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B/T 2879.5一1998前 仨习,本标准非等效果用了国际铁路联盟标准UIC842. 5-1975客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本标准以UIC842. 5中基本技术内容及形式为基础,修改了不适用目前机车车辆用涂料和涂装工艺等技术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技术要求,以适用机车车辆对涂料及涂装工艺的发展要求。本标准是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系列标准的第五部分。该系列标准的其他部分为:TB/T 2879.1一1998(neqU1C 842. 1-1975) 第1部分z涂料供货技术条件TB/T 2879. 2-1998(neq UIC 842.2-1975) 第2部分g涂料检验方法TB/T 2
2、879. 3-1998(neq UIC 842. 3-1979) 第3部分z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TB/T 2879. 4-1998(neq U1C 842. 4 1979) 第4部分货车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TB/T 2879. 6-1998(neq UIC 842. 6-1979) 第6部分g涂装质量检查和验收规程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TB/T27271996内燃、电力机车涂装技术条件。本标准由铁道部大连内燃机车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s囚方机车车辆厂、铁道部囚方车辆研究所回本标准主要起草人g辛君、于全膏、左晓光。本标准于1998年2月首次发布。1
3、138 1 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5部分:害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BfT 2879. 5-1998 neq UIC 842. 5-1975 代替TB/T27271996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客车和牵引动力车在防护涂装中对涂料、涂装工艺和质量检验的要求。适用于客车、机车、公务车、轨道动车等整车及零、部件的涂装.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TB/T 1. 1 1. 2-1995 铁道车辆标记TB(T 1132-
4、1996 内燃、电力机车的管路涂色TB(T 1737-1996 内燃、电力机车标记TB(T 2879. 11998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1部分z涂料供货技术条件TB(T 2879.2-1998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2部分z涂料检验方法TB(T 2879.3-1998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3部分g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TB(T 2879. 6一1998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6部分g涂装质量检查和验收规程3 涂料3. 1 各种涂料和辅料应符合TBfT2879. 1的规定,并按TB/T2879.2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3.2 一般情况下,同一辆车或同一部件都应使用
5、同一供货部门的涂料和辅料,如经用户同意也可不按此项规定;但应保证涂料的配套性。3.3 用隔热隔音材料作为西层涂料时,必须保证所有涂斜的配套性.4 涂装工艺要求、4. 1 涂装环境4. 1. 1 各涂层的涂装和干燥应尽可能在无尘工作间内进行,室内和工件的温度不低于12C.使用多组份涂料时,温度不低于18C.4. 1. 2 在任何情况下,工作间的相对湿度不应大于75%.4. 1. 3 涂装期间不得将机车、车辆移到室外。如因特殊原因,可在涂层达到表干程度后,方可移到室外。4.2 涂装前的表面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1998-02-24批准1998-09-01实施1139 1B/1 2879.5一19
6、984. 2. 1 涂装前表面处理应按TB/T2879.3的规定进行.4.2.2 表面处理后的钢材表面应在4h内完成第层涂装。4.2.3 在涂下一层涂料前.对I二一层涂料的表面应清除油脂、凝水和焊接溅漓。4.2.4 腻子湿磨以后,边角、缝隙、搭接处留下的研磨水分,须用干燥无泊的压缩空气吹干,干燥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4.3 涂料的调制及使用4. 3. 1 涂料使用前应彻底搅拌,如用机械搅拌,应消除所产生的气泡。4.3.2 如果采用闪点低于21C的涂料时,应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安全措施。4.3.3 乳胶类涂料如因储藏时间较长而变稠时,可以加水稀释,但最大加水量不应越过2%。4.3.4 为了调节喷
7、涂时涂料的粘度,应使用规定的稀释剂。4.3.5 双组分涂料的调制和使用应按制造厂的在关规定,并注意所注明的啧涂前熟化期和适用期。如果超过所规定的适用期限,混合涂料不能再使用。4.3.6 用于隔热、隔音的涂料只有经过耐久试验证明能够保证隔热、隔音性能,才能直接涂刷在防护底漆上。4.3.7 多组份涂料应在混合过程中所产生的气泡消失后才能用于涂装。4.3.8 涂料在搅拌或混合后,为了保证涂装工作的顺利和涂装质量,涂料应进行认真过滤。4.4 涂装方法涂装可按下列方法之一进行za)空气枪喷涂,必要时需加热后再喷涂zb)静电喷涂;c)高压无气喷涂设备喷涂pd)小的零、部件,如用单组份的涂料,可采用浸渍法.
8、4.5 零、部件的涂装4.5. 1 零、部件底漆应在机械加工前施工,需要水压的零、部件应在水压前涂装底漆(特殊零、部件水压试验可由工艺规定另行安排4.5.2 如螺栓连接,例接及焊接装配后涂不到表面,应于装配前涂底漆。4.5.3 组装后不便涂刷的零、部件表面,在组装前应按照完整涂装体系进行涂装。4.5.4 封焊连接时,防护涂料应在各个零、部件焊接以后涂刷。4.5.5 叠合部件应在搭接部分及点焊之间的间隙用规定的涂料或绝缘物喷涂充填,然后在整个表面涂届j涂料,使接缝封死。4.5.6 闭合空心件、敞口空心件和管道(不包括空气制动机的通风管和电缆管)的涂装如果不是封焊结构,内侧应涂刷防护涂料,接缝用规
9、定的密封材料密封.4.5.7 如果零、部件在出厂时己涂装,且涂层完好无损,装机厂按整个涂装体系也无特殊规定时,可保持制造厂的涂装。但在涂装过程中应对上述零、部件加以覆盖。如果这些部件出厂时只涂了中间漆层,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补涂,并注意中间漆层和国漆的配套性。4.5.8 对于车体易腐蚀的部位及零、部件应采用防腐性能好的底漆或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使其与其它部位达到同等使用期。4.5.9 为降低车辆噪声和减轻振动应在车体内板材上再喷涂(38)mm的隔音阻尼涂料。4. 5. 10 柴油机、空气压缩机、变压器、冷却设备、采暖片等在高温工作状态下的设备,应涂装耐温涂料。4.5. 11 液力传动箱、齿轮箱、泊
10、泵、油箱等易受泊浸蚀的部件,必须涂装耐温、耐汹涂料。4.5. 12 木结构件、衬板、胶合板、硬质纤维板作表面处理后,应按有关要求再作防火处理,并在背面接触面和端面截面涂一层防水、防霉涂料。4.5. 13 车窗、车门、锁及其配件在组装前应按要求进行处理,包括涂刷留漆,并于完全干燥后组装到幸1140 TB/T 2879.5一1998体上去。4.5. 14 没有进行阳极处理的铝合金车门,内外侧均须按安装处所的涂装程序进行。4.5. 15 如果车窗、窗框需要表面保护,则保护层的使用期应与车体外侧涂料使用期相同。4.5. 16 车窗框和军门框与车体之间的接触面应用所规定的密封材料进行密封。4. 5. 1
11、7 电缆、插头、插座、开关等电气件元须进行涂装。如这一类部件在涂装前已安装,应加以覆盖,防止涂料溅滴。4.5. 18 蓄电池箱的内外侧用耐腐蚀的涂料进行涂装,涂层厚度最少为130mo4.5. 19 受电弓、变压器外壳、电机等电气设备,如果未作特殊规定,上述部件可保持原涂装不变,但涂装工艺及涂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4.6 色调4. 6. 1 面漆涂层的色调必须符合现车美工技术条件及用户要求。4.6.2 如元特殊规定,各涂层的色调必须有所差异,如用两种颜色的腻子,也应隔遍使用。4.6.3 图样及技术文件未作规定的部件,如需涂装,应与周围色调相同。4.6.4 机车内部管路涂色按TB/T1132的规
12、定。4. 7 涂层的厚度及干燥4. 7. 1 车顶外部、排气口、烟筒及车体外部零、部件底漆干膜厚度不应小于90ffio车体其它部位底漆干膜厚度不得小于50ffio4.7.2 车内部零、部件底漆干膜厚度不得小于50ffio4.7.3 重防涂料厚度不得小于200ffio4.7.4 腻子每道厚度一般不应超过0.5mm,总厚度不超过3ffiffio 4.7.5 车体外部面漆厚度应不小于60ffio4.7.6 车体内部及车内零、部件面漆厚度应不小于40ffio4.7.7 如果涂层在干燥室中干燥,需要干燥的部件在放人干燥室前应在常温下通风(l530)ffiino4.7.8 涂层的干燥应达到能够按采用的涂装
13、工艺喷涂下一层涂料的程度。4.7.9 在涂刷隔热、隔音涂料前,应查清前一道涂层是否确已完全干燥。4.7. 10 整个涂装工作结束后,整个车辆应置于温度在18C以上的室内最少48ho 4.8 涂装过程中涂层的修整4. 8. 1 如果己涂的涂层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损伤,应按规定的涂装工艺进行修整。4.8.2 完全于燥的涂层,修整前必须进行打磨。4.8.3 如果损伤较重,特别是伤及底材表面,应按照TB/T2879. 3的规定处理,重新进行全部涂装作业。4.9 不需涂装的表面和零部件4. 9. 1 下列零、部件和表面不需要涂装za)车轮踏面zb)制动l回瓦、闸瓦托和盘形制动机圆盘gc)缓冲器端面;d)有螺
14、纹和相对运动(滑动或压缩)的部分,的其它不需涂装的表面和零、部件可按有关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规定。4.9.2 为了防止汹漆喷雾滴溅在上述零、部件表面,涂装时应加以覆盖。4. 10 标记4. 10. 1 每辆车上要求做的标记,应按TB/T1. 11. 2、TB/T1737中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要求的标记.按用户要求。4. 10.2 标记一般采用移印法、漏印法或用户许可的其它方法,用相应配套汹漆进行涂装。1141 TB/T 2879.5一19984. 10.3 所涂装的标记应位置正确,标记端正,字迹、分色清晰。5 质量检验用户代表可随时对防护涂装工作的表面处理,涂装作业,干燥状况,干膜厚度等按TB/T2879. 6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和监督。6 保证期6. 1 机车车辆涂装体系的质量保证期为一个厂修期。亦可由双方协商决定不同的保证期。6.2 保证期从机享车辆出厂之日算起。6.3 机车车辆制造厂应将涂料来源及其使用情况记录在册,以备随时查阅。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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