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300; 11. 100 A 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1765-2008 化学晶亚慢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Chemicals-Test method of subchronic inhalation toxicity study 2008-05-12发布2008-09-01实施?剧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夜总局也舍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a叩GB/T 21765-2008 前言本标准等同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化学品测试指南No.413(1981年H亚慢性吸入毒性试验英文版)。本标准作了以下编辑性修改z一一增加了范围;计量单位统一改为我国法定计量单
2、位z一一删除OECD的参考文献部分。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z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z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吴维皑、崔海容、郭坚、叶诚、赵晖、冯汉利。I GB/T 21765-2008 OECD引言1.评估气体、挥发性物质、气溶性物质、气溶胶/微粒等的毒性特征常是在取得急性毒性的初步信息后才进行亚慢性吸人毒性的试验。该项试验提供在一定期间内经呼吸道重复接触受试物所引起的健康危害。吸人受试物的危害常受到受试物固有的毒性和物理因素(挥发性和粒度的大小的影响。2
3、.亚慢性吸人染毒试验指导原则与14d或28d重复吸入试验相似,主要不同在于染毒期限和临床/病理检查范围。E GB/T 21765-2008 化学晶亚慢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啃齿类动物亚慢性吸人毒性试验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试验基本原则、试验方法、试验数据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检测化学品的亚慢性吸入毒性。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 1 亚慢性眼入毒性subchronic inhalation toxicity 在试验动物寿命的一部分期间内(不超过寿命的10%),试验动物每天重复吸人受物所发生的有害效应。3 试验基本原则在试验确定的时间内不同实验动物组每天吸入一定梯
4、度不同浓度的受试物,每组一个浓度,连续染毒90d。为制备动物吸入空气中合适浓度的受试物而使用赋形剂时,需设赋形剂对照组。染毒期间每天观察动物的毒性效应。试验期间死亡和试验结束时处死的存活动物均作大体解剖检查。4 试验方法4. 1 受试样晶4. 1. 1 气体、挥发性物质、气溶肢/颗粒性物质E4. 1. 2 名称和识别码;4. 1. 3 受试物的纯度(杂质和含量); 4. 1.4 液态物z饱和蒸气压、沸点z4. 1. 5 气榕胶/颗粒物z粒度、形状和密度分布z4. 1.6 闪点;4. 1.7 爆炸性。4.2 试验准备将健康刚成年动物至少饲养5d以使其适应试验环境。在试验前,将动物随机分配到各组,
5、必要时,可在受试物中加入适合的赋形剂,以助受试物在空气中形成适宜的浓度,但应证实赋形剂不影响受试物的吸收,也不产生毒性反应。4.3 实验动物和饲养环境4.3. 1 动物的选择本方法主要适用于啃齿类动物,首选大鼠,也可使用其他动物。动物应是常用的品系、健康初成年动物。试验开始时,动物的体重差异不得超过同性别平均体重的20%。当进行的重复吸人染毒试验是长期试验的预试验时,这两项试验应使用同一品系的动物。4.3.2 饲养环境试验动物房的温度应为22C士3C,相对应湿度为30%-70%。人工光照时,应12h明,12h暗。饲以实验室的常规饲料,饮水不限,动物按性别单笼饲养,也可群养,但每笼的动物数以不影
6、响对每只动GB/T 21765-2008 物的观察为宜。4.3.3 数量和性别每一浓度组织至少应有20只动物(雌雄各半。雌性应为未蛙振和未分娩过的。如试验设计定期处死动物,需按要求增加动物数。另外,如设附加组(20只动物,雌雄各半),该组以高浓度染毒90d。在染毒结束后的观察期一般不少于28d,用以观察毒性效应的可逆性、持久性以及有元迟发毒性效应。4.4 染毒浓度的设计至少应有3个浓度组和1个对照组,使用赋形剂时还应设赋形剂对照组。对照组动物除不给动物染毒受试物外,其他处理均应与染毒组相同。最高浓度组应引起毒性效应,但不引起动物死亡,以免影响对结果作出有意义的评价,最低浓度组不能出现任何毒性效
7、应,但浓度应超过人类预期接触浓度,理想的中间浓度组应引起动物轻微的可观察到毒性效应。假如设计了一个以上的中间浓度,则应有适当的浓度梯度以产生不同程度的毒性效应。低、中浓度组和对照组的死亡发生率应很低,以便对试验结果作出有意义的评价。若受试物具有潜在的爆炸性应小心,避免达到爆炸的浓度。4.5 染毒设施、环境和受试样晶跟度监测动物应在吸人染毒设备中进行试验。对设备设计基本要求z维持每小时12次-15次换气,保证氧气体积分数为19%和受试物在空气中的均匀分布。如果设备是染毒柜,除了上述要求外要保证动物在柜内不拥挤、并能最大程度的接触空气中的受试物。总之,要确保染毒柜中气流的稳定,试验动物的总体积不能
8、超过染毒柜容寂的5%。如采用口鼻式或头部暴露吸人染毒法,可避免经口和皮肤途径接触受试物。应使用配有控制测定空气中受试物浓度的动式吸入染毒系统。通过调整空气流速使整个设备的浓度分布等基本相同。染毒设备应维持轻微的负压,以免受试物从染毒柜逸出。在试验过程中应进行测量za) 气流速度,最好连续监测zb) 在染毒期间,应尽可能地使受试物的实际浓度维持恒定;c) 在染毒空气发生期间应进行粒度分析,对气溶胶浓度的稳定性做出估测;在染毒期间,需尽可能多的采样分析粒度,以测定粒度分布的一致性;d) 最好连续监测温度和湿度。4.6 染毒步骤以受试物染毒动物,应每周7d,每天6h,连续90d。每天的吸人接触时间也
9、可根据需要采用其他或长或短的时间。从实际考虑,每周染毒5d也是可以接受的。为观察染毒结束后的毒性效应的转归而设的附加组动物,染毒90d后不给任何处理并至少再观察28d,以检测毒效应的可逆性和持久性。进行试验时动物呼吸带的温度维持在22C:l:2C。相对湿度,除了水性气溶胶外,应最好保持在30%-70%。染毒过程中,要停止供食供水。4. 7 I临床观察每天至少要进行一次仔细的临床观察,必要时,还要增加观察次数,以减少试验动物的丢失,例如发现死亡的动物应及时进行大体解剖检查,或冷藏,以备检查;对衰弱或濒死动物进行隔离或处死作大体解剖检查。吸人染毒期间和染毒后都要观察动物。要系统地观察和记录,保存每
10、只动物的观察记录z每天都要观察所有动物,记录动物的毒性体征,包括出现的时间、程度、持续时间F笼旁观察应包括但不限于皮肤和被毛、眼睛和蒙古膜的变化、呼吸、循环、自主和中枢神经系统、四肢活动和行为方式等的变化。每周测量饲料的消耗量和动物体重,严格规定观察程序,避免受试动物由于自残、组织自潜或遗忘等造成动物的丢失。试验结束后,除附加组外,处死所有染毒组存活的动物。4.8 临床检查对所有动物应做下列项目的检查zGB/T 21765-2008 4.8.1 用适宜的眼科检查器械于染毒前对所有动物和试验结束时的高剂量组和对照组动物进行眼科学检查。如发现眼睛有异常变化,再检查其他剂量的所有动物。4.8.2 实
11、验结束时进行血液学检查,包括红细胞比积、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及其分类、血液凝固功能(如凝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凝血活酶时间或血小板数)的测定。4.8.3 实验结束时进行血液临床生化测定。对所有试验都适用的包括电解质平衡、碳水化合物的代谢、肝功能和肾功能的测定。由于受试物的毒作用模式可影响测试选择的项目,建议测定的项目有:钙、磷、氯、铀、饵、空腹血糖(要适宜禁食的动物、血清丙氨酸转氨酶(ALT)、血清天冬氨酸转氨酶(AST)、鸟氨酸脱竣酶、谷氨酷胶转肤酶、尿素氮、白蛋白,血肌哥、总胆红素和血清总蛋白,如有必要,可检查脂类、激素、酸碱平衡、高铁血红蛋白和胆碱醋酶活性等。和根据观察到
12、受试物引起的毒性效应确定其他特殊检查项目。4.8.4 通常不要求进行尿分析。但是预期有或观察到有肾毒性时,要进行尿分析。假如历史性的正常值范围资料不够充分时,在开始染毒之前,应考虑进行血液学和临床生化学参数的测定。4.9 病理学检查4.9. 1 大体解剖对所有的动物都应进行全面的大体解剖,包括体表、体腔的各开口处,颅腔、胸腔和腹腔及其内容物,为避免兔肝、肾、肾上腺和皇丸失水干燥,分离后应尽快称其湿重。下述器官和组织应保存于适宜的固定液中,以便有可能作进一步的组织病理学检查包括所有肉眼可见的损害部分、肺(分离完整,称重,放入适当的固定液中,以维持保存肺脏的结构,为此可采用肺脏灌注法)、鼻咽部、脑
13、(包括延髓/脑桥、小脑皮质和大脑皮质)、垂体、甲状腺/甲状旁腺、胸腺、气管、心脏、主动脉、唾液腺、肝、脾、肾、肾上腺、膜腺、性腺、附属生殖器官、皮肤、胆囊(如存在)、食道、胃、十二指肠、空肠、回厨、盲肠、结肠、直肠、膀肮、具有代表的淋巴结一个接近染毒途径,一个远离染毒途径的、(雌性动物的乳腺、(股部肌肉)、周围神经、(眼睛、带骨髓的胸骨、股骨带有关节)J、三个部位的脊髓、颈髓、中间胸髓、腰髓)和泪腺。括弧内的器官组织若出现毒性体征或是毒作用的靶器官时才需要时进行检查。4.9.2 组织病理学4.9.2. 1 对照组和高浓度组所有动物的呼吸道和其他器官和组织都应进行详尽的组织学病理检查。4.9.2
14、.2 所有肉眼见到损害的器官、部位。4.9.2.3 中、低剂量组中的靶器官。4.9.2.4 大鼠为实验动物时,低浓度和中浓度组大鼠的肺应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证明是否存在感染。此项检查通常是用来评价动物是否处于健康状态。常规情况下对中、低剂量组的其他脏器不需要做组织病理学检查。但是,在高剂量组出现损害的器官应进行相应的检查。4.9.2.5 当设有附加组时,应对其他试验组确证有毒性的组织和器官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5 试验鼓据和报告5. 1 结果处理将所有数据综合成表格形式,表示每组试验开始时各组的动物数、出现损害的动物数、损害类型及每种类型的动物百分数。所有观察到的结果,无论定性的还是发生率,都
15、应以适当的统计与评价。应在CON-mhFNH阁。GB/T 21765-2008 设计实验时选好所采用的统计方法。5.2 结果评价亚慢性吸人毒性试验的研究结果应将出现的毒性反应、大体解剖、组织病理学的发现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受试物的浓度与异常改变的有或元、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之间的关系,如行为表现和临床异常、肉眼所见的损害、确证的靶器官、体重变化、对死亡率的影响以及任何其他特异或非特异的毒性效应。合格的亚慢性吸人90d毒性试验,可提供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水平(NOAEL)的估计值。5.3 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包括下列信息z5.3. 1 试验条件a) 吸人染毒装置的描述,包括设计、类型、容积、空气来源、微
16、粒和气溶胶的发生系统、调节空气的方法、排出废气的处理和动物在染毒时的放置方法。b) 描述测量温度、湿度、微粒/气溶胶及其粒度的设备。5.3.2 染毒资料染毒资料要列成表格,并用平均值和测量变异标准差)来表示。应包括za) 通过吸入装置的气流速度zb) 空气的温度、湿度zc) 标识浓度(送入吸人装置的受试物总量除以空气的体积); d) 试验动物呼吸带区中的实际浓度;e) 粒度分布(微粒的空气动力学直径中值及其标准值)。5.3.3 动物资料a) 所用的动物品系;b) 不同性别和浓度的毒性反应数据Ec) 试验过程中动物死亡的时间或是否动物存活到试验结束zd) 毒性效应和其他效应ze) 每种异常效应出现的时间及其转归50 动物的摄食量和体重资料;g) 血液学检查的结果和所采用方法的正常值FU 临床生化检查结果和所用方法的正常值3i) 大体解剖结果zj) 所有病理组织观察结果详细描述zU 结果的统计分析。5.3.4 结果解释亚慢性吸入试验提供重复吸人受试物时毒性效应信息。虽然从试验结果外推到人的可靠性是有限的,但是能提供关于该受试物经呼吸系统吸入引起的毒性和和作用方式、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水平(NOAEL),并为制定人类允许接触水平提供依据。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1-32174GB/T 21765-2008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