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永远)行业藤准J2019-90 油船作业安全技术要求Saf ety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operations of oiI tankers 1990一09-20发布1991-03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目录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 ., IG .-a ClJ.t. aooo . . 1111 . 1 2.术语. . 101 .I.o 1011 11 .51. . .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水运行业标准JT 2019-90 油船作业安全技术要求Safety technical requlrements fo
2、r operation of 011 tanker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1 本标准规寇了油船在一般情况及装卸、压载、洗脸、除气和进入封闭舱室等作业时的安全技术要求。1.2 本标准适用于150总吨及以上的钢质原油和成品油油船。2. 术语2.1 一级石油(firstclass petroleum) 闭杯闪点在28C以下的石油。2.2 二级石油(secondclass petroleum) 闭杯闪点为28C及以上至未满60C的石油。2.3 三级石油(thirdcJ ass petroleum) 闭杯闪点为60C及以上的石油。注2当三级石油加温至该袖品的闭杯闪点或将三级油品装载于有可燃性气体
3、的油舱内时,即应按、二级石油看待.-并采取同样的防范措施。2.4 挥发性油(volati1epetroleum) 闭杯闪点低于60C的石油。2.5 非挥发性油(non-volatilepetroleum) 闭杯闪点为60C及其以上的石油。注,当非挥主性泊的温度达到其闭杯闪点或将其装入未经除气的油舱时,应与挥提性泊同样看待.2.6 油舱空档(uUage)油舱被面上未装抽空间的高度。2.7 热工作业(hotwork 伴有火焰或高热以致能使油舱油污挥发出油气并使其着火燃烧的作业。2.8 冷工作业(coldwork) 能发出火花或足够热能以致会点燃附近油气的作业。2.9 枫蓄静电的货抽(statica
4、ccumulator oil) 导电率低于loops/m(皮可西门子/米以致使电荷易失难收,故而能现蓄有效静电荷的货油(天然气油、煤油、化工石油溶剂、动力汽油和航空汽油、喷气式发动机燃油、石脑泊、燃料油类重柴油、洁净柴油、润滑油等白抽。2.10 不易织蓄静电的货油(staticnon.-accumulator oil) 导电率高于100ps/m以致使电荷易失也易得,因而不易识蓄有效静电荷的货油原油、或留燃耕袖、黑柴袖、柏油等一般黑油。注2在泊、水、汽喷溅及有水滴在泊中运动时,则无论白油黑油均会带电。2.11 情化油舱(inertedtanks)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90-09-20批准19
5、91一03-01实施 1 JT 2019-90 内部己被含氧量低于8% (按容祺计以下同j的惰性气体完全充满,并保持一定正庄,因而不再具有货抽或油气燃爆条件的油舱。2.12 临界极限值(thresholdlimit value) 每天反复接触都不会对人体产生毒害的气体、蒸汽、雾、需的最大浓度极限值。2.13 真蒸汽压(truevapour pressure) 在一定温度下被体逸出于其表面的绝对蒸汽压。2.14 危险区域(hazardousarea) 经常或间断地存在燃爆性气体或在某些条件下可能存在燃爆性气体的区域。2.15 可燃下限(lowerf1ammable limit)或燃爆下限(1ow
6、erexplosive limit) 燃爆性气体中油气的最低浓度值。低于此值,油气战度过稀,抽气和氧的分子对不足,不会导敌和扩延燃煤。2.16 可燃上限(upperflammable 1imit)或燃爆上限(upperexplosive limit) 燃爆性气体中油气的最高浓度值。高于此值,因油气浓度过战致使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中缺氧,油气与氧的分子对也不足,故亦不会导致和扩延燃爆。注s不同油品具有不同的可燃极限。同泊品在不同条件下,其可燃极限值亦会变化。多数泊品可燃上下限间的可燃范围约在碳氢化合气浓度的10%-1%之间。. 一般要求3.1 适航条件必须符合GB11412.1-11412.3海上
7、运输船舶安全开航技术要求的规定。3.2 防火、防爆3.2.1 管制烟火3.2.1.1 船员和登船人员不得随身携带火种和易燃物品,也不得在甲板上放置、使用能聚焦的透光1li1J品。3.2.1.2 必须在指定的处所吸烟,该指寇处所应能防止可燃性气体侵入。3.2.1.3 禁止在甲板上和任何可能存有油气的处所使用明火和非防爆型照明。3.2.1.4 厨工应具有安全使用炉灶的知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厨房炉灶,灶旁不得任意增加可能引起燃烧的设备.3.2. .5 厨房烟囱、烟囱上的防火器及炉灶抽头,应寇期清洁、保养,防止烟囱冒火和产生火星。点火时应预先通风,防止爆燃3.2.6 厨房N.抽风机风道周围不得积
8、存抽垢、棉纱和油脂等易燃物。3.2.1.7 厨房内应在便于取用的地方备全符合规范规定的消防器材。3.2.1.8 在装卸一、二级石油,压载、洗脸、除气及使用尾部货油管肘,或当船长认为有危险时,应停止使用明火炉灶。3.2.1.9 内燃机排气管道、锅炉烟道应在靠浩选行装卸作业以外的时间定期清洁除灰,防止冒火。3.2.1.10 应经常检查烟囱上的火星熄灭器,使其经常处于工作状态。3.2.1.11 货泵舱.iIi风筒应装有铜质防火网罩,并应经常检查使其处于完整状态。3.2.1.12 装载一、二级石油的油船,在装卸、压载、洗舱、除气时,禁止一切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和热工作业。3.2.1.13 非装卸、压载
9、、洗舱、除气作业时,一般不准选行明作业,如生产急需,必须遵守海上营运船舶明火作业技术要求的规定,取得作业许可证。3.2.2 防止电火,;32.2.1 油舱、货泵舱、油漆间、蓄电地间、未用隔离舱隔开的物料间、输油管存放ki游及主甲板, 2 JT 201990 必须采用经过认可的防爆灯和电气设备。如对货泵舱电路产生怀疑,应先充分通风,并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无危险后,再行合闸。!5.2.2.2 电气人员必必、须经常检查电路z及A电气设备的绝结缘-情况,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3.2.2乙.各水密插座、联结箱、继电器等设备,必必、须盖紧关严,防止进水造成短路。3.2.2.4 不准任意接拆电路,安装插座、天线
10、和加大电器功率。一切电器连接必须在切断电源并在装卸作业和其他可能逸散油气的作业之前完成。3.2.2.5 在油舱、垂直隔离空舱内禁止拖接电缆及安装电气设备,也不i午拖接电线穿越油舱甲板。3.2.2.6 所有便携式灯具和电气设备,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以保证没有缺陷,绝缘良好,拖线可靠,包皮没有受到机械损坏。3.2.2.7 避雷针、防爆灯和电灯泡不准涂棒。3.2.2.8 靠港作业时,必须将无线电发报机和雷达的天线开关断开,并将发报机天线接地。不得进行电瓶充电和使用卫星船站。不准在甲板上使用报话机和非防爆型的收音机、磁带录音机、电视机、电热器、电子计算机、闪光摄像机、吸尘器等家用电器。3.2.2.9
11、电炉必须采用封闭式,并萨在固定地点,用时要有人看管。3.2.2.10 不许悬挂彩灯和在通电状态下安装灯泡。3.2.2.11 房间无人时,应关闭灯具和电气设备,并关紧舷窗。3.2.2.12 系泊时,对雷达天线、无线电发射机和卫星船站的保养和维修,应在电源断开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必须取得港口监督(航政部门的同意,必要时需取得作业许可证。3.2.3 防止自燃和铝金属火3.2.3.1 禁止使用乙快发生器。乙快瓶和氧气瓶应当隔开,存放于安全处所。3.2.3.2 油漆、香蕉水、松香水、汽油、煤油等易燃物品应存放安全处所,注意通风,并有专人负责保管。3.2.3.3 不要用汽油及其他一级石油制品清洗机件。3.2
12、.3.4 潮湿或浸泊的棉纱制品应及时处理,不要贮于闷热处所。3.2.3.5 主、辅机运转时,应定期检查燃油管路,高压油管、接头及油泵,防止其断裂喷j由或漏袖。3.2.3.6 严防任何油品与高温管路接触。3.2.3.7 严防油类滴落或泼溅在内燃机排气管等高温表面上。3.2.3.8 及时清除机脑、货泵舱污水向及甲板上的油垢和积垢。3.2.3.9 不要在电气设备、蒸汽管、排气管上和机炉舱内供晾衣物、放置油污棉纱及其他易燃物口口口。3.2.3.10 清除硫化铁时,应先用711未经除气的油舱装载非挥发性抽zC. 原油洗舱Fd. 压载、清舱、除气或卸出挥发性油后进行洗脸。4. 1.2 特殊情况,如尾部装卸
13、或考虑油船构造上的原因,尚须关闭其他有关门窗。4. , .3 必须保持关闭的各门,应有明显标志,出入时要随手关门,但不可上销。4. 1.4 通风筒,特别是靠自然通风的通风筒,应调整得能防止油气进入或将通风口关闭、复莲。4.1.5 集中式空调的新风口应能防止油气进入或停止吸入新风,改用内部回风,循环工作。无论何时v疑有油气窜入生活区,应立即停止集中式空调或机械式通风系统的工作,并复盖或关闭选口。4.1.6 从生活区以外吸入空气的窗式空调器,必须停止使用,切断电源,并复盖或关闭进风口。4.2 油舱孔盖4.2. 在装卸挥发性油,向未除气的油舱装卸非挥发性油及在卸除挥发性油后压入压载水的期间,所有油脂
14、孔盖都应保持关闭。4.2.2 未经除气的油舱开口,必须保持关闭。4.2.3 因测量、观察和取样而短时移开孔盖的油舱孔,应用防火网罩保护。防火网罩必须完整、清洁、配置良好。4.2.4 对装有惰性气体系统的油船,应遵守第5章的有关要求。4.3 油舱排气口4.3.1 抽舱通风系统的排气口应用防火网罩保护,高速通风时应将舱盖或观察孔主完全打开。4.3.2 呼吸阀应能调整油舱压力,使之不大于O.021MPa的正压和小于O.007MPa的负压。在装抽或压载期间,呼吸阀应置于开启或旁通位置。4.3.3 在各油舱采用公用通风系统的情况下,当装载挥发性油时,应综合考虑货泊的挥发性、通风能力和装油速度,并使公用通
15、风系统与呼吸阀接边,以防止可燃性气体进入装载非挥发性拙的协舱。.5. JT (2:01 990 4二4专用载脸盏,专用压载舱盖必须带有明显的标志。J在进行货油或压载作业致使抽气可能进入专用压载舱时,专用压载舱盖应保持关闭。4.5 货抽泵与货油泵舱4.5.1 货抽泵和货泵舱管路阀门不应漏泊,污水沟及与货泵舱毗邻的隔离空舱内不应积油,有油妥JlJi时抽干。、二4.5.2 装油时,应避免货油通过泵舱货油管路或进行加压。4.5.3 卸油、驳油和压载作业以前,应检查、调整货油泵和货油管路土的所有填料箱、泄放旋塞和滤器盖板,以防漏油。4.5.4 在货油泵工作期间,应走时检查货泵胎各处有否漏油、泵的轴承和填
16、料箱有否发热。如有泄漏与发热,应立即停泵。货泵运行时,不能对泵、排出阀和控制系统选行修理或调整泵轴填料压盐IIlL。4.5.5 卸油时,货泵胎的通风系统必须持续运转。在货泵舱通风系统正常运转以前,不得选入泵舱。4.5.6 在货油泵的原动机装于机舱内时,应经常检查、调整泵轴隔胎管接的填料压盖,按需要进行润滑,防止货泵舱的油气漏入机舱。4.6 货油系统警报和跳闸机构装有货泵警报和跳闸机构及泊位警报机构的油船,应对上述机构进行远期检查,保证其功能正常,)f:将试验结果加以记录。4.7 船、岸货油管系的连接4.7.1 货抽软管4.7.1.1 船、岸输油软管的法兰接合面、垫片和密封应清洁并处于良好状态。
17、4.7.1.2 如使用螺栓连接,所有螺栓孔都应使用,并均匀收紧。G型夹具等不能用于法兰连接。4.7.1.3 在拆除管端盲板以前,介于最后一个阀门和盲板之间的管段中应无压力油,并在管端下放置盛油盘,尽量泄除残油,以防溢油和污染。4.7.1.4 输油软管处必须具有充分的安全照明。4.7.1.5 对输油软管应寇期进行压力试验,试验间隔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压力试验的数据应标示在软管上。每次使用前都应对其承压能力进行检验,并在连接前检查其有否膨胀、磨损、压偏、漏泄或其他欠缺。船方有权拒用有缺欠的软管。4.7.1.6 起吊臂和睦座应经检验。不许起吊钢索与软管外表面直接接触。不许使用软管接头下垂的单点起吊。
18、起吊时软管应有几处支撑,使软管具有不小于制造厂规定的挠曲半径。对使用悬臂式起货机等单起吊点的场合,对软管应使用系索或鞍座支承。4.7.1.7 软管加在船舶总管上的重量不应过重,如总管悬吊过重或船上的总管阀位于支撑之外,应对总管提供附加的支撑。4.7.1.8 抽船随潮沙和装卸而升降时,应对软管进行相应的调整,避免软管连接和船舶总管过分受力,保证软管的挠曲半径不小于制造厂家的规定。4.7.2 水下或浮式软管4.7.2.1 对港外系拍站使用的水下或浮式输油软管,在将其吊上甲板以前,港方应告知软管提升高度与对应总重量的关系。负责驾驶员应检查要拖的总重是否超出船上起重机的安全工作负荷。4.7.2.2 在
19、软管起吊过程中,应避免碰触船舷和尖锐的边缘,也不得接触高温表面。4.7.2.3 在软管己吊至应有高度而等待连接期间,软管的垂直管段应用吊链或绳索揽住。管下不许站人。4.7.2.4 在拆除水下或存式软管的盲板以前,管内应无压力泊,以防隘拙和污染。 6 ,JI 20Hl 90 4.7.2.5 在将浮式软管连接到油船总管上以前,应目测检查具有否碰损、交叉、绞占和漏抽。如发现软骨损坏,应停止使用,等待检查和修理。4.7.3 金属输油臂4.7.3.1 为使船舶能在最大范围内移动而不损坏输油臂,船舶靠捕后的定位应使总管正对输油臂。4.7.3.2.输油臂连接后应立即收紧系船索,使船舶只能在允许的范围内移动。
20、装卸作业中,对系船索应经常检查和调整,以确保其处于收紧状态。4.7.3.3 为防输油臂的运动超过允许限度而在总管处安装的调距管应具有充分的支撑,以防调整兔荷时产生振动。4.7.3.4 必须防止因船舶装卸、吃水变化和潮沙涨落,使输油臂超过其自由转动限度而造成过载。4.7.3.5 装卸作业中,整个输油臂应能随船的运动而自由转动。4.7.3.6 金属输油臂不得相互交叉和产生过度的振动与摆动。4.7.3.7 输油臂多向回转接头漏油肘,应立即停止使用,不经修理,不能继续使用。4.7.3.8 气候恶劣时,应加固缆绳,加强巡视,防止输油臂扯断。如果设有紧急脱开联接的装置,必须随时检查,防止发生意外的断开。4
21、.7.3.9 装卸结束后,应按说明书规定或者在臂内还有残油时将其吊起z或者要等油流净后才能吊起。接头和总管脱开后,应立即盖紧开口,防止有油流出。4.8 地线及接地4.8.1 油船装卸前,应按现寇接好接地电缆。接地电缆必须正常、良好,截面不小于16mm2。接拆前必须将电缆开关(应是防爆开关)放在断位,不得以绝缘方法代替。接拆应按先接地线、后接软管和先拆软管、后拆地线的次序进行。4.8.2 为阻断船岸电流而在输油岸管上装有绝缘法兰或一段非导电软管时,应将靠陆上一侧的金属体用导线接地,而将海上一侧的金属体与船体连接,并应防止船岸之间一切金属构件的接触,以防与外部金属的接触形成短路,产生火花。4.9
22、装卸计划和船、岸联络4.9.1 装卸前,船、岸应互通情况,商定装卸计划、通信方法与操作信号,并签订书面协议。4.9.2 通信系统必须保持良好工作状态。4.9.3 装卸计划和操作信号必须明确昭知示船、港双方作业人员,交接时要互相确认。4.10 热工作业和热工作业许可证4.10.1 油船不应在停靠码头或危及其他船舶的区域进行热工作业,如需在港口水域进行热工作业,必须事先报经港口监督部门批准,向港口公安消防机关备案,经检查确已具备下边安全作业条件者,方可在取得热工作业许可证后开始作业。a. 附近无易燃易爆性或毒害性气体。b. 附近无含泊的金属表垢和可能产生油气的物品。C. 附近无易燃物品。d. 热工
23、作业时,无石油、石油制品和油气等流出。e. 尽量避免使用电焊机。凡能拆下的机件,均应尽量挪至岸上焊接,必须使用电焊机时,应使用直流电焊机。使用的焊接设备或其他设备必须可靠地接地,并具有收容和消灭焊接火花和熔渣的有效手段。f. 经常进行大气监测。g. 作业地点应配有可供立即使用的消防器材,必要时应申请消防船监护并申请施放围抽栏。4.10.2 对诗可证规定的作业项目,限定时间,作业区域,所用工、器具的类型,必要条件与注意事项等,必须严格遵守。4.10.3 未取得热工作业许可证和消防安全措施未全部落实,不许进行热工作业。 7 , JT 2019-90 4.11 毗邻它船和小船傍靠4.11.1 在邻船
24、进行油气可能窜至本船的作业时,应按4.1条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4.11.2 蒸汽拖船、以及未经港口监督部门批准的其他小船不得傍靠抽船。油船在装卸挥发性油或向-未经除气的油舱压载时,愣靠船舶必须实施吸烟、明火和厨房用火的安全规则。傍靠的船舶和傍靠时间应保持最少。4.12 安全检查4.12.1 油船开始作业前,船方负责人和油区负责人应就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取得一致意见。4.12.2 在作业开始前和整个作业期间,双方应按附录A给出的细目不断地进行仔细检查。5 货油装卸及压载作业5.1 监督与管理5.1 .1 装卸期间值班驾驶员必须在值。甲板上必须配备足够的作业人员。船岸连接处必须有人值班,并注意及时
25、调整缆绳的松紧。5.1.2 即使油船设有货油集控室,也应有值班船员在油胎甲板巡视,扫胎、蹒脸时仍应有水手现场操作,以防ZZ:外。5.1.3 作业期间必须使用船、岸协定的通信系统和联络信号,通信系统必须保持始终畅通。5. 1.4 在装卸开始和每次交接班时,值班驾驶员和码头值班人员都应对其是否在岗互相对证,并作记录。5.1.5 在开始装卸和装卸期间,必须定时检查井确认货油仅对指定的油舱装入或卸出,而没有逸入货泵胎、其他船舱或舷外,同时勤测抽脸空挡,并作出记录。5.1.6 仔细检查货油管路、软管或输油臂中的油压,如有压力明显降低或船、岸双方在抽量估算上明显不符的情况,都应停止装卸,直至调查清楚。5.
26、2 测量和取样5.2.1 非情化抽舱5.2.1.1 检测和取样人员应站在与风向成直角的位置,以免吸入抽气。5.2.1.2 测定挥发性石油和石油制品的油脂空档或采样时,只应使用规定的开口,并仅允许在作业进行时打开。5.2.1.3 装卸易积静电的挥发性油和抽温低于闪点不到100C的非挥发性油以及向未排净油气的油胎装油时,为保证测量和取样时不产生静电火花,只应在江用由非导体且不l贝油、水的材料制作的卷尺、测量杆和取样器。测绳须用植物纤维制作,不湿不污。若使用金属制作的卷尺、测量杆和取样器,必须至少在油舱装载或喷放惰性气体30min以后,并使金属器件接地和具有电连接时才能进行。取样时不得让金属取样器随
27、便飘动,以防止取样器与舱壁凸点产生放电。但如使用原定的测深管、金属j孚子式液位计,由天然纤维绳索引导且无金属部分的非导体器件或货油已有效地加入抗静电添加剂,导电性大于100psjm,则可不受上述限制。5.2.1.4 测探和取样时,不得使用合成纤维制作的软索。5.2.2 情化抽脑5.2.2.1 测量和取样期间应使舱内的惰性气体保持最小的正压。5.2.2.2 在舱内惰性气体压力下降期间,不许进行任何货油作业或压载作业。5.2.2.3 测量时只应在尽短时间内打开一个开口。在目的不同的两种测量例如空档和测温之间,测量口应保持完全关闭。5.2.2.4装油开始前和完成后,必须使舱内惰性气体的压力重新恢复并
28、使含氧量保持在8%以下。5.2.2.5 在系泊和拖靠码头期间,不允许为进行测量和取样而降低舱内惰性气体的压力。也不得打 8 JT 2019-90 开油舱开日。5.2.2.8 在锚拍戎系泊于开阔水面时,打开汕舱开fi进行刷量和l取样,必须使舱内保恃合适的正压,以l约四船舶活动导敢油脂呼吸而发生危险。5.2.2.7 在胡泊接近完成时测深,只许通过观察孔或扭1深管进行,而不得在抽舱卸空前打斤开口,以防舱内混入外界空气或过多散失惰性气体。5.3 装卸剧毒货油(含j夜态硫化氢在10ppm及其以上的原油和苯及其测量和取样。5.3.1 装卸剧毒性货泊,船方或港方应事先通告对方。5.3.2 为进行测量和取样而
29、打开油脂时,每打开一个开口都需由专门检验人员检验,保证开口处硫化氢或苯的浓度不超过规定的临界极限值。如超过界线,必须使用合适的呼吸器。开口打开的时间应尽F可能缩短。5.3.3 向未经除气的油舱装载剧毒性货油,必须实行封闭装载。装运期间应用仪器在通气筒、立管、高速间等处进行检验,确认毒性油气的浓度不超过周定的数值。5.3.4 不经值班驾驶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货泵舱或任何可能存有油气和缺氧的封闭空间。5.3.5 拆除货油软管或输油臂前,必须完全排空其间所在1存的践油。5.3.6 当无封闭测量系统时,空档测量应经拥1)深管进行。观察孔、空档测量;孔、立管、高速阀等均应保持关闭。装油完毕时可通过空档
30、测量孔测量空档,W.10:确保排气最少、开启时间最短。如必须通过观费孔测量空档,应仅在需要时开启,并穿戴呼吸器和防护服。5.4 泵和阀的操作5.4.1 防止压力冲击波5.4.1.1 泵送货油时,在泵开动以前,应将输油系统中有关阀门全部打开。使用离心式货油泵时在泵起速后打开排出阀时,应当缓慢。5.4.1.2 输油时,管系中的压力不能过高。在货油或压载水边过管系时,有关各阀必须lti)=开启。处于管系下游的阀门,特别是当管系较长时,除紧急情况下,不要逆流而关。5.4.1.3 装油接近满脸时,应先试开下一个预定装油舱进脑阀,试验管子是否畅通和阀的开启是否j舌络。换脑时应先开空胎阀,后关描舱|词,并检
31、查共有无泄漏,以防植油。5.4.1.4 将货油从某一油舱拨至其他油舱时,在第一个受抽胎的阀门关闭以前必须打开第二个受lFtl舱的阀门,或者变换时暂停泵送。5.4.1.5 控11)1泊流用的阀门在关到最后1/4行程时,必须缓慢,以防流速随阀的关闭呈直线下降而产生压力冲击波。5.4.2 泵的控制5.4.2.1 泵送货油时应使流量稳定,不要突然变化。5.4.2.2 装油开始时,值班驾驶员应要求岸泵低速运转。如采用往复泵,应使空气室(如果有的!)充满空气,避开临界转速,或用一台以上的泵并联运行,以防输油管或输油臂等过分振动,造成泄漏和损坏。5.4.2.3 卸抽开始时,应使货油泵低速运转。在船上的总管阀
32、打开以前,岸管的有关各i词均应打开。5.5 预防静电火花装卸能积蓄静电的货油,除船上值班驾驶员确认所有抽舱均已完全处于情化状态或货油己有效地加入了抗静电添加剂的情况外,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以防产生静电火花。5.5.1 挥发性油和油温低于闪点不到100C的非挥发性抽绝对禁止撞装。5.5.2 装油前应检查院油管路和观察油舱舱底,并尽可能把水排干。5.5.3 在向单个油舱装泊的初期,支管中的流速应不超过1m/5,直至提没船底纵衍以及所有iJ,;:峰和表面乱流均己停止后,始l司逐渐增加剑船、岸双方协议的最大允许装抽速度。.9. JT 201990 1 m/s的支管流速相当的流量见下表z支臂的名义直径
33、(mm) 080 100 150 200 1250 1305 360 410 1460 ! 510 (710|810 近以流量(m8/h) 16 I 29 I 65 1川82122 1_320 14 1542 I 76_198_1叫m5.5.4 测量和取样时应遵守5.2.1的要求。5.5.5 岸管系统应装用粗孔滤器。如果装用的是由纸、赛璐璐或政璃纤维制作的微孔滤器,则应将装油速率调整到保证货油离开掘器进入任何油脂其间至少需经历大约30s。5.5.6 扫舱应使用扫舱泵或喷射器,尽量避免油液中混入空气或油气。5.5.7 卸抽排入岸罐时,Vft边应限在1m/s.五到岸ililli进口被泊i夜完全遮闭
34、,始可逐渐加大到段大允许流速。5.5.8 装卸完毕后,对管线和软管的处理应&守50802、508.3和5.8.4的要求。5.5.9 作业人员应穿着防静电服和批鞋,进入作业场前应手触船体金属件或特设之金属体,以除去可能附带之静电。作业时不准用尼龙布或丝绸擦抹货油脂内部。5.6 装油5.6.1 装油计划主.由计划必须考虑船舶的稳性.J:需迦兔船舶出现过大的纵倾和横倾O5.6.2 惰性气体措施充入油脂的惰性气体,在泊的离甲板1m处和空白区中心地测得的含氧骂:应不起过8%。舱内);:z保J .v ;6:当的正压。5.8.3 1寸日J;、.:出除非船舶特殊设计,装yri时空档测量孔、11IWi去i1和观
35、窍孔必须关闭。近胎货i出t-;:_的拙气,应主过气口或高速阀、常边阀放入大气,不便带回于油甲板。斗i由前必须检查远气口的防火网罩是否:/6f:、清洁和自己置良好。5.6.4 幸码头装油初期的要求装油应在有关各阀都已打开,船方己做好一切准备后,方可通知岸方开始进行。值班驾驶员必须检交货?由确已进入顶;屯的汕胎而没有溢人它处。岸泵在系统检查和船方通知货泊确已进入预寇的?Ui.Mt以前,不得开动。泵起动后,必须检查船岸联接的密封性,直至达到协定的vr速或压力为止。5.6.5 系浮筒装泊初期的要求装油前,船舶应对控制作业用的通信工具确认完全掌握,备用通信系统应能在主通信系统失灵时立即技人使用。在以不超
36、过1m/s的低速装油以试验系统的初始阶段以后,方可将流速逐渐提高到协的在最大允许速度,同时密切监视水下输油管附近的水面有否漏油。在间在软管附近应有充分的照顷。5.6.6 通过船尾管路装泊初期的要求装泊前,应将总管阀四周不少于3m的区域清楚地标出,划为危险区域。装泊期间非操作人员应离开此区,并严密监视总管有否泄漏。所有通往生活区特别是通往厨房的门窗必须紧闭,总管附近必须备有随时可用的泪防设备。5.6.7 通过船首管路装油初期的要求因单点系泊而必须通过船首管路装油时,应遵守下列要求。5.7.1 检查系缆,确认可靠,保证作业期间不会有任何磨损。5.6.7.2 检查、确认软管连接和怯兰连接的可靠性,对
37、法兰连接的严密性应进行水压试验。5.6.7.3 系统前应对紧急释放系统和系统负荷监控装置进行试验,保证需要时能迅速解缆和松开货油管的连接,然后再将其投入使用。5.6.7.4 试验主、辅通信系统和遥控系统。a 10 H 20:19.一-$05.6.7.5 装抽期间,船首应始终有人值班。夜间在船首k方和四周应有充分的照明,保证能看清系缆点、系缆系统、软管连接、输油软管和船首水域。5.6.8 紧急停止的布署船、岸之间应协商确定紧急停止作业的布署和联络信号,并以恰当形式记录下来。5.6.9 装油速度的变动未通知船方,原则上不应变更装油速度。5.6.10 码头装油的停止船方要求停泵应提前通知码头,并在开
38、始装?由前即对此做出协议。5.6.11 i由船耐舱5.6.11. 油船在最后的油脂接近装捕时,应提前一在时间通知码头降低装抽速度,以使船舶能在甲板上有效地控制泊流。在单个舱满脸时,应先开下一个顶t装油!fr的空舱阀,后关j甫舱阀。如可能应将所有相邻油胎的连通阀关闭,并不断检测蹒胎的空档,以防由于阀漏或错误操作而发生监油事故。5.6 ,.2 i南脑应留有足够的空档,以防因温度升高而造成植油。5.6.11.3 满脸时应将需要关闭的阀数减至最少。5.6.11.4 系泊装i由应在接近树脂前对船岸通信系统再次进行试验。5.6.1 1.5 装泊结束时,应先关岸上的控制阀,后关船上的总管阔。5.6.12 装
39、油后的检查装油结束后,负责驾驶员应检查、确认货甜i系统中的所有阀门和打开的油舱开口都已关闭,呼吸阀处于正确位置。5.6 , 13 脸顶撞装挥发性油或油温低于闪点不到100C的非挥发性泊,严禁灌装。非挥发性泊在油温低于其闪点10C以上时可以i装,但必须遵守下列事项。5, 6.13.1 有关油脂确己除尽油气且不自再被挥发性i由所污染。5.6.13.2 船长与油区负责人应事先达成协议。5.6.13.3 软管的自由端应无怯兰伸入到舱口国板以内,且不能移动。6.13.4 压载水或污水不许灌装或输送到含有可燃性气体的油舱内。5.7 卸油507.1 卸油计划卸油计划必须考虑船舶的稳性,并需避免船舶出现过大的
40、纵倾或横倾。5.7.2 惰性气体措施5.7.2.1 在充入惰性气体的初期,系统须能很好工作?总管内输送惰性气体的含氧量以不大于5%为宜。5.7.2.2 卸油和卸出压载水时,系统必须始终工作正常和良好。5.7.2.3 在开始卸油前,必须检查和确认za。所有相关油舱包括挂在油舱在内,均已被惰性气体所充满,舱内惰性气体的含氧量低于8%并保持正压;b. 所有油舱开口包括放气阀在内,均己严密关闭FC. 惰性气体主管已与大气隔离,如装有十字接头也应与货油总管隔离zd. 惰性气体装置正在工作ze. 系统中的甲板隔离阀处于开启状态pf. 排气结束后,油舱应能保持较低正压的惰性气体压力。7.3 货油脸的加压对高
41、蒸汽压力的石油(天然汽油和某些原油),在油舱油位较低时,可向油舱充入惰性气体进行加.11 JT 2019-90 臣,以改善泵的吸入工作,但舱内压力最高不得超过大气压力17.2kPa。5.7.4 原油洗舱计划卸油时如需对所有抽舱或某些油舱进行原油洗舱,船方应在卸油计划中制订原油洗舱计划,事先提出申请,井取得港口监督部门的同意。5.7.5 靠码头卸油初期的要求5.7.5.1 在船上的总管阀打开以前,岸上通向油罐的阀门应当完全开启。5.;5.2 油船总管阀应在货泵已建立起足够的压力后再行开启,以克服岸管中的压力和船岸之间的抽位是,防止倒流。5.7.5.33l怕任PM时,速度应不超过1mjs,只有在证
42、实油流确系从指定油舱输往指立的岸罐并接到码头通知后,才可运渐增加到双方同志的;在边。5.7.6 系浮简卸油初期的要求5.7.6.1 卸油前,船、岸之间应进行通信试验。5.7.6.2 在接到码头己做好准备的通知以前,不许打开船上的总管阀和启动货泵。5.7.6.3 开始时卸抽速度应不超过1mjs,直至系统经过试验后,再逐渐提高到最大的商定流边或压力,并应严密监视输油管附近水面有无漏泊。5.7.6.4 夜晚应有充分的安全照明,照亮输油管附近的水面。5.7.7 通过尾管卸油初期的要求与5.6.6同。5.7.8 卸抽速度的变动卸油期间的卸油速度应根据船岸双方的协议加以控制,未通知港方不得剧烈变动。5.7
43、.9 卸油同时进行压载卸前b同时进行压载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以!如油舱内的油气大量外散。a. 使用容积足够的永久压载舱。b. 将压载舱的空档空间与卸抽胎直接连通。C. 使用气体压缩怯,即卸油结束时应使该胎的压力处于最低数值,并使该舱经惰性气体管路与其他所有油舱连通,所有透气阀、观察孔、测量孔口等均应关闭,呼吸阀和断路器必须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同时尚须关闭止因装置,以防惰性气体回流到惰性气体装置。d. 采用上述各陆的任一适当组合,例如将所有油舱空档用惰性气体管路连通,污油胎开始压载,同时适当调整压载与卸油速率等。如压载速率超过卸抽速率,则应减少或暂时停止向油脂充人惰性气体。5.7.10 货油舱的扫
44、舱和疏干在大容量的货油舱扫胎期间,如用污油舱或其他选定的油舱收容扫胎泊,应注意防止收容舱空档可能溢油和发生喷泊。5.7.11 卸油期间惰性气体系统故障卸油期间,不论惰性气体系统输放的惰性气体在质量、数量或在货油脑和污油舱内保持正压方面产生任何故障,都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空气进入油舱。应立即停止所有货抽或压载作业,关闭惰性气体系统中的甲板隔离阀,打开放气l同z立即修理惰性气体系统,并由船长将惰性气体系统的故障情况向港口监督部门提出报告。5.8 货油作业后宫线和软管的处理5.8.1 装油完毕后,应将货油管路中的残油放入恰当的货油舱或不会因受热膨胀而造成泄漏、变形的其他处所。5.8.2 装载高枯皮、
45、非再发性货油后的软管或输油臂可用空气吹扫,但须考虑收容舱空档是否因空气吹扫产生乱流而溢油。5.8.3 装载挥发性油或当先前装运的石油会产生可燃性气体时,不得使用空气吹扫。) 2 JT 2019-90 5.8.4 在装载戎卸出挥发性石油后,应用惰性气体情扫软管或输油霄,但须将其排入惰性化或无可燃l哇气体的空间p越免吹入油舱。5.8.5 用海水扫线时,应在调妥顶水阅后先开货泵,后开海水!词,以防管路中的存油倒流到货泵舱或经海底阀逸入海中。5.8.6 拆除软管或输油臂前,应打开船舶总管上的残抽阀,将残油泄放到固定的残油舱或盛讪盘中,以保证拆除时软管或输油臂中己疏干无泊。5.9 油船之间的转驳5.9.
46、1 船过船5.9.1.1 不论转驳何种油品,除应遵守正常装卸作业时的所有安全要求外,油船尚应注意选位、忘位y以使从一船通风系统排出的油气不致进入另一船的住舱、锅炉舱和厨房。5.9.1.2 两船之间应具有足够的防撞垫材。5.9.1.3 转驳能积蓄静电的石油时,转驳用的软管应具有内部的电连接或将软管的陆兰盘作外部电连接,并遵守5.5.5中有关预防静电火花的安全要求。5.9.1.4 输油软管与总管法兰应能在紧急情况下立即脱开。5.9.1.5 两船的主机及为主机服务的辅机都应随时可用。5.9.1.6 必须事先商定由某船指挥转驳以及联络方法与信号。5.9.2 船过驳除遵守5.9.1的要求外,尚应遵守下列
47、事项。5.9.2.1 油脑与驳船之间的系缆,一条应为钢缆,其余均应为纤维缆,以便在起火和发生其他紧急情况时能很快割断各纤维缆,又能放离和带往驳船,等待救援。5.9.2.2 专驳速度应接受汕船舶的情况和大小来控制。5.9.2.3 船、驳都须遵守安全要求,否则应印序止作业。5.9.2.4 油驳在转驳挥发性油品后应即驶离。5.10 压载作业5.10.1 打入压载水5.10.1.1 压载作业应在船、岸代表之间讨论、商定,并写成文字。5.10.1.2 值班驾驶员应计算压载重量加给船壳的应力,保证不超过船舶中拱、中垂的允许极限。5.10.1.3 靠港时,在向未经除气的油舱压载以前,值班驾驶员应与码头代表破
48、商,所有安全检查和适用于装载挥发性石油的安全措施,都应遵守。5.10.1.4 向未经除气的油舱压载,应像装抽时一样通过规定的排气管排放舱内油气。5.10.1.5 禁止以灌装方式将压载水装入未经除气的油舱。5.10.1.6 压载应以重力撞注或泵吸的方怯进行,泵和阔的操作应在打开通海阔时不会有油逸出舷外。5.10.1.7 向未经除气或非惰化的油舱打入压载水时,应最先打开抽舱阀,并限制最初压人速度,使之不超过1m/s,直至压载水提没纵的,或在无纵析时,压载水在舱内的深度最少应达到1.5m,然后才可加快压载速度。5.10.2 卸出压载水5.10.2.1 油船系泊于拉桥或油区时,不得排放含油压载水。5.10.2.2 航行中卸出含油压载水时,应经油分浓度监控装置监控,并符合排放标准。5.10.2.3 装有惰性气体系统的油船,应用惰性气体置换被卸出的压载水,保持抽舱中的含氧量最大不超过容积的8%。5.10.3 单点(岛式)系泊时的压载作业5.10.3.1 带有压载并准备装泊的船舶,特别是在气候恶劣的情况下,应在开始卸出压载水以前即开始装泊,最好是两者同时进行,以使船舶不致具有过大的干舷。 13 H 2019-:;90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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