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40 C 53 毒草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707-2005 代替GB27072708-1994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Hygienic standard for fresb (frozen) meat of livestock 2005-01-25发布2005-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费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云GB 2707-2005 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本标准代替并废止GB2707-1994(猪肉卫生标准和GB2708-1994(牛肉、羊肉、兔肉卫生标准儿本标准与GB2707-1994和GB2708一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按照GB/T1. 1-20
2、00对标准文本的格式进行了修改;一一将GB2707-1994和GB2708-1994合并为本标准,并扩大标准的适用范围;一一对GB2707-1994和GB2708-1994的结构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的E生要求;增加了铅、无机呻、总隶、铺限量指标和农药残留要求;挥发性盐基氮的限量修改为15mg/100 g。本标准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过夜期为一年。即2005年10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9月30日止。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监督所、杭州市卫生监督
3、所、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北京市疾病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袁宝君、顾振华、范藻荣、蔡延平、李江平、郑云雁、丁秀英。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2707-1981、GB2707-1994; GB 2708-1981、GB2708-1994。GB 2707-2005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鲜(冻)畜肉的卫生指标和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加工过程、标识、包装、运输、贮存的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牲畜屠宰加工后,经兽医卫生检验合格的生鲜或冷冻畜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4、(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5009. 11 食品中总呻及无机碑的测定GB/T 5009. 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 15 食品中锚的测定GB/T 5009. 17 食品中总求及有机隶的测定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2694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3 指标要求3. 1 原料要求牲畜应是来自非疫区的健康牲畜,并持有产地兽医检疫证明。3.
5、2 感官指标无异昧、无酸败味。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l规定。表1理化指标项目挥发性盐基氮l(mg!lOOg) 铅(Pb)/(mg/kg)无机呻/(mg/kg)镇(Cd)/(mg/kg)总采(以Hg十)/(mg/kg)3.4 农药残留农药残留按GB2763执行。3. 5 兽药残留兽药残留按有关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指标1:; O. 2 O. 05 0.1 一一一-一-一一O. 0:; GB 2707-2005 4 生产加工过程鲜(冻)畜肉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4的规定。5 包装包装容器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6 标识7 贮存及运输8 检验方法8.1 感盲指标8.2.1 8. 2. 2 8.2.3 8. 2. 4 8. 2.5 2 的OON-hohN阁。国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 2707-2005 由l怜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飞印张O.5 字数5手字205年3月第-次印刷开本880X1230 1/16 2005年5月第版块定价8.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 书号:155066. 1-22430 GB 2707-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