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080.20 B 31 备案号: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 549.12005无公害马铃薯 第 1 部分:产地环境条件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otato Part1: Environment of production 2005-03-04 发布 2005-04-05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3/T 549.12005 I 前 言 DB33/ 549-2005无公害马铃薯按部分发布,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产地环境条件; 第2部分:栽培技术规程; 第3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本部分是无公害马铃薯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 本部
2、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 义乌市农业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杜志贵、陶建明、金鸿、刘华、张涵辉、陈振勤。 DB33/T 549.12005 II 引 言 马铃薯是我省的优势农作物之一,为适应人们对农产品无公害质量的要求,发展马铃薯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范了本省无公害马铃薯春秋两季栽培系列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检验验收的依据。 DB33/T 549.12005 1 无公害马铃薯 第 1 部分:产地环境条件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马铃薯产地和环境条件的定义、产地选择、环境空气质量、灌溉水质量、土壤环境
3、质量、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马铃薯的产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
4、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 氰化物的测定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5262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一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3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 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5434 环境空气 氟化物质量浓度的测定 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5、GB/T 15435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法 GB/T 1648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7134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7 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NY/T 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6 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7
6、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马铃薯产地 具有一定的马铃薯栽培面积和生产能力的区域。 3.2 环境条件 DB33/T 549.12005 2 影响马铃薯生长和质量的空气、灌溉水、土壤等自然条件。 4 要求 4.1 产地选择 无公害马铃薯产地应选择在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 4.2 环境空气质量 无公害马铃薯产地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环境空气质量指标 质 量 要 求 项 目 日平均 小时平均 总悬浮颗粒物 (标准状态 ), mg / m 0.30 - 二氧化硫 (标准状态 ), mg / m 0.15 0.50 二氧化
7、氮 (标准状态 ), mg / m 0.12 0.24 铅(标准状态) g / m 7 20 氟化物 (F) (标准状态 ) g / (d d) 5 0 - 注: 1、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 2、小时平均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 4.3 灌溉水质量 无公害马铃薯产地灌溉水质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灌溉水质量指标 项 目 浓 度 限 值 pH 值 , mg/L 5.5 8.5 总镉 , mg/L 0.005 总砷 , mg/L 0.05 总铅, mg/L 0.1 铬(六价) , mg/L 0.10 氟化物, mg/L 3.0 氰化物, mg/L 0.50. 石油类, mg/L 1.0 粪
8、大肠菌群 , 个 /L 10000 4.4 土壤环境质量 无公害马铃薯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土壤环境质量指标 含量限值 项 目 pH 6.5 PH 6.5 7.0 pH 7.0 镉, mg / kg 0.30 0.30 0.60 汞, mg / kg 0.30 0.50 1.0 砷, mg / kg 40 30 25 铅, mg / kg 250 300 350 铬, (六价 ), mg / kg 150 200 250 铜, mg / kg 150 200 200 注:以上项目均按元素量计 ,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 5mol / kg 的土壤,若 5mol / kg , 其标
9、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DB33/T 549.12005 3 5 环境质量监测方法 5.1 空气质量监测 5.1.1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按 GB/T 15432 执行。 5.1.2 二氧化硫的测定按 GB/T 15262 执行。 5.1.3 二氧化氮的测定按 GB/T 15435 执行。 5.1.4 氟化物的测定按照 GB/T 15433 或 GB/T 15434 执 行。 5.2 灌溉水质监测 5.2.1 pH 值的测定按照 GB/T 6920 执行。 5.2.2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按照 GB/T 11914 执行。 5.2.3 总汞的测定按照 GB/T 7468 执行。 5.2.4 总砷的测定
10、按照 GB/T 7485 执行。 5.2.5 铅、镉的测定按照 GB/T 7475 执行。 5.2.6 六价铬的测定按照 GB/T 7467 执行。 5.2.7 氰化物的测定按照 GB/T 7487 执行。 5.2.8 氟化物的测定按照 GB/T 7484 执行。 5.2.9 石油类的测定按照 GB/T 16488 执行。 5.2.10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按照 GB/T 5750 执行 。 5.3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5.3.1 铅、镉的测定按照 GB/T 17141 执 行。 5.3.2 汞的测定按照 GB/T 17136 执行。 5.3.3 砷的测定按照 GB/T 17134 执行。 5.3.4 铬的测定按照 GB/T 17137 执行。 5.3.5 铜的测定按照 GB/T 17138 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产地环境 无公害马铃薯产地必须符合无公害马铃薯产地环境条件要求 6.2 无公害马铃薯产地环境质量监测采样方法 6.2.1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照 NY/T 397 执行。 6.2.2 灌溉水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照 NY/T 396 执行。 6.2.3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照 NY/T 395 执行。 6.3 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按照 GB/T 8170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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