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s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S 133一-2013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Code for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on Port and Waterway Engineering 2013-08-01发布2014-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 133-2013 主编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14年1月1日A民文il是雌性2014 .北京、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书名: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著作者: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
2、院有限公司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责任编辑:袁永华出版发行:人民交通出版社地址:(1011)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斜街3号阿士止:http:/ 销售电话:(010) 649814, 59757915 总经销:北京交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印刷:北京鑫正大印刷有限公司开本:880 x 1230 1116 印张:10.5 字数:220千版次:2013年11月第l版印次:2014年11月第2次印刷统一书号:15114. 1846 定价:70.00元(有印刷、装订质量问题的图书由本社负责调换)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 133-2013)的公告2013年第46号现发布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
3、(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33-2013,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 133-1-2010)、航道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S 133-3-2010)和渠化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241-98)同时废止。本规范第3.0.1条、第5.4.3条、第6.3.5条、第7.4.5条和第8.4.3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和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3年8月1日回-
4、制定说明制定说明本规范是在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 133-1-2010)、航道工程妇质勘凉,规范(JTS 133-3-2010)和渠化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24:B)的基在i上c总结多年来我国水运工程岩土勘察的实践经验,通过深入调查研究9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乞苦乞: 见,充分考虑水运工程岩土勘察对于保证水运工程建垃豆庆汪量与去全已剧的守1豆呈妥耳作局,并主纣迁j于、国水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而成。主要包括岩土分类与描述、活c;工在勘察基本要求、航道工程勘察基本要求、渠化工程勘察圣本要求、修道胎厂水土建纭,主7察基本要求、专项勘察、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勘察、地下水勘察、
5、丁,程地质调查l二l测绘、勘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岩土工程评价和勘察报告等技术内容。本规范主编单位为中交第二航务.I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丁A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同地质大学(武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本规范第3.0.1条、第5.4.3条、第6.3.5条、第7.4.5条和第8.4.3条平的杂评善部分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共分16章和6个附录并条文说明。本规范
6、编写人员分丁.如下:1总则:王晋2 术语和符号:程新生、朱才宝3基本规定:程新生、王晋、唐辉明4 岩土分类与描述:谭志平、吴凤娟、王春平5 港口工程勘察基本要求:戚玉红、刘星6 航道工程勘察基本要求:谭志平、李兴陆、李志江7 渠化工程勘察基本要求:胡惠华、程新生、徐春明、李志江、蔡泽明8 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勘察基本要求:戚玉红、刘星9 专项勘察:代卫强、唐辉明、李志江10 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勘察:刘星、代卫强11 地下水勘察:刘星、程新生12 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谭志平、朱才宝13 勘探:蔡泽明、乌孟庄14 原位测试:乌孟庄、蔡泽明、万中喜15 室内试验:吴凤娟、万中喜、王春平16 岩土
7、工程评价和勘察报告:万中喜、谭志平、徐春明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133-2013) 附录A-附录B:谭志平附录C:王春平附录D-附录F:程新生本规范于2012年6月13日通过部审,于2013年8月1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与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本规范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555号,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430071),以便修订时参考。2 、明目次目次12236
8、8893444574555691i112477999911 /l、/t、/飞/飞1i11且111Aql7-7缸。-7句,由1d句3431u2J可】句3句31U呵3呵3A求要本基察求uhu求uu求段勘要段段要段段要阶段段物段.段本阶段阶本阶段阶本究阶段阶筑阶段阶基究阶计察基究阶计基研究阶计察建.究阶汁描类类述察定研计设勘察定研计设察定性研计设勘工定研计设号川川口与分分描勘规性设图期勘规性设图勘规行性设图期水规性设图符语号定类的的土程般行步工工程般行步工程般可行步工工厂般行步工川和术符规分岩土岩工一可初施施工一可初施工一预可初施施船一可初施则语本土口道化造总术12基岩12j港jjj5航jjj渠12
9、3456修1234224445555566667777778888 且吨,且咱3AaTF3roFOO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133-2013) 4445789034445678902477800333568902445 44444445555555J556瓦U666677777777788察勘土岩应性效验验殊震土绘探试验uu试川斗特地积测H榈荷试验验探坡林和口基土残和h样探川载切试试触定削程程程理制佣航刷t陆捐杂陆航明措航呵呵刷刷趴晰地阳兢地规.与工工工处是质般地坡土合土状化勘质般探探探t般层字力准锥压速验般工察般基坡坑泼填基乡地一场滑软混填层风水地U一钻井物测一浅十静-F因旁波试一土明一
10、桩岸基疏吹地天良下程探位,f内白白J2345678不jjjJjoJ地工勘J2j原JjjjjoJ窒Jj00000000333344444244455 99999999111A-All-ovA血1dA咕田320可J咽A咽-A唱-A唱-A咽-A唱-A目次15.3 岩石试验(87)15.4 水、土腐蚀性试验(87)16 岩土工程评价和勘察报告.(89) 16.1 一般规定(89)16.2 岩土参数统计与分析(89)16.3 岩土工程评价(89)16.4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仰的附录A岩体凤化程度划分.(92) 附录B岩体结构类型划分.(93) 附录c760 (3)根据其软化系数按表4.1.1-2分为软化岩
11、石和不软化岩石。岩石软化类别分类表4.1.1-2岩石软化类别软化系数KR软化岩石KR运0.75不软化岩石KR 0.75 注:软化系数KR为饱和与干燥状态的岩石单轴抗压强度之比。4. 1. 2 岩体应按下列因素分类:( 1 )岩体风化程度按附录A分为未风化、微风化、中风化、强风化、全风化;(2)岩体依岩石质量指标按表4.1. 2-1分类;岩体按岩石质量指标RQD分类表4.1.2-1岩体RQD分类RQD( %) 极差RQD运25差i 较差l 较好l 好25 90 (3)岩体结构类型按附录B分类;(4)岩层的单层厚度按表4.1.2-2分类;岩层接单层厚度分类岩层厚度分类单层厚度h(m)薄层中厚层厚层
12、吨,h-2一层L一厚At一巨表一h运O.1 0.1 l. O (5)岩体完整程度按表4.1.2-3确定。岩体完整程度分类破碎| 较破碎| 较完整表4.1. 2-3 岩体完整程度完整性指数K,极破碎完整K, :;0.15 O. 15 0.75 注:完整性指数K,为岩体压缩波波速与岩块压缩披波速之比的平方,选定岩体和岩块测定波速时要具有代表性。4. 1. 3 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分类可按表4.l. 3-1确定。当地下工程的岩体存在地下水、软8 4 岩土分类与描述弱结构面和高初始应力时,应按表4.1.3-1及表4.1. 3-2综合确定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岩体基本质量指标的计算及修正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
13、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 的有关规定执行。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分类表4.1.3-1坦?更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破碎极破碎坚硬岩E E lV V 较硬岩E E W W V 较软岩E lV lV V V 软岩lV W V V V 极软岩V V V V V 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分类表4.1. 3-2 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分类I1 EI m I lV I V 岩体基本质量指标(BQ) I BQ 550 550BQ 450 I 450注BQ350 I 350注BQ250 I BQ运2504.2土的分类4.2.1 土的分类根据地质成因可划分为残积土、坡积土、洪积土、冲积土、湖积土、海积土、风积土、人工填土和复合成因的
14、土等。水运工程常见的几种成因类型的土及其工程地质特征可参见附录C。4.2.2 土的分类根据沉积时代可进行下列分类:( 1 )老沉积土,即第四纪晚更新世(Q3)及其以前沉积的士,一般具有较高的强度和较低的压缩性;(2)一般沉积土,即第四纪全新世(Q4)文化期以前沉积的土,一般为正常固结的土;(3)新近沉积土,即第四纪全新世(Q4)文化期以后沉积的土,其中教性土一般为欠固结的土,且具有强度较低和压缩性较高的特征。4.2.3 土的分类根据颗粒级配和塑性指数可划分为碎石土、砂土、粉土和教性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4.2.3.1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的土应定名为碎石土。碎石土可根据颗粒
15、级配及形状按表4.2.3-1作进一步分类。碎石土分类表4.2.3-1名称颗粒形状颗粒级配漂石因形、亚圆形为主粒径大于200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块石棱角形为主卵石圆形、亚圆形为主粒径大于20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碎石棱角形为主因砾圆形、亚圆形为主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奋角砾棱角形为主一一-一-注:定名时应根据颗粒级配由大到小以最先符合者确定。9 7.1 17 注:理性指数的液限假由76g圆锥仪沉入士中lOmm测定。表4.2.3-3粉质薪土lO20 4.2.9 填土应为由人类活动堆积的土,根据其物质组成和堆填方式可分为下列三类:( 1 )冲填土,由水力冲填的淤泥
16、性土、砂土或粉土;(2)素填土,由碎石类土、砂土、粉土、教性土等堆积的填土;(3)杂填土,含有建筑垃圾、工业废料或生活垃圾的填土。4.2.10 碎石土的密实度可用重型或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按表4.2. 10-1或表4.2.10-2确定,N63.5、N!2fJ的实测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丁A程勘察规范(GB 50021) 的有关规定修正。碎石土密实度接N5分类碎石土密实度重型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N35松散稍密中密m一实一密吨,-4一表一N63.5 :三55 20 注:本表适用于平均粒径等于或小子50mm,且最大粒径小于100mm的碎石士。碎石土密实度按N129分类表4.2.10-2碎石土密实度
17、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NI20松散稍密| 中密| 密实| 很密N20王军33 14 注:本表适用于平均粒径大于50mm或最大粒径大于100mm的碎石土。4.2.11 砂土的密实度可根据标准贯人试验锤击数按表4.2.11判定。砂土密实度分类砂土密实度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松散稍密中密密实表4.2.11极密实NlO 1O50 注:对地下水位以下的中、粗砂,其N值宜按实测锤击数增加5击计。4.2.12 粉土的密实度和湿度可根据表4.2.12-1及表4.2.12-2进行判定。11 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133-2013) 粉土密实度孔隙比e粉土密实度按孔隙比分类密实中密e 0.90 表4.2.1
18、2-2很湿w 30 4.2.13 勃性土状态应根据液性指数按表4.2.13-1确定法占性土的天然状态可根据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或锥沉量分别按表4.2.13-2和表4.2.13-3确定。根据液性指数确定黠性土的状态表4.2.13-1 蒙古性土状态流塑软塑可塑硬塑坚硬液性指数IL 1 1;.0.75 0.75;.0.25 0.25;.0 IL 三O根据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确定茹性土的天然状态表4.2.13-2蒙古性土天然状态很软软中等硬坚硬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Nh;. 5 5 h;. 3 3 h;. 2 h 50的风化岩大于等于1mN 50的风化岩大于等于1mN 50的风化岩2-3d 5.4.3.6
19、建筑物地基计算所需的岩土指标及重点取样测试区应按表5.4.3-3确定。取样间距应为1.0-2.0m,重点取样区岩土层变化大时应加密取样或连续取样,有足够经验时非重点取样区取样间距可适当加大。5.4.3.7 工程施工需降低地下水位时,应通过抽水试验或其他野外渗透试验确定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有地下水位长期观测资料时,应结合进行分析。19 tC J 港口建筑物地基计算所需岩土指标及重点取样测试区表表5.4.3-3乎?jl重力式码头项目港口建筑物l . J斗民/ JI 横断面示意图勘探点位及重点取样测试区示意图一般结构型式重点取样测试区地基岩土指标建筑物地基计算项目方块结构扶壁结构沉箱结构实心、空心、
20、异型等方块结构,扶壁结构,沉箱结构,干地施工的现场灌筑混凝土和浆砌块石结构持力层、开挖边坡区一般物理性指标、抗剪强度指标、压缩性指标倾覆稳定、滑移稳定、整体稳定、基床和地基承载力、地基沉降等高桩码头岸立w咱|I A |飞|I / I 11 1/ I I I j I桩挡土墙/ / 桩尖入土深度勘探点深度板梁式结构、无梁面板式结构、荷架式结构、墩式结构等桩入土范围、桩尖持力层、开挖边坡区一般物理性指标、抗剪强度指标、原位测试指标整体稳定、桩的承载力争斗旧1H 前划E问|靠3昌说( U 巳-3 -品8 。. 。2续表5.4.3-3建筑物类别防波堤工程板桩码头项目港口建筑物横断面示意图直立式防波堤JL
21、-JlL二:J|一勘探点位及重点取样测试区示意图A CJ1 ,耐口H甜哥烟阳讲唰神直立式、斜坡式、混合式、透空式、浮式和气压式板桩后主动土压力区、板桩前被动土压力区、整体稳定验算区、锚陡桩、锚旋墙稳定验算区单锚板桩、双锚板桩、无锚板桩或多锚板桩一般结构型式持力层、压缩层、开挖边坡及整体稳定区重点取样测试区一般物理性指标、抗剪强度指标、压缩性指标一般物理性指标、抗剪强度指标、原位测试指标地基岩土指标地基承载力、沉降、基槽开挖边坡稳定、整体稳定、抗滑计算等板桩入土深度、整体稳定、锚破结构稳定建筑物地基计算项目N V四璋N N 续表5.4.3-3建筑物类别港池、进港航道、锚地港口仓库、灯塔及其他土建
22、工程项目勘探点位及重点取样测试区示意罔iZo压缩层厚度则压力曲线p了pzz02P/-一U飞n-r一11 If,-_l_一一/高线J勘探点深度自重压力曲线港池:顺岸式、挖入式、突堤式;一般结构型式l 航道:通畅航道、设闸航道;I 条形基础、桩基础锚地:装卸锚地、避风锚地、检疫铺地、到离港停泊锚地重点取样测试区| 查明开挖深度内有元暗礁障碍物,开挖深度内取土和测试区l 持力层、压缩层地基岩土指标| 一般物理性指标、抗剪强度指标、附着力、原位测试指标、粉土的秸粒含量|一般物理性指标、抗剪强度指标、压缩性指标建筑物地基计算项目|开挖边坡稳定、锚着力、沉块稳定| 地基承载力、沉阵、单桩承载力N齐刷村商斑
23、忡耐吕洞撞出(Laa-moa续表5.4.3-3堆场、陆域形成工程斜坡码头项目革蛊一贯专/堆场港口建筑物横断面示意图道路勘探点位及重点取样测试区示意罔天然地基道碴轨枕、桩基轨道梁单级斜坡和多级斜坡码头一般结构型式,据EH相阔叶烟如讲制神巳持力层、压缩层、需地基处理影响厌整体稳定氏、持力层及基槽边坡稳定验挥民重点取样测试区一般物理性指标、抗剪强度指标、压缩性指标、排水同结指标一般物理性指标、抗剪强度指标地基岩土指标地基承载力、强度提高值、施工期间结沉降及使用期残余沉降、固结度、施t期稳定整体稳定、地基承载力、基槽边坡稳定建筑物地基计算项目N 7:.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133-2013) 5.
24、5 施工期勘察5.5.1 下列情况应根据设计、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期勘察:( 1 )岩溶等地质条件复杂,需进一步查明施工图设计确定的天然和人工地基位置处的地质情况时;(2)基槽和进港航道开挖、打桩等施工中,出现地质情况与原勘察资料严重不符时;(3)施丁.中遇到障碍物时;(4)当需进行岩土工程检验与监测时;(5)施工期中出现其他岩土工程勘察问题需进一步查明时。5.5.2 施工期中的勘察应针对需解决的具体岩土工程问题,原则上按照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的要求,结合现场条件,合理选择勘察方法,确定勘察工作,提供相应的勘察资料,并作出分析、评价和建议。24 ,.-6 航道工程勘察基本要求6 航道工程勘察基本要
25、求6.1一般规定6. 1. 1 本章适用于航道整治工程、运河开挖工程、护岸工程和航道标志工程的勘察。6. 1. 2 同一航道工程中包含多项工程内容时,应统筹考虑勘察方案,合理布置勘探线和勘探点。6. 1. 3 航道工程对原有地质环境造成影响时,应在勘察的基础上作出分析评价,并提出防治措施建议。6. 1. 4 施工期勘察应视设计、施工的需要进行,并应针对具体的岩土工程问题,结合具体类型的航道工程特点及施工场地的地质情况,采用合理的勘察方法和手段,确定合理的勘察工作,提供相应的勘察资料,并作出分析、评价和建议。6.2 可行性研究阶段6.2.1 长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和大型新线运河开挖工程,可分为预可行
26、性研究阶段勘察和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两个阶段。6.2.2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对场地的稳定性和建设的适宜性进行初步评价。6.2.3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调查工程影响区域内地形、地貌,了解工程区域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2)调查搜集区域地质构造、活动性断层、地震活动和场地地震动参数;(3)调查场地主要构造破碎带和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发育和1生状;(4)了解工程岩土组成、成因、时代、性质和分布情况;(5)调查工程附近堤防地基稳定性。6.2.4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方法应符合第5.2.4条的规定。6.2.5 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对场地的稳定性和建设的适宜性作出
27、评价。6.2.6 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各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岩土层分布及其成因类型、形成时代、产状要素、物理力学性质;(2)调查地下水类型、含水层的性质,承压含水层的厚度、透水性、承压水头以及顶板和底板的位置,各含水层和地表水体的层间水力联系;(3)调查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土及其特性,并做出初步评价;(4)初步评价开挖边坡、护岸稳定性,并提出边坡坡率建议值。6.2.7 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在搜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工程要求、拟布置的主体可7.K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133-2013) 建筑物的位置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布置工程地质测绘和勘探测试工作。勘探点布置应
28、符合下列规定。6.2.7.1 整治筑坝工程、护滩、护底和航道浅区宜顺轴线走向布置纵向勘探线;运河开挖段沿运河两侧布置勘探线;护岸工程宜顺岸线走向布置纵向勘探线O6.2.7.2 开挖边坡、护岸工程布置横向勘探线,每条线设置2个勘探点。6.2.7.3 勘探点的深度,应进入持力层、冲刷深度和稳定性影响以下适当深度。6.2.7.4 对地貌单元较多的场地和基岩埋藏较浅而岩性、构造复杂、岩面起伏较大的场地,勘探点宜局部加密加深。6.2.7.5 勘探线、勘探点布置可按表6.2.7-1确定。勘探线、勘探点布置表表6.2.7-1工程类别勘探线间距或勘探线条数勘探点间距炸礁50 -150m 100 -150m 整
29、治筑坝工程、护滩和航道浅区1条200 -500m,且锁坝不少于2个,导堤不少于4个地质条件复杂1条500 -1000m 运河丁-程地质条件简单1条1000 -2000m 护岸1条1000 -2000m 6.2.7.6 勘探点的深度应根据工程规模、设计要求和岩土条件确定,勘探点的深度可按表6.2.7-2确定。勘探点深度表表6.2.7-2E程类别一般性勘探点勘探深度7 控制性勘探点勘探深度炸礁达到炸礁底面以下至少5m整治筑坝t程沉降和承载力影响深度以下3m沉降和承载力影响深度以下至少5m运河工程设计开挖河底高程以F至少5m护岸稳定影响深度以下2-3m 稳定影响深度以下至少5016.2.8 勘探点中
30、控制性勘探点数量不得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12;取原状土孔数不得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其余勘探点应为原位测试孔;土质不易取得原状土样或土样不宜做室内试验时,可适当减少取原状土孔数量,并应增加原位测试的工作量。6.2.9 取原状土样和原位测试间距等要求应按第5.3.9条的规定执行。6.2.10 岩、土、水试验除进行常规试验项曰:外,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试验项目。6.2.11 对于影响方案取舍的重大工程地质问题,应进行专题勘探及试验研究工作。6.3 初步设计阶段6.3.1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应详细查明航道工程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提供工程场地的岩土参数并对工程场地做出岩土工程评价,满
31、足初步设计和场地不良地质作用防治的需要。26 -6 航道工程勘察基本要求6.3.2 常规勘察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查明各地貌单元的形态、岩土类别、成因、时代、性质及其分布规律;查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地质构造及其发育特征,重点查明断裂、岩层产状、节理裂隙的分布及其特征;(2)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分布范围或边界条件、发育程度和形成原因,论证对航道工程建筑物稳定性、开挖边坡稳定性的影响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3)查明地下水类型、含水层性质、补给与排泄条件、水位变化幅度;查明承压含水层厚度、透水性、承压水头以及顶板和底板位置,各含水层和地表水体的层间水力联系;查明透水层、相对隔水层分布
32、和特性;必要时,需查明与场地外水域相通的地基透水层及各土层的孔隙水压力;(4)分析评价地基、岸坡或边坡稳定性,提出基础型式、基础持力层和地基处理的建议;(5)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等于6度的地区,涉及建筑物或坡体稳定性方面的工程,进行场地和地基地震效应的岩土工程勘察。6.3.3 不同类型的航道工程勘察工作除应包括第6.3.2条的内容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水下炸礁区查明覆盖层的性质和厚度及覆盖层下伏基岩的岩性、分布情况,尤其是基岩顶面高程,取样进行强度试验并确定岩石的风化程度及开挖等级,评价爆破的难易程度以及炸礁影响区内的地质环境;陆上炸礁区,除满足水下炸礁的要求外,尚需查明岩体结构、节理
33、裂隙分布、软弱夹层以及炸礁区的微地貌;(2)整治筑坝及护滩、护底、护岸、航道标志等工程建筑物查明场地及其相邻边坡或岸坡的岩土组成、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重点查明场地或岸坡、基槽的岩土性质、河床组成物性质及其冲淤特性,重点查明有无影响岸坡和工程结构稳定的软弱和不稳定土层及其分布;查明整治筑坝工程配套的设计航道内浅区岩土的冲淤特1生;存在不良地质作用时分析评价建筑物场地及其邻近边坡的稳定性、地基稳定性,并做出评价;(3)运河开挖工程查明开挖线及其边坡范围内的岩土性质及其分布,土质地段重点查明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岩质地段重点查明岩体的软弱夹层和缓倾角断裂、节理裂隙等的分布、规模和性质;进行陆域开挖的岩
34、土工程分级,分析评价开挖边坡的稳定性,并提出开挖边坡坡比建议值。6.3.4 勘察工作应采用工程地质调查、测绘、勘探、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结合场地地质条件的简单或复杂程度确定合理的方法和勘察手段,根据掌握的地质条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勘察方法和技术要求。6.3.5 勘察工作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6.3.5.1 勘察I作的范围应为己确定的工程实施范围或工程建筑物场地及其影响区。6.3.5.2 勘探点的位置、数量和深度应根据工程类型、建筑物特点、荷载情况和岩土性质综合确定。6.3.5.3 取原状土孔的数量不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控制性勘探点的数量不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027 水运
35、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133-2013) 6.3.5.4 勘探线和勘探点宜在比例尺为1:1000或1:2000的地形图上布置。勘探线和勘探点的间距,应根据工程要求、地貌特征、岩土分布、不良地质作用发育情况等确定。勘探线、勘探点的布置可按表6.3.5-1确定。勘探线、勘探点布置表勘探线距或条数工程类别勘探线、勘探点布置方法地质条件地质条件简单复杂陆上炸礁平行礁石长轴线方向50 -100m 布置炸礁根据礁石具体分布状况确水下炸礁根据礁石具体分布状定,地形起伏大者线距不大况布置于50m丁坝J顶坝、护每道1条纵向勘探线和若整治筑滩、护底、锁坝平行长轴线方向的纵干条横向勘探线坝和护向布置及垂直长轴线方
36、滩、护向的横向布置每道1条纵向勘探线和若底、航导堤干条横向勘探线道浅区1条纵向勘探线及适当的横航道浅反向勘探线运河开挖平行岸线的纵向布置纵向1-2条勘探线,横向及垂直岸线的横向布置若干条斜坡式平行岸线的纵向布置纵向1条勘探线,横向若及垂直岸线的横向布置干条护岸沿护岸纵向布置1条2条直立式和j昆合到垂直岸线方向布置200 -loo0m 100 -200m 大型航塔型标塔基处呈等边三角形道标志大型标牌在两只牌脚处布置一注:勘察对象中的丁坝JID!坝、护滩、护底,坝体长度大于5m取大值或适当增加;锁坝坝体高大者取大值;四级及以下航道工程和小窜沟上的锁坝工程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可适当放宽;斜坡式护岸,在
37、岩土层地质结构复杂和近岸有幽沟地段,适当增加勘探点。表6.3.5-1勘探点距或点数地质条件地质条件简单复杂50 -100m 根据礁石顶面形状和有无覆盖层确定,复杂者间距25 -50m 纵向100-300m且不少于2个,横向每条不少于2个纵向100-300m,横向每条不少于3个纵向不大于500m,当地质条件复杂时,横向1-2个纵向点距200-500m,横向每条3个纵向点距200-500m,横向每条2个,坡顶坡脚各1个100 -300m 50 -100m 20 -50m 不大于20m3个,遇基岩时1-2个各1个6.3.5.5 勘探点深度应根据工程特点、设计要求和岩土条件确定,勘探点的深度要求可按表
38、6.3.5-2确定。6.3.5.6 取样间距、取样要求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炸礁工程每种岩石取3组,只有一种岩石时,取样间距为2-3m; (2)整治筑坝工程根据实际情况,钻孔取样以能判明床面下地层分层界面及各自特性为原则;28 .,.-6 航道工程勘察基本要求(3)运河开挖、护岸及大型航道标志工程取样间距取1-1.5m,运河设计常水位以及护岸基础底面高程附近及其上下层位均为重点取样部位斜坡式护岸工程在危险滑动面附近酌情加密。勘探点深度要求表表6.3.5-2工程类别一般性勘探点勘探深度控制性勘探点勘探深度炸礁炸礁底面以下2-3m 丁坝J团坝、筑坝区的孔深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和应考虑坝体规模、岩土
39、条件等综合因素整治护滩、护底、建筑物沉降茧的要求,且低于极限冲刷以满足抗滑稳定性验算诺耍,且孔深低于筑坝锁坝、导堤面2-3m 潜在滑面3-5m 航道浅区设计航槽底面以下2-3m 运河开挖设计开挖河底面以下1-3m 斜坡式危险滑动面以下2-3m 危险滑动面以下3-5m 护岸直立式和重力式基础底面以下1.5 -2.0H 基础底面以下不小于2H且不大于30m混合式板桩式桩尖以下3-5m 桩尖以下8m大型航塔型标10 -15m,遇基岩钻透强风化层道标志遇不良地层时;再适当加深大型标牌10m,遇基岩钻透强风化层注:H为拟建护岸的高度(m); 岸坡地面高差较大时,位于高处勘探点的深度应达到与其相邻的低处勘
40、探点地面下适写深度,使地质剖面罔上地层能相互衔接;运河开挖工程遇岩溶地层时,其控制性孔深应穿过表层岩溶发育带。6.3.5.7 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应满足下列要求:(1)碎石类土做重型或超重型阿锥动力触探试验,新土、粉土、砂土作标准贯人或静力触探试验;(2)教性土室内试验做常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1t91主土做颗粒分析、天然密度、相对密度等试验,其中运河开挖及护岸I程在jp性土需测定其渗透系数;碎石土做天然密度、颗粒分析;岩石做天然、饱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需对粉土进行液化判别时,采用比重计法进行颗粒分析。6.4 施工图设计阶段6.4.1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应在初步设计阶段勘察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场地的
41、丁.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场地作出岩土工程评价,提供施工图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满足施工图设计、施工及不良地质作用防治的需要。6.4.2 勘察的范围、内容、工作量应根据设计需要或尚存在的具体地质问题确定。勘察的方法、手段应参照第6.3节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线运河开挖工程的勘探线、勘探点的布置宜取表6.3.5-1中的下限值并适当加密。6.4.3 新线运河开挖工程应详细查明己定新线运河沿线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并根据施工图设计方案详细核查前阶段勘察资料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根据实际需要对重点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133-2013) T程地质问题进行专门的勘探及试验研究工作。6.4.4
42、 新线运河开挖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6.4.4.1 勘探线应在前阶段勘察的基础七针对丁-程地质条件复杂的区段沿运河的两侧加密布置,勘探点间距可按表6.4.4确应。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复杂简单新线运河开挖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探点布置要求工程地质条件地形有起伏,地貌单元较多,岩土性质有变化地形平坦,地貌单一,岩土性质单一6.4.4.2 勘探点深度应符合第6.3.5.5款的规定。6.4.4.3 取样间距、取样要求应符合第6.3.5.6款的规定。6.4.4.4 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应符合第6.3.5.7款的规定。30 表6.4.4勘探点间距50 -150m 100 -300m 7 渠化工程勘
43、察基本要求7 渠化工程勘察基本要求7.1一般规定7. 1. 1 本章适用于天然河流的渠化工程、运河和湖泊的航运枢纽工程。7. 1. 2 渠化工程勘察的范围应包括枢纽建筑物、大型临时工程的勘察,渠化河段、变动回水区和枢纽下游近坝河段的勘察。7. 1. 3 渠化工程勘察必须加强对坝址区及渠化河段不良地质作用的勘察,对工程无法避开的不良地质作用,应进行详细勘察,作出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7. 1. 4 临时码头的勘察应符合第5章的有关规定。渠化河段岸坡稳定性、变动回水区和枢纽下游近坝河段的勘察应符合第6章的有关规定。渠化河段防洪排涝工程的勘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487)
44、的有关规定执行。7.2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7.2.1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为渠化工程选定梯级方案、拟定比选坝址提供岩土勘察资料。7.2.2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了解与渠化工程有关的区域地质与地震情况;(2)调查坝址区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重点了解与坝基有关重大丁,程地质问题,论证坝址建坝的可能性;(3)了解渠化河段、变动回水区和枢纽下游近坝河段工程地质条件,重点了解有无产生重大的边坡失稳和严重浸没、渗漏等工程地质问题;(4)对天然建筑材料进行普查。7.2.3 坝址区勘察方法与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7.2.3.1 坝址区本阶段勘察方法,应以搜集、分析现有资料和现
45、场踏勘为主,搜集资料内容应包括1:200000或较大比例尺的区域地质图和有关的丁a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宜进行工程地质调查或测绘,必要时应布置少量勘探测试丁.作。7.2.3.2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峡谷区可选用1:10000 - 1 : 5000 ,丘陵平原区可选用1 : 25000 - 1: 10000。测绘范围应包括比选坝址、绕坝渗漏的岸坡地段,以及附近低于水库水位的哑口、故河道等。7.2.3.3 坝址勘探可在各初拟坝址区选择1-2条具有代表性的横河向丁a程地质剖面线,进行剖面测绘以及物探、坑探和槽探等勘探工作,并结合测绘和物探成果布置2-3个钻孔。河床控制性钻孔深
46、度宜不小于坝高的1.5倍,并应控制中风化岩石或隔水层的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133-2013) 埋深。7.2.3.4 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可用工程地质类比法确定,必要时应对坝区主要岩土体取样进行岩矿鉴定和室内物理力学试验。7.2.4 渠化河段、变动回水区和枢纽下游近坝河段的勘察方法与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7.2.4.1 勘察方法应以搜集、分析现有资料和现场踏勘为主,搜集资料内容应包括渠化河段的区域地质图、航道图和有关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宜进行工程地质调查或测绘,必要时应布置少量勘探测试工作。7.2.4.2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0 - 1:
47、50000;测绘范围应包括渠化河段内的所有工程建筑物,并满足梯级方案研究的需要。7.2.4.3 不同地貌单元和护岸、裁弯等工程地段可布置勘探坑、勘探孔。7.2.4.4 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可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确定,根据需要应进行少量试验验证。7.3 可行性研究阶段7.3.1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在各比选坝址及相关河段上进行,为选定坝址、初拟枢纽建筑物总体布置和建筑型式以及渠化河段的工程地质问题的研究提供岩土勘察资料,并作出评价。7.3.2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初步查明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震,并对场地的稳定性作出初步评价;(2)初步查明岩土层的分布及性质、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及特征,并对枢纽建筑物的地基和边坡稳定以及渠化河段的岸坡稳定等工程地质条件作出初步评价;(3)初步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对枢纽建筑物可能产生的渗漏和渗透稳定问题以及渠化河段可能产生的渗漏和浸没问题作出初步评价;(4)对天然建筑材料进行初查。7.3.3 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7.3.3.1 各建筑物及相关河段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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