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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科2)227-2018 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pdf

1、0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科 /2) 227-2018 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标准工作,支撑公司和电网发展, 促进科学技术进步 ,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度标准一体化建设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技术标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一) 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 (二) 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标准工作组织体系。 (三) 建立和维护公司技术标准体系。 (四) 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公司技术标准,并对公司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进行监督。 (五) 协同管理挂靠公司各单位的全国、行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2、六) 推进公司先进技术和标准向国家、行业、团体和国际标准转化,参与国家、行业、团体和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 (七) 组织开展技术标准的宣贯与人员培训等。 第三条 技术标准是公司开展电网规划、建设、运行、检修、营销等业务工作的主要技术依据。公司技术标准工作应以安全生产、提质增效、优质服务为主线,采取统筹规划、围绕1 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中技术事项的协调统一。 第四条 在公司生产经营中,无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可依据时,应制定公司技术标准。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相关技术要求不能满足公司需求时,应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公司技术标准。 第五条 公司技术标准

3、包括术语标准、技术导则、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技术规定、技术要求、技术条件、试验 /计量 /测试方法等。 第六条 公司技术标准按照技术成熟度分为企业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两类。指导性技术文件供工作中参考使用。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技术标准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司技术标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第九条 国网科技部归口管理公司技术标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标准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和维护公司技术标准体系。 (二) 组织编制并实施公司技术标准战略规划;建设技术标准人才梯队;组织公司重大技术

4、标准专项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推进公司技术标准信息化管理。 2 (三) 编制并下达公司年度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组织开展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对标准制修订过程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公司技术标准试验验证。 (四) 组织开展公司技术标准的宣贯、实施和实施监督;组织开展技术标准培训。 (五) 负责公司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技术标准专业工作组的组织和管理。 (六) 组织落实国家、行业标准化重大试点示范工作,以及上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相关工作任务。 (七) 组织参加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化活动,会同国网国际部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工作,鼓励参与团体标准工作,推动适时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

5、准。 (八) 负责挂靠公司各单位的全国、行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协同管理。 第十条 国网国际部负责管理公司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和其他相关活动,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总部相关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技术标准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 按照总部机构设置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其管理的业务领域的技术标准工作负责。 (二) 协同管理和指导本业务领域技术标准专业工作组开展工作,提出本业务领域年度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建议。3 组织本业务领域技术标准的宣贯、实施和监督。 第十二条 公司技术标准专业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是公司各专业领域技术标准的工作机构,由国网科技部归口管理,在总部相关业

6、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其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 负责编制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规划。 (二) 负责公司技术标准体系中相关分支体系的维护,对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可否纳入公司技术标准体系进行审核。 (三) 跟踪本专业领域标准化动态,分析研究外部标准适用性;审查本专业领域的公司技术标准立项申请,提出公司年度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 (四) 负责组织成立标准编写工作组 (以下简称编写组),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对本专业领域的公司技术标准开展征求意见、送审稿审查、报批、复审等工作。必要时,根据编写组要求组织标准纲要审查和专题研讨。 (五)

7、 负责提出本工作组职责范围内国家、行业、团体和国际标准制修订建议, 参与相关专业领域的国家、 行业、 团体、 国际标准化活动,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 (六) 负责组织本专业领域公司技术标准的宣贯,协助推进技术标准实施及监督。 第十三条 公司各单位是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主体,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执4 行、技术标准实施监督以及宣贯、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 技术标准制修订 第十四条 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原则: (一) 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 有利于公司技术进步,有利于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和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 保证

8、公司在各技术领域有适合的标准可依。 (四) 有利于及时采用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有利于公司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五) 适时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六) 保证公司技术标准之间, 以及公司技术标准与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相协调。 第十五条 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按照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审定、发布、实施、复审的流程进行。特殊需要时,经国网科技部与总部有关部门、工作组协商,可采用简化立项、 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的快速程序制定公司技术标准。 第十六条 标准立项: (一) 国网科技部组织年度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每年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下年度技术标准立项工作。立项包括申报、评审、批准三个基本

9、程序,应根据各层级管理权限,遵循逐级申报的原则。 5 (二) 国网科技部根据公司标准化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电网规划、建设、运行、检修、营销和信通等需求,结合总部各部门的重点工作,明确年度技术标准立项重点。 (三) 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技术标准立项重点,在进行充分调研和适用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标准立项申请,填写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建议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录 1 中表 1-1 和表 1-2), 经专家初评通过后按专业领域报相应工作组。 (四) 各工作组组织评审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立项申请,研究提出年度标准立项建议,报国网科技部。 (五) 国网科技部对各工作组报送的技术标准立项建议进行

10、审核和协调,并在公司技术标准管理系统中公示,征求意见后确定公司技术标准年度计划草案,并落实各技术标准项目的归口工作组,经总部有关部门会签后,报公司科技工作分管领导批准,下达公司年度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 (六)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标准第一承担单位可按照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申请对技术标准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由各工作组组织填写技术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见附录 1 中表 1-3), 报国网科技部审批, 调整对象可为标准名称、内容、执行时间、承担单位等。 (七) 按照年度计划安排,业务主管部门应对每项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全过程进行业务指导;对于有多个业务主管部门的项目, 牵头业务主管部门应与其

11、他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协调配合,6 共同在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重点环节发挥指导作用。 第十七条 标准起草: (一) 公司年度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下达后,由各项目的归口工作组确定计划实施进度及要求。 (二) 标准第一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应参照公司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计划。遴选有较强责任心和职业素养、有较丰富专业知识、有必要的标准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良好的协调能力、有维护全局利益和听取不同意见的精神,有较高的语言文字驾驭能力、熟悉标准编制规范的专业人员组成编写组。编写组成员应具有广泛代表性,能涵盖与标准项目相关的技术领域。相关单位应保证编写组人员的工作时间。 (三) 编写组应按照标准项

12、目要求起草标准,在充分收资的基础上,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并对标准中涉及的核心参数和指标进行必要的试验验证工作。编写组应采用标准编写工具(模板)依次完成标准纲要、初稿的起草,编写组统一意见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 必要时,编写组可提请归口工作组组织标准纲要审查和专题研讨。 第十八条 标准征求意见: (一) 标准征求意见稿完成后,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征求意见。征集对象应具有广泛代表性, 包括相关总部部门、 分部、省公司以及公司系统内科研、试验、设计、建设、运行等标准7 使用单位。必要时应向公司系统外有关科研单位、设计院、大专院校、制造企业等征集意见。征求意见稿应同时在公司技术标准管理系统公

13、示征求意见。 (二) 编写组应对征集到的意见应逐一研究, 确定 “采纳”或“不采纳”,对于未采纳意见应说明理由,并填写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见附录 2 中表 2-1 或表 2-2)。编写组根据意见修改后形成送审文件,包括送审稿(含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等。 第十九条 标准送审: (一) 归口工作组组织开展标准送审稿的专业审查工作。每次审查时专家人数不少于 9 人,其中工作组委员原则上不少于 6 人,包括 1 名编写规范性审查专家。审查专家应能代表标准所涉及的主要技术领域和使用环节,鼓励相关工作组委员复用。 (二) 专业审查内容及要求: 1材料齐全性审查:标准送审稿(含编制说明)及相关材

14、料是否齐全,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是否一致,盖章签字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 程序符合性审查:标准制修订程序和完成时间是否符合计划和合同要求,征求意见范围是否合适、人员是否具有代表性,征求意见处理是否恰当,对项目任务书(标准名称、内容等)的更改是否有清晰、合理的说明。 8 3. 内容合理性审查:标准是否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内容是否能达到编制目标、是否可被证实,是否便于直接使用和易于被其他标准或文件引用;术语和定义是否准确并有依据,内容附件设置是否合理。 4. 相关标准协调性审查 : 是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是否与同级及以上标准的相关技术内容协调,规范性引用文

15、件是否为有效版本,标准编写是否符合基础通用标准要求,结构、体例和术语是否协调统一。 5. 编写规范性审查 : 封面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名称是否简要、准确、无歧义,前言内容是否完整、规范,范围界定是否严谨,标准条款的表述是否规范、简练、严谨、通俗易懂, 标准中表示规定和要求严格程度的 用词是否恰当,章、条格式是否规范,列项格式是否规范,编制说明格式和表述是否规范。 6. 内容涉密性审查 : 是否包含专利, 是否涉密 (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信息安全),是否可声明公开。 7. 其他有助于提升标准质量的审查。 (三) 标准送审稿的专业审查一般采用会议审查 (以下简称会审) 方式, 对于因故不能到会的专家

16、, 可采用函审方式。 1. 会审要求: ( 1)编写组应提前两个星期(若有特殊原因可适当缩短,但不应少于 5 天),将送审稿提交会审专家; 9 ( 2) 会审应形成标准送审稿会审意见(见附录 3 中表 3-1) 、 附表 (见附录 3 中表 3-2) 及标准送审文件专业审查意见汇总表(见附录 3 中表 3-3),一并经审查组组长签字确认; ( 3) 会审专家应填写会议专家签到表(见附录 3 中表 3-4) ; ( 4) 会审原则上应协商一致, 如需表决, 必须经到会审查专家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并填写标准送审稿会审表决纪要(见附录 3 中表 3-5)。 2. 函审要求: ( 1) 编写组

17、应将送审稿、 标准送审稿函审单 (见附录 4 中表 4-1)等材料提交函审专家; ( 2) 经选定的函审专家应填写标准送审稿函审单, 在限定时间内返回函审意见; ( 3) 编写组应整理、 研究函审意见, 填写函审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录 4 中表 4-2),对于未采纳意见应说明理由; ( 4) 归口工作组应填写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 (见附录 4中表 4-3)。 (四) 编写组应根据审查意见, 修改完成报批稿, 并整理形成报批材料。 (五) 若审查意见分歧较大, 必要时可开展调查研究或补充验证工作,编写组对标准送审稿作重大修改后应重新征求意见,并再次送审。 第二十条 标准报批: 10 (一) 归口

18、工作组负责对标准编写第一承担单位所提交的报批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查和技术审查,根据标准的技术成熟度和强制性要求,提出以技术标准或以指导性技术文件发布的建议,提出声明公开的解决方案,形成标准报批文件,报国网科技部审定。 (二) 报批文件包括: 1. 标准报批函、报批标准清单(见附录 5); 2. 标准报批稿(含编制说明); 3. 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录 2); 4. 标准送审稿会审意见及附表,标准送审文件专业审查意见汇总表,标准审查会议专家签到表(见附录 3); 5. 如有应附 : 标准送审稿会审表决纪要(见附录 3),标准送审稿函审单、函审意见汇总表、函审结论表(见附录 4); 6. 知识产权

19、说明书(见附录 6); 7. 其他说明或验证材料 (采用的国际、 国外先进标准应附原文和译文 )。 (三) 报批文件应提交电子版,其中盖章或签字文件及征求意见汇总表还应提交纸质原件各 1 份。 (四) 如果标准名称更改,除报批稿用新名称外,其他报批文件中提及的标准名称应为原计划名称,有关更名情况应在标准送审稿会审意见中说明 ,并填写在报批标准清单中。 (五) 应在制修订计划规定截止日期前完成标准报批工作。如因技术状态不成熟等原因,确需延期的,应在截止日期11 前报送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 (附录表 1-3)。每项技术标准原则上允许延期 1 次,最长延期时间不超过 1 年。如未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报

20、批,则该技术标准项目以结题形式终止。 审查通过的技术标准应在审查会后 6 个月内完成报批。 第二十一条 标准审定: (一) 国网科技部接收技术标准报批材料后,对材料齐全性、程序符合性、相关标准协调性、编写规范性等进行审查。 (二) 经国网科技部审查通过的技术标准在该项技术标准所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流转会签。若有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异议,经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项目未通过会签,则该技术标准项目以结题形式终止。 第二十二条 标准发布: (一) 公司技术标准通过审查、审定后,以公司文件形式发布。经核准公开发布的技术标准由公司认可的出版社统一印刷出版。 (二) 公司遵循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依法对外公开所

21、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公司技术标准的编号和名称,并公开公司技术标准中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 第二十三条 标准复审: (一) 工作组应持续跟踪技术标准实施情况,根据国网科技部的统一安排,组织技术标准复审工作。 (二) 技术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为 3 年,指导性技术文件12 发布后 3 年内必须复审。 (三) 复审内容包括标准的适用范围、技术水平、技术指标、技术参数、各项规定及要求、规范性引用文件有效性、标准的交叉重复性等。 (四) 技术标准复审结论分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继续有效表示标准的技术内容仍然适用;修订表示标准的技术内容已不完全适用,需做修改;废止表示标准的

22、技术内容已不再适用,失去指导意义,无存在必要。技术标准复审后确定需要修订的, 纳入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流程统一管理。确定废止的,由公司统一发文公告。 (五) 指导性技术文件复审结论分为转化为公司技术标准或废止。指导性技术文件转化为技术标准,应纳入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流程统一管理。 (六) 标准复审可采取会审或函审形式,审查专家不少于9 人, 其中工作组委员原则上不少于 6 人。审查专家应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 应能代表标准所涉及的主要技术领域和使用环节,鼓励工作组委员复用。 (七) 会审要求:复审会议应形成标准复审意见,填写标准复审 (会审) 意见表 (见附录 7 中表 7-1), 经审查组组长签字

23、确认, 并附复审会议专家签到表 (附录 7 中表 7-2), 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八) 函审要求:工作组应将复审 (函审 )单(见附录 7 中表 7-3)提交函审专家 ; 函审专家填写复审 (函审 )单,在限定时13 间内返回。工作组汇总各函审专家意见后,形成复审 (函审 )意见表(见附录 7 中表 7-4)。 (九) 工作组根据会审和函审结果,填写标准复审意见汇总表(见附录 7 中表 7-5),经工作组组长签字确认。 (十) 工作组向国网科技部提交的复审文件包括: 1. 标准复审(会审)意见表,纸质和电子版; 2. 标准复审会议专家签到表,纸质和电子版; 3. 标准复审(函审)意见表,

24、纸质和 电子版; 4. 标准复审意见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 5. 其他说明或验证材料。 第二十四条 本章要求提交的流程文件和表格均应在公司技术标准管理系统中下载并填写。 第四章 技术标准实施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公司技术标准一经颁布实施,即在全公司范围内具有约束性,应优先执行。其他标准须经审核纳入公司技术标准体系后方可采用。 第二十六条 国网科技部负责全面组织和推动公司技术标准实施与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开展技术标准实施与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公司技术标准实施与监督工作经验总结提炼和推广应用;协调解决公司技术标准实施与监督工作中的其它有关问题。 第二十七条 公司总部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业务领域技术

25、14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在作业指导书等载体中落实技术标准各项规定,协调解决技术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推进适用技术标准的精准、高效落地。各分部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单位是技术标准实施工作的主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技术标准辨识、 宣贯培训、 标准执行、 监督检查、 改进提升和结果评价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 对取得显著技术经济效益的技术标准,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规定,经评选后授予公司技术标准创新贡献奖。对公司技术标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单位可参照设置本单位标准奖励。 第三十条 未执行有关技术标准,造成电网故障、人员伤亡、设备

26、损坏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技术标准编写要求 第三十一条 标准编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目标性:在界定的范围内,应充分考虑最新技术发展水平,以清楚的结构、严谨的逻辑、简练的语句、准确的用词给出必需的、完整的内容,提供可依据的准则,并能被未参加标准编制的专业人员所理解。 (二) 统一性:在相关标准构成的标准体系内部、在一项分成多个部分的标准内部、在一项单独标准或部分的内部,结15 构、文体和术语应统一。 (三) 协调性:应注重相关标准之间的整体协调,注重同一技术领域现行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协调。 (四) 适用性:标准中的内容应便于实施,标准中的条款都应可操作,并

27、易于被其他标准或文件引用。 (五) 一致性:采标标准应尽可能与国际文件保持一致,并明确一致性程度。 (六) 规范性:应遵守标准的制定程序和编写规则,特定标准的编写应符合相应类别的基础标准。 第三十二条 公司技术标准的编写,以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为主要依据,同时采标标准参照 GB/T 20000.2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2 部分 : 采用国际标准, 产品标准参照 GB/T 20001.10标准编写规则 第 10部分:产品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参照 GB/T 20001.4标准编写规则 第 4 部分 试验方法标准,并根据公司标准化工作需要给出细化规定和要

28、求,详见附录 8-12。 第三十三条 公司企业标准的代号和编号方法如格式 1, 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代号和编号方法如格式 2。 格式 1: Q/GDW XXXXX 格式 2: Q/GDW/Z XXXXX Q 国家规定的企业标准代号 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代号 Z 指导性技术文件代号 16 XXXXX 标准顺序号(流水号) 发布年代号 第三十四条 标准名称应力求简练并准确表述标准的主题, 使之与其他标准相区别。标准名称不应涉及不必要的细节,必不可少的补充说明应在范围中给出。标准应有英文译名。 第三十五条 标准的层次划分和设置采用部分、章、条、段、列项和附录等形式,部分是标准中十分重要的一个层次

29、,公司技术标准应重视标准中部分的使用,通过把标准化对象的不同方面分别制定成一项标准的不同部分,方便标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六条 标准由要素构成,要素由条款构成,条款的表述形式可以是条文、 文字、 图、 表、 注、 脚注、 文件清单等。 标准中的条款仅用于表达要求、 推荐和陈述, 应力求逻辑严谨、 语句简练、用词准确、清楚易懂,避免使用模棱两可、夸张形容、说明解释、描述目的意义的措辞。 第六章 各单位的技术标准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公司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技术标准管理机构,依据本管理办法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开展技术标准工作,可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差异化条款。 第三十八条 公司各单位应按照公司统

30、一部署,向工作组提出年度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 17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单位应以公司技术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技术依据,在本单位组织实施公司技术标准,并监督检查实施效果。已有公司技术标准的,原则上不重复制定本单位企业标准,可制定本单位相关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对于没有公司技术标准或其他标准可依据的,可制修订本单位企业标准,并组织本单位技术标准的宣贯、实施和监督。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各单位的企业标准代号,由公司统一规定, 其技术标准的代号和编号方法如格式 3, 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代号和编号方法如格式 4。 格式 3: Q/GDW XX XXXXX 格式

31、 4: Q/GDW/Z XX XXXXX Q 企业标准代号 GDW 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代号 Z 指导性技术文件 XX 公司规定的各单位企业代号 XXXXX 技术标准顺序号 标准发布的年代号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技术标准自发布之日起 30 天内,应向国网科技部办理备案;只有经过备案的企业标准,才能作为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 第七章 技术标准制修订经费 18 第四十三条 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经费管理,按照公司科技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承担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经费不足时, 可给予经费支持。 第四十四条 公司技术标准经费主要用于制修订技术标准所需的调研、试验验

32、证、会议、技术咨询和出版等活动,各项开支应遵守公司财务有关规定。 第八章 知识产权与保密 第四十五条 公司技术标准的著作权归国家电网公司所有。 第四十六条 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属于公司科技工作范畴。公司技术标准的内容可能涉及著作权、商标和专利等问题,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应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积极实施公司的知识产权策略。 第四十七条 公司技术标准(包括过程文件)属于公司内部技术资料,可能涉及公司的技术或商业秘密。任何参与制修订或使用标准的相关单位或个人, 自接触公司技术标准之日起,即负有保密责任,应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保密规定。 第四十八条 在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各参与

33、单位应甄别其包含的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对是否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作出书面说明 (见附录 6)。在标准制修订全过程中,尤其是引用国际或国外标准时,应注意规避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风险,同时克服知识产权给标准使用造成的障碍。 19 第四十九条 公司鼓励将公司拥有的专利技术根据需要转化为技术标准。对于拟申请专利的技术,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方可写入技术标准。 第五十条 公司各单位委托公司系统外单位承担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时,其知识产权的权属、权益、保密要求等应根据上述规定,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第五十一条 涉及公司秘密的技术,或尚未获得专利授权的专有技术内容不应纳入企业产品或服务标准。 第九章 参与团体、

34、行业、国家、国际标准工作 第五十二条 国网科技部代表公司负责归口管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相关工作,向相关标准化管理机构或组织提交标准化工作建议和意见。 第五十三条 公司鼓励和支持各单位及其员工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团体和国际标准化工作,鼓励积极参加地方标准制修订。鼓励各单位承担全国、行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秘书处工作。 第五十四条 公司各单位申请成立或承担全国、行业和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时,应事先书面请示国网科技部。申请成立或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时,应事先书面请示国网国际部和国网科技部。 第五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提出国际标准新工作领域提案或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提

35、案时,应将项目方案报送国网国际部和20 国网科技部。国网国际部和国网科技部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按规定流程向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提交提案。 第五十六条 公司各单位及其员工参与国内各类标准化组织及活动, 应在国网科技部备案。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及活动,应在国网国际部和国网科技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 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处理国际标准相关新工作项目建议、工作组草案、委员会草案等国际标准文件时,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国网国际部和国网科技部。 第五十八条 公司各单位及其挂靠的标准化组织,向其相应标准化管理机构提交标准立项申请、 编制计划等工作文件时,应事先在国网科技部备案。 第五十九条 挂靠各级标准化组织的公司相关单位

36、应为标准化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科研、试验环境和经费支持。 第六十条 公司各单位在参与团体、地方、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时,应向国网科技部及总部有关部门请示,开展针对性研究,做好适用性分析,保护公司知识产权。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网科技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18 年 4 月 10 日 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企管 2014 455 号之国网(科 /2)227-2014)同时废止。 21 附录 1.立项报送材料清单和格式 技术标准立项报送材料包括: 1.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项目建议书格式见表 1-1; 2.国家电网

37、公司技术标准建议项目汇总表见表 1-2。 若技术标准项目计划调整,还需报送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见表 1-3。 以下表格均应在公司技术标准管理系统中下载并填写,表项不得缺省。 22 表 1-1 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项目建议书 标准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技术标准 指导性技术文件 是否国家电网公司科研项目成果 是 否 科研项目编号 制定 /修订 计划起、止时间 第一承担单位 参加起草单位 归口公司技术标准工作组 (填写注 1 中对应编号) 对应公司技术标准体系分类 (填写注 2 中对应编号) 项目任务的目的、意义 预计各章标题及简要内容(另附草案) 国内、外标准化情况简要说明 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

38、准 建议单位 意 见 章 年 月 日 第一承担 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E-mail: 归口工作组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 1) 公司技术标准工作组包括 规划设计 ; 工程建设 ; 运行与控制 ; 运维检修 ; 电力营销;信息与通信;物资管理(仅涉及物资采购、监造类标准);基础保障(主要涉及人资、后勤、运监等相关标准)。 ( 2) 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体系分类 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设备、材料;调度与交易;运行检修;试验与计量;安全与环保;技术监督;信息技术、通信;售电市场与营销;新能源。物资采购、监造类标准不用填写此项。 23 表 1-2 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

39、准建议项目汇总表 建议单位(章): 分管领导(签字): 联系人: 电话: 序 号 标准名称 内容简介1 标准 类别 2 制定 或修订 起止时间 归口 工作组 总部业务主管部门 第一承担单位 参加 单位 申请项目联系人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程度及标准号 3 代替标准 4 填表说明: ( 1)“内容简介”栏,填写标准制修订目的和标准内容概要。一般表述为“为 *,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 *做出规范性要求”或“为 *,对 Q/GDW XXX 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 ( 2)“标准类别”栏,填写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体系分类,分为 : 规划设计 ; 工程建设 ; 设备材料 ; 调度与交易

40、 ; 运行检修 ; 试验与计量;安全与环保;技术监督;信息技术、通信;售电市场与营销;新能源。物资采购、监造类标准不用填写此项。 ( 3)“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程度及标准号”栏,填写采用标准编号及年代号。 ( 4)“代替标准”栏,填写被修订标准号和年代号。 ( 5)仅申报一项标准也需填写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 ( 6)所有表项均应填写,不得缺省。 24 表 1-3 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 标准 名称 计划文号 及项目编号 申请调整 的内容 理由和依据 第一承担 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归口工作组 意见 工作组组长(签名): (组长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公

41、司科技管理 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25 附录 2.征求意见汇总表清单和格式 征求意见汇总表包括: 1发函的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格式见表 2-1; 2会议的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格式见表 2-2。 以下表格均应在公司技术标准管理系统中下载并填写,表项不得缺省。 表 2-1 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发函) 标准名称: 填表日期: 第一承担单位: 编写组联系人: 电话: E-MAIL: 意见内容 序号 标准章条编号 原文内容 建议改为 提出理由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由编写组填写采纳 /不采纳不采纳意见应说明理由) 说明: (1) 发函数: 个; (2) 回函数: 个; (

42、3) 有建议或意见的回函数: 个; (4) 没有回函数: 个; (5) 提出建议和意见条数: 条; (6) 采纳建议和意见条数: 条。 26 表 2-2 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会议) 标准名称: 填表日期: 第一承担单位: 编写组联系人: 电话: E-MAIL: 意见内容 序号 标准章条编号 原文内容 建议改为 提出 理由 提 出 单位 及 人员 处理意见 (由编写组填写,未采纳意见 应 说 明 理由) 说明: (1) 参加会议人数: 个; (2) 有建议或意见的人数: 个; (3) 提出建议或意见条数: 条; (4) 采纳建议和意见条数: 条。 27 附录 3.会审报送材料清单和格式 技术标准

43、会审报送材料包括: 1.标准送审稿会审意见格式和表述方式见表 3-1; 2.标准送审稿会审意见汇总表 格式和表述方式见表3-2; 3.标准送审文件专业审查意见汇总表 格式和表述方式见表 3-3; 4.标准审查会议专家签到表格式见表 3-4。 如需表决, 还应填报 标准送审稿会审表决纪要, 格式见表 3-4。 以下表格均应在公司技术标准管理系统中下载并填写,表项不得缺省。 28 表 3-1 标准送审稿会审意见 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审查意见 标准名称: 计划文号: 项目序号: 年 月 日,国家电网公司 (归口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对 等单位提交的技术标准 送审稿 (以下简称 标准) 进行了审查。

44、会议听取了标准编写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 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是否符合审查要求)。 2. (标准特点描述)。 3. 是否涉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信息安全),是否可以申明公开。 (审查组建议标准名称更改为 。) 审查组对标准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详见附表。 审查结论: 审查组协商一致, 1.同意修改后以技术标准 /指导性技术文件形式报批; 2.因原因,建议结题; 3.建议修改后重新征求意见,再次组织审查。 附表: 1. 标准送审稿会审意见汇总表 2. 标准送审文件专业审查意见汇总表 审查组组长: 年 月 日 29 表 3-2 标准送审稿会审意见汇总表 标准名称: 填表日期: 第一承担单位: 编写组联系人: 电话: E-MAIL: 意见内容 序号 标准章条编号 原文内容 改为 提出理由 说明 :表中记录的意见均应采纳,并对标准送审稿作相应修改。 审查组组长: 年 月 日 30 表 3-3 标准送审文件专业审查意见汇总表 符合要求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是 否 整改意见 标准送审稿(含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是否一致 1 材料齐全性 版面和页码是否无误 (符合要求 / 需要补交 / 需要修改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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