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 2460-1996 前言本标准对GB/T2460-81硫铁矿和硫精矿分析试样的采取及制备方法进行修订。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经过深人调查研究,大量资料分析对比,认为前版规定的采样量较大。根据国外标准确定采样总量的原则和原采样实验验证结果,参考其他化学矿采样参数,对前版规定的采样总量和每点采取的份样量作了适当的调整。对测定水分用样品的制备方法等也作了必要的修改。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代替GB/T2460-810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化工矿山设计研究院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g化学工业部化工矿山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g云浮硫铁矿企业集团公司、南化公
2、司研究院、大田硫铁矿、)1I化集团公司、湛化企业集团公司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事丽华、玉昭文。本标准于1981年10月首次发布.1988年12月复审确认。105 1费2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晓轶矿和晓精旷采样与样品制备方法Pyri量esand concntrate叩叩Metbods for sampllng and preparation sample 本标准规定了硫铁矿和硫精矿矿石产品采样与样品制备方法。2 sl1ll标准GB/T 246号1996代替GB!T2460-81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承版本均为有效。衍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
3、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部可能性。GB/T 6003-85 试验筛3 丧事草和秘事草工具3. 1 采样探子、铁铲、铁锤。3.2 破碎机、研磨机、编分苦苦。3. 3 盛样糖、样品瓶、台秤。3.4 试验筛(GB/T6003)R40!3系列,500m、150m.4 在样方法4.1 采祥数量4. 1. 1 硫铁矿产品采取的祥品总量不少子交货批量的万分之五,每点采取的份祥量不少于500g。4.1.2 硫精矿产品采取的样品总量不少于宅F批量的十万分之五,每点采取的份样最不少于50g. 4.1.3 矿石泼皮小子40白:m掷硫铁矿产品,采取的祥品总量不少子交货批量量的万分之一,每点采滚的份梓量
4、不少于100g. 4.2 操作方法4.2.1 岗一等级矿石产品为一批,采桦树用采样工具在离表层0.2m以下深度处采浓份祥,采取的份样鼓应近似相等。4.2.2 采样时,必须注意矿石粒度大小稍不!可色泽部比例,不得随意挑选.辛苦采祥点落在校度过大的块矿上,需用锤子击碎,采取代表该块矿石的样品。4.3 矿堆上来样在离矿石堆顶部及底部O.主嚣的斜装在军上.击毒瘾1m斜竣距离tF被毒草草草,以各横裁军吉恩离主差点司距0.8-1m布置采样点,每点采取份草草堂及样品总量需符合4.1. 1或4.1.2或4.1.3规定。4.4 车船上采样用汽车、火车、轮船装运时,在离车撞击或船舷0.3-0.5m处,按001布置
5、采样点采祥点数巧根据载国察技术监督局1996-10-25批准1997-05-01实施106 GBfT 2460-1996 重量大小相应地增减).点间距。.81m.每点采取的份样量及样品总量需符合4.1. 1或4.1. 2或4. 1. 3规定。图l采样布点示意图4. 5 在皮带输送机上采样根据矿石总量及皮带传送速度,相隔一定时间用自动采样装置或采样工具在传送带的任一横截面上采取份样。每次采取份样量及样品总量需符合4.1. 1或4.1.2或4.1.3规定。5 样品制备5. 1 硫铁矿5. 1. 1 将同一批采取的各份样混合,经破碎、过筛、1m匀,按式。进行逐级缩分zQ = Kd . .( 1 )
6、式中,Q一一缩分出样品的最小可靠质量,悔,d一一缩分样品的最大位度,mm,K一一缩分系数,取0.1。如果没有缩分器,可用手工缩分,缩分方法采用四等分法。5. 1. 2 按5.1. 1制备样品至粒度在10mm以下时,充分混匀,缩分出10峙,分取2险,等量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磨口瓶中,密封后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等级、批号、采样日期、地点及采样者姓名。一瓶为实验室样品,用作水分的测定1另一瓶为备考样品,保存期二个月,以备复验.5. 1. 3 将余下的样品继续按5.1. 1制备,至粒度为500m以下,缩分出250g,等量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磨口瓶中,密封后贻上标签,注明生产单位、产品
7、名称、等级、批号、采祥日期、地点及采样者姓名。一瓶为实验室样品,另一瓶为备考样品,保存期二个月,以备复验。5.1.4 实验室收到样品后,将盛粗样品的一瓶作水分的测定,盛细样品的一瓶再磨细至全部通过150m试验筛,混匀,盛于清洁、干燥的磨口瓶中,用作水分以外其他项目的测定。5.2 硫精矿5. 2. 1 将同一批采取的各份样合并后,充分混匀,缩分出500g,等量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磨口瓶中,密封后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等级、批号、采样日期、地点及采样者姓名。一瓶为实验室样品,另一瓶为备考样品,保存期二个月,以备复验。5.2.2 实验室收到样品后,先分取一定量样品作水分的测定。余下样品磨细至全部通过150m试验筛,混匀,盛于清洁、干燥的磨口瓶中,用作水分以外其他项目的测定。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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