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B B 5300388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渔获物冻结加工前的验收、暂存、理鱼工艺要求及理鱼质量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海、淡水鱼的冰藏、冻藏前的整理,包括水洗、分选、装盘、称重等工序。 2 引用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4602 水产品冻结盘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原料鱼的验收和暂存 3.1 原料鱼进理鱼间后,必须由专职质量检验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应符合该品种鱼的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并有验收记录。 3.2 原料鱼必须及时整理加工,不能及时整理加工的原料鱼应加冰保鲜或贮藏于低温冷却间暂存,暂存时间一般不超过24h。 4 理鱼工艺要求 4.
2、1 水洗 原料鱼须用水冲洗或槽洗干净,水温不得超过15。 4.2 分选 4.2.1 拣清碎冰、杂质。去除腐败、严重破损的鱼及受污染的鱼。不得混入河豚等有毒鱼。 4.2.2 按加工要求,分清品种、规格和等级。 4.3 装盘 4.3.1 理鱼使用的冻结盘规格,应符合GB 4602的规定。 4.3.2 装盘时,要求盘面平整,盘两端鱼头、鱼尾不得露出盘外或高于盘面。鱼体应排列整齐、紧密。 4.4 称重 4.4.1 理鱼生产使用的衡器,应定期检定, 并应符合有关计量管理规定。 4.4.2 衡器在使用前应由专职的校磅员,用标准砝码进行校验,每一批次加工校验12次。不合格的衡器不准使用。 4.4.3 每盘鱼
3、重量允差为规定重量的1,每盘鱼的重量应为规定重量加让水重量。让水重页码,1/3ZB B 53003882006-3-30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aA530030A.htm量根据不同规格品种而定。 4.5 标签 鱼过磅后,每盘鱼应附有产品合格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厂名、品名、规格、重量、批号、检验员或加工者的代号、生产日期。 4.6 预冷 经过磅后的鱼应及时冻结或送预冷间、低温穿堂间预冷,未能及时冻结和预冷的,在理鱼间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h。 5 理鱼质量检查 5.1 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包括:鱼的品种、规格、等级、装盘情况、净重、杂质或毒鱼和标签。 5.2 批的组成 同
4、一航次或同一鱼舱的鱼为一批次。 5.3 抽样方法 按整批随机抽样。每一批次按总生产盘数的5抽样,但不得少于3盘。 5.4 检查方法和结果处理 每批次鱼,经加工整理后,进速冻间冻结前,按第4章各条的要求检查理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鱼不得进行冻结,应按工艺要求重新整理。 附 录 A 理鱼基本卫生要求 (补充件) 凡新建、改建的理鱼间、理鱼使用的容器、包装材料、工具设备及生产场所、加工人员均应符合下列卫生规定。 A1 车间环境卫生要求 A1.1 车间周围不得有可能对原料鱼污染的不良环境。 A1.2 应有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要求。 A1.3 理鱼下脚料和废弃物,应有固定地点集
5、中堆放,并需当天清理。 A2 车间设施卫生要求 A2.1 车间使用面积需与理鱼加工能力相适应。 页码,2/3ZB B 53003882006-3-30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aA530030A.htmA2.2 地面应平整,稍有坡度,不积水渗水,易于冲洗,排水道要畅通。 A2.3 车间内墙壁,室内柱子距地面2m以内,应砌白色瓷砖。墙角、顶角、地角应呈圆角,其余部分应涂刷耐水无毒浅色涂料。 A2.4 车间内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备有洗手、消毒、防蝇、防鼠设施。设有与加工人员相适应的更衣休息室、厕所。 A2.5 备有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操作台、生产器具及给水设施。 A3
6、设备、原料卫生要求 A3.1 理鱼加工使用的操作台、生产器具、车辆等设备及容器、包装材料需符合卫生要求,并应便于清洗和消毒。每次使用后均应清洗或消毒。 A3.2 待加工原料鱼进车间后,不得直接堆放在地面上,避免受挤压。需经检验,质量合格后方可投产。 A3.3 理鱼生产用水,包括生产用冰,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使用海水其水质标准应符合 GB 3097的规定。 A4 理鱼加工人员卫生要求 A4.1 凡进入理鱼间的人员需穿戴好专用的浅色工作衣、帽、裤和胶鞋,并保持定期更换清洗。 A4.2 理鱼加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 A4.3 理鱼加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人员需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A4.4 凡患有以下疾病之一者,应调离工作岗位。活动性肺结核、传染性肝炎、肠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页码,3/3ZB B 53003882006-3-30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aA530030A.htm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