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n 100. 30 G 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黑火药Black powder for civil use 2001- 09 -15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痊总局GB 18450 2001 2002 - 06-01实施发布831 GB 18450-2001 前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窑均为强制性内窑。本标准参寺了美军规范、前苏联国家标准及GJB1056-1990(黑火药。本标准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晋东化工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都名邦、韩翠荣。832 GB 18450-2001 民用黑火药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黑
2、火药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礼花弹、烟花、鞭炮等产品的点火药、引燃药、发射药及抛散药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下列注明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下列未注明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I3/T 1918-1998 工业硝酸梆GB/T 2449-1992 工业硫磺及其试验方法GB/T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
3、于连续批的检查)GI3/T 6003.1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GJB 1047.1 黑火药试验方法硝酸御的测定GJB 1047.2 黑火药试验方法硝酸御的测定GJB 1047.3 黑火药试验方法硫确的测定GJB 1047.4 黑火药试验方法木炭的测定GJB 1047.5 黑火药试验方法水分的测定GJB 1047.9 黑火药试验方法密度的测定GJI3 1047.11 黑火药试验方法粒度的测定WJ 24 包装火药用金属箱技术条件WJ 25 包装火药用木箱技术条件称量法电导法WJ 100-1976 包装火药用回收包装箱技术条件3 分类民用黑火药分为四个品号,13号为颗粒状(简称粒状药),4号为粉末状(
4、简称粉状药)。其代号由民用黑火药汉语拼音的第个大写字母MHY和代表品号的数字组成,中间用连字符分开。见表10襄1民用黑火药分类单位为毫米品号代号名义尺寸MHY- 2. 24O. 80 2 MHY-2 1. 80. 56 3 MHY-3 O. 800. 40 卜MHY-4 0.25 注名义尺寸指能通过筛孔的基本尺寸。833 GB 18450-2001 4 要求4. 1 原材料4. 1. 1 工业硝酸饵应符合GB/T1918-1998中一、二级的要求。4. 1. 2 工业就磺应符合G/T2449-1992中一、二级的要求。4.1.3 木炭4. 1.3. 1 不应有目视可见的腐朽、霉烂、泥沙及机械杂
5、质,以及明显炭化不足的炭块存在。4. 1.3.2 直径应不小于3cm,长度应不小于6cmo 4.1.3.3 术炭的质量分数应为75%92%。4.1.3.4 水分的质量分数应不大于8.0%。注:本炭分析方法可按WJS72的规定进行。4.2 外观粒状药应为滚光的呈灰黑色的颗粒,且有光泽;不应含有目视可见杂质和药粉滚成的颗粒,不应有用手指拨动与轻轻挤压而散不开的药粒结块;药粒表面不应有析出的硝酸梆白霜或黄色硫磺斑点。粉状药应为均匀的灰黑色粉末;不应含有目视可见的硬杂质;不应有用手指轻轻拨动而散不开的结块。4.3 理化性能民用黑火药的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民用翩火药理化性能指标要求项目硝酸
6、饵(质量分数硫磺(质量分数术炭(质量分数)在分(质量分数)密度g/cm:! 粒5 试验方法5. 1 外观度目视和手感。5. 2 硝酸御含量1号上筛(筛孔基本尺士为2.24mm)筛上物s. 0%,下筛(筛孔基本尺寸为D. 80 mm)筛下物5. 0%。按GJB1047.1或GJ1047.2进行。5. 3 硫横含量83.1 性能指标要求2号3号75.0%士1.5%10.0%士1.5%15.0%士1.5%1. 2% 1. 60. 80 上筛(筛孔基丰上筛(筛孔基本尺才为1.18 mm)筛尺寸为0.80mm)筛上物5.0%.下筛上物运5.0%.下筛(筛孔基本尺寸为(筛孔基丰尺寸为0.56 mm)筛下物
7、0.40 mm)筛下物5.0%。7.0%。4号75.0%土1.5%10. 0 % :l: 1. 5 % 15.0%士1.5%1. 2% GB 18450 2001 按(;jB1017.3进行。5. 4 木炭含量按GJH1047.4进行。5. 5 水分含量拨GjB1047.5进行。5. 6 密度按GJB1017.9进行。5. 7 粒度按GjB1047.11进行,其中试验筛应符合GB/T6003. 1的规定。6 检验规则6. 1 检验分类民用黑火药的检验分为理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在生产定型或停产年以上恢复生产时.或产品结构有重大变更时进行。6. 2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为外观及表2中的所有项目。
8、6. 3 组批每批应由具有基本相同的原材料、工艺、设备条件等制造的产品组成,粒状药的批量应不小于400 kg.不大于7000 kg;粉状药的批量应不小于200kg,不大于3000 kg 0 6.4 抽样6. 4. 1 外观检验6.4.1.1 不合格分类a) B类不合格:有目视可见的金属屑、玻璃、砂粒、药粒表面有析出来的硝酸御自霜或黄色硫磺斑点。b) C类不合格有目视可见的木屑、纤维、经滚光的药粒无光泽、有轻微结块。6.4. 1.2 抽样方案外观检验的抽样按GB/T2828的规定执行,所需样本从提交检验批中随机抽取。采用一次抽样方案,样本单位为箱,检验水平取一般检验水平I级,B类不合格品的AQL
9、值为1.5.C类不合格品的AQL值为6.5。注外观检验在包装检验过程中并进行。6.4.2 理化性能检验理化性能检验所需样本从外观检验合格的样本中随机抽取,粒状药各品号取样总量应不小于3烛,粉状药取样总量应不小于O.5 kg;分别混合均匀后,各取100g装入清洁、干燥的磨口瓶内,用于分析硝酸梆、硫磺、木炭和水分的含量及密度;粒状药剩余部分装人清洁、干燥的布袋内,用于分析粒度。粉状药剩余部分装入未称量的布袋内。所采取的样品应附有注明产品名称、品号、批号、取样日期和取样者姓名的标签。6. 5 判定规则所检项fl均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合格。理化性能指标若有一项不合格,可从加倍数量的包装箱重新取样,对
10、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者复试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 标志7.1 在木箱锁扣的左侧帮板中心部位,应用耐水涂料喷刷下列内容的标志:a)产品名称和代号:H3;j GB 18450-2001 b)产品标准编号;c)批号;d)净重、毛重:e)制造厂名称、地址sf)生产许可证与编号5日)商标。7.2 在木箱锁扣的右侧帮板上应粘贴下列内容的标志2a)爆炸品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b)怕湿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gc) .不得与雷管共存字样。8 包装、运输和贮存8. 1 包装8. 1. 1 包装要求8.1.1.1 民用黑火药应装入符合W24或W100-1976的一号金属箱中,
11、外套符合W25或W 100-1976的木箱。8.1.1.2 粒状药每箱净重为70.0 kg士O.3屿,粉状药每箱净重为50.0kg士O.3 kg 0 8.1.1.3 金属箱应密封并铅封,金属箱与木箱之间应无药粒存在。8.1. 1.4 金属箱每箱中应附以注明产品名称、制造厂名称、制造日期、生产工代号、检验工代号的装箱单。注也可根据用户要求,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条件下采用其他形式的包装。8.1.2 包装检验8. 1.2. 1 检验方法8.1.2.1.1 目视检查木箱外标志、装箱单。8.1.2.1.2 粒状药检验时,将金属箱从木箱中提出,观察木箱底部有元药粒存在;用分度值不大于0.2kg的磅称称
12、最装有黑火药的金属箱的质量,然后将民用黑火药从箱中倒出,称量金属箱的质量,前后两次称量之差,即为一箱药的质量3将密封性能试验的专用箱盖盖在金属箱上,通压缩空气于金属箱内,当箱内气压达到6.6kPa时停止进气,待气压稳定后,保持10s不下降,则密封性试验合格。8.1.2.1.3 粉状药每箱装量与金属箱密封性可在工序中检验。8. 1.2.2 检验规则8.1.2.2.1 检验项目木箱外标志有无错误及是否清晰g金属箱与木箱之间有无药粒存在z金属箱是否漏气及铅封是否正确s箱板及金属件是否牢固;箱内有无装箱单;每箱重量是否符合要求。8.1.2.2.2 不合格分类a) B类不合格:标志错误:金属箱与木箱之间
13、有药粒存在;金属箱漏气及铅封不正确等:b) C类不合格;木箱外标志不清晰,木箱箱板有轻度破损及金属件不牢s金属箱内无装箱单:粒状药每箱净重小于69.7kg.粉状药每箱净重小于49.7kg.抽验各箱净重的平均值小于规定指标公称值。8. 1. 2. 2 3 抽样方案包装检验的抽样按GB/T2828的规定执行,所需样本从提交检验批中随机抽取。采用一次抽样方案.样本单位为箱,检验水平取一般检验水平I级.B类不合格品的AQL值为.5.C类不合格品的AQL值为6.5。8. 2 运输H36 GB 18450一2001民用黑火药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8. 3 贮存8. 3. 1 民用黑火药JiIl贮存在干燥、通风、温度不超过40C的库房内。不应与易燃、易爆物共存。8.3.2 在符合8.3. 1规定的条件下存放,贮存期为10年。超过10年,使用前应做理化性能分析,合格后方叮使用。R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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