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食晶添加剂三聚磷酸铀QB 1034 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l剂三聚磷酸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热法磷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锅。该产品在食品工业中主要用于肉类食品、肉类罐头等中作品质改良剂分子式,Na,P,C)rn 分子量,367.86(按1987年国际原于量)2 号用标准c;B 9984. 1 ;B 9984. 2 c;B 9984. 3 GB吉984.4GB 9984. 7 QB 1035. 1 QB 1035. 2 I业三聚磷酸锁白度的测定E业三聚磷酸纳总五氧化二磷含量的测定磷铝酸噎琳
2、重量法1业三聚磷酸纳离于交换柱色谱法分离测定不同形式的磷酸盐1一业三薇磷酸销水不溶物的测定I业三聚磷酸销pH的测定电位计法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饷重金属(以铅计)含量的测定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锅碑含量的测定QB 1035. 3食品添加I)I) 三聚磷酸俐氟化物含量的测定QB 1035. 4食品添加刑三聚磷酸锅硫酸盐含量的测定重量法QB 1036 工业用三聚磷酸俐(包括食品工业用)氯化物含量的测定电位滴定法3技术要求3. 1 外观: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纳呈白色粒状或粉状。3. 2 物理化学指标食品添加剂二聚磷酸俐的物理化学指标必须符合表l规定。项目三聚磷酸销(Na,P,l,J,% 直氧化二磷(P,(l.
3、如氟化物以F计h% 呻以AsiiJ.% 重金属(以Pb计) v. 氯化物以Cl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03 30批准198 表l指二岁95二57.0 三0003 -s;o. ooo 3 -s;o.001 运0025 标1991-12 01实施项硫酸盐(以日Ji计),%串不榕物%pH值(!%溶液)白度目4 试验方法4. 1 白度接GB9984. I测定。4. 2 Ii氧化二磷含量按(泊9984.2测定。4.3 了聚磷酸纳含量按c;B 9984. 3测定。4.4 水不溶物含量按Gil9984. 4测定。4. 5 pH值按Gil9984. 7测定。4.6 氟化物含量按QB1 ll35
4、. 3测定。4. 7 呻含量按Qll1035. 2测定。4.8 重金属含量按QB1035. 1测定。4. 9 氯化物含量按QB1036测定。4. 10 硫酸盐含量按QB1035. 4测定。5 检验规则QB 1034 91 续表1指,;o. 4 运0.05 9. 5 10.0 注85标5. 1 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俐,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方能出1,并签发附有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和商标、生产日期、批号、理化指标实际分析数据、批量等内容的合格证书。5. 2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自出日起的三个月内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验收。5. 3产品投批检验,以班产量为批,最多不得
5、超过80t0 5. 4 取样以个大包装箱(袋)为单位,按批量大小确定取样单位数,如表2o表2批量箱、袋数)I :,以下15 50 51 150 取样单位(箱、袋)数2 3 5 151 500 8 500以上13 从批中随机抽取样箱(袋)。从抽取的每个样袋中,用取样器从袋口中心垂直地插入四分之三深度取出等量样品,使总量不少于. 5kg;或从每个样箱随机抽取三个小包袋,再从抽出的每个小包袋中取出等量样品,使总量不少jI. 5kg.将选取的试样充分混匀,用分样器或四分法分样,分成工份,每份约500g,分装于二个清洁、i燥、密封的瓶中签封,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和取样日期,生产日期及取样人的姓名等。产购双
6、方各执份试样进行检验,另份试样,由生产厂保留备作仲裁检验,保留期为三个月。5. 5 如果检验结果有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取样单位中取样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规定,li!U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5. 6 当产购双方对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共同选定仲裁机构检验裁定。199 QB 1034-91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 1 包装袋(箱)上应印刷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和标准编号、商标、生产批号和日期、生产厂名。6. 2 产品包装分小袋和大袋2小袋用食品级聚乙烯塑料袋,每袋装2.0kg,外用纸板箱集装,每箱净重20kg;大袋用编
7、织袋内衬食品级聚乙烯塑料袋,每袋净重30kg。6.3 每箱或每批编织袋装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内容为z产品名称、商标、质量指标、生产厂名和地址、生产日期、批号、净重租本标准号。6. 4 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销产品,应用带棚的车辆运输,运输时不得与有毒物混运,并防止曝晒雨淋。6.5 本产品应当贮存于通风、干燥的仓库内,避免与有毒物质、酸、碱同仓共贮,以免污染。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标准化中心、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技术归口。本标准由昆明三聚磷酸纳厂、轻工业部日用化学工业科学研究所、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徐州合成洗涤剂总厂、云南省卫生防疫站、广西磷酸盐化工厂共同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修龄、朱传家、贾黎、J莲芳。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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