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621.864=629.12 GB 1392-85 舷梯绞车Accommodation ladder winches 1985 - 06 -06发布1986 -03 -01实施国家标准属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21.864: 629.12 舷梯绞车GB 1392-85 Accommodation ladder winches 代替GB 1392一78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液压或气动及无动力驱动的船用舷梯绞车的要求和性能。本标准不包括用于驱动绞车的原动机要求。4;标准等效采用Iso 7364-1983,只作了编辑性修改。1 定义本标准采用GB3893-83船舶甲板机械名词、术语规
2、定的名词术语和定义,专用的定义如下:1. 1 公称规格绞车用公称规格表示,该公称规格与性能表中的卷筒负载相对应。1. 2 卷筒负载当绞车以卷简单层钢索在公称速度下收进空梯时或当绞车收进舷梯至贮存位置时,在卷筒出绳处的最大钢索张力。1. 3绞车型式如图飞7v 左式绞车右式绞车 飞Y隔离卷筒左式绞车隔离卷筒右式绞车国家标准局1985-06 -06发布1986-03 -01实跑GB 1392-85 对称双卷筒绞车it: t制东的H绳方向。1. 3. 1 右式绞车生Ll观察者优于卷简钢索出绳端一边,而减速器或卷筒驱动装置处于卷筒右端,则此舷梯绞车称为右式绞车。1. 3. 2 左式绞车如观察者优于卷简制
3、索出绳端一边,而减速器或卷筒驱动装置处于卷筒左端,则此舷梯绞车称为左式绞车。1. 3. 3 对称双卷筒绞车如减速器或卷简驱动装置位于两对称卷筒之间,则此舷梯绞车称为对称双卷筒绞车。2 性能2. 1 iJJ力驱动舷梯绞车在卷筒负载下的公称起升速度不得小于0.lm /s。2.2 舷梯绞年应能以1.5倍的卷简负载进行2min的超载上升而不发生故障。2.3 绞车须符合F表规定的性能。2 3 4 在简负载交持负载最小钢索强度公利;规恪kN kN (5x支持负载)kN 口;i 15 75 6 6.3 18 90 8 8 24 120 10 10 30 150 12 12 . 5 37 . 5 187. 5
4、 16 16 48 240 注:CD3绞牛;用两根制索1:f1:时,2、3、4栏所列数值应为两根钢索张力之和。;i)第5丰“指;再倒索直径只适用于单索绞车。3 标记示例符合本标准的舷梯绞车应依次做出以下标志:a. 舷梯绞车Fb. GB 1392-851 c. 驱动方式(E一电动、H一液压、P一气动、U一无动力驱动)I d. 公称规格:5 推荐钢索直径口1口113 15 17 .5 17 .5 19.5 21.5 GB 1392-85 e. 绞斗:型式(R右式绞车、L一左式绞车、D单卷筒、DD一隔离卷筒、2DS对柏:双卷筒)。fIJ:公称规格为12的右式绞车,隔离单卷筒、电动舷梯绞车:舷棉绞斗二
5、E12RDD GB 1392 - 85 rl)需在lij其他情况,如电流(交流或CT流)、电压、频率及有可能时标明液压或气4J系统的ff)J。4 设计与结构4.1 校车可装有个或两个卷简。卷筒t卷绕两根钢3桌时,应做成阳南式。4.2 2主简长!支Fv:能满足全部制索绕i:后不超过三)斗。4.3 2主向tU个不得小j二,1j1钢索Ci径的14f击。4.4 1i缘边1.:itH最夕比:倒索的距离,不得小于1.5的钢结;直径。4.5 月ji:双舷梯的现卷筒绞车须备有适当的能独iZ起升、下放及市lz;!J的主与霄,。4.6 绞午应备布种能支捋fJ1. Sf市支持负载的注:嚣。对4JJ传4J的绞车,叫停
6、止驱动或tJJ)J源切断H仁此装贯应能向1J)h出斗,。绞年必须能于Q)起升戎下降舷梯。用户与设计击ljjff单位协商一致后,可采用n:n锁的自民轮蜗中F戎同类机构)作为锁紧装霞。4. 7 制索向符0GB 1102一74圆股钢丝绳637镀样及有纤维芯的制索,其如度为170kgfmm 惟样的制在(f衍y!J1 ,l二111。以七规;4:并不排除选用其他标准的同类型钢索。fl:支付负载的fl:IH ,制京的在今:系数不得小-fSo4.8 f企斗i立fl;的足;ii:各轴收丘11Ii及中fl应;i:llf牛在运转时润滑良仔。4.9 绞午承受I;简负载和文忏负载的件,其应)J不得扭过材料hr月H强度的
7、40%。4. 10 绞午Y-备有就地!也:);牛装击。4. 11 络用t1j i注ii制hl1Jl f1J:协商致后,腔梯绞年可设有可以iJ而节起升及H革速度的控制器。4. 12 LJJ JUfLJJ的投午,在卷简负载下还需有人fjL山装霞。4. 13 绞年必须有l5JjJf-.lJ r树转动而伤害操作人员的主仓措施。4. 14 电气设备的安装须符合IEC的规定。5 验收试验绞车应以鞍村l作试验,它包括原动机、卷筒、齿轮传动装置及控制系统等。试验结果应记录在证明如j1。5. 1 空载试验绞车应连续空载i式验lOmin,正、反方向各Smin,检查轴承温度。5.2 卷筒负载试验绞车应在卷筒负载下试
8、验,t升和下降各两次,每次放出钢索长度应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卷筒容绳量生。检查以下项曰:a. 油液密封情况zb. 输人功率;c. 速度pd. 不正常的噪音吉e. 控制制动指的操纵情况。5. 3 1. 5倍支持负载下的静负载试验单!二:钢索绕?二卷筒时,绞车在1.5倍支持负载下作静负载试验。在此负载下,制动装置应使卷筒保持在停止状态。5.4 船上试验及检查GB 1392-85 绞车应作为整个舷梯设备的一个部分进行试验,其最少试验项目如下:a. 将舷梯起升至最高位置然后使之下降,共两次(检查项目同5.2条)。b. 将舷梯置于水平位置,作每个踏步上承受75kg的支持静负载试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提出,由全国船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甲板机械分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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