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识别卡记录技术第部分只读磁道的第磁道和第磁道的位置发布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识别卡记录技术第部分只读磁道的第磁道和第磁道的位置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实施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识别卡记录技术第部分只读磁道的第磁道和第磁道的位置引言本标准是描述下面第章定义的识别卡的参数和国际交换中使用识别卡的一系列标准之一用于字母数字数据的第磁道及用于数字数据的第磁道的记录技术和编码字符集在中规定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识别卡上用于自动数据交换的只读磁记录第磁道和第磁道的磁道位置引用标准识别卡物理特性识别卡记录技术第部分磁条识别卡记录技术第部分读写磁道的第磁道的位置术
2、语中给出的识别卡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磁性材料的位置磁性材料应定位于图所示的区域中图第磁道和第磁道磁条区的位置编码数据磁道的位置编码数据的第磁道应在离卡的最近平行边和的两条直线间延伸但不能超过离卡的最近平行边的直线见图编码数据的第磁道应在离卡的最近平行边和的两条直线间延伸但离卡的最近平行边不能小于见图当中规定的第磁道也要编码时离第磁道最近的第磁道的边包括边缘效应的影响不应扩展到超过离卡的最近平行边的直线图第磁道和第磁道的位置注最大扩展条件在第章给出编码的开始和结束第个数据位起始标记的中心线离卡的右边应是如图所示记录的最后数据位的中心线离卡的左边不应小于如图所示图编码数据的限制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坚黄家英王云生刘钟聂舒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部标准识别卡记录技术第四部分只读磁道道和道的定位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