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谴E蚓行核国和共民人华中EJ/T 963-95 核工业专用工装质量控制. EE- . . EEE., EE - 1 EEg l: E 川HHHUUUUUAU配BE1呻呻叫川八Ur门叫uuutA哇. ,la门臼. ,U lltEBEEEEEEEEE、JE啤呻川U们UIBIBEttttnu川川川川川川门nu-EE- EE-EE-EEE -EE- lltBEE-EE- EE- 1995-07-05发布1995-11-01实施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EJ/T 963-95 核工业专用工餐质量控制1 主题内容再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核工业机械产品专用工艺装备(以下简称专用工装设计、制
2、造、检验、验证、使用、管理、周期检定金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设备、仪器以及其他机械产品的专用工装。采用本标准时,允许根据产品特点进行适当的裁剪2 引用标准EJ/T 771 核工业产品不合格晶管理EJ/T 773 核工业外购器材质量控制要求JB/Z 283. 5 工艺装备设计管理导则工艺装备验证规则3 术语3.1 专用工罄专为某一产品所用的刀具、夹具、模(胎具、量具、检具、工具、辅具、工位器具等。3.2工篝验证工装制造完毕后,通过检验、试验、试用来考核评定其满足工艺、设计要求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操作维修方便,并作出评定结论的过程。4一般要求4. 1 专用工装的质量管理工作应纳入质量体
3、系,并明确各部门的质量职能和配备专(兼职工装管理人员。4. 2 根据本标准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企业应建立和健全专用工装设计、制造、检验、验证、使用、保管、领用、定期检定等全过程的质量标准。4.3 企业应妥善保存专用工装设计、制造、检验、验证等全套技术资料和质量记录,并规定保留期限。5详细要求5.1 专用工餐设计任务书5.1.1 专用工装设计申请由产品主管工艺员或使用部门工艺员根据产品结构特点、生产数量和工艺总方案的要求,提出所需专用工装的项目,并编制专用工装设计任务书。中国核工业总公司1995-07-05批准1995-11-01实施EJ/T 963-95 5.1. 2 专用工装设计任务书应提供
4、产品精度等级,专用工装的动作功能、定位基准、使用要求等有关工艺参数及技术资料等,必要时,应绘制示意图5.1.3 配套专用工装的设计任务书,应说明相互装配件以及关联件的件号、配合精度、装配要求5. 1. 4 专用工装设计任务书应经申请部门、工艺部门技术负责人审签和工装设计部门会签。关键、重要专用工装设计任务书应经总工程师或授权人审查批准。5.1. 5 经审批后的专用工装设计任务书送交生产技术准备部门编制生产技术准备计划,下达专用工装设计任务5.2专用工费设计s. 2.1 设计分工5. 2.1.1 产品机加工、冷作、装配用的专用工装,产品坯料辅助机加工和坯料成品验收用的专用夹具、量具等由工装设计部
5、门负责设计5. 2.1. 2 铸造、锻造、热处理及非金属材料拥工用的橡胶和塑料模(胎具等专用工装由各专业技术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设计s. 2: 1. 3 科研、试验部门使用的专用工装及计量部门校准用的专用工装,由各部门负责设计,确无设计能力时,可委托工装设计部门或外单位设计。s. 2.1. 4 专用工装加工制造中所需的二次工装均由制造部门负责设计。s.2.2 设计要求s. 2. 2.1 工装设计员应根据专用工装设计任务书和产品图样、工作设备等情况,依照完成的功能提出专用工装设计方案。s.2.2.2 专用工装设计方案应包括关键动作完成的分析,需要的特殊材料,准备采取的特殊加工工艺及成品公差分析、刚
6、度、夹紧力的计算和关键强度的校核等。s.2.2.3 关键、重要专用工装应进行方案设计评帘,并经总工程师或授权人批准后方可实施。s. 2. 2. 4 专用工装设计必须满足工艺要求,结构性能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造工艺性良好,操作维修方便。s. 2. 2. 5 直接影响产品精度的专用工装要素,其精度应满足产品要素要求的精度,并制定周期检定项目目录及检定内容。s.2.2.6 专用工装设计必须考虑同工序配套使用和前后工序所用工装之间的协调统一。s.2.2.1 与放射性物质直接接触的专用工装,应考虑辐射防护措施。s. 2. 2. 8 专用工装图样设计、材料和公差配合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的规
7、定,并合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经验。s.2.2.9 对精密、重大、特殊的专用工装,应附设计计算书和使用说明书。5.2.3 设计审批5.2.3.1 专用工装工作图及设计文件应按其复杂程度实行分级审签,一般专用工装需经设计、校对及工装设计部门负责人审核的三级审签关键、重要、复杂专用工装需经设计、校对、审核和总工程师或授权人审查批准。2 EJ/T 963-95 s. 2. 3. 2 专用工装的设计图样及文件应进行标准化审查5. 2. 4 设计更改5. 2. 4. 1 专用工装设计圈样更改必须办理工装设计更改通知单,必要时应在更改通知单上标明更改性质,并经该图样的原审批部门审批后方可更改关键、重要、
8、复杂专用工装的更改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并经总工程师或授权人审查批准5. 2. 4. 2 专用工装设计图样更改通知单中应注明对专用工装在制品和成品的处理意见。5. 2. 4. 3 专用工装设计图样更改由工装设计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更改。5. 2. 4. 4 更改后的专用工装设计图样必须正确、完整、统一、清晰。5.2.4.5 对未更改的图样应及时更换,对作废的图样应及时销毁,确保现场使用的图样现行有效。5.3 专用工援工艺文件编制s. 3.1 为了保证专用工装的制造质量,应合理编制专用工装工艺过程卡、材料消耗定额表和特种工艺规程等工艺文件。5.3.2 工艺文件编制必须达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9、协调一致。s. 3.3 工艺文件的编制和更改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关键、重要专用工装的工艺文件应进行工艺评审。5.4 专用工费制造与撞撞5.4.1 专用工装的加工制造由计划、生产部门统一组织,并按照生产技术准备计划要求进行。5.4.2 专用工装加工制造使用的机器、设备、工装、计量器具必须合格,并有合格证和检定合格标志。5. 4. 3 专用工装的加工制造必须按产品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并严格按照专用工装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进行生产和检验。5.4.4 专用工装制造使用的外购材料应按EJ/T773规定进行控制。专用工装制造过程中的材料代用,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实施质量跟踪。5.4.5 对制造精度要
10、求高的专用工装零、部件,在装夹、加工、搬运及贮存等方面均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5.4.6 专用工装加工制造必须执行“首件三检”制度,经“首件三栓”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连续生产中更换机床,刀具和操作人员,应重新进行“首件三检”。5.4.7 严格按图样和工艺文件进行工序检验,未经工序检验合格的,不得转入下工序。5. 4. 8 专用工装的装配应按装配技术要求进行重点控制,组装后的专用工装必须进行试用或试模检查合格。5.4.9 专用工装的加工制造质量由检验部门按图样、技术文件的要求和检验规程进行检验,签发合格证和工装履历卡。有试验要求的专用工装,必须试验合格;用于检验产品和计量校准的专用工装,必须
11、由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签发检定合格证,未经检验合格的专用工装,不得入库。5. 4.10 经检验合格的专用工装,应按图样及工艺文件规定进行标识。3 EJ/T 963-95 5.4.11 专用工装制造中的不合格品管理,按EJ/T771的规定执行。5.5 专用工篝验证5. 5.1 凡首次设计制造,经重大修改设计或复制大型、复杂、精密专用工装以及外协制造的专用工装,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验证5.5.2 专用工装验证的依据是产晶图样、工艺文件、专用工装设计任务书、专用工装图样及技术条件等。5. 5. 3 专用工装验证应按其复杂程度分别进行重点验证、一般验证。5. s. 3.1 保证产品相互协调,结构复
12、杂、精度要求高的模(胎具、夹具及检验产品和计量检定用的专用工装应进行重点验证,验证合格后,方可纳入工艺规程和有关文件。5. 5. 3. 2 一般冲裁模、成型模、橡胶模、塑料模、钻模、铸锻模及夹具等常用的专用工装进行般验证。一般验证的专用工装可在验证之前纳入工艺规程及有关文件。5. 5. 3. 3 辅助工具、工位器具等其他专用工装只进行按专用工装图样检验合格就可入库使用,可不再进行验证。5.5.4 专用工装验证工作由生产部门会同质量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5.5.5 专用工装验证的程序及参加人员,可根据验证的类别和JB/Z283. 5的规定自行确定。5.5.6 专用工装验证的具体内容由专用工装
13、设计员提出,并填写专用工装验证通知单发往有关部门。5.5.7 专用工装验证结论由参加验证的人员共同讨论决定,并由专用工装检验员负责填写“工装验证书”。验证合格的专用工装,应在验证结论栏中注明“验证合格”,并经参加验证的人员签字认可。5. 5. 8 验证不合格的专用工装,应注明是返修或报废,返修后重新进行验证,未经验证合格的专用工装不得使用。5.5.9 经验证合格的专用工装,工装设计员应在专用工装底图上注明“己验证合格”字样及验证日期,表示专用工装已经定型。S.6 专用工薯的使用及保管5. 6. 1 专用工装的使用s. 6. 1.1 专用工装在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工装的结构和使用方法、注意事
14、项等,在没有完全掌握该工装性能情况下不能使用。5. 6. I. 2 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工艺规程的有关规定操作,不准用金属、手锤敲打和任意拆卸、改装或挪作它用。5. 6.1. 3 在用专用工装应定岗、定设备、定人员使用和维护保管。5. 6. 1. 4 长期存放未用的专用工装使用前,应对其进行复验,经复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5. 6. 1. 5 发现专用工装有质量问题或超过周期检定有效期限,应立即通知有关技术人员或计量检定部门处理,在未查出原因和检定合格之前,该工装不得使用,并由检验人员作出“禁用”标志,并通知生产计划部门协调处理。4 EJ/T 963-95 s. 6. 1. 6 批量
15、生产用的专用工装,应制定定期检修表,实行定期检修,并对直接影响产品精度的要素进行开工前检查和加工产品首件自栓,若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s. 6. 1. 7 专用工装使用完毕,应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后方可送回库房F对受放射性物质市染的专用工装应进行去精测定,符合规定后送回库房保管。s. 6.1. 8 工装设计部门和工艺部门应深入现场了解专用工装制造、使用和维护状况。s. 6.1. 9 工装管理部门应向主管领导报告专用工装技术质量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排除质量事故隐患。s. 6. 2 专用工装的保管s. 6. 2.1 工装制造和使用部门应设置工装库房并制订保管制度。S.6.2. 2 工装库房应配
16、备具有管理业务基本知识,熟悉专用工装保管技能,并能正确维护保养专用工装的管理人员。s. 6. 2. 3 专用工装应按种类、大小分类上架,摆放整齐,进行编号和建立台帐,做到帐目、实物、履历卡三相符,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防变形等保护措施。S.6.2.4 保管的专用工装必须要有制造检验合格证和验证合格标志。履历卡上要有专用工装质量状况记载。s. 6. 2. s 对不能入库,摆放现场的大型专用工装,必须落实到使用班组和个人负责维护保管,并采取防雨、防锈措施。s. 6. 2. 6 专用工装领(借用手续,严格按照产品图样、工艺文件规定的专用工装名称和编号领(借)用,并核对检验合格标志、工装验证书和尺寸无
17、误后,才能使用。S.6.2.7 借用的专用工装送交库房前,应经检修并检验合格后才能办理归还注销手续。5.7 专用工费周期检定s. 7.1 专用工装必须进行周期检定,并编制年度检定计划和检定规程。s. 7.2 关键件、重要件、检验产品和计量检定校准用的专用工装应对直接影响产品精度的要素进行周期检定,其检定项目和内容由专用工装设计人员在工装设计时,根据产品精度和复杂程度提出工装周期检定目录。5.7.3 专用工装使用部门必须按栓定计划送检。检定部门应按照检定规程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签发栓定合格证,并注明栓定日期和有效期限。S.7.4 经检定确认失去精度及需要修复的专用工装,检定部门应及时通知专用工
18、装设计人员办理返修手续,返回工装制造部门进行返修,返修后应重新栓定合格后方可使用。5.7.S 凡返修不合格的、并不能修复的专用工装,使用部门必须提出申请,经检定部门进行技术检定签署意见后,办理降级或报废手续。S.7.6 报废的专用工装必须及时隔离存放,并作出“禁用”标志,妥善处理。5.7.7 专用工装周期检定必须建立检定台帐和作好检定原始记录。5.8 专用工提质量记录的管理s. 8.1 专用工装制造和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和执行专用工装质量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保管的书面程序及职责要求。5.8.2 质量记录必须字迹清晰,数据准确,签字(盖章手续齐全。5 EJ/T 963-95 5.8.3 专用工装的原材料、理化检验记录、质量检验记录、试验数据报告、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质量分析记录、工装验证书、工装履历卡、周期检定记录等应进行控制和管理s. 8. 4 质量记录应在适宜的环境中贮存,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保管方式应便于存取5.8.5 质量记录应按规定的保存期进行保留,用以分析和确定质量趋势和纠正措施的必要性和有效性6 附加说明z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科技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710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尹光裕、肖燕君、门德春。ma内由酌H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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