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53.020.99 J 80 道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6469 -2011 架桥机安全规程Safey code for launching machine 2011-05-12发布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亵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04-01实施发布GB 26469-2011 目次前言.皿l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金属结构.2 4 主要零部件.5 液压系统86 电气设备87 安全防护装置8 架桥机作业管理139 作业人员的要求及职责1410 架梁作业中人员的安全性.四川架桥机的施工现场1712 安装与拆卸13 架桥机的操作MM 检验与维护15
2、 架桥机使用状态的安全评估.20 I GB 26469-2011 目。自本标准的3.1、3.2、3.3.3、3.3.5、3.3.6、3.3.7、3.3.8、3.3.9、3.3.10、3.4、3.9,4.1,4.2,4.3A. 4、4.5. 1、4.5.2、4.5.3、4.5.5、4.5.6、4.5.7、4.7、4.8、5.1、5.4、5.5、5.7、6.1、6.3.2、6.3.3、6.3.4、6.4.5、6.4.6、6.4.7、6.5.1、6.5.2、6.5.3、6.5. 4、6.5.5、6.5.6、6.5.7、6.5.8、6.7、7.1、7.2、7.3、7.4、7.5、7.6. 1、7.6.
3、2、7.7、10.3、第11章、第12章、第13章、第14章和第15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万桥兴业机械有限公司、郑州新大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铁道学院国防交通研究所、郑州市华中路桥设备有限公司、郑州江河重工有限公司、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浙江中建路桥设备有限公司、南通力威机械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陶天华、魏福祥、王顺
4、亭、刘亚斌、陈浩、刘嘉武、宋鹏伟、黄光者、倪建中、宋海杰、丁邦建、谢靖。皿GB 26469-2011 架桥机安全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架桥机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报废、检验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路架桥机、铁路架桥机,本标准不包括在铁路线上运行的架桥机用平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7 六角头伎制孔用螺栓A和B级GB/T 28 六角头螺杆带孔钱制孔用螺栓A和B级GB/T 152.1 紧固件钥钉用通孔GB/T 1
5、22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1SO7412) GB/T 1229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ISO4775) GB/T 1230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ISO7416) GB/T 123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 2893 安全色(ISO3864-1) GB/T 3098. 1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ISO898-1) GB/T 3323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EN1435) GB/T 3632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4162-2008 锻轧钢棒超声检测方法(ASTME2375
6、: 2004) GB/T 4842氧GB/T 5117 碳钢焊条(ANS1/A WSA5. 1) GB/T 5118 低合金钢焊条(ANS1/AWSA5. 5) GB/T 5293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ANS1/AWSA5. 17) GB/T 590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ISO4310) GB/T 5972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ISO4309) GB/T 8110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AWSA5. 18M) GB 8918 重要用途钢丝绳(ISO3154) GB/T 1005 1. 110051. 12-2010 起重吊钩GB/T 12470 埋弧焊
7、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 15052起重机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总则(ISO13200) GB/T 19418 钢的弧焊接头缺陷质量分级指南CISO5817) GB/T 20303. 1起重机司机室第1部分:总则(ISO8566-1) GB/T 26470-2011 架桥机通用技术条件GB 5025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HG/T 2537 焊接用二氧化碳1 GB 26469一-2011JB/T 6061元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JB/T 6062元损检测焊缝渗透检测JB/T 10559起重机械元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JGJ 8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2 钢结构高强
8、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3 金属结构3. 1 总则3. 1. 1 架桥机金属结构设计时,应合理选用材料、结构型式和构造措施,满足结构构件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刚性和有关安全性方面的要求,并尽可能减少施工载荷以适应桥梁施工的需要。且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3. 1. 2 在金属钢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钢材牌号,必要时还应注明对钢材所要求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及其他的附加保证项目。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形式、尺寸、焊缝质量等级及对施工的要求。3.2 材料架桥机承载结构构件的钢材选择应符合GB/T3811 -2008中5.3的规定,且不允许采用B级以下钢材。3.3 金属结构件焊接
9、要求3.3. 1 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根据JGJ81或有关标准制定的金属结构焊接技术规程。3.3.2 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型号、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工艺以及焊接参数、预热或后热工艺措施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3.3.3 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a) 手工焊焊条应符合GB/T5117或GB/T5118的规定,气体保护焊焊丝应符合GB/T8110的规定,其牌号选择应与主体金属力学性能适应;b) 埋弧自动焊、半自动焊的焊丝和焊剂应符合GB/T5293和GB/T12470的规定,其牌号选择应与主体金属力学性能适应;c) 气体保护焊使用
10、的氧气应符合GB/T4842的规定,其纯度应不低于99.95%;使用的二氧化碳气体应符合HG/T2537的规定。3.3.4 金属结构件全焊透熔化焊焊接接头的对接焊缝质量按JB/T10559中焊缝等级的分级规定,分为以下3个等级:a) 1级是指重要受拉结构件的焊接接头,如主梁、小车架的受拉区等;b) 2级是指一般受拉结构件的焊接接头;c) 3级是指受压结构件的焊接接头。3.3.5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对接焊缝,其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a) 1级焊缝应进行100%的检验,其评定合格等级应符合JB/T10559中l级焊缝的验收准则要求。采用射线探伤时应达到GB/T3323的规定,其评定合格等级不
11、应低于E级。b) 2级焊缝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检,其评定合格等级应分别符合JB/T10559中2级焊缝的验收准则要求。采用射线探伤时应达到GB/T3323的规定,其评定合格等级不应低于皿级。c) 3级焊缝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检,其评定合格等级应分别符合JB/T10559中3级焊缝的验收准则要求。射线探伤不作规定。3.3.6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表面探伤:GB 26469-2011 a) 外观检查怀疑有裂纹;b) 设计文件规定;c) 检验员认为有必要时。磁粉探伤应符合JB/T6061的规定;渗透探伤应符合JB/T6062的规定。3.3.7 钢的弧焊接头缺陷质量应达到GB/T19418的下列规
12、定:a) 1级焊缝外观质量评定等级应符合GB/T19418的B级Eb) 2级焊缝外观质量评定等级应符合GB/T19418的C级;c) 3级焊缝外观质量评定等级应符合GB/T19418的D级。3.3.8 焊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持证焊工应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3.3.9 1级焊缝施焊后应具有可追溯性。3.3. 10 焊缝元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无损检测资格;报告编制人员和签发人员应持有相应探伤方法的E级或E级以上资格。3.4 高强度螺栓连接3.4.1 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JGJ82的规定。3.4.2 构件拼装接头采用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时,高强螺栓
13、连接处构件接触面应保持干燥、整沽,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疤痕、氧化铁皮、污垢等。3.4.3 构件拼装接头采用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应使用力矩扳手拧紧,并应达到所要求的拧紧力矩,其接触面应紧密贴合。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力矩扳手应进行标定并有标定记录。应有高强螺栓拧紧施工记录。3.4.4 非剪切型高强度螺栓、螺母、垫圈的尺寸应分别按GB/T1228、GB/T1229和GB/T1230的规定,其技术条件应符合GB/T1231的规定。采用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时应符合GB/T3632的规定。3.4.5 伎制孔用螺栓、孔的尺寸应分别按GB/T27、GB/T28和GB/
14、T152.1的规定,其技术条件应符合GB/T3098. 1的规定。3.4.6 构件拼装接头采用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时,高强螺栓经使用拆卸后不能重复使用。3.5 司机室3.5. 1 ,总贝。当架桥机设有司机室时,司机室应符合GB/T20303. 1和本标准的相关规定。3.5.2 当存在坠落物危险时,司机室顶部应装设有效的防护装置。3.5.3 架桥机宜采用封闭式司机室。仅作辅助性质工作较少使用的架桥机司机室,可以是敞开式的,敞开式司机室应设高度不小于1m的护栏。3.5.4 在架桥机空间允许的情况下,司机室内净空高度不宜低于1.8m。3.5.5 司机室工作面上的照度不应低于301x。3.5.6 司
15、机室应有安全出入口;当司机室装有门时,应防止其在架桥机工作时意外打开;司机室的拉门和外开门应通向同一高度的水平平台;司机室的门向外开,可以安全、方便地从已架桥梁的梁面进出司机室。司机室外元平台时,一般情况下门应向里开。3.5.7 司机室底窗和天窗安装防护栏时,防护栏应尽可能不阻挡视线。司机室的构造与布置,应使司机对工作范围具有良好的视野,并便于操作和维修。3.5.8 司机室地板应采用防滑的非金属隔热材料覆盖。3.5.9 重要的操作指示器应有醒目的显示,并安装在司机方便观察的位置。指示器和报警灯及急停按钮应有清晰永久的易识别标志。指示器应有合适的量程并应便于读数。报警灯应具有适宜的颜色,危3 G
16、B 26469一-2011险显示应用红灯。3.6 通道和平台3.6. 1 架桥机上所有操作部位以及要求经常检查和保养的部位,凡与桥面(地面、墩、台距离超过2m的,都应能通过斜梯、平台、通道或直梯到达。3.6.2 外设通道和平台的净空高度不应低于1.8 mo运动部分附近的通道和平台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5 m;如果设有扶手或栏杆,在高度不超过0.6m的范围内,通道的净宽度可减至0.4mo固定部分之间的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0.4m。架桥机结构件内部很少使用的进出通道,其最小净空高度可为1.3 m,但此时通道净宽度应增加到0.7 mo只用于保养的平台,其上面的净空高度可以减到1.3m。3.6.3 通道和
17、平台表面应防滑。在通道和平台上人员可能停留的任何部位,都应保证在下列情况下不应发生永久变形:a) 2 000 N的力通过直径为125mm的圆盘施加在平台表面的任何位置;b) 通道和平台承受4500 N/旷的均布载荷。3.6.4 维修平台的地板上单个孔洞和间隙按以下要求控制:a) 不允许120mm的球体穿过;b) 当长度不小于200mm时,其最大宽度为12mm。3. 7 斜梯和直梯3.7.1 斜梯3. 7. 1. 1 斜梯的倾斜角不宜超过650。特殊情况下,倾斜角也不应超过750(超过750时按直梯设计)。3.7. 1. 2 斜梯两侧应设置栏杆,两侧栏杆的间距:主要斜梯不应小于0.6m;其他斜梯
18、可取为0.5m。斜梯的一侧靠机体时,只在另一侧设置栏杆,栏杆高度不小于1m。3.7. 1. 3 梯级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32m,单个梯级的高度宜取为O.18 mO. 25 m,斜梯上梯级的进深不应小于梯级的高度,连续布置的梯级,其高度和进深均应为相同尺寸。3.7. 1. 4 梯级踏板表面应防滑。3.7.2 直梯3.7.2. 1 直梯两侧撑杆间距不应小于0.40m,两侧撑杆之间踏杆宽度不应小于0.30m,梯级的问距应保持一致,宜为O.23 mO. 30 m,梯级离开固定结构件至少应为0.15m,梯级中心0.1m范围内应能承受1200 N的分布垂直力而无永久变形。3.7.2.2 人员出人的爬越孔尺
19、寸,方孔不宜小于0.63mXO. 63 m,圆孔直径宜取为O.63 mO. 80 m。3.7.2.3 高度2m以上的直梯应设有护圈,护圈从2.0m高度起开始安装,护圈直径宜取为0.6m 0.8 m。护圈之间应由三或五根间隔布置的纵向板条联接起来,并保证有一根板条正对着直梯的垂直中心线,相邻护圈之间的距离:当护圈设置三根纵向板条时,不应大于0.9m;当护圈设置五根纵向板条时,不应大于1.5 mo安装了纵向板条的护圈在任何一个0.1m的范围内应可以承受1000 N的分布垂直力,不允许有永久变形。3.7.2.4 除非提供有其他合适的把手,直梯的两边撑杆至少要比最上一个梯级高出1.0 m,当空间受限制
20、时此高出的高度也不应小于0.8mo 3.7.2.5 装在结构内部的直梯,如果结构件的布置能够保证直径为0.6m的球体不能穿过,则可不设护圈。4 GB 26469-2011 3.7.2.6 直梯的终端宜与平台平齐,梯级终端踏板或踏杆不应超过平台平面。3.7.2.7 如梯子在平台处不中断,则护圈也不应中断,但应在护圈侧面开一宽为0.5m、高为1.4m的洞口,以便人员出人。3.8 栏杆和护绳3.8.1 在架桥机的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a) 用于进行架桥机安装、拆装、试验、维修和保养,且高于桥面2m的工作部位;b) 通往离桥面高度2m以上的检修保养部位的通道。3.8.2 栏杆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a)
21、栏杆上部表面的高度不低于1m,栏杆下部有高度不低于0.1m的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之间有不少于一根的中间横杆,它与踢脚板或手扶栏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5m;对净高不超过1.3m的通道,手扶栏杆的高度可以为0.8mo b) 在手扶栏杆上的任意点任意方向应能承受的最小力为1000 N,且元永久变形。c) 栏杆允许开口,但开口处应有防止人员跌落的保护措施。3.8.3 在无法装设栏杆的情况下,应装设护绳,护绳高度不宜低于1m。护绳任意位置应能承受5000 N的外力,护绳宜采用钢丝绳或链条。3.9 金属结构的修复与报废3.9. 1 主要受力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时不应修复,应报废。3.9.2 主要受力构件
22、发生腐蚀时,应进行检查和测量。当主要受力构件断面腐蚀达原设计厚度的1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3.9.3 主要受力构件产生裂纹时,应根据受力情况和裂纹情况采取阻止裂纹继续扩展的措施,并采取加强或改变应力分布的措施,或停止使用。3.9.4 主要受力构件因产生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地安全运行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4 主要零部件4. 1 吊具4. 1. 1 吊杆、吊杆螺母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剌、裂纹等。安全系数不应小于4。4. 1. 2 吊钩应符合GB/T1005 1. 1 10051. 12一2010的规定。4. 1. 3 吊杆、吊杆螺母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探伤报告等技术证明文
23、件,方可技人使用。否则,应经检验,查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吊杆的探伤应符合GB/T4162-2008中的A级。4. 1. 4 吊杆、吊杆螺母上的螺纹不得腐蚀。4. 1. 5 吊杆、吊杆螺母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裂纹;b) 产生明显变形。4. 1. 6 吊梁扁担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整体失去稳定性时;b) 发生腐蚀,断面腐蚀达原设计厚度的10%,如不能修复时;c) 产生裂纹,如不能根据受力情况和裂纹情况采取阻止裂纹继续扩展的措施时zd) 主要部件产生塑性变形不能修复时。4. 1. 7 吊杆、吊杆螺母和吊钩不得补焊。4. 1. 8 吊钩达到GB/T10051. 110051
24、. 12-2010的有关报废指标时,应更换。5 GB 26469-2011 4. 1. 9 当使用条件或操作方法会导致重物意外脱钩时,应采用防脱绳带闭锁装置的吊钩;当吊钩起升过程中有被其他物品钩住的危险时,应采用安全吊钩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4. 1. 10 吊运物品时需同步供给电能的取物装置,其供电电缆的收放速度应与该取物装置升降速度相匹配,在升降过程中电缆不应过分松弛和碰触起重钢丝绳。4. 1. 11 在可分吊具上,应永久性地标明其自重和能起吊物品的最大质量。4.2 钢丝绳4.2. 1 架桥机用钢丝绳应符合GB8918的要求。4.2.2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工作级别M1M3时不应小于4,工作级
25、别M4时不应小于4.504.2.3 起升机构不得使用接长的钢丝绳。4.2.4 载荷由多根钢丝绳支承时,应设有各根钢丝绳受力均衡的装置;安装后的均衡装置应能灵活转动,避免钢丝绳和均衡装置间出现相对滑动。如果钢丝绳传动设计中不能使各根承载钢丝绳的载荷自动平均分配,则应在设计中考虑到各根钢丝绳间载荷不均衡分布的可能性。4.2.5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4.2.6 当吊具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在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必须不少于2圈。4.2.7 钢丝绳端部固定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a) 用绳夹连接时,应满足表1的要求,同时应保证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钢丝绳
26、公称直径/mm钢丝绳夹最少数量/组:;19 3 表1钢丝绳夹连接时的安全要求19-32 32-38 38-44 4 5 6 注:钢丝绳夹夹座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钢丝绳夹的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44-60 7 b) 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小于300mm,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c) 用模块、模套连接时,模套应用钢材制造,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d) 用锥形套挠铸法连接时,连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e) 用铝合金套压缩法连接时,连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的90%。4.2.8 钢丝绳的保养、维护、安装、检验、报废应
27、符合GB/T5972的有关规定。4.3 卷筒4.3. 1 卷筒的材料应符合GB/T26470-2011中5.4.4.3和5.4.4.4的要求。4.3.2 焊接卷筒的焊接应符合GB/T26470-2011中5.4.4.5的要求。4.3.3 卷筒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纹等hb) 筒壁磨损达设计壁厚的20%。4.4 滑轮4.4. 1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4.4.2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绳槽的装置或结构。在滑轮罩的侧板和圆弧顶板等处与滑轮本体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50%,其最大值不应超过10mmo GB 26469-20门4.4.3 铸
28、造滑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纹等); b) 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 c) 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d) 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4.5 制动器4.5.1 制动器的设置应符合GB/T26470-2011中5.2.13、5.2.14和5.2.15的规定。4.5.2 架桥机起升机构在下降制动时的制动距离应符合GB/T26470一2011中5.2.16的规定。4.5.3 制动器应便于检查和调整,常闭式制动器的制动弹簧应为压缩式的,制动衬片应能方便更换。4.5.4 宜选择对制动衬垫的磨损有自动补偿功能的制动器。4.5.5 控制制动器
29、的操纵部位,如踏板、操纵手柄等,应有防滑性能。4.5.6 正常使用的架桥机,每班都应对制动器进行检查。4.5.7 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驱动装置:1) 电磁铁线圈或电动机绕组烧损;2) 推动器推力严重不足达不到松闸要求或元推力。b) 制动弹簧:1)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且变形量达到了弹簧工作变形量的10%以上;2) 弹簧表面出现20%以上的锈蚀或有明显的损伤(如:裂纹等缺陷)。c) 传动构件:1) 构件出现影响性能的严重变形;2) 主要摆动钱点出现严重磨损,且磨损造成的制动衬垫的两侧退距之和大于额定退距的20%以上时。d) 制动衬垫:1) 哪接或组装式制动衬垫的磨损量达到
30、衬垫原始厚度的50%;2) 带钢背的卡装式制动衬垫的磨损量达到衬垫原始厚度的60%;3) 制动衬垫表面出现碳化或剥脱面积达到衬垫面积的30%;的制动衬垫表面出现裂纹或严重的龟裂现象。巳)制动轮:1) 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纹等); 2) 起升机构的制动轮,制动面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40%;3) 其他机构的制动轮,制动面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 4) 制动面凹凸不平度达1.5 mm时。4.6 车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za) 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纹等hb) 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始厚度的50%;c) 轮缘厚度弯曲变形达原始厚度的20%; d) 踏面厚度磨损达原始厚度的15%;巳)当运行速
31、度低于50m/min,圆度达1mm时;当运行速度高于50m/min,圆度达0.5mm时。GB 26469一-20114. 7 传动齿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轮齿塑性变形造成齿面的峰或谷比理论齿形高于或低于轮齿模数的20%。b) 断齿折断大于等于齿宽的1/5;轮齿裂纹大于等于齿宽的1/80c) 齿面点蚀宏观面积达轮齿工作面积的50%;或20%以上点蚀坑最大尺寸达O.2模数;或对于起升机构的20%的点蚀坑深度达O.1模数;或对于其他机构的20%的点蚀坑深度达O.15 模数。d) 齿面咬合面积达工作齿面面积的20%及胶合沟痕的深度达O.1模数。e) 齿面剥落的判定准则与齿面点蚀的判定准则
32、相同。f) 对于起升机构齿根两侧磨损量之和达O.1模数,对于其他机构齿根两侧磨损量之和达O.15 模数。4.8 横移轨道架桥机横移轨道应和运行车轮相适应,横移轨道及轨道梁应可靠垫实。5 液压系统5. 1 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和冲击的安全装置。采用安全阔时,安全阀的最高工作压力不应大于系统正常工作压力的1.1倍,同时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5.2 液压系统应有良好滤清器或其他防止油污染的装置。5.3 液压系统工作时,液压油的温升不得影响安全性能。5.4 支腿油缸处于支承状态时,液控单向阀必须保证可靠地工作。支腿油缸应有机械支承装置,架梁状态,应由支腿油缸支承转化为机械支承。5.5 液压系统中,
33、应有防止被物品或主梁自重等作用,使液压马达超速的措施或装置,如平衡阀。平衡间与油缸和液压马达应刚性连接。如果与平衡阀的连接管路过长,在革近压力管路接头处应装自动保护装置(防破裂阀)以避免出现任何意外的物品下降。5.6 液压系统应按设计要求用油;按说明书要求定期换油。5. 7 爆破压力与工作压力的比值,对液压铜管连同其终端部件不应小于2.5,对液压软管连同其终端部件应不小于4。6 电气设备6. 1 基本要求架桥机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和控制性能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在安装、维修、调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变电路,以免安全装置失效。架桥机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GB50256的
34、规定。6.2 环境和运行条件6.2.1 总则电气设备应适合在本标准规定的实际环境和运行条件使用。当实际环境或运行条件超出规定范围时,供方和用户之间应有一个协议,电气设备的具体数据由相应的产品标准规定。GB 26469-2011 6.2.2 电磁兼容性(EMC)电气设备不应产生高于其预定使用场合相适的电磁骚扰等级。此外,电气设备还应具有足够的抗电磁骚扰能力,使其在预期环境中能正常工作。6.2.3 环境温度电气设备应能在预定环境温度中工作。对所有电气设备的一般要求为在环境温度o.C 40 .C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对于高温环境和寒冷环境,必须规定附加要求。6.2.4 温度最高温度为40.C时,空气的
35、相对湿度不超过50%,电气设备应能正常工作。在较低温度下可允许较高的相对湿度,例如20.C时为90%。若湿度偏高应采用适当的附加设施(如内装加热器、空调器、排水孔)来避免偶然性凝露的有害影响。6.2.5 海拨电动机正常使用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 m;电器正常使用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当超过正常规定的海拔高度时,应进行修正。6.2.6 防护电气设备应有防止固体物和液体侵入的防护措施。若电气设备安装处的实际环境中存在污染物(如灰尘、酸类物、腐蚀性气体、盐类物)时,应提高电气设备的适应性,保证设备在寿命周期的正常使用。6.2.7 防油滴任何润滑系统、液压系统或其他含油装置在运行和安装
36、时应保证不会使油滴到电气设备上,否则电气设备应加以保护。6.2.8 离子和非离子辐射当电气设备受到辐射(如微波、紫外线、激光、射线时,为避免设备误动作和预防绝缘老化,应采取防护措施。6.2.9 振动、冲击和碰撞当电气设备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存在振动、冲击和碰撞影响时,应采取必要的减振措施保证设备正常使用。6.3 供电及电路6.3. 1 供电电源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供电系统在架桥机馈电线接入处的电压波动不应超过额定值的士10%。6.3.2 配电系统配电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9 GB 26469-20门a) 架桥机应装设切断所有电源的主隔离开关。b) 总电源回路应设置总断路器,总断路器的控制应具有电磁脱
37、扣功能,其额定电流应大于架桥机额定工作电流,电磁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大于架桥机最大工作电流。c) 动力电源回路应设能够分断动力线路的接触器,即正常工作时所有动力回路能够通过接触器分断。6.3.3 控制电路架桥机控制电路应保证控制性能符合机械与电气系统的要求,不得有寄生回路和虚假回路。6.3.4 遥控电路及自动控制电路遥控控制电路应设置双回路,遥控操作与控制站操作应互锁。遥控电路及自动控制电路所控制的任何机构,一旦控制失灵应自动停止工作。6.3.5 电气配线6.3.5.1 电线应敷设于金属管中,金属管应经防腐处理。如用金属线槽或金属软管代替,必须有良好的防雨及防腐性。6.3.5.2 不同机构、不同电
38、压等级、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信号线,穿管时应分开,照明线应单独敷设。6.4 控制与操作系统6.4. 1 控制与操作系统的设计和布置应能避免发生误操作的可能性,保证在正常使用中架桥机能安全可靠地运转。6.4.2 应按人类工效学有关的功能要求设计和布置所有控制手柄、手轮、按钮,并保证有足够的操作空间,最大限度地减轻司机的疲劳,将发生意外时对人员造成的伤害和引起财产损失的可能性降至最小。6.4.3 控制与操作系统的布置应使司机对架桥机工作区域及所要完成的操作有足够的视野,宜采用元线遥控等视野较好的操作方式。6.4.4 应将操作杆(或按钮等)布置在司机手或脚能方便操作的位置。操纵装置的运动方向应适合人体
39、的自然运动。控制与操作装置应用文字或代码清晰地标明其功能(如用途、机构的运动方向等)。6.4.5 对于采用多个控制站控制一台架桥机的同一机构(如司机室操纵和地面操纵),应具有互锁功能,在同一时间内只允许一个控制站工作。应装有显示控制站工作状态的装置。每个控制站均应设置紧急停止开关。6.4.6 采用无线遥控的架桥机,应设有明显的遥控工作指示灯。6.4.7 采用元线控制系统(例如无线电、红外线)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采取措施(如钥匙操作开关、访问码)防止擅自使用控制站。控制站应设置一个紧急停止开关(见7.5)。元线控制系统对停止信号的响应时间应不超过550 ms o 一一当检测不到高频载波或收不到数
40、据信号时,应实现被动急停功能,在1.5 s之内切断通道电源。当通道的突发噪声干扰超过1s或在1s检测不到正确的地址码等,应切断通道电源。6.5 电气设备保护6.5. 1 主隔离开关架桥机进线处应设主隔离开关,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6.5.2 短路保护6.5.2.1 架桥机应设总断路器实现短路保护。GB 26469-20门6.5.2.2 架桥机的机构由笼型异步电动机拖动时,应单独设短路保护。对于导线截面较小,外部线路较长的控制线路或辅助线路,当接地电流达不到瞬时脱扣电流值时,应增设热脱扣功能,以保证导线不会因接地而引起绝缘烧损。6.5.3 失压保护、欠压保护和零位保护架桥机各机构应设失压保护、欠压
41、保护和零位保护。6.5.4 过流保护6.5.4. 1 架桥机各机构必须单独设置过流保护。对笼型异步电动机驱动机构、辅助机构可例外。6.5.4.2 三相绕线式电动机可在两相中设过流保护。用保护箱保护的系统,应在电动机第三相上设总过流继电器保护。直流电动机可用过电流继电器保护。6.5.5 电动机定子异常失电保护起升机构电动机应设置定子异常失电保护功能,当调速装置或正反向接触器故障导致电动机失控时,制动器应立即制动。6.5.6 错相和缺相保护各机构应设置缺相保护。当错相会引起危险时,应设错相保护。6.5.7 漏电保护架桥机应设漏电保护。6.5.8 超速保护起升机构应设置超速开关。超速开关的整定值取决
42、于控制系统性能和额定下降速度,通常为额定速度的1.251.4倍。6.5.9 肪雷施工现场内且相对周围地面处在较高位置的架桥机,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宜考虑防雷措施。6.6 照明各种作业面用照明,应保证有足够的亮度。照明回路应单独供电,各种工作照明均应设短路保护。6. 7 信号架桥机应有指示总电源分合状况的装置,设置过孔状态下的声光警示信号,必要时还应设置故障信号或报警信号。信号指示应设置在司机或有关人员视力、听力可及的位置。7 安全防护装置7. 1 基本要求安全防护装置是防止架桥机事故的必要措施。包括限制运动行程和工作位置的装置、锚定、防风和滑移的装置、联锁保护装置和紧
43、急停止开关等。各安全防护装置,须在使用中及时检查、维护,使其保持正常工作性能。如发现性能异常,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11 GB 26469-2011 7.2 限制运动行程和工作位置的安全装置7.2. 1 起升高度限制器起升机构应装设起升高度限制器。当吊具起升到设计规定的上极限位置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电源。在此极限位置的上方,还应留有足够的高度,以适应起升制动行程的要求。7.2.2 运行行程限位器应在架桥机整机横移和吊梁小车每个运动方向装设运行行程限位器或采取限位措施。7.2.3 缓冲器及端部止挡在轨道上运行的架桥机的运行机构、吊梁小车的运行机构等均应装设缓冲器或缓冲装置。轨道端部止挡装置应牢固
44、可靠,防止脱轨。7.2.4 锚定装置下导梁在固定状态下须实施锚定。架桥机过孔状态下应对非运动支腿实施锚定。架梁状态下应对主梁与支腿间进行固定连接。锚定装置应确保架桥机在下列情况下整机及相关部件的安全可靠:a) 架桥机进入非工作状态且锚定时;b) 架桥机处于工作状态,架桥机进行正常作业并实施锚定时。7.3 抗凤防滑装置7.3.1 架桥机应装设可靠的抗风防滑装置,并应满足规定的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抗风防滑要求。7.3.2 工作状态下的抗风制动装置可采用制动器、夹轨器、顶轨器、压轨器、防风铁模等。7.3.3 制动装置的制动与释放动作应考虑与运行机构联锁。7.3.4 非工作状态抗风锚定应装设牵缆式、插
45、销式或其他形式的锚定装置(如利用自身起升机构吊一片梁)。架桥机有锚定装置时,锚定装置应能独立承受架桥机非工作状态下的风载荷。架桥机只装设抗风制动装置而无锚定装置的,抗风制动装置应能承受架桥机非工作状态下的风载荷;当工作状态下的抗风制动装置不能满足非工作状态下的抗风防滑要求时,应按上述要求设置锚定装置。架桥机有锚定装置时,锚定装置应能独立承受架桥机非工作状态下的风载荷。7.4 联锁保护装置7.4. 1 架桥机工作时只能进行一个动作,架桥机吊梁小车起升机构的升降、吊梁小车的纵向运行和横向运行、架桥机横向运行应相互联锁。7.4.2 在过孔状态下,不得进行有关架梁动作;架桥机架梁状态各机构应与架桥机过
46、孔作业机构联锁,如吊梁小车的升降应与架桥机过孔运行联锁。7.4.3 根据架桥机结构和作业工况,应明确禁止联动、互动的机构,并以直接的继电保护电气联锁线路进行联锁与互锁。7.5 紧急停止开关架桥机必须在司机操作处、承载支腿处等可方便控制的位置设置紧急停止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够停止所有运动驱动装置。紧急停止开关应为红色,并且不能自动复位。GB 26469一-20117.6 其他安全防护装置7.6.1 凤速仪架桥机应配备风速仪。7.6.2 防护罩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为防止异物进入或防止其运行对人员可能造成危险,零部件应设有保护装置。吊梁小车上外露的、有可能伤人的运动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
47、动轴、链轮、链条等,均应装设防护罩。7.6.3 起重量限制器架桥机宜装设起重量限制器。装设起重量限制器时,当实际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宜发出报曹信号(机械式除外)。当实际起重量在100%110%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但应允许机构作下降运动。7.7 安全标志应在架桥机的合适位置或工作区域设有明显可见的文字安全警示标志,如起升物品下方严禁站人等。在架桥机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应符合GB 15052和GB2893的规定。8 架桥机作业管理8. 1 安全工件制度对于架桥机针对每项工程的作业,无论作业
48、量的多少,都应建立一个安全工作制度并遵守。安全工作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a) 作业计划;b) 合适的架桥机的选用;c) 架桥机的维护、检查和必要的试验;d) 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并确定明确自身职责的主管人员以及与架桥机操作有关的其他人员;e) 经过专门培训的并授予充分监督权的授权人员;f) 获取所有必备证书和其他有效文件;g) 未经许可,架桥机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使用或移动;h) 建立包括架桥机操作人员在内的人员能理解的通讯方式;i) 故障及事故的发生应及时报告。8.2 架梁作业计划8.2. 1 要求所有架梁作业计划应保证安全操作并充分考虑到各种危险因素。计划应由有相当经验的管理人员制定。架梁作业计划应包括:13 GB 26469-2011 a) 待架桥梁的特征(包括质量、架设跨度和桥梁的构造特征)和架设方法;b) 桥墩、桥台和路基的结构特征及是否能够满足架桥机施工载荷的要求;c) 架桥机通过隧道、提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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