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J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工业部部标准QJ 1449-88 E对空导弹雷达导引头通用技术条件1988一例-08发苍1988-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雷蓝天工草莓批准中华人民共和盟航天工业部部标准QJ 1449-88 哥对空导弹雷达导言i头适用技术条件j二标准规定了黯对空导弹霄达导引头以亨简称导号:头泊技术妥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这空导弹和服空寻弹导引头的研制、生产、试验和验:没Jt本标准未娓寇的以及导号!头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规定。1 技术要求1. 1 一量重要求1.1.1寻寻i头应根衍iJI:准的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进行生产。1. 1.2 寻寻i头所采用的材料、元器件
2、、零件、1t;1件、整组)件应有合格迈产I且还明书,外购的电子元王军件、惯性器件应提据需要,按有J主主运送行筛选。1. 1.3 设计文件约更改或fF废,应援据QJ4Ff.J划;泣,1.3.2 寻寻i头的也飞安装?主?守含Qc,(电子也飞;也总安装技求条伶的规定。1.3.3 金JMf:古建层J,1-f 干。J4G C 20 2o;?h0 10仪下导弓!头在1一、Y、Z三个方向上z表拨动步步寺、2在,.,_.32HL;主主乏申曰:士。.1m!nJ4 振动频率30-50Hz,力11连连39.2士3.&2自Is2;拨动频系50,-,:OOHz加速度约.4:t2.94四/5l;大气lli 104-0.8
3、 10 .0: -5_5 104-26. 果渭对数f:茶,总时i写为tOOs,阿满足本标准和专用技术条件要求。1.5.&加速度(kP. ) 字弓!头在F列fE定绞住过夜情况下,技术性能破满足本标准有1专用技术条件要求。E元,b , 沿X!f!J(负较z句)147阻/$1.过较作用时间为12si!茸向正较向)294,/,过裁作用对间为8,C. 分刻承受y、Z归作用士17吉,4m/,郊速运,或吉、Z合成方向作用土245四/s孟加速度,作用时闵20s. 1.5.7 冲击+19s 6 号寻!头在X作i录豆豆古E速度为294 :8um/s2半iF,弦没能沟击鼓峙,宽度为18中2msJy 句十19.6l司
4、、zr司承受加速z吏145-9.8mhz半里兹波治冲击脉冲,宽度为11+ 1 ms,极互垂豆的三个方沟各冲击一次。F主满足本标准和专用技术条件要求。1.5.8 海滨导弓l头在li!I级海况(毒草艇不启动消主军装窒)或五级海泛能起启动滔摆装置)、越速不大于20节,或在八级海况下自坐在差运输航行j舌。技术性能应满足本标准和专用技术条件要求。1.& 主防要求4 毡J1449-88 1.6.1 统湿然导引头在经受挝、4d、(fl1专用技术条件;J!,定其中一个试验湾问恒运湿热条件作用后,应满足下7jtJ要求军a. 绝缘电医应符合表1中豆的要求z也.电绞件的镀层和主要金弱件应无羽显腐蚀,C. 漆摸不得娩
5、落旦典主理无明显变化和缺蹈,d. 非金属材料无明显的白色粉状析出物、膨康、运泡.皱纹、主主纹辈革变形a1.6.2 皇军盐雾寻寻i头经过主主雾试验后,应满足下列妾求sL 金属零、部件均表药应无明显发黯发票,轧金属结合经无严重窥蚀,C. 金属防护腐蚀面貌占全属防护层商织部30%以下p么苦苦苦苦层337马吉f;边棱主主外,无气泡、起去主、开裂或Jm落,主主主妥金草草件未出王军腐该在且非金焉衬科无明显刻泛白、黯胀、超稳、王建纹主麻泣。1.6.3 拉霉茵导引头按GB2423.16J些-23 1叫容1 1, 10 ! 221 | | iE甚定型前注:在7中的试嘘顺序,经与订货方协商后,可进行变动.击7归今
6、表示成套导引头必须进行的试验项目.rf 1式可rJr而日技术枣求4 绝缘电阻5 I 扰电强度6 1按专时叩杳电性能1. 2.3 1 2 4 盯山川1 2 量3.2. 1.2 生产厂提交给订货方的导引头,必须百分之百地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应在能源调整到额定值,并按1.2.5条规寇的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3.2. 1.3 所提交的一批导引头中,若某套出现不符合本标准和专用技术条件某一项非功能9 QJ 1449-88 性故障时,经调整后继续提交。若某套导引头出现某一功能性故障时,则应将此套导引头退回生产厂,待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第二次提交,第二次提交时应在提交单内注明第二次字样,并附有经检验部门负责人
7、和车间主任共同签署的故障排除证明书,导引头允许作第三次提交,提交手续向第二次。3.2.1.4 第三次提交的导引头仍发现有功能性故障时,如j此套导引头不能再提交。但其中的零件、部件、整(组)件,仍可用来装配其它导引头。3.2. 1. 5 所提交的-批导引头中,若出现批次性故障时,则应将该批导引头全部退回生产厂,排除故障后重新进行提交,重新提交时仍按出厂检验规则进行。3.2.2 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及方法按表7规定进行。3.2.2.1 导引头的型式检验,由订货方利用生产厂提供的设备,在生产广检验部门参加下进行。3.2.2.2 在每批出厂检验合格的导引头中,由订货方代表随机抽取2%(但不少于1套)进行型
8、式检验。3.2.2.3在型式检验中,若导引头出现12项不满足本标准和专用技术条件的要求时(含功能性故障)待故障排除后,仍从该项试验继续作,合格后判为型式检验合格,不作退验处理。若出现三项以上技术指标不满足本标准和专用技术条件的要求时,判第次型式检验不合格,应作退验处理。3.2.2.4 退回制造厂的抽样产品,若查明型式检验不合格的原因属于导引头个别性问题时,在该抽样产品上采取有效措施,经过技术评审后,可重新进行型式检验。若放障属于导引头批次性时,贝tl应对整个批次采取有效措施,并重新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重新抽样或经订货方同意将原抽样产品作第二次型式检验。提交时陀具有承制方检验部门负责人签署
9、和厂总工程师批准的第二次型式检验通知书,并附有第次退验质量问题的解决情况报告。3.2.2.5 第二次退验处理方法同第一次。3.2.2.6 导引头允许作第三次型式检验。在检验中,若再次出现任一项技术指标不满足本标准和专用技术条件的要求时,则该批导引头不能提交。但其中正常的零件、部件、整(组件经检验合格后,允许用于其它批次产品的装配。3.2.2.7 型式检验的结果应记入型式检验报告中,型式检验的结论适用于本批导引头,型式检验合格后产品方能出厂,经过型式检验的导引头不能提交。3.2.2.8 经检验合格的导引头应由工厂检验部门填写产品证明书,并由生产厂和订货方签署。4 标志、包穰、运输、贮存4. 1
10、标志10 产品标志应有以下主要内容zk 制造厂名,b. 产品名称,QJ 1449-88 C. 产品型号或标记,d. 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e. 每个整(组)件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打上标记,f. 经检验合恪的导引头应有检验部门的印记。4.2 包装a. 包装箱应能防湖、防震、防强电磁场,并能保证在运输和仓库存放期间完好无损。若有特殊要求,由专用技术条件规定。b. 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装箱单。4.3 运输装干可导引头的包装箱,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正置,避免碰撞,敲击和雨淋,不许和酸、碱等腐蚀性拗品放在-起运输。若有特殊要求时,由专用技术条件规定。4.4 贮存4.4.1 包装好的导引头版存放在正常大气条件的室内,该室内不得存放酸、碱等腐蚀性物品。若奇特殊要求时,113专用技术条件规寇。4.4.2 库房贮存期五年。附加说明2本标准由航天工业部七O八所提出。本标准由上海航天局八O二所负责,起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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