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冷拉圆钢、方钢、六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Dimension ,shape, weight an(l tolerance for cold-drawn round ,square and hexagonal steels GB/T 905-94 代替GB90582 GB 90682 GB 907-82 本标准中的尺寸允许偏差采用国际标准ISO286. 1-198836 。0.018 一0.0300.048 一0.075610 。.0220.036 0.058 一。.090 1018 。0.027 -0.043 一0.070一o.110 1830 。-0.033 0.
2、052 一0.084-0.130 3050 。0.039 0.062 0.100 一o.160 5080 。一0.0460.074 o. 120 0.190 3. 3. 2 根据供需双方协议,可以供应表2规定允许偏差以外的钢材。3. 3- 3 钢材尺寸允许偏差级别适用范围按表30表3截面形状圆钢方钢适用级别8、9、10、11、1210、11、12、133- 4 钢材长度及允许偏差12 13 h12 h13 。一O.15 一o.14 。一0.12一o.18 。一o.15 一o.22 。一O.18 O. 27 。一0.21一0.33。一O.25 0.39 。一0.300.46 六角钢10、11、1
3、2、13119 GBjT 905-94 3- 4. 1 通常长度3.4.1.1 钢材通常长度为20006 000 mm,允许交付长度不小于1500mm的钢材,其重量不得超过该批总重量的10%;但高合金钢允许交付不小于1000 mm的钢材,其重量不得超过该批总重量的10%。3.4.1.2 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以供应长度大于6000mm的钢材。3- 4. 2 定尺、倍尺长度3- 4.2.1 按定尺、倍尺长度交货的钢材,并在合同中注明,其长度的允许偏差不大于+fmmo3.4.2.2 经供需双方协议,按定尺或倍尺交货的钢材允许交付不超过该批总重量10%的非定尺钢材。4 外形4. 1 钢材以直条交货。4.
4、2 经供需双方协议,钢材可以成盘交货,其盘径和盘重由双方商定。4.3 根据需方要求,可以供应不圆度不大于直径公差50%的圆钢。4.4 钢材不应有显著扭转,方钢不得有显著脱方。4.5 对方钢、六角钢的顶角圆孤半径和对角线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议。4.6钢材的端头不应有切弯和影响使用的剪切变形。4. 7 弯曲度4.7.1 尺寸大于或等于7mm直条交货的钢材,弯曲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弯曲度,mm/m不大于J且弯曲度mm,不大于级别尺寸,mm725 2550 5080 780 89(h8h9)级l 0.75 0.50 1011(hl0hll)级3 2 1 总长度与每米允许弯曲度的乘积12 13
5、(h12h13)级4 3 2 供自动切即l用圆钢2 2 l 注z供自动切削用圆钢应在合同中注明。4.7.2 经供需双方协议,供自动切削用直条交货的六角钢,尺寸为725mm时,每米弯曲度不大于2 mm;尺寸大于25mm时,每米弯曲度不大于lmm。4. 7. 3尺寸小于7mm直条交货的钢材,其每米弯曲度不得大于4mm。5 标记示例用40Cr钢制造,尺寸允许偏差为11级,直径、边长、对边距离为20mm的冷拉钢材各标记如下:11-20-GBjT 905 94 冷拉圆钢40Cr-GBjT 3078-94 11-20-GB/T 905-94 冷拉方钢f 40Cr-GBjT 3078-94 11-20一GB/T905-94 冷拉六角钢40Cr-GBjT3078-94 120 GB/T 905-94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信息标准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重庆特殊钢公司和冶金工业部信息标准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茂君、李素琴、祁宝兰、张长森。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