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发布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前言为了对电磁辐射实行有效环境管理提高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制定本导则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北方交通大学电子部第十设计院等单位编制本导则主要起草人蒋忠涌叶宗林赵亚民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实施总则本导则是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环字第号以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定的本导则适用于一切电磁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于特殊的电磁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可以与本导则不
2、同但应加以说明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分为初步评价和最终评价初步评价应在获得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项目规划建设许可文件证后进行最终评价一般应于项目或分阶段竣工验收前进行属需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只需在运行前填报一次报告表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正式的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须由持有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项证书的单位和有资格人员编写本导则所称电磁辐射限于非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章节和内容评价依据此部分要给出项目建议书区域规划批准文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委托文件及评价标准等评价对象说明说明项目的名称性质辐射频率功率及性质运行状态等环境描述描述项目所在位置附图及其周围居民分布建筑
3、布局土地利用情况以及发展规划敏感对象分布和特征等电磁辐射背景值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现有及计划建设的电磁辐射发射设备也包括实际测量出的电磁辐射水平分布情况模拟类比测量模拟本项目电磁设备的正常工作或利用类似本项目电磁设备规模性质功率辐射频率使用条件的其他已营运设备进行电磁环境辐射强度的实际测量用于预测本项目建成后电磁环境变化的定量数据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应对公众受到电磁辐射的水平和家用电器及其他敏感设备受到的影响两方面进行计算和分析防治措施描述防治污染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上岗人员素质三个方面的描述代价利益分析说明建设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所带来的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从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论述项
4、目的建设和运行所付出的代价结论全面分析后给出评价结论结论部分可包括问题和对策评价范围和方法评价范围功率的发射设备以发射天线为中心半径为范围全面评价如辐射场强最大处的地点超过则应在选定方向评价到最大场强处和低于标准限值处其他陆地发射设备评价范围为以天线为中心发射机功率时其半径为发射机功率时半径为对于有方向性天线按天线辐射主瓣的半功率角内评价到如高层建筑的部分楼层进入天线辐射主瓣的半功率角以内时应选择不同高度对该楼层进行室内或室外的场强测量工业科学研究医疗电磁辐射设备如高频热合机高频淬火炉热疗机等评价范围为以设备为中心的对高压输电线路和电气化铁道评价范围以有代表性为准对具体线路作具体分析而定对可移
5、动式电磁辐射设备一般按移动设备载体的移动范围确定评价范围对于陆上可移动设备如可能进入人口稠密区的应考虑对载体外公众的影响评价方法说明或描述对于评价依据项目说明环境描述结论章节可以采用说明或描述方式编制项目建设之前背景值以及建成后的实际影响应采用现场测量办法取得真实数据现场测量应按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推荐的方法进行采用未提供的测量方法时在报告书中应对所用方法的可靠性进行说明模式计算对公众和仪器设备的影响需要了解电磁辐射场的分布对电磁辐射场的分布可以采用经过考证过的数学模式进行计算对所采用的计算公式和参数要在报告书中给出模拟类比测量应说明模拟或类比的电磁辐射设备概况测量地点和条件测点分布使用仪表
6、测量方法数据处理和统计测量结果及分析公众受照评估对于公众受照评估分受照个体剂量估算和群体剂量评估对于公众个人剂量估算要给出最大受照个体剂量对于群体受照剂量评估要给出人口与受照射剂量的分布关系对仪器设备影响评价对仪器设备受到电磁辐射的影响主要根据计算分析和实际调查评价要给出受影响设备种类严重程度和距离范围评价标准公众总的受照射剂量公众总的受照射剂量包括各种电磁辐射对其影响的总和即包括拟建设施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影响还要包括已有背景电磁辐射的影响总的受照射剂量限值不应大于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要求单个项目的影响为使公众受到总照射剂量小于的规定值对单个项目的影响必须限制在限值的若干分之一在评价时对于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的大型项目可取中场强限值的或功率密度限值的其他项目则取场强限值的或功率密度限值的作为评价标准行业标准的考虑国内在电磁辐射领域颁布有许多行业标准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时有时需要与这些行业标准比较如不能满足有关行业标准时在报告书中要论证其超过行业标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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