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悬挂式挖坑机技术条件岛10unteddiggers-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悬挂式挖坑机(以下简称挖坑机)的技术条件,卒标准适用于以拖拉机为动力的悬挂式挖坑机。2 引用标准GH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H976 灰铸铁分类及技术条件GB 978 可锻铸铁分类及技术条件GB 979 碳素钢铸件分类及技术条件GB 1184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GB 1222 热轧弹簧钢技术条件GB 1804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ZB B95 010挖坑机型式与基本参数ZB B95 015悬挂式挖坑
2、机名词术语ZB B95 017 悬挂式挖坑机试验方法JB 2759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NJ/Z 3 农机具涂漆3 基本参数a. 钻头直径,m;b. 钻头长度,m$c 钻头数,个;d. 钻头转速,r/mn;e 外形尺寸IXbXh,mm;f 运输后通过角儿。); g. 整机结构质量,kg;h. 钻头质量,kg;i 挖坑规格2坑径,m;坑深,m;j. 生产率每小时挖土方量,m3/h;每小时挖坑数3k. 最大抛土半径,m;I. 抛土集峰半径,m;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1988-12-31批准jO! ZB B95 016-88 1989-08-01实施ZB B95 016-88 m. 出士率,%。4
3、 技术要求4. 1 一般技术要求4. 1. 1 挖坑机的制造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 1. 2 热处理件不允许有裂纹、过烧、脱炭和斑点等缺陷。4. 1. 3 铸件应符合GB976、GB978、GB979的有关规定。4. 1.4 焊接件的焊缝应平整,不允许有裂纹、烧穿和脱焊现象。4. 1. 5 图样上未注公差尺寸应符合GB1804的规定,未注形状与位置公差应符合GB1184的规定,且不低于8级精度。4.1.6 配套动力应符合ZBB9S 010的规定e4.2 主要零、部件技术要求4.2.1 钻头螺旋片材料应采用GB699规定的6SMn钢制造。热处理表面
4、硬度应不低于HRC48汁4. 2. 2 钻尖、刀片材料应采用GB699规定的6SMn或GB122规定的60Si2Mn钢制造。热处理表副政度为HRC5057。4.2.3 钻头螺旋工作面应保证其几何形状准确.表面光洁。工作面上的接口过渡处应圆滑,并与科!在曲线贴合。4.2.4 刀片刃口不应有缺口。4.3 装配技术要求4. 3. 1 所有零、部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外购件、外协件必须有合格证书方可进行装配。4.3.2 装配后转动件应转动灵活.不应有卡滞现象.各紧固件应拧紧。4.3.3 齿轮副的接触斑点,要求精确度应不低于9级.4. 3. 4 减速器装配后,应进行磨合试验,并不允许有渗漏油现象。磨合试验后
5、应清洗干净。4. 3. 5 总装后,所有传动件、连接件、液压系统等要确保传动可靠、钻头升降灵活。4. 3. 6 挖坑机涂漆应符合NJ/Z3的规定。4.4 安全要求4.4. 1 安全装置应保证及时起保护作用。4.4.2 整机处于工作和运输状态时,应保证有良好的稳定性。5 出厂试验及检验规则5. 1 出厂试验35. 1. 1 每台挖坑机出厂前必须按出厂试验规范进行试验。主机以低速起动,并逐渐加至额定转迭地行空转。运转510min后检查下列项目3a. 各紧固件是否牢固.各运动件有元卡滞、变形等现象。b. 传动零、部件工作是否灵活平稳sc 液压系统有无渗漏泊现象,d. 钻头工作位置是否正确ge. 在钻
6、头上加有相当于额定负荷的重块及汹温不低于25C的情况下,提升行程的时间应不超过3s.钻头提起后在最高位置保持静止30min,钻头自动沉降高度应不超过lSmm,5.1.2 每批按5%抽样,但不得少于2台,在标定条件下,进行四次往复元负荷试验。如元异常现象.再试挖46个坑检查下列项目.a. 液压系统有元渗漏泊现象,b. 钻头各连接件有元松动.405 ZB B95 01688 C. 坑径、坑深、出土率、最大抛士半径及抛土集峰半径是否符合要求。5.2 性能试验和生产试验按ZBB 95017的规定进行。生产试验的累计挖坑数应不少于10000个。5. 3 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需填写合格证方
7、可包装出厂。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6. 1 每台挖坑机应有产品铭牌及商标.铭牌内容应包括2a 制造厂名,b. 产品名称、型号sk. 主要参数sd. 出厂编号gt 出厂年月。6.2 随机技术文件应齐全,并用防潮袋封装。技术文件应包括:8. 产品合格证$b. 产品使用说明书sC. 产品装箱单。6.3 包装、运输应符合B2759的规定。6.4 产品贮存环境应干燥、通风。7 制造厂保证7. 1 用户有权要求制造厂按本标准规定对出厂产品进行抽检。抽检数量由双方商定。拍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从同一批产品中抽加倍数量复检。7.2 在用户遵守使用和保管规则的条件下,自发货日起一年内,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予以元偿包修、包换、包退。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南京林业大学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敏琪。406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