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120.20 A 00 中华人民合格评定=l:I工/、毒草3和国国家标准GB/T 27001-2011/ISO/PAS 17001 :2005 公正性原则和要求Conformity assessment-Impartiality-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 (ISO/PAS 17001: 2005 , IDT) 2011-12-30发布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痊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03-01实施发布GB/T 27001-2011月SO/PAS17001 :2005 目次前言.皿引言.凹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2、 术语和定义4 背景-5 公正性原则6 公正性要求I G/T 27001-2011月SO/PAS17001 :2005 前言本标准与下列标准共同构成系列国家标准,为合格评定标准中通用要素的编写提供指南:一一GB/T27002-2011(合格评定保密性原则和要求h一-GB/T27003-2011(合格评定投诉和申诉原则和要求h一-GB/T27004-2011(合格评定信息公开原则和要求); 一-GB/T27005-201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的使用原则和要求。本标准按照GB/T1. 1一2009和GB/T20000. 2-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PAS17001 :
3、2005(合格评定公正性原则和要求。本标准对ISO/PAS17001 :2005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z一一删除其中的ISO/PAS前言,依据GB/T1. 1-2009增加了本标准的前言;一一对引言部分,依据GB/T1. 12009做了适应其要求的修改。本标准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AC/TC26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院、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四川三峡认证有限公司、中联认证中心、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柳荣贵、黄文秀、林幸笋、史新波、付昆、程红兵、魏建清。而且GB/T 27001-2011月SO/PAS17001
4、 :2005 引古同为了规范合格评定标准中通用要素的编写工作,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 1) 组织标准编写组等同采用下列标准:1SO/PAS 17001: 2005(合格评定公正性原则和要求1SO/PAS 17002: 2004(合格评定保密性原则和要求1SO/PAS 17003: 2004(合格评定投诉和申诉原则和要求1SO/PAS 17004: 2005(合格评定信息公开原则和要求1SO /P AS 17005: 2008(合格评定管理体系的使用原则和要求相应制定以下系列国家标准zGB/T 270012011(合格评定公正性原则和要求GB/T 27002-2011(合
5、格评定保密性原则和要求GB/T 27003-2011(合格评定投诉和申诉原则和要求GB/T 27004-2011(合格评定信息公开原则和要求GB/T 27005-201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的使用原则和要求本系列标准对合格评定标准中各通用要素的要求进行了规定,分强制性、推荐性和建议性三个层次,并在下列一个成多个标题下表述:a) 通用要求pb) 结构要求:c) 资源要求Ed) 过程要求se) 管理体系要求。本标准规定了合格评定标准中公正性要素的主要原则和基本要求。本标准第4章(背景)论述了公正性对合格评定活动的重要性。本标准第5章(原则)提出了确定合格评定标准中公正性要求的主要原则。本标准第6章(
6、要求提出了编写合格评定标准中公正性要求条款的通用要求、结构要求和资源要求。N GB/T 27001-2011/ISO/PAS 17001 :2005 合格评定公正性原则和要求1 范围本标准给出了与合格评定有关的公正性的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合格评定标准起草工作组在标准编制中对公正性这一通用要素的阐述。本标准不单独直接用于合格评定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7000-2006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ISO/IEC170: 2004
7、, IDT) 3 术语和定义GB/T 2700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注: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机构指GB/T27000中定义的认可机构或合格评定机构。4 背景4. 1 公正性是一个由若干部分组成的要素。这些组成部分被认为是实施合格评定活动的机构或个人的基本素质。这些组成部分包括:a) 以客观的且无偏见的方式实施合格评定活动;b) 识别已存在的和潜在的利益冲突,且对其主动管理以确保客观性;c) 合格评定机构和从事合格评定活动的个人,独立于与合格评定活动的结果有利益关系的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Fd) 意识到实施合格评定活动以及做出合格评定决定或/和证明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4.2 在合格评定活动
8、中缺乏公正性,可能会导致错误的或有缺陷的合格评定行为和结果。4.3 开展合格评定活动时,为增加合格评定活动在市场上的信任、信心和价值,重要的是:a) 保持客观性pb) 识别、避免、减轻和管理利益冲突;c) 确保独立性。5 公正性原则5. 1 本标准所使用的术语公正性是实际存在着的并被感知到的客观性。客观性应理解为利益冲突不存在或已解决,不会对机构的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注:公正性的特点可表现在以下一个或多个方面2-一客观;1 GB/T 27001-2011月SO/PAS17001 :2005 立立平想偏受衡利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元偏见;一一元歧视。5.2 机构及其人员应具有并被认为具有公正性,令人
9、对其活动及其结果具有信心。5.3 对公正性的威胁包括可能源于下述情况而产生的各种偏离:a) 自身利益(例如:过分依赖服务合同或费用,或担心失去客户或担心失业,以至于在开展合格评定活动中对客观性造成负面影响hb) 自我审核(例如:机构在进行合格评定活动中对其已提供的服务如设计或咨询的结果进行评估); c) 偏向(例如:在解决争议或诉讼中,机构或其人员采取行动支持或反对某一公司,而该公司是其客户); d) 过于熟识,此类威胁来源于机构或其人员对被评定对象过于熟悉或信赖,而不去寻找符合性证据(例如:在管理体系合格评定中,合格评定人员和客户人员或组织的关系随时间的发展,给合格评定活动在客观性和严谨性上
10、带来不利影响;在产品认证和实验室评审中,由于这些活动需要具备特定专业技能的评审人员,适合的人选往往非常有限,因此这种风险的管理难度更大he) 胁迫(例如z机构或其人员可能因害怕客户或其他利益方或受其威胁而不敢客观行事); f) 竞争(例如z被评审公司与签约技术评审员之间的竞争)。6 公正性要求6. 1 总则考虑到合格评定的要求有不同程度的具体说明,对本章要求的具体说明分为以下三个层次。a) 强制性强制性要求是合格评定标准起草工作组在阐述相关要素时应使用的特定要求,除非用更具体的术语替代,否则不应修改。例如:短语应公正地实施合格评定活动可以由更具体的短语应公正地实施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替代。当合格评
11、定标准起草工作组在处理通用要素不使用这些要求时,应给出正当的理由。b) 推荐性推荐性要求是合格评定标准起草工作组在阐述相关要素,希望规范的程度更高时使用的要求。这些要求是可以修改的。c) 建议性建议性要求是合格评定标准起草工作组在阐述相关要素时可以考虑的要求。通过提供这些不同层次的要求,本标准可实现对所有合格评定标准中公正性(保密性/投诉和申诉/信息公开/管理体系的使用)要素的一致性描述,同时也给各合格评定标准起草工作组在起草标准的具体措辞上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为了方便合格评定标准起草工作组使用本标准,下述包含在方框里的内容就是在以后的合格评定2 GB/T 27001-20门/ISO/PAS1
12、7001 :2005 标准起草中标准正文应使用(强制性要求)或包含(推荐性要求)的内容;而其他内容只是说明性的。6.2 通用要求6.2.1 强制性要求6.2. 1. 1 应公正地实施合格评定活动。6.2. 1. 2 机构应对其合格评定活动的公正性负责,且不应允许来自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影响其公正性。6.2. 1. 3 机构应持续不断地识别其公正性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源于其自身的活动或各种关系,或者源于其工作人员的关系(见6.4.1)。然而,这些关系并不一定都会对机构的公正性产生风险。注:对机构的公正性产生威胁的关系可基于下述因素z所有权、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层、人员、共享资源、财务、合同、
13、营销(包括品牌),以及介绍新客户的销售佣金或其他诱因等。6.2.1.4 如果机构识别出公正性的某类风险,则机构应能够证明其如何消除或最大限度减小此类风险。6.2. 1. 5 机构最高管理者应对公正性做出承诺。6.2.2 推荐性要求6.2.2.1 机构不应向同一客户就同一合格评定对象既提供合格评定服务,同时又给予设计或咨询服务,因为这种做法对公正性构成了不可接受的威胁。注:合格评定标准起草工作组可识别出除设计或咨询以外的、对公正性可能产生不可接受的风险的其他活动(或活动的组合)。6.2.2.2 不应提供与合格评定有关的、显性或隐性地对公正性产生不可接受的风险的服务。6.2.2.3 如果设计或咨询
14、服务的提供者与机构之间的关系对机构的公正性产生了不可接受的威胁,且客户己接受的设计或咨询服务与机构拟提供的合格评定的对象是相关联的,则该机构不应向同一客户提供该合格评定服务。注1:在设计和咨询服务结束后经过一个特定的时间段才提供合格评定服务,这是将对公正性的威胁降至可接受水平的一种方式。注2:合格评定标准起草工作组可识别出除设计或咨询以外的、对公正性可能产生不可接受的风险的其他活动(或活动的组合)。6.2.2.4 合格评定的合同和协议应考虑到各方的责任,以确保公正性。6.2.2.5 机构应保有可公开提供的声明,表明其理解公正性在实施合格评定活动中的重要性,并对利益冲突加以管理,以及确保其合格评
15、定活动的客观性。6.3 结构要求6.3.1 强制性要求组织应从结构和管理上保障合格评定活动的公正性。3 GB/T 27001-2011 /ISO/PAS 17001 : 2005 6.3.2 推荐性要求6.3.2.1 机构应建立一套均衡各利益相关方的机制,包括如下内容:a) 制定与公正性有关的原则和政策;b) 消除商业或其他因素阻碍一致客观地开展合格评定活动的任何倾向;c) 对影响合格评定活动公正性的事宜(包括公众认知)提出建议。6.3.2.2 符合性复核和决定的人员应不同于执行选取功能和确定功能的人员。注z当使用本标准起草某一合格评定标准时,选取功能和确定功能这个短语应替换为该合格评定标准所
16、涉及的合格评定活动类别(例如:检测、检查、审核、评价、评审等)。对合格评定功能的进一步解释见GB/T27000 2006的附录A,6.4 资源要求6.4.1 强制性要求机构的所有可能影响合格评定活动的人员,不论是内部的还是外部的,都应公正行事。6.4.2 推荐性要求6.4.2.1 机构中曾经受雇或受聘于客户并参与了合格评定对象的设计、管理或咨询活动的人员,在以前的相关活动结束后特定的时间段内,不应从事与该对象有关的合格评定活动。在规定特定的时间段时应该考虑到具体领域内的技术和其他方面的发展情况。例1:某组织质量管理体系CQM凹的前管理人员受聘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后,不应参与对该组织的外部审核
17、,也不应承担对该组织进行复核和决定的功能,除非其已离开该组织至少2年。例2:某组织从事产品的设计、制造、内部检测或检查的前雇员受聘于产品认证机构后,不应参与该组织相关的产品合格评定活动,除非其己离开该组织至少2年。例3:某合格评定机构的前雇员受聘于认可机构后,不应参与该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相关的评审、复核和决定的活动,除非其已离开该合格评定机构至少2年。6.4.2.2 机构应管理来自于其员工和客户之间过于熟识对公正性所产生的风险。例:机构宜在不同的客户间随机地轮换评审人员。4 mOONFoch-E。自FFON-oohNH国。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合格评定公正性原则和要求GB/T 27001-2011
18、/ISO/PAS 17001 :2005 国中*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洞北街16号(100045)网址总编室:(010)64275323发行中心:(010)51780235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印张O.75 字数12千字2012年3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12301/16 2012年3月第一版* 16.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10107书号:155066 1-44289定价GB/T 27001-2011 打印忖期:2012年3月21H F002A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