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B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部标准CB 1171.1 1171. 7-87 船舶设备环境测量方法”7-04-25发布1988- 04-01实施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批准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部标准船舶设备环境测量方法颠震CB 1171 . 3-8 7 分类号:u 04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加速度传感器、电荷放大器和记录装置组成的测量系统,测量装在船上投人运行的船舶设备所经受的颠震环境。也可用于类似颠震环境的测量。1 术语1. 1 颠震z船体受到波浪瞬时性冲击,此种冲击是由各种脉冲性的冲击扰动力而激起的船体结构的瞬时振动,是一种非周期性的多次重复的能量激励。1. 2 其他名词术语,均按GB2298-80机械振动
2、、冲击名词术语的规定。2测量系统2. 1 测量系统的方框图如下z加速度传感器电荷放大器2.2 测量系统应用国家计量部门认可的标准仪表进行校准或送计量部门校准。2.3测量系统在lHz到SkHz频率范围内,系统的响应偏差不应大于土ldB。2.4测量系统应有足够的线性动态范围,幅值线性度应在土5%以内。2.5测量仪器的安置和相互间的连接,以及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牢固可靠,导线应有良好固定。测点选择和传感器的安装3. 1 测点一般应选择在能真正反映被测设备颠震输人较大的部位,如首舱、首部甲板安装设备的部位。3.2测点应尽量布置在设备的固定点或靠近固定点。对装有减震器的设备,测点应布置在安装设备的基座上即
3、减震器下)。8.3传感器与测点应为刚性连接,以确保传感器能够精确地眼随测点共同运动,并且其实际频响特性应满足2.3条要求。4测量程序4. 1 测量前应对测量系统的安装、连接进行检查,确保测量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4.2数据测量应在大于等于4级海况下进行,船舶分别按顶浪及前斜浪的状态航行,其航行工况为主机常用工况及超过常用工况时的转速。当主机改变转速时,应待王况稳定后进行测量。为便于分析和获取稳定准确的数据,每被记录时间应足够长。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87-04-25发布19”04-01实施CB 1171. 3-87 5 数据处理5. 1 颠震环境井非完全稳态,在同一主机转速下不同时刻的颠震量值及
4、脉冲持续时间是不同的。一般采用直接统计的方法对各种浪向及浪高下的测量数据作统计分析,求得各测点的加速度统计幅值及相应脉冲持续时间。5.2 所测数据推荐按下表格式汇总。顶浪前斜浪测点部位记录时间主机转速(r/min)/加速度脉冲持续时间航速(kn)加速度脉冲持续时间g ms g Es s 82 . . . . . . Sn e测量报告一般应包括的内容8. 1 概述本次测量任务由来、性质、时间、地点及船舶主要技术数据(如排水量、船长和船宽以及试验水域的环境条件。8.Z被测设备主要技术数据和在船上的布放位置以及安装姿态。8.3测点布置图及其说明。6.4测量仪器及其系统框图。6.5测量结果和数据汇总表。6.1 分析意见及建议。8.7 参加测量单位及人员。附加说明:本标准由环境条件标准归口组提出,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标准化研究室归口。本标准由第七研究院标准化研究室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东子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