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20. 10 C 84 道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7897-2011 A 类泡沫灭火剂Class A foam extinguishing agent 2011-12-30发布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痊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03-01实施发布GB 27897-2011 目次前言.1 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产品分类5 要求.2 5.1 一般要求.2 5.2 技术要求.3 6 试验方法.5 6.1 取样和温度处理.6.2 凝固点6.3 抗冻结、融化性.6.4 比流动性6.5 pH值6.6 腐蚀率.6. 7 表面张力6.
2、8 润湿性.6.9 发泡倍数和25%析液时间6.10 隔热防护性能6.11 灭火性能.7 检验规则7.1 抽样7.2 出厂检验7.3 型式检验.7.4 检验结果判定.8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8. 1 标志.16 8.2 包装8.3 运输和储存.附录A(资料性附录)标准的解释性说明17附录B(规范性附录)标准压缩空气泡沫系统操作方法.四GB 27897-2011 前言本标准的第5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 3)归口。本标准
3、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z昆山宁华消防系统有限公司、厦门一泰消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兴化锁龙消防药剂有限公司、扬州江亚消防药剂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学成、包志明、陈涛、刘慧敏、张国璧、郑建兵、李江东、薛岗、马天元、童样友。I GB 27897-20门A类泡沫灭火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A类泡沫灭火剂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本标准适用于A类泡沫灭火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4、用于本文件。GB/T 2909-1994 橡胶工业用棉帆布GB 4351. 1-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T 6003.1-1997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11983-2008表面活性剂润湿力的测定浸没法GB 15308-2006 泡沫灭火剂SH 0004 橡胶工业用溶剂油3 术语和定义GB 153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15308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3. 1 3.2 3.3 3.4 3.5 A类泡沫灭火弗c1ass A foam extinguishi
5、ng agent 主要适用于扑救A类火灾的泡沫灭火剂。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s 由A类泡沫灭火剂供应商提出的泡沫液及泡沫溶液的物理、化学性能参数值。泡沫液foam concentrate 可按适宜的浓度与水混合形成泡沫溶液的浓缩液体,又称为泡沫浓缩液。GB 15308 -2006,定义3.9J泡沫溶液foam solution 由泡沫液与水按规定浓度配制成的溶液,又称为泡沫混合液。GB 15308一2006,定义3.10J25%析液时间25 % drainage time 自泡沫中析出其质量25%的液体所需要的时间。GB 27897-2011 3.6 3. 7 3.8
6、3.9 3. 10 3.11 3. 12 GB 15308一2006,定义3.2J发泡倍数expansion 泡沫体积与构成该泡沫的泡沫溶液体积的比值。GB 15308-2006,定义3.4J混合比mixture ratio 泡沫液与水混合配制泡沫溶液时,所用泡沫液占泡沫溶液的体积百分数。强施政forceful application 将泡沫直接施放到液体燃料表面上的供泡方式。GB 15308-2006,定义3.17J缓施放gentle application 通过挡板、罐壁或其他表面间接地将泡沫施放到液体燃料表面上的供泡方式。GB 153082006,定义3.18J 25%抗烧时间25 %
7、burnback time 自点燃抗烧罐至油盘25%的燃料面积被引燃时所需的时间。最低使用温度lowest useful temperature 高于凝固点5.C的温度。GB 15308-2006,定义3.22J 压缩空气泡沫系统compressed air foam systems 能在一定压力范围内压人适量的空气至泡沫溶液中,以形成各种发泡倍数和不同状态泡沫的泡沫产生系统。4 产品分类A类泡沫灭火剂按产品性能分为以下雨类:a) 适用于扑救A类火灾及隔热防护的A类泡沫灭火剂,代号为MJAP。b) 适用于扑救A类火灾、非水溶性液体燃料火灾及隔热防护的A类泡沫灭火剂,代号为MJABP. 5 要求
8、5. 1 一般要求5. 1. 1 A类泡沫灭火剂的泡沫液组分在生产和应用过程中,应对环境无污染,对生物元明显毒性。5. 1. 2 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A类泡沫灭火剂产品性能声明以下内容:a) 产品类型:MJAP型或MJABP型;b) 是否受冻结、融化影响;c) 是否为温度敏感性泡沫液;2 GB 27897-20门d) 适用水质:适用于淡水,或者淡水和海水均适用;e) 凝固点特征值:代号TN(C);f) 用于灭A类火的特征值z1) 混合比特征值:代号HA;2) 25%析液时间特征值:代号tACmin); 3) 发泡倍数特征值z代号FA;g) 用于隔热防护时的混合比特征值:代号HG;h) 用于灭非水
9、溶性液体火的特征值(适用时): 1) 混合比特征值:代号HB;2) 25%析液时间特征值:代号tBCmin); 3) 发泡倍数特征值:代号FB。对以上内容的解释性说明参见附录A。5.2 技术要求5.2.1 A类泡沫灭火剂泡沫液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A类泡沫灭火剂泡沫攘的性能要求项目样品状态要求不合格类型凝固点;-c温度处理前(TN-4)凝固点TNC 抗冻结、融化性温度处理前、后元可见分层和非均相B 比流动性温度处理前、后泡沫液流量不小于标准参比液的流量或泡沫液的C 教度值不大于标准参比液的毅度值pH值温度处理前、后6.0-9.5 C 腐蚀率/mg/(d.dm月温度处理前Q235A钢片:;
10、15.。B 3A21铝片:;15.0a对供应商声明不受抗冻结、融化影响的A类泡沫灭火剂,应进行此项检验。5.2.2 A类泡沫灭火剂泡沫溶液的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A类泡沫灭火剂泡沫溶液的性能要求项目样品状态要求不合格类型表囱张力/(mN/m)温度处理前在混合比为1.0%的条件下,表面张力:;30.0C 润湿性a温度处理前在混合比为1.0%的条件下,润湿时间20.0s A 25%析液时间温度处在混合比为HA、发泡倍数与特征值FA偏差不大于20%B 理前、后的条件下,25%析液时间与特征值tA偏差不应大于30%隔热防护性能温度处理在混合比为HG的条件下,25%析液时间注20.0min,且发A
11、前或后泡倍数二三30.0倍灭A类火性能温度处理在混合比为HA、发泡倍数与特征值FA偏差不大于20%A 前或后的条件下,灭火时间90.0s,且抗复燃时间;:?;10.0min a应测量混合比为0.3%和0.6%时的润湿时间,并在产品标志上注明,但不作为产品合格与否的判据。3 GB 27897-2011 5.2.3 MJABP型A类泡沫灭火剂的性能,除应符合表1和表2要求外,还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MJABP型A类泡沫灭火剂的附加性能要求项目样品状态要求不合格类型25%析液时间温度处理前、后在混合比为HB、发泡倍数与特征值FB偏差不大于20%B 的条件下,25%析液时间与特征值tB偏差不应大于30
12、%灭非水溶性液体火温度处理前或后在混合比为HB发泡倍数与特征值FB偏差不大于20%A 性能的条件下,灭火性能级别二mD(表。5.2.4 MJABP型A类泡沫灭火剂灭非水溶性液体火的灭火性能级别划分见表40表4MJABP型A类泡沫灭火剂灭非水溶性液体火的灭火性能级别划分缓施放强施放灭火性能级别灭火时间25%抗烧时间灭火时间25%抗烧时间盯un口1m口1m口llnIA 元要求元要求廷二310 IB 主三5二主15运二3IC 5 二三10主三3元要求ID !. 5 二;,5!. 3 IIA 元要求元要求三二410 IIB 主主5B 三三4IIC 王三5C 主三4元要求IID 三SD 豆豆4mB !.
13、 5 二;,15mc 5 二注10无要求皿D王三5二三55.2.5 按表5规定的判定条件,当A类泡沫灭火剂出现表5所列情况之一时,即判定为温度敏感性泡沫液。表5A类泡沫灭火剂温度敏感性判定条件项目判定条件pH值温度处理前、后泡沫液的pH值偏差(绝对值)大于0.525%析液时间在混合比为HA、发泡倍数与特征值FA偏差不大于20%的条件下,温度处理后的25%析液时间低于温度处理前的0.7倍或高于温度处理前的1.3倍4 GB 27897-2011 6 试验方法6. 1 取样和温度处理6. 1. 1 取样从A类泡沫灭火剂的产品包装容器中取样时,应搅拌均匀,以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用于按6.1.2进行温度
14、处理的样品数量不应少于5kg,样品应充满储存容器并密封。6. 1. 2 温度处理温度处理方法如下:a) 如果供应商声明其产品不受冻结融化影响,则样品应先按6.3的规定进行四个冻结、融化循环,然后再按b)进行处理;b) 将密封于容器中的样品放置在60.C士2.C的环境中7d,然后在20.C士5.C的环境中放置1 d; c) 如果供应商声明其产品受冻结融化影响,则样品只按b)进行温度处理。6.2 凝固点6.2. 1 试验设备凝固点试验设备如下:一一磨口凝点测定管;一一半导体凝点测定器:控温精度士1.C; 二凝固点用温度计:分度值1.C。6.2.2 试验步骤凝固点测试步骤如下:a) 启动半导体凝点测
15、定器,使冷阱的温度稳定在一25.C-30 .C。把凝点测定管的外管装入冷阱中。外管浸入冷阱的深度不应少于100mm; b) 在干燥、洁净的凝点测定管的内管中注入待测泡沫液样品,管内液面高度约为50mm; c) 用软木塞或胶塞把凝固点用温度计固定在内管中央,温度计的毛细管下端应浸入液面3 mm5 mm; d) 把凝点测定管内管装入外管中;e) 当内管中样品的温度降至o.C时开始观察样品的流动情况,以后每降低1.C观察一次。每次观察的方法是把内管从外管中取出并立即将其倾斜,如样品尚有流动则立即放回外管中(每次操作时间不应超过3s),继续降温做下一次观察。当样品温度降至某一温度,取出内管,观察到样品
16、不流动时,立即使内管处于水平方向,如样品在5s内仍元任何流动,则记录温度。此温度即为样品的凝固点;f) 每个样品做两次试验,两次试验结果的差值不应超过1.C,取较高的值作为试验结果。如两次试验结果的差值超过1.C,则应进行第三次试验。6.3 抗冻结、融化性6.3.1 试验设备抗冻结、融化性试验用冷冻室,应能达到6.3.2b)的温度要求。5 GB 27897-2011 6.3.2 试验步骤抗冻结、融化性测试步骤如下:a) 将冷冻室温度调到低于样品凝固点10.C士1.C (见6.2); b) 将温度处理前的样品装人塑料或玻璃容器,密封放入冷冻室,在a)规定的温度下保持24h,冷冻结束后,取出样品,
17、在20.C士5.C的室温下放置24h96 h。再重复三次,进行四个冻结融化周期处理;c) 观察样品有元分层和非均相现象。6.4 比流动性按GB15308-2006中5.4规定进行。6.5 pH值按GB15308-2006中5.5规定进行。6.6 腐蚀率按GB15308-2006中5.7规定进行。6. 7 表面张力按GB15308-2006中5.6规定进行。6.8 润湿性6.8.1 试验设备、材料润湿测试所需主要设备、材料如下:一一烧杯:容量1000 mL; 温度计:分度值1.C; -二秒表:分度值0.1S; 量筒z分度值10mL; 一一浸没夹:由直径约2mm的不锈钢丝制成,符合GB/T1198
18、3-2008规定,尺寸见图1; 一一棉布圆片:直径30mm,符合GB/T2909-1994规定的202号帆布,且应为未经退浆、煮练和漂白处理的原胚布。为了不使棉布表面沾污脂肪和汗渍而影响测量,应避免用手指触摸棉布。6.8.2 试验温度条件润湿性测试的温度条件如下:一环境温度:15.C25.C;-一泡沫溶液温度:18.C22.C。6.8.3 试验步骤润湿性测试步骤如下:a) 在温度15.C 25 .C、相对湿度(65士2)%的条件下调理棉布圆片不小于24h; 示例:可在玻璃干燥器隔板下盛放亚硝酸纳饱和溶液作为恒湿器,制备好的棉布圆片置于恒湿器中,于室温下平衡24 h后使用。b) 试验前将烧杯用锚
19、酸洗液浸泡过夜,再用符合GB/T6682二2008要求的三级水冲洗至中性;c) 将温度处理前、后的样品按混合比分别为0.3%、0.6%和1.0%的要求,用三级水配制泡沫溶6 GB 27897-2011 液1000mL,控制泡沫溶液的温度在18oC22 oC范围内;d) 用量筒取800mL待测泡沫溶液转移至1000 mL烧杯中,并用滤纸除去烧杯内液面的泡沫。在试验过程中应保持溶液温度在18oC 22 oC范围内,试验应在泡沫溶液配制15min后至2 h内进行;e) 试验前用元水乙醇清洗浸没夹,使其保持干净。试验时,首先用少量待测泡沫溶液冲洗浸没夹。调节浸没夹柄上平面三叉臂滑动支架的位置,使夹持的
20、棉布圆片中心距液面约40mmo 浸没夹应仅张开约6mm,以使棉布圆片保持近于垂直;f) 用浸没夹夹住棉布圆片,浸入待测泡沫溶液,当布片下端一接触溶液,立即启动秒表,将同平面三叉臂放在烧杯口上,并使浸没夹张开;g) 当布片开始自动下沉时,停止秒表。操作图解如图2所示;h) 使用同一泡沫溶液连续重复测量,共10次,每次测量后弃去用过的棉布圆片,取10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所测泡沫溶液的润湿时间测量结果。原棉布片单位为毫米o D o 甘o 圄1浸没夹函U图2操作图解7 GB 27897一-20116.9 发泡倍数和25%析液时间6.9.1 试验设备发泡倍数和25%析液时间测试的主要设备如下:一一标
21、准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见图3,其中气液混合室的构造见图4;一一一泡沫收集器:见图5,泡沫收集器表面可采用不锈钢、铝、黄铜或塑料材料制作;一一析液测定器1:见图6,采用不锈钢、铝或镀钵铁板制作,用水标定泡沫接收罐的容积,精确至50 mL,用于测定发泡倍数特征值大于20倍泡沫溶液的25%析液时间和发泡倍数;一-析液测定器2.见图7,采用塑料或黄铜制作,用水标定泡沫接收罐的容积,精确至1mL,用于测定发泡倍数特征值不大于20倍泡沫溶液的25%析液时间和发泡倍数;温度计:分度值1.C; 二一量筒:分度值10mL; 一一天平1:精度士5g,量程不低于20峙,用于测定发泡倍数特征值大于20倍泡沫溶液的泡沫性
22、能试验;一一天平2:精度土0.5g,量程不低于2kg,用于测定发泡倍数特征值不大于20倍泡沫溶液的泡沫性能试验;一一秒表:分度值0.1S; 一一泡倍数的需要可分别选择DN1曰5和DN20两种规格的泡沫出口。单位为毫米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OCH-2 3 4 5 / 国JJJJJJJJJ JJJJJ Jr-二:=说明:1一一泡沫出口;2二二可调支架;3一-泡沫输送管;4 气液混合室;5、8、14压力表(0MPa 1. 6 MPa); 6一进气管z7、15一一针形阀;9、12、16、18、19球形阀;10-泡沫溶液输送管;11 液体流量计;13 耐压储罐;
23、17-进气管。圄3标准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安装示意图8 2 说明:1一一筛网紧固件(共16个h2 筛网孔径为0.425mm,符合GB/T6003.1-1997要求); 3一一压力表(0MPa-1. 6 MPa); 4 泡沫溶液喷嘴:5一一气体喷管(共6个); 6一一进气管;7-一泡沫溶液输送管。说明:1一一泡沫收集器;2-泡沫挡板;3 析液测定器支架;4 支架。610 图4气液混合室安装示意图4 图5泡沫收集器示意图GB 27897-20门单位为毫米7 单位为毫米9 GB 27897-2011 单位为毫米DdyLh 2 3 说明:1 泡沫接收罐;2 滤网(孔径为0.125mm,符合GB/T6003
24、.1-1997); 3 析液接收罐。图6析渣测定器1示意图单位为毫米。咱町2 3 说明:1 泡沫接收罐z2 滤网(孔径为0.125mm,符合GB/T6003.1-1997); 3-一一析液接收罐。图7析液测定器2示意图6.9.2 试验温度条件发泡倍数和25%析液时间测试的温度条件如下z一一环境温度:150C250C;泡沫温度:15oC20 oC。6.9.3 试验步骤6.9.3. 1 发泡倍数发泡倍数测试步骤如下:GB 27897-2011 a) 将温度处理前、后的样品分别用淡水(若泡沫液适用于海水,则用符合6.11.4规定的人工海水配制)按相应混合比特征值配制泡沫溶液,控制泡沫溶液的温度,使产
25、生的泡沫温度在15oC 200C范围内;b) 按照附录B的规定,启动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调节进气管压力和耐压储罐压力,确保泡沫溶液出口流量达到U(11.4:l:0.的L/min;c) 用水润湿泡沫析液测定器接收罐的内壁、擦净,再将析液测定器称重(ml),析液测定器1使用天平1称重,析液测定器2使用天平2称重;d) 按以下规定收集泡沫:1) 若待测A类泡沫灭火剂的泡沫溶液发泡倍数特征值大于20,则在喷射泡沫并达到稳定后,直接将泡沫出口对准析液测定器1的上口,接收泡沫;2) 若待测A类泡沫灭火剂的泡沫溶液发泡倍数特征值不大于20,则在喷射泡沫并达到稳定后,将泡沫出口水平放置在泡沫收集器前,使泡沫出口
26、前端至泡沫收集器顶端距离为(2.5:l: 0. 3)m,喷射泡沫并调节泡沫出口高度,使泡沫打在泡沫收集器的中心位置,喷射达到稳定后,用析液测定器2接收泡沫。e) 刮平并擦去析液测定器外溢泡沫,称重(mz); f) 按公式(1)计算=F二pV/(mz-ml) ( 1 ) 式中:F -一一发泡倍数;p 泡沫溶液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取p=l.Og/mL; V一-泡沫接收罐的容积,单位为毫升(mL);m广一析液测定器的质量,单位为克(g);mz 析液测定器充满泡沫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g) 当按混合比特征值HA或HB所测定的发泡倍数F与对应发泡倍数特征值FA或凡的偏差不大于20%时
27、,则固定此试验条件,继续按6.9.3.2的规定测定25%析液时间;当按混合比特征值HA或HB所测定的发泡倍数F与对应发泡倍数特征值FA或凡的偏差大于20%时,则调整标准压缩空气泡沫系统,直至该偏差不大于20%,固定此试验条件,继续按6.9.3.2的规定测定25%析液时间。6.9.3.2 25%析液时间25%析液时间测试步骤如下:a) 按照6.9.3.1g)固定的试验条件,重复6.9.3.1b) d)步骤,在收集泡沫见6.9. 3. 1d)试验的同时,启动用于记录25%析液时间的秒表;11 GB 27897-2011 b) 刮平并擦去析液测定器外溢泡沫,称重(m2),按公式(2)计算:m3 =
28、(m2 - mj ) /4 ( 2 ) 式中zm3一-25%析液的质量,单位为克(g)。c) 取下析液测定器的析液接收罐,放在天平上,同时将泡沫接收罐放在支架上,注意保持析液中不含泡沫,当析出液体的质量为m时卡停秒表,记录25%析液时间。6.10 隔热防护性能6. 10. 1 试验条件隔热防护性能试验是测试A类泡沫灭火剂在混合比为特征值HG的条件下的发泡倍数和25%析液时间,试验设备见6.9.1,试验温度条件见6.9.206.10.2 试验步骤按照6.9.3.1a) f)步骤测试发泡倍数。按照6.9.3. 2b) C)步骤测试25%析液时间。注2测试时,注意调整标准压缩空气泡沫系统状态,使被检
29、验A类泡沫液达到尽可能高的发泡倍数。6. 11 灭火性能6. 11. 1 总则对于温度敏感性泡沫液,应使用按6.1.2温度处理后的样品进行灭火性能试验。对于非温度敏感性泡沫液,宜使用按6.1.2温度处理后的样品进行灭火性能试验。6. 11. 2 试验序到6. 11. 2. 1 不适用于海水的泡沫灌使用淡水配制泡沫溶液,进行三次灭火试验,其中两次灭火成功即为灭火性能合格。如果前两次试验全部成功或失败,可免做第三次试验。6. 11. 2. 2 适用于海水的泡沫液按下述试验序列进行灭火试验:a) 首先进行两次灭火试验,第一次试验用淡水配制泡沫溶液,第二次试验用符合6.11. 4规定的人工海水配制泡沫
30、溶液,如果两次试验全部成功或失败,则终止试验,对应判定泡沫液灭火性能合格或不合格。如果只有一次试验成功,则按下述b)或c)的步骤继续试验;b) 如果使用淡水配制泡沫溶液的灭火试验失败,则重复该试验;若第一次重复试验成功,则进行第二次重复试验;泡沫液灭火性能合格的判定条件是两次重复灭火试验都成功;c) 如果使用海水配制泡沫溶液的灭火试验失败,则重复该试验;若第一次重复试验成功,则进行第二次重复试验;泡沫液灭火性能合格的判定条件是两次重复灭火试验都成功。6. 11. 3 试验条件进行灭火性能试验的试验条件如下:一一试验环境:灭A类火试验应在室内进行;灭非水溶性液体燃料火可在室内或室外(接近袖盘处的
31、风速不大于3m/s)进行;环境温度:10oC30 oC; 一一泡沫温度:15C200C;-一一燃料温度:100C300C。6. 11.4 泡沫溶液的配制GB 27897-20门进行灭火试验时,按供应商提供的混合比特征值,使用淡水配制泡沫溶液。若泡沫液适用于海水,还应用人工海水配制泡沫溶液。配制浓度与淡水相同。人工海水由下列组分构成(配制人工海水用的化学试剂均为化学纯): 在1L淡水中加入:25.0g氯化铀(NaCl); 6. 11.5 记录11. 0 g氯化镜(MgClz 6H20); 1.6g氧化钙(CaC12 2H20); 4.0 g硫酸铀(Na2S04)0 试验过程中记录下列参数:a)
32、试验环境(室内或室外hb) 试验环境温度;c) 泡沫温度;d) 试脸环境风速ze) 灭火时间;f) 灭A类火时的抗复燃时间;g) 灭非水溶性液体燃料火时的25%抗烧时间;h) 试验压力参数。6. 11. 6 灭A类火试验6. 11. 6. 1 试验设备、材料灭A类火试验所需主要设备、材料如下:一泡沫产生系统:同6.9.1中标准压缩空气泡沫系统5木垛:规格为2A,符合GB435 1. 12005中7.2.1的规定;一一引燃盘:规格为535mmX535 mmXI00 mm,符合GB4351. 1 2005中7.2.1的规定。6. 11. 6. 2 试验步骤灭A类火试验按下述步骤进行:a) 试验中将
33、标准压缩空气泡沫系统中的泡沫出口和可调支架卸下,直接使用泡沫输送管喷射泡沫。按照附录B的规定,首先启动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调节进气管压力和耐压储罐压力,确保泡沫溶液出口流量达到(11.4士0.4)L/min,并按6.9.3.1g)确定的试验条件调整相应发泡倍数,使其与特征值凡的偏差不大于20%,同时应视泡沫喷射距离而相应调整泡沫出口管径,确保泡沫喷射距离不小于3m; b) 在引燃盘内先倒入深度为30mm的清水,再加入2L符合SH0004要求的橡胶工业用溶剂油。将引燃盘放入木垛的正下方;c) 点燃橡胶工业用溶剂泊,引燃2min,然后将油盘从木垛下抽出。同时启动压缩空气泡沫系统,按a)中相关压力参数
34、调节进气管压力和耐压储罐压力,并确保泡沫溶液出口流量达到(11.4土0.4)L/mino同时让木垛继续自由燃烧。当木垛燃烧至其质量减少到原来量的GB 27897-20门53.%57.%时,则预燃结束zd) 预燃结束后即开始灭火。灭火应从木垛正面,距木垛不小于1.8m处开始喷射。然后接近木垛(操作者和灭火设备的任何部位不应触及木垛),并向木垛正面、顶部、底部和两个侧面等喷射,但不能在木垛的背面喷射。灭火时应保证流量为(11.4士0.4)L/mino可见火焰全部熄灭后,停止施加泡沫,记录灭火时间;e) 灭火时间不大于90s,且停止施加泡沫10min内没有可见的火焰(但10min内出现不持续的火焰可
35、不计),即为灭A类火成功。如灭火试验中木垛倒拥,则此次试验为无效,应重新进行。6. 11. 7 灭非水溶性液体燃料火试验6.1 1. 7.1 缓施放灭火试验6. 11. 7. 1. 1 设备、材料缓施放灭火试验所需主要设备、材料如下:一一钢质油盘:油盘面积为4.52m2,内径(2400土25)mm,深度(200士15)mm,壁厚2.5mm; 一钢质挡板:长(1000士50)mm,高(1000士50)mm;一一泡沫产生系统z同6.9.1中标准压缩空气泡沫系统;钢质抗烧罐z内径(300士5)mm,深度(250土5)mm,壁厚2.5mm; 一一风速仪:精度0.1m/s; 一一秒表:分度值0.1S;
36、燃料:橡胶工业用溶剂油,符合SH0004的要求。6.1 1. 7. 1. 2 试验步骤缓施放灭火试验按下述试验步骤进行za) 按附录B的规定,启动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调节进气管压力和耐压储罐压力,确保泡沫溶液出口流量达到(11.4土0.4)L/min,并按6.9. 3. 19)确定的试验条件调整相应发泡倍数,使其与特征值凡的偏差不大于20.%; b) 将油盘放在地面上并保持水平,使油盘在泡沫出口的下风向,加入90L淡水将盘底全部覆盖。泡沫出口放置并高出燃料面(1土0.05)m,使泡沫射流的中心打到挡板中心轴线上并高出燃料面(0.5士O.l)m;c) 加入(144士5)L燃料使自由盘壁高度为150
37、mm,在5min内点燃油盘,同时启动压缩空气泡沫系统。预燃(60土5)s后,开始供泡,供泡(300:!:2) s后停止供泡。如果火被完全扑灭,则记录灭火时间;如果火焰仍未被扑灭,等待观察残焰是否全部熄灭并记录灭火时间。停止供泡后,等待(300土10)s,将装有(2士O.l)L燃料的抗烧罐放在油盘中央并点燃。记录25%抗烧时间。6.11.7.2 强施放灭火试验6.1 1. 7.2.1 设备、材料除油盘不带钢质挡板外,其他同6.11.7. 1. 10 6. 11. 7.2.2 试验步骤强施放灭火试验按下述步骤进行:14 GB 27897-20门a) 按附录B的规定,启动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调节进气管
38、压力和耐压储罐压力,确保泡沫溶液出口流量达到(11.4土0.4)L/min,并按6.9.3.1g)确定的试验条件调整相应发泡倍数,使其与特征值凡的偏差不大于20%;b) 按照6.11.7.1.2方式将油盘放在泡沫出口的下风向,泡沫出口的位置应使泡沫的中心射流落在距远端盘壁(1士O.l)m处的燃料表面上;c) 加入(144:l:5)L燃料使自由盘壁高度为150mm,在5min内点燃油盘。同时启动压缩空气泡沫系统。预燃(60:l:5)s后开始供泡,供泡(180士2)s后停止供泡;如果火被完全扑灭,则记录灭火时间;如果火焰仍未被扑灭,等待观察残焰是否全部熄灭并记录灭火时间。停止供泡后,等待(300士
39、10)s,将装有(2土O.l)L燃料的抗烧罐放在油盘中央并点燃。记录25%抗烧时间。7 检验规则7. 1 抽样抽样应有代表性、保证样品与总体的一致性。对于桶装产品,取样之前应摇匀桶内产品;对于罐装产品,可从罐的上、中、下三个部位各取三分之一样品,混匀后做为样品。样品数量不应少于25kg o 7.2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都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至少应包含如下五项:凝固点、pH值、润湿性、发泡倍数、25%析液时间。7.3 型式检验本标准第5章中所列的相应灭火剂的全部技术指标为型式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b) 正式生产中如原材料、工艺、配方有较
40、大的改变时;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 正常生产两年或间歇生产累计产量达800t时;巳)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4 检验结果判定7.4.1 出厂检验结果判定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该批产品合格。7.4.2 型式检验结果判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判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a) 各项指标均符合本标准第5章相应灭火剂的要求;b) 只有一项B类不合格,其他项目均符合本标准第5章相应灭火剂的要求;c) C类不合格项目不超过两项,其他项目均符合本标准第5章相应灭火剂的要求。15 GB 27897-2011 8 标志、包装、运输
41、和储存8. 1 标志A类泡沫灭火剂包装容器上应清晰、牢固的注明:a) 名称、类型zb) 灭A类火使用条件(混合比与发泡倍数的特征值HA、FA);c) 隔热防护使用条件(混合比特征值HG); d) MJABP型A类泡沫灭火剂还应注明适用于灭非水溶性液体火、灭火性能级别及使用条件(混合比与发泡倍数的特征值HB、民); e) 0.3%、0.6%和1.0%混合比条件下的润湿时间;f) 如适用于海水,注明适用于海水飞否则注明不适用于海水;g) 如不受冻结、融化影响,应注明不受冻结、融化影响,否则注明禁止冻结;h) 可引起的有害生理作用的可能性,以及避免方法和其发生后的援救措施;i) 储存温度、最低使用温
42、度和有效期;j) A类泡沫灭火剂的净重;k) 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1) 依据标准编号;m)生产厂名称和地址。8.2 包装泡沫液应密封盛在塑料桶或内壁经防腐处理的铁桶中。8.3 运输和储存运输应避免磕碰,防止包装受损。A类泡沫灭火剂应储存在通风、阴凉处,储存温度应低于45.C,高于其最低使用温度。按本标准规定的储存条件或生产厂提出的储存条件要求储存。泡沫液的储存期为3年,储存期内,产品的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超过储存期的产品,每年应进行性能试验,以确定产品是否有效。16 A.1 概述附录A(资料性附录标准的解释性说明GB 27897-2011 A类火灾是指固体物质火灾。A类泡沫灭火剂是主要适用
43、于扑救A类火灾的泡沫灭火剂。符合本标准相应技术要求的A类泡沫灭火剂,不仅可以用于扑救A类火灾及建筑物的隔热防护,还可以用于扑救非水溶性液体火灾。本标准中所指A类泡沫灭火剂,使用在压缩空气泡沫系统中时,泡沫溶液由供应商根据不同的使用条件提出相应特征值。A.2 本标准与相关国外、国内类似标准的异同A. 2.1 本标准与NFPA1150-2004(用于A类火灾的泡沫灭火剂的异同NFPA 1150-2004(用于A类火灾的泡沫灭火剂中规定的A类泡沫灭火剂虽然也是主要用于扑救A类火灾的泡沫灭火剂,但泡沫产生系统不仅可以为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同时还可以为低倍数泡沫产生系统,或使用飞机喷洒泡沫溶液以形成泡沫,
44、泡沫混合比一般为O.l%1.0%。符合NFPA1150-2004(用于A类火灾的泡沫灭火剂的A类泡沫灭火剂,可以用于扑救A类火灾,但不确定可以在压缩空气泡沫系统或低倍数泡沫产生系统中用于灭非水溶性液体火或用于建筑物的隔热防护,因为NFPA1150-2004的技术条款中未制定对非水溶性液体燃料火的灭火性能指标及隔热防护性能指标。符合NFPA1150-2004(用于A类火的泡沫灭火剂的A类泡沫灭火剂,若用于建筑物的隔热防护及扑救非水溶性液体燃料火灾,应符合本标准中相应性能要求。A.2.2 本标准与GB15308-2006(泡沫灭火剂的异同本标准与GB15308 2006(泡沫灭火剂相同之处在于:泡
45、沫液性能要求的判据部分一致。灭非水溶性液体火性能测试时所使用的流量均为(11.4土O.的L/min,具有相同的泡沫供给强度,灭火性能级别的划分规定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二者对灭非水溶性液体火性能的判据是相同的。本标准与GB153082006(泡沫灭火剂不同之处在于:根据A类泡沫灭火剂自身特点,在试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润湿性能的要求以及灭A类火的性能要求和隔热防护性能要求;本标准对供应商申明适用于非水溶性液体火灾扑救的A类泡沫产品进行相应的检验,并提出相应的性能要求,同时根据试验结果在产品标志中注明灭火性能级别、使用条件(包括混合比与发泡倍数的特征值)。A.3 A类泡沫灭火剂的使用A. 3.1 混合
46、比A类泡沫灭火剂泡沫液,由供应商根据自身产品的特性和不同的使用条件提出相应混合比特征值。该特征值应为供应商根据本标准相应试验方法进行泡沫性能试验和泡沫灭火性能试验的结果,得出的适宜参考数值,并应在产品标志中明确指出在不同使用条件下,相应的特征值。A类泡沫灭火剂的特点之一就是混合比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根据使用要求进行调整,分别适应于各种火灾工况条件的需要。以扑救A类火灾为例,A类泡沫灭火剂A与B,适宜的混合比分别为0.3%和17 GB 27897-2011 0.5%,可以达到相同的灭火效果。因此说,A类泡沫灭火剂的混合比具有更大的适应性和兼容性,而不像传统低倍数泡沫灭火剂通常只限于3%和6%这两个混
47、合比。然而,在实际使用中也可能发生这种情况:更低或更高的混合比,其相应泡沫性能或灭火性能更好。因为使用本标准中压缩空气泡沫系统所产生的泡沫,其性能略低于实战用压缩空气泡沫系统产生的泡沫性能,若使用性能相对较低的标准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能达到相应技术指标的要求,则可以确保在性能更好的压缩空气泡沫系统中同样能达到相应技术指标要求。因此,建议供应商根据A类泡沫灭火剂使用者的压缩空气泡沫系统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混合比试验及相应的泡沫性能试验,以使该灭火剂在该压缩空气渔沫系统中达到更高的性能指标。同时,根据鼓励技术发展的原则,不宜对混合比做出上、下限数值规定。本标准相应技术指标条款充分考虑目前最新技术水平,并为未来技术发展提供合理框架,鼓励生产厂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和条件,在确保符合本标准相应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技术革新以改变混合比,达到改进技术并提高性能的目的。A.3.2 发泡倍数A类泡沫灭火剂的发泡倍数特征值由供应商根据自身产品的特性和不同的使用条件提出。该特征值应为供应商根据本标准相应试验方法进行泡沫性能试验和泡沫灭火性能试验的结果,确定的适宜参考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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