石冰乙酸单宁酸打底棉纱
4、用量 单宁酸用量 冰乙酸用量 对棉纤维计算 浴比 升温至 时即将煮沸挤干之棉纱投入浸渍翻动并待其自然冷却至室温 浸泡 以上或过夜 取出绞干不经水洗进行固着固着处理将吐酒石 对棉纤维计算溶于水中浴比 将经单宁酸处理过的棉纱于 投入翻动 取出水洗 以备染色染液配制称取染料试样和标准样品各 精确至 加入 乙酸溶液调成浆状后各加入 蒸馏水 搅拌使之溶解 冷却至室温然后分别移入 的容量瓶中 用蒸馏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备用于 个 染缸中 按表 规定配制染液染色深度为以 棉纱为例 浴比为表染缸编号染浴组分标样溶液试样溶液乙酸溶液加蒸馏水至染色操作将经过媒染处理的棉纱于室温下投入染液中染色 后加热 内使染液温度逐
5、渐升至保持该温度续染 取出水洗晾干目测评定色光强度强度和色光的评定按 中有关规定进行水不溶物含量的测定按 有关规定进行染料应用 乙酸 溶解水分的测定按 方法 的规定进行 烘干温度筛分细度的测定按 的规定进行在腈纶织物上染色牢度的测定耐光色牢度的测定按 规定耐洗色牢度的测定按 中试液 和方法 的条件进行测定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按 规定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按 规定耐热压色牢度的测定按 规定检验规则检验分类和 条所规定各项为出厂检验项目第 章中全部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 若遇有 中 条规定的六种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其中 正常生产时 每年进行一次取样方法以批为单位随机取样 生产厂以一次拼混的均匀产品为一
6、批用户则以收到的同一生产厂相同批号的产品为一批 取样数不得低于 为每批产品的桶数 小批产品取样时取样数不得少于 桶取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内 用不锈钢 或铝 铜材质取样管分别从上 中下部取样将所取样品充分混匀缩分后取约 分别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磨口瓶中用石蜡密封 贴上标签 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 一瓶供检验 一瓶保存备查生产厂检验碱性荧光黄 应由生产厂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 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碱性荧光黄 符合本标准要求 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合格证用户验收用户有权按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对所收到的碱性荧光黄 质量进行核验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 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复验如果检验结果不
7、符合本标准要求 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桶中抽取样品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仲裁需仲裁时 仲裁方法按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染色方法为腈纶染色法仲裁机构由双方协商确定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包装桶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注明生产厂名称 产品名称 注册商标标准编号批号 规格毛重净重桶内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碱性荧光黄 应装于内衬塑料袋的铁桶中塑料袋应扎口 加盖密封 其他包装可与使用单位协商另定运输时应小心轻放 防火防晒 防雨切勿损坏包装产品应贮存于阴凉 干燥 通风的库房内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科技司提出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沈阳化工研究院技术归口本标准由沈阳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齐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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