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B6153-88 飞机座舱视野1988-02-03发布1988-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飞机座空工业部部标准视野HB 615388 代替本标准规定了军用固定翼单座或串列双座杆式操纵歼击机、强击机、歼击轰炸机座舱外部视野的设计要求。它能保证在规定的人体尺寸范围内和规定的座舱布置型式下为飞行员提供切实可行和足够的外部视野。本标准适用于新研制的飞机。当某特定新型飞机座舱视野与本标准不符或有特殊要求时,可制定该机型专用要求,并在样机审查时批准。1 术语1. 1 设计暇位设计眼位是根据飞行员处于松弛姿态(巡航状态)时的眼睛位置而定的一个参考基准点,用于确定座舱内部和外部视
2、野以及座舱几何尺寸。1. 2 清晰视区清晰视区为自视不受结构、边缘连接材料或妨碍观察的其他任何材料阻碍的透明区域。2 -债要求在本标准中所规定的视野要求是按单点观察提出的。视角的俯仰零基准面为平行于飞机水平基准线的飞行员目视水平面,视角方位零基准面为飞机对称平面。2. 1 外视野范围应该给飞行员提供最大的切实可行的外视野。对执行特殊任务的飞机,外视野应给予特殊的考虑。对于着陆进场状态,应该提供足够的前下方和主前F方的视野。2. 2 外视野的鉴定按本文规定的视野要求应在样机审夜时审查和批准。2. 2. 1 总视野轮廓图应为在座舱中需要外视野工作的每个空勤成员绘制总视野轮廓图(士180方位角.:1
3、: 90 俯仰角)。该图应按1.2节的规定反映无阻视野。视野图应按图l形式表示。由固定或可伸缩的辅助设备(例如瞄准具、构架和空l加油探头等)引起的外视野被遮挡的部分,也应在视野图中表示。2. 3 外视野品质座舱透明构件的曲率半径和倾斜角应该与其空气动力特性结构和制造工艺一并考虑,航空工业部19880203发布19880801实施HB6153-88 从而使这J些构件中可能出现的光学畸变量小.座舱内、外物体的光反射也应降至最低限度,以记妨碍飞行员的观察在视水平线和风挡玻璃的交:处,其倾斜角应不超过650,该倾斜角是视水平线和风挡表面法线之间的夹角。2. 4 在第3节规定的方位角位置之间.对透明区域
4、外视野范围的要求应逐渐地增加或减小。允许在某-特定点上存在局部遮挡或凸出。3 具体要求3. 1 前驾驶位置本节所规定的视野标准适用于前驾驶位胃。叮l.1 飞行员从设if眼位可得到的不受妨碍的最小视角如下sa在0方位,向下11c .向上100; b在1五、右20万位,向下15; c在F二、右30f位,庐iff20; 也在左、千90。方位,向下300; e在左、右I:l画。方位,向下20003. 1. 2 前风挡应尽可能采用整体透明结构件.以使风挡顶部和座舱盖之间的结构件引起的盲l1.在水平方向应不超过4O .垂直方向不应超过7(参考图2阴影部分)0 :5. :. 3 从1;ibv到I80方位的后
5、视野,由设计部门与订货部门协商规定。3. 2 后驾驶位置3. 2. 1 在。方位当前面的座椅调整在中立位置,从后设计眼位测量时,应尽可能提供向下5c的砚野。前座椅头靠应设计成最小宽度,视野轮廓图应描绘出前座椅顶部棱角和结构轮廓。弹射滑相,作动筒的设汁和布母对前视野的妨碍应最小。3, 2, 2 后驾驶切的件视野范围和品质应尽可能按3,1节的规定要求。在通过后驾驶员设计眼!屯的于l币内,可使涓多个侧方眼位满足上述要求。为了容许在上述平面内移动眼位来达到规定的外视野.应提供足够的座舱盖宽度。3. 1、j于单套操纵串列双座飞机后座舱的外部视野,应根据飞机的类型和任务确定.3. 4 .i座飞机改望为教练
6、型时,其国J底舱外视野的范围和品质应不低于它仰的原型机,后座位的要求援3.2节。3. 5 具存空中受油装段的j二述类型飞机,为使飞行员在飞机处于受油状态时能观察到加油飞圳、力11呐信号灯、伸缩王若管和加油探管等,应提供足够的视野。2 。由在四1; 3 HB6153-88 o U 。龟。o 口。也-o 古图l单座总视野图例。由3 H86153-88 D E 。N【o , o 因2单座视野图例4 H06153-88 附加说明s本标准由航空工业部二O研究所提出。本标准参照了美国军用标准MIL-STD-850B军用飞机座舱视野要求。本标准由航空工业部六。一所、六0兰所、六一所负责起芋,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王大瑜、贾鑫、宋占成、石耀武,张声修、陈彼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