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11551-2003 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对应于ECER94关于饥动车正面碰撞时对乘员保护的认证统一规定以00版本,1995年),本标准与ECER94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主要差异如下z一一本标准中规定了正面垂直碰撞,而ECER94则规定了正面角度碰撞a一考虑到我国人体参数和车型特点,在座椅调节节中,参照日本保安基准第18条款内容,本标准增加了相应的调节方法。本标准将ECER 94附录3的内容纳入标准正文中删除ECER94附录1、附录2和附录7,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分别对应于ECER94附录4、附录5、附录6、附录8本标准删除ECER94中有关认证管
2、理程序的内容。本标准代替GB/T11551一1989汽车乘员碰撞保护讥本标准与GB/T11551-1989的主要差异有:一一本标准规定的适应范围为Ml类车,比GB/T115511989规定的适用范围缩小,取消了对我货车和9人座以上的客车的规定0989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章);一本标准删除了GB/T11551-1989规定的成角度前屏障碰撞试验要求、侧向移动壁障碰撞试验要求及侧翻试验要求删除了1989年版的第5章,本标准增加了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分别规定了试验性能指标的确定、假人的布置和约束系统的调整、乘坐位置H点和实际靠背角的确定程序、仪器测试技术要求(见附录A、附录B、附录C
3、和附录D);一一两者对碰撞中乘员保护胸部性能指标的要求存在不同,本标准规定胸部性能指标ThPC)应小于或等于75mm,而GB/T11551 1989规定胸部合成加速度大于60g的作用时间不超过3 ms0989年版5.3)本版的4.2. 1. 2)。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清华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2王道、刘玉光、尹爽清、李三红、黄世霖、王晓冬。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9年8月。本标准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GB 11551-
4、2003 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辆正面碰撞时前排外侧座椅乘员保护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类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4166 道路车辆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GB 14167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SAE 826 1995 用于定义和测量机动车座椅位置的装置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5、3. 1 保护系统protective system 指用来约束乘员并有助于满足第4章要求的内部安装件及装置。3. 2 m ez Mw置“装M护ME保旧的F异Jm差距有伽没面式方型要艺的主工,统列造寸料系下制尺材护在一一一保指一一一3. 3 碰撞角angle of impact 指垂直于壁障前表面的直线与车辆纵向行进方向线之间的夹角。3. 4 璧障表面barrier face 指壁障紧贴着胶合板的那一部分表面。3. 5 车型vehicle type 指在下列主要方面没有差异的车辆z一一对碰撞试验结果有影响的车辆长度和宽度。一一对碰撞试验结果有不良影响的,通过驾驶员座椅“R”点的横向平面前方的车
6、辆部分的结构、尺寸、轮廓和材料。对碰撞试验结果有影响的乘员舱外形和内部尺寸以及保护系统的型式。发动机的布置(前置、后置或中置及排列方向(横向或纵向对碰撞试验结果有不良影响的车辆质量GB 11551-2003 一对碰撞试验结果有不良影响的,由制造厂提供的选装设备或装置。3. 6 乘员舱pa回engercompartment 指容纳乘员的空间由顶盖、地板、但圈、车门、玻璃窗和前围、后围或后座椅靠背支撑板阁成。3. 7 “R”点Rpoint 指制造厂为每个座椅规定的,与车辆结构有关的基准点,见附录c.3. 8 “H”点Hpoint 指按附录C描述的程序所确定的每个座椅的基准点。3. 9 整备质量un
7、laden kerb mass 指处于运行状态的车辆质量,没有驾驶员、乘客和货物,但加满燃料、冷却液、润滑油,并带有随车工具和备胎(如果这些由车辆制造厂作为标准装备提供的话儿4 要求4. 1 一般要求4. 1. 1 每个座椅的“H”点应按照附录C所规定的程序确定。4. 1. 2 如果前排乘坐位置的保护系统包括安全带,那么该安全带应满足GB14166的要求。4. 1. 3 用于安放假人且装备了保护系统包括安全带的乘坐位置,其安全带固定点应符合GB14167. 4. 2 技术要求4. 2. 1 对于处于前排外侧座位的假人,按照附录A所确定的性能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4. 2. 1. 1 头部性能指标H
8、PC)应小子或等于1000, 4. 2. 1. 2 胸部性能指标ThPCJ应小于或等于75mm, 4. 2. 1. 3 大腿性能指标CFPCJ应小于或等于10kN. 4. 2. 2 在试验过程中,车门不得开启。4. 2. 3 在试验过程中,前门的锁止系统不得发生锁止。4.2.4 碰撞试验后,不使用工具,应能z4. 2. 4. 1 对应于每排座位,若有门,至少有一个门能打开。必要时,改变座椅靠背位置使得所有乘员能够撤离(本要求不适用于非硬顶结构的车辆)。4. 2. 4. 2 将假人从约束系统中解脱时,如果发生了锁止通过在松脱装置上施加不超过60N的压力,该约束系统应能被打开84. 2. 4. 3
9、 从车辆中完好地取出假人。4. 2. 5 在碰撞过程中,燃油供给系统不允许发生泄漏。4. 2. 6 碰撞试验后,若燃油供给系统存在液体连续泄漏,则在碰撞后前5min平均泄漏速率不得超过30 g/min;如果来自燃油供给系统的液体与来自其他系统的液体混合,且不同的液体不容易分离和辨认,则在评定连续泄漏时,收集到的所有液体都应计入。5 试验方法5. 1 设施及车辆准备5. 1. 1 试验场地试验场地应足够大,以容纳跑道、壁障和试验必需的技术设施。在壁障前至少5m的跑道应水平、平坦和光滑。GB 11551-2003 5. 1. 2 壁障壁障自钢筋混凝土制成,前部宽度不小于3m,高度不小于I.5 m。
10、壁障厚度应保证其质量不低于7 104 kg。壁障前表面应铅垂,其法线应与车辆直线行驶方向成00夹角,且壁障表面应覆以2cm厚状态良好的胶合板(见图I)。如果有必要,应使用辅助定位装置将壁障固定在地面上,以限制其位移。5. 1. 3 壁障的方位壁律的方位应使碰撞角为00。5. 1. 4 车辆状况5. 1. 4. 1 般要求试验车辆应能反映出该系列产品的特征,应包括正常安装的所有装备,并应处于能够正常运行状态。一些零部件可以被等质量代替物代替,但要求这种替换确实不会对5.6的测量结果造成明显的影响。5. 1. 4. 2 辜辆质量5. 1. 4. 2. 1 提交试验的车辆质量应是整备质量,5. 1.
11、 4. 2. 2 燃油箱应注人水,水的质量为制造厂规定的燃油箱满容量时的燃油质量的90%。5. 1. 4. 2. 3 所有其他系统(制动系、冷却系等)应排空排出液体的质量应予补偿。5. 1. 4. 2. 4 车载测量装置的质量可以通过减少一些对5.6测量结果元明显影响的附件来进行补偿a5. 1. 4. 2. 5 上述5.1. 4. 2. I规定的车辆质量应在试验报告中标明。5. 1. 4. 3 乘员舱的调整5. 1. 4. 3. 1 转向盘位置国1带胶合板的口。壁障若转向盘可调,则应调节到制造厂规定的通常位置,如果制造厂没有规定,则应调节到可调范围的GB 11551-2003 中间位置。在加速
12、过程结束时,转向盘应处于自由状态,且处于制造厂规定的车辆直线行驶时的位置。5. 1. 4. 3. 2玻蒲车辆上的活动玻璃应处于关闭位置为便于试验测量,经制造厂同意,可以放下活动玻璃,只要此时操纵手柄的位置相当于玻璃关闭时所处的位置。5. 1. 4. 3. 3 变速杆变速杆应处于空档位置5. 1. 4. 3. 4 踏板踏板应处于正常的放松位置。5. 1. 4. 3. 5车门车门应关闭但不锁止。5. 1. 4. 3. 6 活动车顶如果安装有活动车顶或可拆式车顶,它应处于应有位置并关闭。为便于试验测量,经制造厂同意,可以打开。5. 1. 4. 3. 7 遮阳板遮阳板应处于收起位置。5. 1. 4.
13、3. 8 后视镜内后视镜应处于正常的使用位置。5. 1. 4. 3. 9 扶手前后座椅扶手若可移动,则应处于放下位置,除非受到车内假人的限制5. 1. 4. 3. 10 头枕高度可调节的头枕应处于最高位置5. 1. 4. 3. 11 座椅5. 1. 4. 3. 11. 1 前排座椅位置对于纵向可调节的座椅,应使其“H”点按照附录C规定的程序确定位子行程的中间位置或者最接近于中间位置的锁止位置,并处于制造厂规定的高度位置(假如高度可以单独调节)。对于长条座椅,应以驾驶员位置的“H”点为基准。当假人不能正确安放并且驾驶员座椅或前排乘客座椅的设计“H”点“:,z,)符合下式(即该点落在图2直线A的左
14、但tl区域内)时,允许对该座椅进行适当的调节,直到假人可以正确安放为止,以便使该设计“H”点位于图2中平面坐标系直线A的右侧且尽可能地接近直线A.I 670 Z X一一一一二I. 94 式中zx 通过加速踏板表面设计中心并且垂直于车辆纵向中央平面的水平直线与设计“H”点间在前后方向上的水平距离,单位为毫米(mm人z 通过加速踏板表面设计中心并且垂直于车辆纵向中央平面的水平直线与设计“町点间在上下方向上的垂直距离,单位为毫米(mm)。Vmm 问,)直线A-ir-一飞踏中遭面加章.tiX x阳m回2GB 11551-2003 5. 1. 4. 3. 11. 2 前排座椅靠背位置如果可词,座椅靠背应
15、调节到使假人躯干倾角尽量接近制造厂规定的正常使用角度,若制造厂没有规定,则应调节到从铅垂面向后倾斜25。角的位置。5. 1. 4. 3. 11. 3 后排座椅如果可调,后排座椅或后排长条座椅应处于最后位置。5.2假人5. 2. 1 前排座椅5. 2. 1. 1 按照附录B的规定,在每个前排外侧座椅上,安放一个符合Hybridillu技术要求且满足相应调整要求的假人。为记录必要的数据以便确定性能指标,假人应配备满足附录D技术要求的测量系统。5. 2. 1. 2 试验前后假人的调整应大致相同。5. 2. 1. 3 试验时,使用制造厂设置的约束系统5. 2. 2 后排座椅5. 2. 2. 1 如果可
16、能的话,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在驾驶员座椅之后的那个后排座椅上,安放一个符合Hybrid E技术要求的假人,但假人不带测量设备或调整装置。5.2.2.2 如果后排两侧座椅装备了符合GB14166的三点式安全带且其固定点符合GB14167,那么驾驶员之后的那个后排座椅上不必安放假人。5. 3 车辆的驱动5. 3. 1 车辆不得靠自身动力驱动a5. 3. 2 在碰撞瞬间,车辆应不再承受任何附加转向或驱动装置的作用。5. 3. 3 车辆到达壁障的路线在横向任一方向偏离理论轨迹均不得超过15Cffio 5. 4试验速度在碰撞瞬间,车辆速度应为so_gkm/h。当然如果试验在更高的碰撞速度下进行并且车辆满
17、足要求,也认为试验合格。5. 5 对前排座椅假人的测量5. 5. 1 为确定性能指标必需的所有测量,均应采用符合附录D要求的测量系统5.5.2 不同的参数应通过具备下列CFC(通道的频率等级的独立数据通道来记录。5. 5. 2. 1 对假人头部的测量重心处的加速度(a)由加速度的三维分量计算得出。加速度分量测量时,CFC为I0000 5. 5. 2. 2 对假人胸部的测量胸部变形测量时,CFC为180。5.5.2.3 对假人股骨测量轴向压缩力测量时,CFC为60005. 6 在车辆上所进行的测量车身减速度时间历程应以车辆驾驶员侧“B”柱下端的纵向加速度传感器的读数为基础确定,采用符合附录D要求
18、且CFC为180的数据通道。1) 符合美国第50百分位成年男于主要尺寸的混合皿型假人的技术要求和详细图纸,以及适用于本试验的调整规范,都由联合国秘书长保存,可向欧洲经济委员会秘书处咨询其地址为zPalais des Nations, Geneva, Switzer lando GB 11551-2003 附录A(规范性附录)性能指标的确定A.1 头部性能指标HPCJA. 1. 1 在试验过程中,如果头部与任何车辆部件不发生接触,则认为符合要求$A. 1. 2 如果发生头部与车辆部件接触,则应根据本标准5.5. 2. 1所测得的加速度,以E为单位),按下列公式计算HPC值2AU G hy俨htt
19、1JMZ3一一C DA H 式中A. 1.2. 1 如果能够确定头部起始接触时刻,那么t,和12为两个时刻(以s为单位),表示头部接触起点与记录结束两个时刻之间的某一段时间间隔,在该时间间隔内HPC值应为最大。A. 1.2.2 如果不能确定头部起始接触时刻,那么岛和h为两个时刻(以s为单位),表示记录开始与记录结束两个时刻之间的某一段时间间隔,在该时间间隔内HPC值应为最大。A. 1 2. 3 t,一句36mso A.2 胸部性能指标(ThPCl按照本标准5.5. 2. 2测量胸部变形的绝对值,表示胸部性能指标,以mm为单位。A.3 大腿性能指标CFPCJ按照本标准5.5. 2. 3测量轴向传
20、递至假人每条大腿的压力,表示大腿性能指标,以kN为单位。B. 1 假人的布置B. 1. 1 单人座椅附录B(规范性附录)假人的布置和约束系统的调整假人的对称平面府j月号掩铅垂中间平面重合。B. 1. 2 前排长条座椅B. 1. 2. 1 驾驶员GB 11551-2003 假人的对称平面应位于通过方向盘中心且平行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的铅垂平面上。若乘坐位置由长条座椅形状来确定,则这样的座椅应视为单人座椅。B. 1. 2.2 外侧乘客假人的对称平面与驾驶员侧假人的对称平面应相对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对称。若乘坐位置由长条座椅形状来确定,则这样的座椅应视为单人座椅。B.1.3 前排乘客(不包括驾驶员长条座
21、椅假人的对称平面应与制造厂规定的乘坐位置的中间平面重合。B. 1.4 后排长条座椅假人应放置在大体上相当于驾驶员假人对称面位置的纵向平面上。B.2 假人的安披B. 2. 1 头部头部传感器安装平面应是水平的,偏离角度在2.5以内。为了在装备靠背不可调的直立座椅的车辆上使假人头部水平,必须按下列顺序操作首先在下述B.2. 4. 3. 1规定的范围内调节日点位置,以使假人头部传感器安装平面水平;若头部的传感器安装平面仍不水平,则在下述B.2. 4. 3. 2规定的范围内调节假人的骨盆角度。着还未水平,则调节假人颈部支撑,调节量尽量小,使传感器安装平面与水平面的偏离在2.5。内。B.2.2 手臂B.
22、2.2. 1 驾驶员侧假人的上臂应贴近躯干,其中心线应尽量接近铅垂平面。B.2.2.2 乘客侧假人的上臂应与座椅靠背及躯干两侧相接触。B.2.3手B.2.3. 1 驾驶员侧假人的手掌应在方向盘轮缘水平中心线处和轮缘外侧相接触,拇指应放在方向盘轮缘上并用胶带轻轻粘贴,以便使假人的手在受到不超过22N且不小于9N的力向上推动时,胶带松脱,手能离开方向盘轮缘。B. 2. 3. 2 乘客侧假人的手掌应和大腿的外侧相接触,小手指应接触到座垫。B. 2. 4 躯干B.2.4. 1 在装有长条座椅的车辆上,驾驶员侧和乘客侧假人的主躯干都应靠着座椅靠背驾驶员侧假人的对称面应铅垂并平行于车辆纵向中心线,且通过方
23、向盘轮缘中心。乘客侧假人的对称面也应铅垂并平行于车辆纵向中心线且距车辆纵向中心线的距离与驾驶员侧假人对称面距车辆纵向中心线的距离相等。B.2. 4.2 在装有单人座椅的车辆上,驾驶员侧和乘客侧假人的上躯干都应靠着座椅靠背。驾驶员及乘客假人的对称面应铅垂且与单人座椅的纵向中心线重合GB 11551-2003 B.2.4.3 下肢B. 2. 4. 3. 1“H”,点驾驶员侧及乘客侧假人的“H”点应在个规定点的铅垂方向和水平方向各为13mm的范围内,该点位于按SAEJ8260995. 7)规定的设备与程序确定的H点位置下方6mm处但当“H”点装置的小腿和大腿部分的长度分别调为414mm和400mm来
24、代替SAEJ826表1中规定的第50百分位人体值的这种情况除外。B. 2. 4. 3. 2 骨盆角度用插人假人“H”点测量孔中的骨盆角度量规(见图B.1)测定,与量规76mm平面上的水平面所成的夹角应为22.5。土2.5 0 困B.1B.2.5腿通过调整假人双脚,使驾驶员侧及乘客侧假人的大腿尽可能靠着座垫。双腿膝部U形凸缘外表面之间的初始距离为270mm土10mm,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使驾驶员侧假人的左腿及乘客侧假人的双腿应分别处在纵向铅垂平图内。为更进一步接近实际情况,驾驶员例假人的右腿应处于铅垂平llil肉。对不同的乘员舱形状,允许为适应按B.2. 6放置双脚而对假人腿部位置作最后的调整B
25、. 2. 6脚B.2.6. 1 驾驶员侧假人的右脚应放在未踩下的加速踏板上,处于地板表面上的脚跟最后点应在踏扳平面内。若脚不能放在加速踏板上,则应垂直于小腿放在适当位置,且沿踏板中心线方向尽量靠前,脚跟最后点搁在地板表面上。左脚脚跟应尽量靠前放置,并搁在地板上。左脚应尽可能放在踏脚极上左脚的纵向中心线应尽可能和车辆纵向中心线平行B. 2. 6. 2 乘客侧假人双脚脚跟应尽量靠前放置,并应搁在地板上双脚应尽可能放在踏脚板上两脚的纵向中心线应尽可能与车辆纵向中心线平行aB. 2. 7 在碰撞过程中,车上安装的测量仪器不应影响假人的运动。B. 2. 8 试验前,测量仪器系统的温度应稳定,并尽可能保持
26、在1922范围内eB.3 约束系统的调整按B.2.1至B.2. 6有关要求,在指定乘坐座椅上放置假人,把安全带束缚在假人身上并扣上带扣消除腰带的全部松弛量从卷收器中拉出肩带织带,再使之卷囚,重复操作四次给腰带施加9N18 N拉力。若安全带系统带有一个预紧装置,则按制造厂在车辆用户手册中为正常使用而推荐的方式,给肩带以最大松弛量若安全带系统不带拉紧放松装置,允许肩带多余的织辛苦借助卷收稽的卷收力自动卷回GB 11551-2003 附录C(规范性附录)乘坐位置H点和实际靠背角的确定程序C.1 目的本附录所述程序用于确定汽车中一个或几个乘坐位置的“町点和实际靠背角,以及检验测量数据与车辆制造厂给定的
27、设计技术要求之间的关系。2C.2 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附录。C.2.1 基准蚊据referen四data指某一乘坐位置的下列一个或几个特征gc. 2. 1. 1 “H”点和“R”点以及它们的关系gc. 2. 1. 2 实际靠背角和设计靠背角以及它们的关系。C.2.2 三维“H”点装置(3-DH装置)three-dimensional H point machine 指用于确定“H”点和实际靠背角的装置。对该装置的描述见本附录附件LC.2.3 “H”点Hpoint 指按下面C.4的规定安放在车辆座椅中的3DH装置的躯干与大腿的饺接中心“H”点位于该装置两侧“H”点标记钮中心线的中点上。在理
28、论上“H”点与“R”点一致(允差见下面c.3. 2. 2).一旦按C.4规定的程序确定,即认为“H”点相对座椅垫结构是固定的,且随座椅的调节而移动。C.2.4 “R”点就乘坐基准点R point酣睡atingreference point 指由车辆制造厂为每一乘坐位置规定的设计点,相对于三维坐标系来确定。C.2.5 躯干线阳rso-line指3-DH装置的探测杆处于最后位置时探测杆的中心线。C.2.6 实际靠背角actual torso angle 指过“H”点的铅垂线与躯干线之间的夹角,用3-DH装置的背部角量角器测量理论上实际靠背角与设计靠背角相一致(允差见下面c.3. 2. 2)。C.2
29、. 7 设计靠背角阳igntorso angle 指过“R”点的铅垂线与车辆制造厂规定的座椅靠背设计位置所对应的躯干线之间的夹角C.2.8 粟员中心面(C/LO) centreplane of田cupant 2) 在任一非前排座椅的乘坐位置若“H”点不能用“三维H点装置”或程序确定,只要检测机构认可,可采用制造厂标明的“R”点作为基准置GB 11551-2003 指放置在每一指定乘坐位置上的3-DH装置的中心面,用“H”点在“Y”轴上的坐标表示。对于单人座椅,座椅中心面p为乘员中心面;对于其他座椅,乘员中心面由制造厂规定C.2.9 三维坐标系three-dimensional referenc
30、e system 指本附录附件2描述的系统。c. 2. 10 基准标记fiducial marks 由制造厂在车身上确定的点(孔、面、标记或压痕)。C.2. 11 车辆测量位置vehicle measuring attitude 指由基准标记在三维坐标系中的坐标所确定的车辆位置。c. 3 要求c. 3. 1 蚊据的提供为表明符合本标准规定,对要求提供基准数据的每一乘坐位置,应按本附录附件3规定的格式提供下述全部或适当选择的数据。c. 3. 1. 1 “R”点在三维坐标系中的坐标sc. 3. 1. 2 设计靠背角;c. 3. 1. 3将座椅调节到(如果可调的话)本附录c.4. 3规定的测量位置而
31、需要的全部数据。c. 3. 2 测量数据与设计要求之间的关系c. 3. 2. 1 通过本附录c.4的程序所获得的“H”点坐标和实际靠背角值应分别同制造厂给出的“R”点坐标和设计靠背角值进行比较c. 3. 2. 2 如果由坐标确定的“H”点位于水平与铅垂方向边长均为50mm且对角线交于“R”点的正方形内,并且实际靠背角偏离设计靠背角小于5。,对于上述乘坐位置,应认为“R”点与“H”点相对位置以及设计靠背角与实际靠背角相对关系满足要求。c. 3. 2. 3 者符合上述条件,则应该采用该“R”点和设计靠背角来证明符合本标准的规定。c. 3. 2. 4 如果“H”点或实际靠背角不符合上述C.3. 2.
32、 2的要求,则再重新确定两次(共三次)。如果这两次的结果符合要求,则上述c.3. 2. 3规定的条件适用C.3.2.5 如果上述c.3. 2. 4所描述的三次操作中至少有两次的结果不符合c.3. 2. 3的要求,或由于车辆制造厂未提供有关“R”点位置或设计靠背角的数据,而使检验无法进行时,则应取三次测量点的形心或三次测量角的平均值用于本标准涉及“R”点或设计靠背角的所有场合。c. 4 “H”点和实际靠背角确定程序c. 4. 1 按制造厂的要求,车辆应在20土10条件下进行预处理,以确保座椅材料达到室温。如果被检测的座椅从未有人坐过,则应让70kg到80陆的人或装置在座椅上试坐两次,每次1min
33、,使座垫和靠背产生应有的变形。如果制造厂有要求,在安放3-DH装置前所有座椅总成应保持空载至少30 min, C.4.2 车辆应处于上述C.2.11所定义的测量姿态c. 4. 3 首先应将座椅调节到(如果可调的话)车辆制造厂规定的最后正常驾驶或乘坐位置,仅考虑座椅的纵向调节,不包括用于正常驾驶或乘坐位置以外目的的座椅行程e若存在其他座椅调节方式(如垂直、角度、座椅靠背等),应将它们调至车辆制造厂规定的位置。对于悬挂式座椅,如j应将变向位置刚性地固定在制造厂规定的正常驾驶位置。C. 4. 4 3 D H装置接触的乘坐位置区应铺一块尺寸足够、质地合适的细棉布,如可用18.9根纱cm10 GB 11
34、551-2003 且密度为o.228 kg旷的素棉布或者具有相同特性的针织布或无纺布。如果在车外进行座椅试验,放置座椅的地板应与车辆内放座椅的地板有相同的基本特性.C.4.5 放置3-DH装置的座板和背板总成,使乘员中心面(C/LO)与3-DH装置中心面重合。如果3-D H装置放得太靠外,以致处于座椅的边缘而使3-DH不能水平时,应制造厂的要求,可以将30H装置相对C/LO向内移动。C.4.6 把脚和小腿总成安装到底板总成上,可单独地装,也可以利用T形杆和小腿总成装。通过两“H”点标记钮的直线应平行于地面并垂直子座椅的纵向中心面。C.4.7 调整30H装置双脚和腿的位置如下C.4. 7. 1
35、指定的乘坐位置g驾驶员和前排外侧乘客。C.4. 7. 1. 1 向前移动双脚和腿总成,使双脚自然放在地板上,必要时放在各操纵踏板之间。如果可能的话,使左、右脚至30H装置中心面的距离大致相等。必要时重新调整座板或向后调整腿和脚总成,使检验3-DH装置横向定位的水准仪水平通过两“H”点标记钮的直线应与座椅纵向中心面保持垂直。C.4.7.1.2 如果左腿与右腿不能保持平行,并且左脚不能落地,则应移动左脚使之落地。通过两标记钮的直线仍应保持垂直于座椅纵向中心面。C.4. 7.2 指定的乘坐位置g后排外侧。对于后排座椅或辅助座椅,双腿位置按制造厂的规定调整。如果两脚落在地板上高度不同的部位上,应以先与
36、前排座椅接触的脚作为基准来放置另一只脚,使该装置座板上的横向水平仪指示水平c. 4. 7. 3 其他指定的乘坐位置应遵循上述c.4. 7.1规定的一般程序,但脚的放置应按车辆制造厂的规定进行。C.4.8 装上小腿和大腿重块并调平30H装置。C.4.9 将背板前倾到前限位块,用T形杆将3-0H装置拉离座椅靠背,然后再用下列方法之一,将3号D H装置重新放到座椅上。C.4.9. 1 如果30H装置有向后滑动的趋势,使用下列程序允许3-DH装置向后滑动,直到不需要在T形杆上施加水平向前的保持力为止(即直到背板接触到靠背为止入必要时,重新放置小腿c. 4. 9. 2 如果3-0H装置无向后滑动的趋势,
37、则使用下列程序g在T形杆上施加一水平向后的力使3-D H装置向后滑动,直到座板接触到座椅靠背为止(见本附录附件1图C.2)。C.4. 10 在臀部角度量角器和T形杆外壳相交处,对3-0H装置的背板和座板总成施加100N士10N 的力力的施加方向应沿一条通过上述交点到大腿杆外壳上面的直线(见本附录附件1图c.2).然后将背板小心地放回靠背上。在下述操作步骤中要处处小心,以防止3-0H装置向前滑动。C.4.11 装上左右臀部重块,然后交替加上八块躯干重块,保持3-DH装置水平。C.4. 12 将背板前倾以消除对座椅靠背的张力。在10角(自铅垂中心面向两侧各5。)的范围内,左右摇动30H装置三个来回
38、,以消除3-0H装置与座椅之间聚集的摩擦在摇动过程中,30H装置的T形杆可能离开规定的水平和垂直基准位置,所以,在摇动期间必须对T形杆施加适当的侧向力。在握住T形杆摆动3-DH装置时,应小心谨慎,以避免在垂直或前后方向施加意外的力。进行上述操作时,3-DH装置的双脚不应受任何约束。如果双脚变动位置,可暂时不必调整。将背板放回座椅靠背上,检查两个水准仪是否水平。在摇动3-DH装置的过程中,如果双脚移动了位置,必须重新调整如下z将左、右两脚轮流抬离地板到最小的必要高度,直至两脚不再产生附加的牵动在抬脚的过程中,3) 倾斜角、与座椅安装架的高度差、表面质地等11 GB 11551-2003 两脚要能
39、自由转动5不施加任何向前或侧向的载荷当每只脚放回到放下位置时,装置踵部应触及为之设计的支承结构上。检查横向水准仪是否水平;如果必要,在背板顶部施加一侧向力使3DH装置座板在座椅上保持水平。c. 4. 13 拉住T形杆,使3DH装置在座垫上不能向前滑移,继续操作如下:a) 将背极放回到座椅靠背上$b) 大约在3DH装置躯干重块中心高度处,对靠背角杆(头部空间探测抨)交替施加和撤去不大于25N的向后水平力,直至力撤去后臀部角量角器指示达到稳定位置为止。此时应确保元外来向下或横向力加在3-DH装置上。如果3D H装置需要再次调平则应向前转动背板,并重复c.4. 12起所述之步骤。c. 4. 14测量
40、C.4. 14. 1 在三维坐标系内测量“H”点坐标。c. 4. 14. 2 当探测杆处于最后位置时,在3DH装置的背部角量角器上读出实际靠背角的值。c. 4. 15 如果需要重新安装3-DH装置,则在重新操作前,座椅总成应保持至少30min的空载状态。c. 4. 16 如果认为同一排座椅是一样的(如长条座椅、相同座椅等),每排只需确定一个“H”点和个实际靠背角。将本附录附件1所描述的3-DH装置安放在该排有代表性的位置上,该位置应是gc. 4. 16. 1 对于第一排驾驶员座椅。c. 4. 16. 2 对于其他排z某一外侧座椅。1 背饭和座板附录C附件1三维“H”点装置描述(3-D H装置)
41、背板和座板用增强塑料和金属制成;它们模拟人体的躯干和大腿,两者机械地饺接于“H”点处。一个量角器固定在饺接于“H”点的探测杆上,用于测量实际靠背角。固定在座板上的可调节大腿杆确定大腿中心线,并作为臀部角量角器的基准线。2 躯干和小腿部件小腿杆件在连接膝部的T形杆处与座板总成相连,该T形杆是可调大腿杆的横向延伸。在小腿杆上装有量角器,以便测量膝部角。鞋和脚总成上刻有度数,用来测量脚部角。两个水平仪确定装置的空间位置,躯干各重块放在对应部位重心处,用以提供76kg男子对座椅相同的压力。应检查3DH装置的所有关节是否活动自如无明显的摩擦阻力。的有关3-DH装置结构的详细资料可向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S
42、AE索取,400 Commonwealth Drive, Warrendale. , Pennsylvania 15096, U.S. A,本装置符合ISO6549-1980标准中的说明。12 GB 11551一2003背植头部空间摞捆籽.背角水平仪,事背角量角司小阻央角量角,图C.1 3-D H装置构件名称单位为毫米躯干重块固C.2 3-D H装置构件尺寸和负荷分布13 GB 11551-2003 附录c附件2三维坐标系1 三维坐标系用车辆制造厂设立的三个正交平面来定义(见图c.3)。52 车辆测量姿态由车辆在支承面上的放置位置确定,放置车辆时使基准标记的坐标与制造厂给定的值一致。3 确定“
43、汉”点和“H”点相对于车辆制造厂给定的基准标记(i:J.坐标。X向零平面榄向垂直军平面1 基准数据代码Y向零平面(辄向垂直零平面+z I 直撑面图C.3三维坐标系附录c附件3有关乘坐位置的基准鼓据Z向军平面水平军平面)按顺序列出每一乘坐位置的基准数据乘坐位置用两位代码表示。第一位是指明从前向后计数座椅排数的阿拉伯数字第二位是指明该乘坐位置在某一排内位置的大写字母。当沿车辆向前行驶方向日本基准革符合ISO4130-1978标准规定。14 观察时,用下列字母表示:L,左侧c,中间R,右侧2 辛辆测量姿态的描述2. 1 各基准标记的坐标X z . . 3 基准鼓据表3. 1 乘坐位置3. 1. 1
44、“R”点坐标X Y z . . 3. 1. 2 设计靠背角3. 1. 3 座椅调节技术要求,水平铅垂角度靠背角注:其余乘坐位置基准数据可列于本附件3.2、3.3等。的划去不适用者。GB 11551-2003 15 GB 11551-2003 D.1 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D.1.1 鼓据通道data channel 附录D(规范性附录)测试技术,仪器数据通道包括从传感器(或以某种特定方式结合在一起输出信号的复合传感器)到数据分析仪器(可以分析数据的频率成分和帽值成分的所有设备。D. 1. 2 传感器transducer 数据通道的第一环节,用来将被测的物理量转换成为其他的量(如电压)
45、,以便接后处理设备。D.1.3 通道的幅值等级channel amplitude class CAC 满足本附录规定的某些咽值特性的数据通道的表示方法。CAC值在数值上等于测量范围的上限。D. 1.4 特征频率characteristicfo吨uenc阳凡,凡,FN这些频率的定义如图D.l所示。D. 1. 5 通道的频率等级channelsfrequency class CF 通道的频率等级由某一数值表示,该值表明通道的频率响应位于图D.l规定的限值内。CFC值在数值上等于F川Hz)值。D. 1. 6 灵敏度系数皿nsitivitycoefficient 在通道的频率等级内,采用最小二乘法对标
46、定值拟合,所得直线的斜率即为灵敏度系数。D.1. 7 数据通道的标定系敛calibration factor of a data channel 在对数坐标上,位于FL与Ftt/2.5之间,用等间隔频率点的灵敏度系数的平均值表示。D.1.8 线性误差linearity error 标定值与D.l. 6定义的直线上对应读数之间的最大差值同通道幅值等级的比,用百分数表示。D. 1. 9 横向灵敏度cross sensitivity 当个激励施加于与测量轴线垂直的传感器上时的输出信号与输入信号的比值。该值表示为主测量轴横向灵敏度,以百分数表示aD.1.10 捆住滞后时间phase delay tim
47、e 数据通道的相位滞后时间等于某正弦信号的相位滞后用rad(弧度表示除以该信号的角频率用rad/s(弧度秒表示。16 GB 11551-2003 D.1.11 环辑environment 在给定的时刻,数据通道所处的外部条件与受到的影响的总称D.2 性能要求D.2.1 线性误差CFC中任何频率下数据通道的线性误差的绝对值,在整个测量范围内,应等于或小于CAC值的2.5%。D.2.2 幅值对频率的关系数据通道的频率响应应位于图D.l给定的限定曲线内。0dB线由标定系数确定D.2.3 相位滞后时间数据通道的输入与输出信号之间的相位滞后时间,在o.03Ftt与Ftt之间,不得超过1s/OOFtt).
48、 D.2.4 时间D.2.4. 1 时基时基应予记录并至少为1s/100,精度为1%.D.2.4.2 相对时间延迟两个或多个数据通道信号之间的相对时间延迟,不管何频率等级,不应超过1ms,除去因相位漂移而产生的滞后信号混合在一起的两个或多个数据通道应具有相同的频率等级且相对时间延迟不得超过1s/ (lOFtt)。这一要求适用于模拟信号以及同步脉冲和数字信号D.2.5 传感器横向灵敏度传感器横向灵敏度在任何方向应小于5%。D.2.6标定D.2. 6. 1 概述数据通道用可追朔到已知标准的基准设备进行标定,每年至少一次。与基准设备进行比较的方法不应导致大于CAC的1%的误差基准设备的使用应限定在已
49、标定的频率范围内数据采集系统的子系统可以单独标定,然后换算成总系统的精度。比如,可以用已知幅值的电信号模拟传感器的输出对系统进行标定,而不需要传感器D.2.6.2 用于标定的基准设备的精度基准设备的精度应由官方计量机构予以检定或确认。D.2.6.2. 1 静态标定D. 2. 6. 2. 1. 1 加速度误差应小于通道幅值等级的士1.5%。D. 2. 6. 2. 1. 2力误差应小于通道幅值等级的士1%.D. 2. 6. 2. 1. 3 位移误差应小于通道幅值等级的土1%.D.2. 6. 2. 2 动态标定D. 2. 6. 2. 2. 1 加速度基准加速度的误差表示成通道幅值等级的百分数,要求z400 Hz以下时小于土1.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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