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9060 01K13备案号:24587-2008 J B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厂r 7601孓2008代替JB厂r 760151994电线电缆专用设备基本技术要求第5部分:锻件Equipments for electric wires and cables_Basic technical requirementsPart 5:Forgings2008-06-04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目 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技术要求41材料42锻件的制造43锻件的热处理44化学成分45力学性能46锻件的外观质量5试验方法51化学成分分析一52力学性能试
2、验。53其他试验项目6检验规则11111122233334前 言JB,r7601电线电缆专用设备基本技术要求分为11个部分:第1部分:一般规定;第2部分:检验和验收;第3部分:铸件;第4部分:焊接件;第5部分:锻件;第6部分:机械加工;第7部分:热处理;第8部分:表面处理;第9部分:装配;第10部分:电气控制装置;第11部分:外观质量。本部分为JB厂r 7601的第5部分。本部分代替JB,r 76015一1994电线电缆专用设备基本技术要求第5部分:锻件。本部分与JB厂r 76015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第2章中所列引用文件的版本均改为现行有效的版本。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
3、分由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13)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永芳。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JBT76015一】994。III电线电缆专用设备基本技术要求第5部分:锻件1范围JBT 7601的本部分规定了电线电缆专用设备中锻件的基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于电线电缆专用设备中的一般锻件,主要为自由锻造的普通碳素钢锻件、优质碳素钢锻件、合金结构钢锻件和非铁合金锻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JBT 760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
4、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222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采取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OB,rr 223(所有部分)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 226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GBT 226一1991ncq ISO 4969:1980)GBT 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2002,eqv ISO 6892:1998(E)1GBT229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T 2291994,eqvISO 148:1983)GB,ff 231(所有部分)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
5、(GBfl231123132002。ISO 650613:1999,MoD)GBT 232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1999,eqv ISO 7438:1985)GBT 1979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GBT 6394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GBT 6394-2002,ASTM Ell2:1991,MOD)GB,rf 8541锻压术语GBT 10561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GBT 10561-2005,ISO4967:1998。IDT)GBT 13298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GBT 15826(所有部分) 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3术语和定义GBT
6、85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4技术要求41材料411锻件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图样的规定a当没有图样规定的材料时,根据材料代用制度,在经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允许采用代用材料。412锻件使用的材料应有合格证明书。对无合格证明书的材料,必须在制造厂按有关的材料标准进行复验,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42锻件的制造421 用钢锭或钢坯锻造时,锻造前必须将影响锻件质量的表面缺陷全部清除掉。钢锭两端必须有充分的切除量。422锻件应有适当的锻造比:a)轴类锻件:当用钢锭直接锻造成锻件时,如果按主体截面计算,其锻造比应不小于3;如果按法兰或其他凸出部分计算,则应不小于175。当用钢坯或型钢锻造时,如果按主体截
7、面计算,其锻造比应不小于15;如果按法兰或其他凸出部分计算,则应不小于13。b)环类锻件:锻造比一般应不小于3。c)盘类锻件:当用钢锭直接镦粗时,其镦粗锻造比应大于3,其他场合,镦粗锻造比一般大于3,但最后一道工序应大于2。d)当用户在订货技术要求中对某些锻件(包括用钢坯锻造的锻件)的锻造比有特珠要求时,应由用户与制造单位协商确定。43锻件的热处理431锻件一般应在第一热处理后交货。其热处理规范由制造厂制订,若用户要求接指定的热处理规范进行时,应在锻件图或合同中注明。432锻件因热处理而产生的变形,对于不加工的锻件,其变形量应不超过截面尺寸的允许偏差;对于需Jjn-r的锻件,其变形量应不超过该
8、表面加工余量的50。否则,应进行矫正,凡冷态下矫正过的锻件应进行回火。44化学成分441锻件用钢的化学成分应以抽样分析的结果为依据,其值按有关标准中的规定。442当用户要求进行锻件化学成分验证分析时,按GBT 222和GBT 223的规定进行。443如果用户要求在标准规定以外的位置进行锻件化学成分验证分析时,应在订货合同上说明,其允许偏差应由用户与制造单位协商确定。45力学性能451 锻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锻件常用钢号的室温力学性能的要求,特殊钢种的力学性能要求,由用户与制造单位协商确定。452锻件的试验分级。各种锻件根据设计要求、工作特性和用途,按试验项目和试验数量,将其分为I、II、III、
9、V级,详见表1。表1抽样数量级别 试验项目 构成一批的条件硬 度 拉 伸 冲 击I 不作试验每批抽5但不少于 同一钢号II HB5件 同一热处理规范 曲 逐件试验每批抽2N 每批抽2 同一炉钢 I-IB、吼或魄、磊、y,ak 逐件试验但不少于2件 但不少于2件 同一炉热处理V HB、仉或磊、磊、帆ak 逐件试验 逐件试验 逐件试验注1:每批锻件应是按个图样锻成的。如合同允许,在一批中也可潋有按不同图样锻造鲍形状和尺寸相似的锻件a注2:当每批抽查件效不足规定的时候,应全部作试验。注3:在II和级中,锻件的试验数量可根据用户要求进行增减。453锻件的试验级别应在图样和订货合同中注明。锻件试验级别的
10、标注示例:级试验JBr 760152008。2若图样或订货合同上未注明锻件的试验级别者,按I级处理。46锻件的外观质量461锻件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锻件图样的规定。462锻件图样上规定的机械加工余量、公差及试块,按GBr 15826(所有部分)的规定。463锻件不加工部分的尺寸,应符合GBfF 158268的规定。464锻件表面若有裂纹、折叠、锻伤、夹层、结疤、夹渣等缺陷,按下列规定执行:a)需要机械加工的锻件表面,经过检查,确认缺陷深度能保证留有机械加工余量50以上时,允许不清除,加工后表面应无残余缺陷;b)不再进行机械加工的锻件表面,整修的最大深度不得超过该处尺寸的下偏差,整修处必须平滑:c
11、)锻件的表面缺陷深度超过机械加工余量时,若需补焊,必须取得技术部门同意。在完全清除缺陷以后,按适当的补焊规程进行补焊,补焊的质量要符合技术文件对锻件的要求。465锻件不应有白点,当在一个锻件上发现白点时,则与该锻件同一炉钢并同一炉热处理的整批锻件均应逐个进行白点检查。466锻件不允许过热或过烧,表面脱碳层深度不超过锻件加工余量。5试验方法51化学成分分析锻件用钢的化学成分分析按44的规定执行。52力学性能试验力学性能试验按下列标准进行:a)拉伸试验按GBfr 228;b)冲击试验按GBfF 229;c)硬度试验按GBfr 231。53其他试验项目除上述试验项目外,如果用户要求进行下列项目试验,
12、应在订货时与制造单位协商,任何这样的协议应包括试验程序的细节;a)弯曲试验:按GBfr 232规定;b)晶粒度检查:按GBfr 6394规定;c)低倍组织检查:按GB,r 226和GBfF 1979规定;d)非金属夹杂物检查:按GBfr 10561规定;e)显微组织检查:按GBr 13298规定。6检验规则61锻件成品的检查试验和验收由制造单位的技术检验部门执行。611锻件除全部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外,还要根据它所属的试验级别规定的试验项目和合同上指定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必要时,用户可以进行复检。612在验收过程中,用户可以派员进行验收核定。6_2当制造单位缺乏试验条件时,它有责任委托适当的单位进
13、行试验,如果由用户进行试验,必要时,制造单位可以进行复验。63取样位置、取样数量和试样制备:631 锻件上试块的留放位置按图样的要求决定,若图样未注明要求时,可由制造单位决定,但必须保证能代表锻件的力学性能。用户要求留放复验试块时,其试块的留放位置按协议进行。锻件上不便留放试块时,可以破坏锻件取样,这时制造单位应增加供试验用的锻件数量,其他特珠情况,由制造单位与用户具体协定。632试样的切取方向按图样的要求决定,若图样未注明要求时,可由制造单位自行选择(纵向、横向或切向)。633试样的切取位置规定如下:a)圆形实心锻件在距表面三分之一半径处切取;b)矩形实心锻件在六分之一对角线处切取;c)空心
14、锻件在二分之一壁厚处切取;d)当锻件的直径大于轴向长度时,两组试样可以在锻件的同一端相距180。或周边上切取;e)一头实心一头空心的锻件,试样应从空心端切取。634取样数量:可从每个试块中切取拉伸试样一个,冲击试样两个。635切取后的试样不得作任何影响力学性能的热处理。64重复试验:641 力学性能试验的结果有一项或几项性能指标不符合规定的数值时,可用双倍数量的试样重新试验。当其中仍有一项低于要求时,则该批锻件为不合格。642当试样因加工不良或有与材质无关的缺陷而使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中的规定时,因为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与锻件本身没有关系,可以直接取用原来数量的试样再进行一次试验。643当确认试验
15、结果不合格是因热处理不恰当造成时,可以将锻件连同样坯一起重新热处理后再取样试验。但重复热处理的次数最多为两次,重新试验的试样个数与第一次一样。65如果锻件拉伸试验用试样的断面上有裂纹、非金属夹杂物和其他缺陷时,锻件应做低倍放大检查和超声波探伤。66白点检查可在专门切下的试片或锻件本体上,用能保证检查可靠的任一方法进行。必要时,进行断口检查。67如果用户要求进行无损检查,则应在订货时作为协商项目,任何这样协议应包括试验程序的细节。68检查合格的锻件均应带有标志,标志的内容为:图号(或代号)、钢号、炉号(1V、V级试验的锻件才标)和制造单位自g标志。用钢锭锻的V级试验的锻件标顺序号,如果用户对标志
16、有特珠要求时,按合同执行。凡标志不清者,用户有权拒收。681 大中型锻件应在显著部位打上标志(可按图样或工艺文件指定的内容和部位进行打印,如无指定,可由制造单位决定)。682小型成批的锻件可以采用分批挂签的方法。标签用簿铝板或簿钢板制成,用打印或用抹不掉的油漆书写标志。683对于装箱的锻件,标志的内容可以标在包装箱或印在能牢固地附于包装箱的标签上。69制造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锻件检验合格证明书,内容包括:a)制造单位的名称(或代号);b)图号、锻件名称;c)钢号、炉号(IV、V级试验的锻件),V级试验的锻件尚需有热处理炉号;d)化学成分、各项检验结果和试验编号;e)交货的热处理状态;f)锻件数量和重量;g)技术检验单位的印记和检验人员的签章。如有必要,制造单位还应向用户提供锻件生产的有关记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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