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输电线路分布式故障监测装置技术规范 Distributed fault monitoring device of 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s 2017 - 10 -09 发布 2017 - 10 -09 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ICS 29.240 Q/GDW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DW 11660 2016 Q/GDW 11660 2016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装置分类及组成 . 2 5 技术要求 . 3 6 试验方法 . 8 7 检验规则 . 12 8
2、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1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输电线路分布 式故障定位方法 . 16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输电线路故障原因辨识方法 . 23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监测终端安装施工及维护 . 26 附录 D(规范性附 录) 通信规约 . 28 编制说明 41 Q/GDW 11660 2016 II 前 言 为统一输电线路分布式故障监测装置的生产、制造、安装要求,规范输电线路分布式故障监测装置的选型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提出并 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三相
3、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海波、高嵩、钱冠军、 周志成、 刘洋、 陶风波、 胡枫、 高超、 李鸿泽、刘贞瑶、谢天喜、张龙、陈新崛、马建国、季坤、郭志锋、李阳林、周文涛、赵永强、林礼建、姜文东、宋暾昉。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Q/GDW 11660 2016 1 输电线路分布式故障监测装置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输电线路分布式故障监测装置的分类和组成、技术要求
4、、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110( 66) 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交、直流输电线路分布式故障监测装置。 35kV交流线路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317.2 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 2 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 GB/T 2317.3 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 3 部分:热循环试验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
5、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 GB/T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Db:交变湿热( 12h+12h 循环)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Fc:振动 (正弦 ) GB/T 2900.51 电工术语 架空线路 GB/T 3512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热空气加速老化和耐热试验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GB/T 6587 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692
6、7.4 高电压和大电流试验技术 第 4 部分:试验电流和测量系统的定义和要求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21671 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 QJ/T 815.2 产品公路运输加速模拟试验方法校核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分布式故障监测装置 d
7、istributed fault monitoring device 分散布置在输电线路导线上,利用行波测量原理进行故障点定位及故障原因辨识的装置。 Q/GDW 11660 2016 2 3.2 监测终端 monitoring terminal 安装在输电线路导线上,用于对输电线路的行波电流信号进行实时监测、采集、存储及发送的装置。 3.3 数据中心站 data center 接收所在区域内各监测终端行波数据和其他信息并进行故障诊断分析,同时对监测终端进行管理的设备。 3.4 最小工作电流 minimum working current 交流线路采用感应取能方式时,满足装置正常工作所需的单根导
8、线最小工频电流。 3.5 最大工作电流 maximum working current 交流线路采用感应取能方式,满足装置正常工作所能耐受的单根导线最大工频电流。 3.6 辨识准确率 recognition accuracy 分布式故障监测装置判定的故障原因正确次数与故障次数的比值,判定故障原因与实际 故障原因相同视为辨识准确。 3.7 区间定位 section location 利用两个监测终端记录的工频故障电流相位或行波初始极性来确定故障点的位置区间。 3.8 双端定位 double-ended fault location 利用故障点产生的初始行波到达故障点两端两个监测终端的时间差来计算
9、故障点位置。 3.9 单端定位 single-ended fault location 利用单个监测终端测量故障初始行波在故障点与本侧变电站之间往返一次或在故障点与上述单个监测终端之间往返一次的时间差来计算故障点位置。 4 分类及组成 4.1 分类 Q/GDW 11660 2016 3 故障监测装置按以下方式分类: a) 按导线温度分为:普通型、高温型和低温型; b) 按供电方式分为:感应取能型、太阳能型和复合取能型; c) 按应用场合分为:交流型和直流型。 4.2 组成 故障监测装置由监测终端及数据中心站单元组成,数据中心站可以与若干个监测终端相连。装置构成如图 1所示。监测终端一般应包含数
10、据采集模块、数据传输模块、电源模块和时钟模块等,将监测数据以无线通信方式发送至数据中心站;数据中心站一般应包含数据前置处理模块、故障诊断模块和应用服务模块等,用于数据解析、数据存储、故障定位、故障辨识及结果输出。 监 测 终 端 1监 测 终 端监 测 终 端 2监 测 终 端 3监 测 终 端 n.前 置 处理 模 块故 障 诊 断 模 块应 用 服 务 模 块数 据 中 心 站无 线 通 信图 1 分布式故障监测装置构成图 5 技术要求 5.1 总体要求 5.1.1 装置功能 装置功能如下: a) 装置应记录在高压导线上测量的 行波电流、故障电流等波形数据,实现输电线路故障点的区间 定位或
11、精确定位,并向用户提供诊断结果。故障定位方法见附录 A。 b) 装置应自动积累、提取各类故障波形特征,故障原因辨识方法见附录 B。 5.1.2 装置性能 装置主要性能要求如下: a) 故障定位误差: 300m; b) 雷击故障辨识准确率: 95%; c) 雷电绕击 /反击故障辨识准确率: 90%; d) 故障告警延时: 5min; e) 诊断结果输出时间: 30min。 Q/GDW 11660 2016 4 5.2 监测终端要求 5.2.1 一般要求 5.2.1.1 环境条件 监测终端的运行环境应满足表 1的要求: 表 1 监测终端的运行环境要求 环境参数 终端类型 普通型 高温型 低温型 导
12、线温度 -25 +100 -25 +250 -40 +100 环境温度 -25 +45 -25 +50 -40 +45 相对湿度 5%RH 100%RH 最大风速 瞬时风速 45m/s 海拔高度 5500m 覆冰条件 中、重冰区及以下 5.2.1.2 外观结构 监测终端的外观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具有较强环境适应性,具备防雨、防潮、防腐蚀、抗振、防雷、防电磁干扰等性能; b) 应符合外壳防护等级 IP65的要求; c) 外形结构应为较低电晕放电的形状; d) 应适用于各种型号导线; e) 安装于单根导线上的感应取能型监测终端重量应不大于 5kg,太阳能型监测终端重量应不大于 10kg。
13、 5.2.1.3 安装要求 监测终端应采取导线分布式安装方式,宜参照表 2进行配置。监测终端安装时应满足 表 2要求: a) 监测终端的紧固件应采用铝质,与导线之间用硅橡胶等缓冲材料进行隔离;监测终端应能承受 导地线的振动,不应对导地线有磨损或其他机械伤害。监测终端安装施工及维护要求见附录 C。 b) 交流线路每个安装点应分别安装于 A、 B、 C三相导线;直流线路每个安装点应分别安装于正、 负极性导线。 表 2 监测终端分布配置情况 线路长度( km) 监测终端数量(套) 0 10 1 10 50 2 50 80 3 注:若线路长度超过 80km, 每增加 30km 增加 1 套 5.2.1
14、.4 供电方式 Q/GDW 11660 2016 5 监测终端的供电方式如下: a) 交流线路应以感应取能为主,监测终端最小工作电流不应大于 20A,最大工作电流不应小于 1500A,备用电池工作时长应大于 2小时; b) 直流线路应以太阳能供电为主,监测终端的太阳能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不应小于 13.5%,峰值功 率与标称值的偏差应在 0 3的范围内,蓄电池单独供电时间应大于 20天。 5.2.2 功能要求 5.2.2.1 数据采集 监测终端应能自动识别行波电流、故障电流信号,采集、存储波形数据。 5.2.2.2 远程维护 监测终端的远程维护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监测终端应具备设备状态自检、自
15、诊断和自恢复功能; b) 监测终端应支持远程参数设置及程序升级功能。 5.2.2.3 数据通信 监测终端的数据通信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能将采集到的行波电流、故障电流波形数据、时钟数据以无线通信方式实时发送到数据中心站。 数据通信规约见附录 D; b) 能将设备状态自检信息定期发送到数据中心站。 5.2.2.4 时钟同步 监测终端应具备卫星高精度同步时钟功能,同步时钟标定精度不大于 0.1.。 5.2.2.5 其他要求 监测终端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宜具备临时数据存储功能; b) 应满足数据中心站信息安全接入要求; c) 线路故障或检修停电后重新运行,监测终端应能自动重启并正常工作。 5
16、.2.3 技术参数 5.2.3.1 行波电流测量 监测终端行波电流测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行波电流传感器频响范围: 1kHz 1MHz; b) 行波电流采样率: 1MHz; c) 单导线行波电流测量范围: 1 5000A(峰值); d) 行波电流连续记录时长: 10000; e) 行波电流测量时间参数误差: 10%; f) 行波电流测量幅值参数误差: 5%2A。 5.2.3.2 故障电流测量 监测终端故障电流测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Q/GDW 11660 2016 6 a) 故障电流传感器频响范围: 0Hz 1kHz; b) 故障电流采样率: 2kHz; c) 单导线故障电流测量范围: 10
17、A 15000A(有效值); d) 故障电流连续记录时长: 500ms; e) 故障电流测量幅值参数误差: 5%5A。 5.2.3.3 可靠性 监测终端的可靠性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监测终端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小于 25000小时; b) 使用寿命:不少于 8年。 5.2.4 电气性能 5.2.4.1 电晕和无线电干扰 用于 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监测终端应按 GB/T 2317.2中规定的试验条件,满足电晕熄灭电压的要求,无线电干扰电压不大于 10000。 5.2.4.2 工频短路电流冲击 监测终端应能分别承受 40kA/0.12s、 31.5kA/0.3s、 15kA/2s的工频短
18、路电流冲击各 3次。 5.2.4.3 雷电流冲击 监测终端应能承受幅值 20kA、 8/20/的雷电流冲击 3次。 5.2.5 电磁兼容性能 5.2.5.1 静电放电抗扰度 监测终端应进行 GB/T 17626.2规定的试验等级为 4级的接触放电试验,试验结果评定应达到 a级。 5.2.5.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监测终端应进行 GB/T 17626.3规定的试验等级为 3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试验结果评定应达到 a级。 5.2.5.3 脉冲磁场抗扰度 监测终端应进行 GB/T 17626.9规定的试验等级为 5级的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试验结果评定应达到 a级。 5.2.5.4 工频
19、磁场抗扰度 监测终端应进行 GB/T 17626.8规定的试验等级为 5级的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试验结果评定应达到 a级。 5.2.6 机械性能 5.2.6.1 振动性能 监测终端应能承受 GB/T 2423.10规定的振动试验。严酷等级应满足下列要求: Q/GDW 11660 2016 7 a) 频率范围: 10 Hz 150Hz; b) 加速度幅值: 10m/s2; c) 扫频循环次数: 5次; d) 危险频率持续时间: 10min0.5min。 5.2.6.2 垂直振动疲劳性能 监测终端应能承受振幅 A=0.5mm、频率 f 25Hz 50Hz、振动次数 N=1107次的垂直正弦 振动。
20、 5.2.6.3 碰撞性能 在非工作状态下,非包装状态的监测终端应能承受如下严酷等级的碰撞: a) 脉冲持续时间: 16ms; b) 每方向的碰撞次数: 1000 次 ; c) 峰值加速度: 98m/s2。 5.2.6.4 运输性能 监测终端的运输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监测终端包装后应能承受 GB/T 6587 中表 8 规定的等级为 2 级的自由跌落和翻滚 ; b) 监测装置 包装后应 能承受 QJ/T 815.2 中规定 的 等级为 三级公路中级路面或四级公路中低级路面、 2h 的 运输。 5.2.7 老化性能 监测终端应满足 GB/T 3512中规定的 老化试验要求。 5.3 数据
21、中心站要求 5.3.1 通信性能 数据中心站通信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数据中心站接入网络通信速率应大于 10Mb/s; b) 数据中心站局域网网元及网络设备时延不大于 5ms,吞吐量不小于 90Mb/s,丢包率不大于 0.1%。 5.3.2 数据接收 数据中心站的前置处理模块应能可靠接收监测终端发送的行波电流、故障电流、设备状态自检等信息,不应产生数据堵塞或丢失。 5.3.3 数据存储 数据中心站应至少保存近 5年的历史故障数据,并具备系统数据自动备份功能。 5.3.4 故障诊断 5.3.4.1 故障定位 数据中心站的故障诊断模块应具备以下故障定位功能: a) 区间定位。监测终端作为分界
22、点将线路划分为若干区间,故障发生后,可根据故障电流或行波 电流方向和大小,确定故障点所在区间,缩小故障点查找范围; b) 精确定位。根据行波定位法,确定故障点的准确位置;一般以双端定位为主,辅助以单端定位 Q/GDW 11660 2016 8 或其它方法。 c) 适用于架空线路、架空电缆混合线路以及 T接线路的架空段故障定位。 5.3.4.2 故障辨识 数据中心站的故障诊断模块应具备以下故障原因辨识功能: a) 储存不同故障原因的行波电流波形,并建立故障行波波形数据库; b) 根据行波电流波形,应能辨识输电线路典型故障原因。 5.3.5 结果输出 数据中心站应具备以下故障诊断结果输出功能: a
23、) 线路故障发生后,将诊断结果以手机短信、 WEB发布等多种方式输出给用户; b) 查询历史故障数据。 5.3.6 设备管理 数据中心站应具备以下设备管理功能: a) 对监测终端进行远程参数设置及及程序升级; b) 查询监测终端运行状态。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各项检验宜在如下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 a) 环境温度: +15 +35; b) 相对湿度: 25%RH 75%RH; c) 大气压力: 860hPa 1060hPa。 6.2 监测终端 6.2.1 外观结构检查 对监测终端进行以下外观及质量检查: a) 目测外壳表面没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表面
24、涂镀层应均匀、不起泡、龟裂、 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没有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 b) 各零部件紧固无松动; c) 标志、铭牌、文字及符号,应简明清晰,铭牌上应标出产品的名称、型号、制造商及生产序号; d) 采用计量器具测量监测装置的质量,质量应满足技术要求。 6.2.2 电气性能试验 6.2.2.1 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 根据 GB/T 2317.2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6.2.2.2 工频短路电流冲击试验 Q/GDW 11660 2016 9 将交流型监测终端安装在试验导线上,处于感应取电工作状态。对导线回路分别施加有效值和
25、持续时间为 40kA/0.12s、 31.5kA/0.3s、 15kA/2s的工频电流冲击各三次。 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6.2.2.3 雷电流冲击试验 将监测终端安装在试验导线上,处于工作状态。对导线回路施加幅值和波形为 20kA、 8/20/的雷电流冲击 3次,试验波形满足 GB/T 16927.4的规定。 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6.2.3 电磁兼容试验 6.2.3.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按照 GB/T 17626.2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6.2.3.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26、按照 GB/T 17626.3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6.2.3.3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 按照 GB/T 17626.9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6.2.3.4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按照 GB/T 17626.8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环境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6.2.3.5 高温试验 按照 GB/T 2423.2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高温试验。严酷等级应满足:温度 +50 ,持续时间 16h。试验期间及试验后
27、,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6.2.3.6 低温试验 按照 GB/T 2423.1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低温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对于不同类型监测终端,试验 严酷等级应满足: a) 普通型和高温型监测终端: 温度 20 ,持续时间 16h; b) 低温型监测终端:温度 40 ,持续时间 16h。 6.2.3.7 交变湿热试验 按照 GB/T 2423.4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交变湿热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试验 严酷程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 高温温度为: 55 ; b) 相对湿度:稳定期间应不小于 95%; c) 循环次数 2次。 Q/
28、GDW 11660 2016 10 6.2.3.8 导线温度耐受试验 按照 GB/T 2317.3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耐受导线温度试验。在环境温度为 205的条件下,将监测终端安装在相应截面的导线上,对导线通以大电流升温。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不同类型监测终端应满足要求如下: a) 普通型和低温型监测终端:导线温度 100,持续时间 16h; b) 高温型监测终端:导线温度 250,持续时间 16h。 6.2.3.9 老化试验 按照 GB/T 3512 中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热老化试验,暴露时间为 168h。试验后目测观察,监测装置表面应无变色、裂纹、气泡、麻
29、点、粉化或分离等缺陷。 6.2.4 机械性能试验 6.2.4.1 防护等级试验 按照 GB 4208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防护等级为 IP65的试验。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 6.2.4.2 振动试验 按照 GB/T 2423.10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振动试验。试验后,检查监测终端应无损坏和紧固件松动脱落现象,并能正常工作。 6.2.4.3 垂直振动疲劳试验 将监测终端 按要求固定在受张导线上,进行垂直振动疲劳试验。试验后,监测终端应正常工作 ,各部件无松动,无损坏,夹头无滑移,无明显磨损;监测终端夹头处的导线不应发生损伤,线夹螺栓的残余力矩不得小于安装力矩的 60%。垂直
30、振动疲劳试验条件如下: a) 导线张力:( 10 25) % CUTS(计算拉断力); b) 振动条件:振动频率范围为 25Hz 50Hz,监测终端安装处导线振幅 A=0.5mm处,振动次数 N=1107次。 6.2.4.4 碰撞试验 按照 GB/T 2423.6 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碰撞试验。试验后,监测终端应无损坏,紧固件、连接件、模块及元器件无松动、脱落等现象,监测终端能正常工作。 6.2.4.5 运输试验 按照 GB/T 6587 及 QJ/T 815.2 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运输试验。试验后,包装应无破损、严重变形、磨损,监测终端应无损坏,并能正常工作。 6.2.5
31、功能性试验 6.2.5.1 电源模块试验 断开备用电池,将监测终端安装在试验导线上。对导线回路依次施加有效值为 20A、 500A和 1500A的工频电流,电流稳定 5min后,通过数据中心站查看监测终端“工作电压”自检信息,确认监测终端电源模块能够正常取电。 Q/GDW 11660 2016 11 6.2.5.2 通信模块试验 依次开启及关闭监测终端电源,重复开启及关闭三次,每次时间间隔不少于 5min,检查数据中心站能否收到监测终端上线及下线信息; 通过数据中心站发送自检命令给监测终端,检查监测终端能否收到工作电压、工作温度等自检信息。 6.2.5.3 控制模块试验 开启监测终端电源,通过
32、数据中心站分别发送设备重启、设备自检、行波测量阈值修改等命令,每次时间间隔不小于 5min,检查数据中心站能否收到监测终端返回的控制响应命令; 通过数据中心站远程升级监测终端程序,检查监测终端能否返回正确的程序版本。 6.2.5.4 故障电流 测量试验 将监测终端安装在试验导线上,对导线回路依次施加有效值为 20A、 1kA、 15kA的工频电流。试验电流稳定后,通过数据中心站控制监测终端随机测量三次电流值,测量时间间隔不少于 1min,计算平均值并与试验电流值比较,测量精度应满足 5.2.3.2的要求。 6.2.5.5 冲击电流测量试验 将监测终端安装在试验导线上,对导线回路依次施加幅值为
33、1A、 1kA、 5kA,波形为 8/200/的冲击电流各三次。通过数据中心站测量冲击电流幅值和波头、半峰值时间参数,计算测量值与试验冲击电流的偏差,每个幅值下取三次试验平均值。测量精度应 满足 5.2.3.1的要求。 6.2.6 连续运行试验 对感应取能型、太阳能型监测终端分别进行试验: a) 感应取能型监测终端: 将监测终端 安装在试验导线上,对导线回路施加 30A的工频电流,使监 测终端连续工作不少于 24h。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均能正常工作。 b) 太阳能型监测终端: 将 监测终端安装在试验导线上,用太阳光模拟光源(如卤素灯等)照射监 测终端太阳能电池板,使监测终端连续工作不少于
34、 24h。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均能正常工作。 6.3 数据中心站 6.3.1 通信性能试验 按 GB/T 21671的规定和方法,对数据中心站接入网络通信速率、数据中心站局域网网元及网络设备时延、吞吐量、丢包率和接收数据处理延时进行测试。试验结果应满足 5.3.1的要求。 6.3.2 功能试验 6.3.2.1 数据接 收试验 本试验与 6.2.6.4故障电流测量试验、 6.2.6.5冲击电流测量试验同时进行。 检查数据中心站能否可靠接收、存储监测终端发送的故障电流、冲击电流数据,能否可靠接受、存贮监测终端发送的设备状态自检数据。试验结果应满足 5.3.2的要求。 6.3.2.2 数据存储
35、试验 本试验与 6.2.6.5冲击电流测量试验同时进行。在进行冲击电流试验时,数据中心站应 能可靠接收每次冲击电流波形数据,并顺利完成存储。 Q/GDW 11660 2016 12 记录数据中心站接入的监测终端总台数(一般 1个安装点每相安装 1台监测终端),数据中心站每年接受每台监测终端的最大监测数据容量按 100MB计算,据此确定数据中心站 5年所需的存储容量。检查数据中心站实际存储容量至少应各为上述 5年所需存储容量的 2倍以上。 6.3.2.3 故障诊断试验 本试验与 6.2.6.5冲击电流测量试验同时进行,并应满足要求如下: a) 在进行 3次 5kA、 8/200/测量冲击电流试验
36、时,数据中心站应能可靠接收 3次冲击电流波形数据,并准确诊断为雷电故障。 b) 继续进行 3次 5kA、 30/8000冲击电流试验,试验电流波形应满足 GB/T 16927.4的规定 ; 数据中心站应能可靠接收 3次冲击电流波形数据,并准确诊断为非雷电故障。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分布式故障监测装置的试验分为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抽样试验三类。 7.2 型式试验 7.2.1 一般要求 型式试验在 6.1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 7.2.2 试验规则 凡遇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定型鉴定前; b) 产品转厂生产定型鉴定前; c) 正式投产后,如设计、工艺材料、元器件
37、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产品停产二年以上又重新恢复生产时; e) 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技术检验部门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7.2.3 试验项目 型式试验项目见表 2。 7.3 出厂试验 出厂试验在 6.1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每台监测终端出厂前,需由生产单位的检验部门进行出厂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试验项目见表 2。 7.4 抽样试验 7.4.1 一般规定 抽样试验在 6.1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 7.4.2 抽样方案 抽样试验 仅 对监测终端进行。抽样试验的样品应在出厂试验合格的同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 Q/GDW 11660 2016 13 试验样品抽取原则如下:产品
38、每批次数量为 50台及以上抽取 3台,数量为 2050台抽取 2台,数量为20台及以下抽取 1台。 7.4.3 试验项目 抽样试验项目见表 3。 表 3 故障监测装置试验项目及要求 序号 试验对象 试验类别 试验项目 型式试验 出厂试验 抽样试验 1 监测终端 外观结构检查 外观 结构检查 2 电气性能 试验 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 3 工频短路电流冲击试验 4 雷电流冲击试验 5 电磁兼容 试验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6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 验 7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 8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9 监测终端 环境试验 高温试验 10 低温试验 11 交变湿热试验 12 导线温度耐受试验 13
39、老化试验 14 机械性能 试验 防护等级试验 15 振动试验 16 垂直振动疲劳试验 Q/GDW 11660 2016 14 表 3(续) 序号 试验对象 试验类别 试验项目 型式试验 出厂试验 抽样试验 17 监测终端 机械性能 试验 碰撞试验 18 运输试验 19 功能试验 电源模块试验 20 通信模块试验 21 控制模块试验 22 故障 电流测量试验 23 冲击电流测量试验 24 连续运行 试验 连续 运行 试验 25 数据中心 站 通信性能试验 通信性能 试验 26 功能试验 数据接收 试验 27 数据存储 试验 28 故障诊断 试验 注: 表示必须做的项目, 表示可选做的项目, 表示
40、不做的项目。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标志 每台监测终端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持久明晰的标志或铭牌,并标志下列内容: a) 装置型号和名称; b) 生产企业全称及商标; c) 出厂日期及编号。 8.1.2 包装标志 Q/GDW 11660 2016 15 包装箱上应以不易洗刷或脱落的涂料作如下标记: a)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b) 产品型号、名称; c) 收货单位名称、地址、到站; d) 运输作业安全标志; e) 工程项目名称 f) 包装箱外形尺寸(长 宽 高)及毛重; g) 包装箱外面书写“防潮”、“向上”、“小心轻放”等字样; h) 包装箱外面应规定叠放层数。 8.2 包装 8.2.1 包装前检查 产品包装前应检查如下内容: a) 产品的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附件、备品、备件及装箱清单等应齐全; b) 产品外观无损伤; c) 产品表面清洁。 8.2.2 一般要求 产品应有内包装和外包装,插件插箱的可动部分应锁紧扎牢,包装应有防尘、防雨、防水、防潮、防震等措施。包装应符合 GB/T 191和 GB/T 13384的有关规定。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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