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11564-1998 前言本标准是参照ECENo. 3法规的82年版本和94年版本(E/ECE/324E/ECE/TRANS/505 AddZ/ Revl August 18, 1982 & Add. 2/Rev. 1/ Amend. 3 March 4, 1994)对GB/T11564-89汽车及挂车用回复反射器技术条件进行修订,在最主要的光学性能等技术参数上和上述法规等同。本标准与前版(GB/T11564 89)主要改变情况的说明ga)前版仅参照ECENo. 3法规的82年版本sb)比前版增加了管理条款及其认证规定,明确地表明本标准为强制性国标,而前版为推荐性国标;c)增加反射器依其
2、光度特性分级,并新添NA级,以及NA级要求的光度、耐撞击试验等。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T1156489自行废止。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国坪。本标准于1989年8月首次发布。2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回复反射器Retro reflector for motor vehicles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回复反射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汽车和挂车使用的各种类型的回复反射器。2 引用标准GB 11564-1998 代替GB/T11564-89 下列标准所包
3、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3978一1994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 1 回复反射指光线沿着与入射光方向的邻近方向反射,当照射角在很大范围内变动时,仍能保持这一特性。3.2 回复反射光学单元指能产生“回复反射”的组合光学部件。3. 3 回复反射器(以下简称反射器)retro reflector 指由一个或多个回复反射光学单元组成,具有回复反射功能的器件。3,4 回复反射器发光面(以下简称反射器发光面或发光面)指反射器光学单元的全
4、部可见表面,在通常观察距离内呈连续状。3.5 基准轴线(NC) 由制造者确定的特性轴线,在光度测试和反射器安装时,作为角视场的基准方向(H=0,V=0)。3. 6 基准中心CC) 基准轴线与发光面的交点,由制造者规定。3. 7观察角() observation angle幻指基准中心到探测器中心(观察测量点)的连线与基准中心到光源中心的连线之间的夹角。3, 8 照射角() 指基准中心到光源中心的连线与基准轴线之间的夹角。3. 9旋转角() 反射器从一定位置开始,绕其基准轴旋转所经过的角度。1)也称回复反射装置(,eto,eflecting device) 2)也称发散角(angleof div
5、e,gece)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10-19批准1999-10-01实施263 GB 11564-1998 3. 10 反射器照度(E) 在反射器的基准中心上,在与人射光线垂直的平面内所测得的照度。3. 11 发光强度系数(CIL) 反射器在一定的照射角、观察角和旋转角的条件下,在观察角方向上,反射光发光强度与反射器照度的比值。4 技术要求4. 1 一般规定4. 1. 1 反射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保持令人满意的功能,其外表应光滑精致便于清洁,表面若有任何突出物均不应有碍清洁工作以及维护方便。此外,应无任何设计或制造方面的缺陷,并不致影响其功能的发挥。4. 1.2 反射器各零部件应是
6、难以拆卸,其光学单元不可更换。4. 1.3 对于EA和NA级反射器,其在车辆上固定联接方式应保证牢固和耐久。4.2 形状、尺寸和结构的规定4.2. 1 反射器依其光度特性分为三级I A级、EA级(用于挂车)和NA级。4. 2. 2 I A级反射器发光面外形应做成除三角形外的各种简单形状,在正常观察距离内不易与常用字母、数字或三角形相混淆,但允许其采用与简单的字母0、I、U或数字8相似的形状。4. 2. 3 ill A级反射器发光面外形必须是一个等边三角形,若在一角上标有安装位置标记“TOP”字样,则该角的顶点必须指向上方。反射器中心允许有(也可无一个空白三角形的非反射区(内外三角形对应边平行)
7、,其外形边长(A)应在150至200mm之间,但沿垂直方向的反射区宽度(B)至少为外形边长的20%。其反射区可以做成连续的或间断的,间断的最近间距(C)不得太于15mm,三角形每边上的反射小区数,包括顶角处至少四个。具体尺寸要求如图l所示。B 闰!150A200mm B二A/5C、J、J、J / / 5. 1 4. 3、色皮规定、目视比较检验v 2 / / 、v v v v 、J5. 2. 1 3、担e3 色度有异议z色度坐标测定2. 2 - 耐热性试验.65工川8h目测裂痕或变形/ v 、J/ 、J、Jv 、J. 4. 6 一4、5 光度规定仅限zo为v110v 、v 、J、Jv v 、J/
8、 5. 3 4.4、当鲁4畴6 光度规定测全部CIL值5. 3、6.2 I 6 v / 4 . i. I l阳J透;j(性试验正反面各10min目拥I渗Jj(或重测7 、J、J飞5 4. I CILCzo,为VHO)4 5. 3、8 5 4 3 I 耐燃油试验。5min后目测明显变化v!、4 5. 3、耐润滑油试验5min后复测CIL值(zo,f3为1v 9 飞、 5 4 3.2 VHO) 4. 5 4、耐腐蚀性试验喷雾24h间隔2h,再喷军24h 10 、5.4 4 目测明显腐蚀痕迹寸4 5 5、镜背试验, min涂墨汁,主测CIL值(zo,1 I v 、J5. 4. 5 为VHO).一4. 5 2、耐撞击试验,0.76m,13mm钢球自由跌落,目测12 v 、J5.4 2 开裂(仅NA级进行)!一13 4 5 7、光学性能经时稳定性试验z供需双方商订4.5 8、14 5 4.7 不褪色性试验供需双方商订15 6 2. I 6 存放在认证检测技术管理部门、v 注:有祷者为假设的样品。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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