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1.220 B41 备案号: 29854-2011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 33/T 785 2010(2013) 肉 用山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meat goat production 2010 - 05 - 20 发布 2010 - 06 - 20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 发布 DB33/T 785 2010(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由 浙江省畜牧兽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畜牧 技术服务中心、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杭州正兴牧业
2、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 起草人:何世山、宋美娥、王一民、林嘉、何英俊 、杨金勇 。 DB33/T 785 2010(2013) 1 肉用山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用山羊的场舍、 引种 、饲料、饲养管理、疫病防治、资料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波尔山羊、 马头山羊、南江黄羊 、浙江白山羊 及其杂交后代 等 肉用山羊的饲养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078.1 3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
3、及其产品 无害化处理规范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T 18407.3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5339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3 场舍要求 3.1 羊场环境 应符合 GB/T 18407.3和 NY/T 388的要 求。 3.2 场址选择 3.2.1 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乡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4、。 3.2.2 场址选择在地势高燥、水源充足、排水良好、通风、交通方便、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有一定的放牧场地和饲草种植地。山区 建场应选择阳坡, 符合 NY/T 388 和 GB/T 18407.3 的要求 。规模羊场选址应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远离污染源。 3.3 用水 场区应具有取用方便、数量充足的水源,饮水质量达到 NY 5027的要求。 3.4 羊场布局 DB33/T 785 2010(2013) 2 羊场生产区要在管理区主 风向的下风或侧风向,羊舍应布置在生产区的上风向,废弃物无害化 处理设施、隔离羊舍应设在生产区主 风向的下风或侧风向。场区内净道和污道分开。 3.5 羊舍
5、设计 应能保温隔热,冬暖夏凉,地面和墙壁便于消毒。通风、采光良好, 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 NY/T 388的要求。 3.6 建筑要求 3.6.1 面积 种公羊 3.0 m2/只 5.0 m2/只,母羊 0.80 m2/只 1.0 m2/只 ,哺乳母羊 2.0 m2/只 ,幼龄公母羊 0.50 m2/只 0.60 m2/只 。 3.6.2 高度 羊舍檐高 2.5 m以上。 羊舍大门宽在 1.5 m 2.0 m,窗户距羊床或地面 1.2 m以上。南方多雨潮湿地区羊舍式样宜采用离地羊舍 ,利于清洁卫生和清粪。 3.6.3 羊床 羊床采用木条或老毛竹条,离地高 50 cm以上,木条或竹片之间留
6、 1 cm 2 cm漏粪 间隙 。羊床下 的地面 朝墙下 排粪尿口及相连的排水沟倾斜 5 以上。 3.6.4 羊 栏 根据羊群规模设计 公羊、母羊、 分娩、 羔羊、育肥 等 羊 栏,做到 分群饲养。 3.6.5 运动场 运动场面积为羊舍面积的 1倍 2倍 ,围栏高度 1.2 。 3.6.6 设备 羊场内配备补饲食槽、草架、饮水槽、补盐器、羔羊补料槽、小型铡草机和围栏等设施。补饲食槽用木板或水泥等材料制作斜口梯型槽,采食一侧的槽口高 8 cm 10 cm,另一侧高 16 cm cm 20 cm,槽底宽约 20 cm,槽口 斜宽约 40 cm。 4 引种 4.1 引进种羊应 符合 GB 16567
7、 的要求 ,跨省引种应按规定审批 。 4.2 外地购入羊只应 在 离生产群 500 m 以上的 隔离 舍 观察, 经 驱虫、消毒、补注疫苗 和 兽医检查 确 认健康后, 方可 转入生产群 合群饲养 。 4.3 运输车辆及器具应彻底清洗消毒。 5 饲料 5.1 饲料质量安全 DB33/T 785 2010(2013) 3 饲料和饲料原料应符合 GB 13078.1 3的 要求 。不应在羊体内埋植或者在饲料中添加镇静剂、激素类等违禁药物。商品羊使用含有抗生素的添加剂时, 应 遵守 NY/T 5032的规定 。 5.2 饲料种类 5.2.1 精饲料 玉米、大麦、豆粕、糠麸及饼类饲料及其他农产品加工的
8、副产品 。 5.2.2 青饲料 放牧的以采食天然牧草为主,可补饲 黑麦草、杂交狼尾草、皇竹草和紫花苜蓿等人工牧草。 5.2.3 粗饲料 青干草、稻草、黄豆秸、番薯藤等农作物秸秆和食品加工副产品等。干毛竹叶、食用菌下脚料等非常规饲料资源可适量利用。 5.3 饲料 加工 调制 5.3.1 青干草调制 豆科牧草在初花期至盛花期收割,禾本科牧草在抽穗期收割 , 饲 用 玉米 在 籽实接近饱满时收 割。刈割青草应通过自然干燥或人工干燥在较短的时间内 将 水分快速降至 17%以下 制成干草 。青干草切成 2 cm 3 cm后喂羊或打成草粉拌入 精料补充料 中饲喂。 5.3.2 饲 料 青贮 5.3.2.1
9、 饲料青贮过程包括原料刈割、切碎 、装填、压实、 密 封等重要环节。 青贮窖须严防漏气漏水。 5.3.2.2 禾本科牧草在抽穗期刈割,豆科牧草在初花期至盛花期刈割,全株玉米在腊熟初期刈割。青贮原料水分 控制在 65% 75%,黑麦草、紫云英等含水量高的牧草可通过晾晒或青贮时添加饼 粕 、麸皮和稻草等吸水性强的饲料以降低水分含量。 5.3.2.3 青贮料切成 2 cm 5 cm, 青贮时要将原料逐层平摊,逐层压实。原料装满后,要及时封盖,做到不漏水 不 漏气。 5.3.2.4 青贮料在制作 30 d 45 d 后即可 分段 取用,切勿全面打开,防止暴晒、雨淋、结冰。每天取用后及时覆盖薄膜。 5.
10、3.2.5 青贮饲料呈绿色或黄绿色,有酸 香味,质地柔软。腐败、霉烂者不能饲用。 5.3.2.6 青贮料喂量 应由少到多,逐渐增加, 5 d 左右增至正常饲用量。 每天每只 1.0 kg 1.5 kg,分 2 次 3 次 饲 喂 。 妊娠后期应 减少饲喂量。 5.4 日粮配制 以青粗饲料为主 、 补充精料为辅的原则进行合 理搭配 , 兼顾适口性、稳定性、经济性。 按 照 肉用山羊营养需要 、粗料种类和喂量,科学 配 制精料补充料 。 精 料补充 料中能量饲料占 75% 80%,蛋白质饲料15% 20%, 矿物质等 其它 饲料 占 5% 10%。 6 饲养管理 6.1 饲养方式 DB33/T 7
11、85 2010(2013) 4 宜采用放牧加补饲的方式。 6.1.1 放牧 6.1.1.1 牧地选择 放牧地点要随季节而变化,应轮换使用牧地,草地与灌木地交替放牧,宜实行轮牧、休牧制度。放牧区应有清洁的水源。 6.1.1.2 放牧要求 一般选择下午放牧,放牧时间不少于 4 h。冬季 和春初放牧应晚出早归,遇雨雪寒冷等不良天气时停止放牧;春季放牧前 应补喂适量青干草,防止采食水分含量高的青草,导致羊腹泻;夏季宜 早晚 放牧 ,以 防中暑 ,遇大露水天早上放牧时间 应 推迟;秋季放 牧早出晚归。 6.1.1.3 分群放牧 放牧 羊群规模以 80只 150只为宜。按公母、大小、重轻胎分群 放牧 ;公
12、羊少,可栓牧。 6.1.2 补饲 6.1.2.1 冬春季放牧回场后应补饲适量干草和精料补充料。应补充矿盐 ,可将盐放入刻有缝隙的竹筒内挂在山羊能舔到之处,或放入小木槽内自由舔食。 6.1.2.2 采用经粉碎的粗饲料、精饲料混合日粮饲喂。不喂发霉和变质的饲料、饲草。 6.1.2.3 提供充足的清洁饮水,饮水水质应符合 NY 5027 的规定,定期清洗消毒饮水设备,不喂冰冻水。 6.1.2.4 放牧条件不充足或草地质量较差的,可增加补料比例和延长 舍饲 时间,分群分日间 隔式放牧与舍饲 。按山羊的性别、年龄、体重大小、生长阶段,实行分栏饲养,饲养 密度 应 适度。 6.2 种公羊 6.2.1 配种
13、旺季应补充 适量 鸡蛋等动物蛋白质 及 维生素和无机盐,饲料多样化,营养全面,适口性好。非配种期,每只每天补饲 0.20 kg 精料 补充料 、 1.5 kg 干草及 2.0 kg 3.0 kg 青绿 饲草。 6.2.2 配种期的 种 公羊应远离母羊舍单独饲养,保持羊舍清洁卫生、环境安静。 6.2.3 保持适量运动,舍饲种公羊应 每天在运动场游走运动,定期修蹄。夏季注意防暑降温,增喂青绿饲料 。 6.2.4 及时淘汰更新种公羊,防止近亲交配。 6.3 繁殖母羊 6.3.1 空怀期 以群养为主,每栏 10只 15只。 6.3.2 妊娠期 6.3.2.1 不随意改变饲养方式和换栏,避免应激导致 流
14、产。 6.3.2.2 妊娠后期(分娩前 45 d)应加强饲养管理,提高 日粮营养 水平 ,不 应 饮用冰冻水 和饲喂霉变的饲料, 防 止 流产 。 6.3.2.3 临产前 7 d 转入产羔栏舍单圈 饲养,精心护理,做好接产准备。 DB33/T 785 2010(2013) 5 6.3.3 哺乳期 6.3.3.1 产后 1 d 3 d 内适当减少饲料喂量,此后逐渐喂给足量的精料、青绿饲料,晚上补饲优质青干草, 保证母羊营 养 需要,增加泌乳量,保障 羔羊 生长 发育。 6.3.3.2 断奶前 7 d 10 d 母羊 应减少精料 补充料 和多汁饲料 的饲 喂量。 6.3.3.3 发情后应适时配种。
15、 6.3.3.4 应及时淘汰更新母羊,保持 繁殖 母羊更新率在 25%以上。 6.4 羔羊 6.4.1 出生后 应 及时吃 足 初乳,对于母乳不足和 体质较 弱 的 羔 羊 ,要做好人工辅助哺 乳 或用代乳 品 哺乳 ,不宜饲喂普通人用奶粉 。 6.4.2 冬天产羔 应 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6.4.3 15 20 日龄 羔羊 开始 诱食 饲料 , 60 日龄后 以 优质干草、青绿饲料及精料 补充料 为主。 6.4.4 提倡早期断奶,实施 60 70 日龄断奶, 断奶后母仔分开饲养 15 d 后再混群饲养, 对体况较差、采食量小 的羔羊延迟断奶。 6.4.5 不作种用的公羔应在 3 周内及时 采
16、用 手术法去势。 6.5 育肥羊 6.5.1 育肥前应 做 好 羔羊断奶、分群、去势、驱虫以及修蹄等准备工作。 6.5.2 根据断奶羔羊体重、 公母 分群 饲养 。 6.5.3 每天 应有 4 h 5 h 以上 的放牧时间,归 牧 后根据采食情况适当补 饲精 料 补充料 和牧草 。 6.5.4 出栏前 45 d 进行短期育肥,每天早晚二次补喂精料 补充料 , 6 月龄左右的肉羊每天补饲精料 补充料 0.25 kg 0.50 kg, 体重 达 到 30 kg 40 kg 时 应及时出栏。 6.5.5 药 物使用 应符 合 NY 5030 的规定。 6.6 精料 补充料的用量 6.6.1 公羊 配
17、种期每天补饲 0.50 kg 1.0 kg;配种前视膘情补饲 0.20 kg 0.40 kg。 6.6.2 母羊 每天补饲 0.30 kg 0.50 kg,妊娠后期和泌乳前期补饲 0.50 kg 0.75 kg。 6.6.3 羔羊 15 70日龄利用补饲槽自由采食, 70日龄以上每天补饲 0.10 kg 0.30 kg。 6.6.4 育肥羊 每天补饲 0.25 kg 0.50 kg。 6.7 繁殖 6.7.1 初配年龄 当 母羊 6 8月龄、公羊 8 10月龄 时可进行初配; 或当公、母羊 体重达到成年羊体重的 70%以上 进行初配 。DB33/T 785 2010(2013) 6 6.7.2
18、 配种季节 宜实施二 年产 三 胎 生产模式, 一般为春、秋二季配种,以秋季配种春季产羔为好。 6.7.3 配种方式 一般采用 自然交配 , 提倡人工授精 。 自然交配 时, 公 母羊配比以 1 25 35为宜。 7 疫病防 治 7.1 免疫 7.1.1 羊群的防疫应符合 NY 5339 的规定。防疫器械在防疫前后应彻底消毒。 7.1.2 应 按照免疫程序,及时给羊只注射 疫苗 ,并加施畜禽标识 。 7.2 消毒 应保持 羊舍内 外 清洁卫生 ,食槽、水槽、用具 等应 定期清洗、消毒,羊舍门口设 置 消毒池。 7.3 驱虫 7.3.1 定期驱虫 , 春 秋各 一 次, 寄生虫污染严重的地区,应
19、每月 或每季度预防驱虫一次。 7.3.2 选择 广谱 、毒副作用小、高效安全的驱虫药物 ,并 交替使用 。在大群驱虫时,应 先进行小群试验性驱虫,经观察无异常情况,再进行大群驱虫 。 兽药使用 符合 NY 5030 的要求 。 7.3.3 每年药浴 1 次 2 次,一般在春、秋时节;若每年只进行一次药浴,所有的羊都 应 进行秋季药浴。 7.3.4 药浴多采用水泥药浴池,药液深度一般为 70 cm,以没及羊体为原则。药浴羊浸浴时间 应 达 1 min,并按压羊头入药液 3 次。若采用特制的药淋装置,则以药淋浸透羊毛为原则。也可因地制宜在木槽和铁桶等设施内逐只进行。 7.3.5 药浴应选择晴朗天气
20、,药液温度宜 接近 35 。药浴羊应提前饮足水,先用 1 只 2 只羊进行安全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大群药浴。药浴液当天配制当天使用。健康的羊先药 浴,有疥螨病的羊最后药浴。病羊、小羔羊及妊娠 2 个月以上的重胎母羊不宜药 浴。 7.4 隔离 7.4.1 应 经常观察羊群健康状态, 发现病羊 或 可疑病羊 及时隔离观察、确诊 、治疗 。 被隔离 的 病羊彻底治愈后 ,经兽医确认健康 才能 合 群 饲养 。 疑为重大动物疫病的按规定处理,不得治疗。 7.4.2 饲养区内不应饲养其他经济用途 动物。 夏季应及时杀灭羊舍内蚊蝇 ,消除水坑等蚊蝇蘖 生地,定期定点投放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深
21、埋处理。 7.5 病死 羊处理 病死或 死 因不明的 羊,应按 GB 16548的规定进行处理。 7.6 羊场废弃物处理 应实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原则。羊场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 18596的规定。 7.7 疫情报告 DB33/T 785 2010(2013) 7 发生疫病应及时上报动物防疫部门,防疫卫生应符合 NY 5339的要求。 8 资料记录 8.1 羊场应有统一的记录表格,准确完整地填写种羊引进及其系谱档案、羔羊出生与肉羊销售出场等羊群变化资料 。 8.2 种公羊、繁殖母羊应登记编号、上耳标,记录其主要生产性能。准 确完整地记录种公羊、母羊配种日期、产羔数、羔羊出生日期、初生重 、哺乳 、断奶重及出栏重等情况和饲料 饲草来源、 配方 、 饲料消耗及各种添加剂使用 情况 。 8.3 完整记录免疫、疫病防治情况。 8.4 所有记录应准确、可靠、完整 ,按规定保存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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