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稚E幽行核国和共民人华中EJ/T 962-95 核工业外协件质量控制要求-EE-EE- | . | EE- EE- EE-EE- - | . EE- EE-EE- -EE-EEE - EE- EE-EE -EE-EE- l . EE-EE-E l - - EE- l . EE- i . 0605.24000088 1995-07-05发布1995-11-01实施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EJ/T 962-95 核工业外协件质量控制要求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核工业外协件的文件制订、协作单位评定选择、合同管理、验收等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工业外协件的质量控
2、制和质量保证。在采用本标准时,可结合外协件具体类别和外协件对最终产品质量影响程度进行剪裁2 引用标准GJB 939 外购器材的质量管理EJ/T 771 核工业产品不合格晶管理3 术语3.1 外协件由承制单位提供设计图样、技术资料或提供材料、半成品,委托协作单位部分或全部制造拥工的零、部件3.2 承制单位(供方负责产晶研制、生产的企事业单位3.3协作单位(分供方受承制单位委托按所提供的图样、技术资料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或技术协议内容完成零、部件的部分或全部制造、加工任务的单位4 般要求4.1 承制单位应将外协件的质量控制纳入其质量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4. 2 承制单位应参照GJB
3、939的要求,制订外协件质量控制程序,对外胁件文件的制订、协作单位的选择、外协合同(或协议的签订、负责外协件的有关人员的资格考核、外协件的验收、保管和领用、不合格品的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5详细要求5.1 外协件文件的控制5.1.1 外协件文件的制订中国核工业总公司”5-07-05批准1995-11-01实施1 EJ/T 962-95 承制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外协件文件,所有的外协件文件都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质量会签。5.1. 2 外协件文件内容s. 1. 2. 1 技术要求a. 外协件图祥、相应的规范、标准、技术条件和工艺规程;b. 检查、试验和验收要求Fc. 材料和外协件标识要求Fd.
4、包装、装卸、运输的特殊要求。s.1. 2. 2 质量保证要求za. 需要协作单位提交认可的质量保证大纲和有关程序、文件以及必要时需要认可的工艺规程、操作细则、质量记录等b. 承制、协作双方对不合格品处理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包括协作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外协件加工过程中不合格晶的处理程序等。s. 1. 3外协件文件的更改5.1. 3.1 承制单位(供方的更改承制单位提出变更外协件文件时,必须按原文件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协作单位。必要时应补充或修改合同或技术协议。5.1. 3. 2 协作单位(分供方的更改协作单位对外协文件有异议或在加工中发现外协文件存在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承制单位,在取得
5、承制单位书面同意更改意见后,方可进行更改。5.2 协作单位的选择5. 2.1 承制单位应根据外协件的类别、结构、技术难易程度等,按GJB939规定的程序提出协作单位待选名单,并确定需要考察的协作单位。s.2.2 待选协作单位一经确定,承制单位应编制对协作单位的考察计划和考察大纲。s. 2. 2.1 考察计划的内容za. 实地考察的待选协作单位名单zb. 考察组成员及分工Fc. 考察进度安排$d. 由待选协作单位提供被审查的资料清单。s.2.2.2 考察大纲的内容za. 待选协作单位的设备条件、技术能力和检测手段Fb. 质量体系的运行状况Fc. 类同或类似外协件产品的制造质量或相应的制造工艺文件
6、Fd. 业绩和信誉。5.2.3 考察计划和考察大纲应按规定的程序履行审批手续。S.2.4考察组依据外协件文件、考察计划和考察大纲,对外协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必要时,还应对协作单位提供的样品或参照件组织鉴定,并作出鉴定意见。2 EJ/T 962-95 5.2.5 经考察评定按择优选取原则,建立合格外协单位名单并实施年度复审。5.3 合同签订5.3.1 承制单位应按本标准第5.2条的规定选择协作单位,并与合格的协作单位按外协件文件内容要求签订合同或技术协议5.3. 2 合同或技术协议应确保外协件文件的要求都能得到满足5.3.3 合同(或技术协议内容至少应包括za. 外协件名称、规格、
7、型号、数量、承制单位提供的材料或毛坯、半成晶名称、规格、数量Fb. 外协件的有关标准和技术条件,c. 质量保证要求,验证方式,d. 外协件质量检验项目、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及检测器具Fe. 包装、运输、交货方式、交货期和服务等,f. 双方对违约所负的责任,对处理质量争议的规定5.3.4 承制单位应依据不合格品对最终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在合同及外协件文件中规定不同的处理方法,特别是在以下几种情况,必须规定协作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za. 违背了有关的材料和技术要求,b. 违背了经承制单位认可的工艺规程川c. 虽经修复有能力执行其功能,但仍不满足合同或技术协议的规定5.3.5 必要时,应在合同(或技术
8、协议上规定外协件加工中承制单位指定的控制点和见证点,并进行现场监督。5.3.6 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5.4 人员资格考核5. 4.1 承制单位应制定外协人员、对协作单位的考察人员及外协件检验人员培训考核制度。5. 4. 2 外协人员一般应具备与外协的产晶、零部件相适应的技术知识,熟悉外协件的性能及在最终产品中的重要程度、质量保证要求等,经资格认定后方可从事外协工作。5.4.3对协作单位的考察人员应由具备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人员担任,经承制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从事对外协单位的考察工作。5. 4. 4 外协件检验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与检验项目、内容相一致的资格证书
9、和检验印章后方可从事外协件的检验工作。5. 5验收5. 5.1 验收要求5. 5.1.1 验收工作应由具有资格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检验人员担任,并应在协作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5. 5. 1. 2 必须具有外协单位向承制单位提供的外协件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5. s. 2验收方式、内容及程序5. 5. 2.1 源地验证验收3 EJ/T 962-95 s. s. 2. 1. 1 当外协件质量对最终产品质量和安全影响极为重要且接收后难以验证其质量特性时,应进行摞地验证验收。s. s. 2.1. 2 对包装、运输、装卸过程中易损的外协件,源地验收后还应在接收地进行到货验收,以验证其未受损伤s. s. 2
10、.1. 3摞地验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za. 协作单位是否按规定提交了有关文件,b. 工艺规程是否按规定经过认可并得到遵守,有关人员的资楠、工艺评定报告和操作记录是否有据可查,c. 各工序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检查、检验和试验,且有完整的记录或报告sd. 不合格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处理Fe. 外协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标识、清洗和保护s. s. 2.1. 4 源地验收的程序za. 检查协作单位使用的工装、检测器具是否经检定并合格有效Fb. 按5.5. 2. I. 3条的内容进行源地验证验收s.s.2.2 到货验收s. s. 2. 2. 1一般验收za. 对外协加工内容简单、采用常见材料和常用加工方法及试验方
11、法的外协件,可按合格证进行一般验收。b. 检查合格证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要求以及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等。c. 检查合格证是否由有检验资格的人员签发,并盖有协作单位质量专用章d. 实物标识应与合格证相符合s. s. 2. 2. 2 全面验收za. 重要或较重要的外协件到货后,在不会发生有损于工件的完整性、功能或清洁度时,承制单位可采用检查或试验方法进行全面验收b. 承制单位应审查协作单位按合同或技术协议规定提供的文件、资料。s. 5. 2. 2. 3 到货验收程序a. 承制单位的外协部门填写“送栓通知单”,连同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一起送交检验部门。“送检通知单”上应注明
12、外协件的图号、令号、验收技术条件、数量、到货日期、外协单位等内容。b. 承制单位的检验人员接到“送捡通知单”后,应进行如下项目的脸验z一一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是否有效,实物标识是否清楚,实物与合格证是否一致p一一表面质量、外观尺寸是否符合图纸要求g一一产品图纸、工艺文件、技术条件所要求的检查项目是否齐全,结论是否合格F一一是否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书的要求进行了无损检验、机械性能等补充检验项目c. 外协件需补充超声波探伤、化学分析、物理性能试验等项目时,必须由工艺文件明确规定后,取样补做4 EJ/T 962-95 d. 具有关键特性、重要特性的外协件,应按复验规定进行验收、编号和标记移植e. 经验收
13、判定不合格的外协件,按5.6条规定处理。5.6 不合格品处理不合格的外协件按EJ/T771的英规定执行。6外协件的保管和领用6. 1 承制单位对验收合格的外协件应按其用途、规楠、制造批号等分类编号,并建帐、入库保管。6. 2 外协件应有完备的发放、领用手续,并经检验员核查后,方可出库。6.3 出库的外协件应有合格标记和检验员签章。7质量记录7.1 承制单位的外协部门应将外协文件、合同(或技术协议、合格外协单位名单等整理、编号、归档,其中合格外协单位名单还需上报质量部门备案。7. 2 协作单位提供的外协件质量证明文件及验收记录,由承制单位质检部门收集、整理、编号,收入产品质量记录并归挡。附加说明z本标准由核工业总公司科技局提出。本标准由国营五二四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伟泽a王金甲、王金荣、柳宝金、郑祖慧。5 mAEN唱。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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