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100.40 C 5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 5162004 出口饲用果冻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feedstuff jelly for export 2004-10-18 发布 2004-11-18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 5162004 I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吴允光。 DB33/T 5162004 1 出口饲用果冻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饲用果冻的术语和定义、抽样、检验、
2、检验结果的判定、不合格的处置及检验有效期。 本标准适用出口饲用果冻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 计数抽样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
3、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10788 罐头食品中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GB/T 11860 蜜饯食品理化检验方法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 43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饲用果冻 以果糖、白砂糖、果冻粉、酸味料、色素、香精为原料,经煮胶、调配、灌装、封口、杀菌而成的凝胶状产品。 3.2 析水量 由于凝胶脱水、收缩在饲用果冻表
4、面形成的液体占果冻的重量百分率。 3.3 杂质 混入饲用果冻内的一切外来物。 4 抽样 4.1 检验批 以不超过 10000 件为一检验批,超过 10000 件,另列批次。同一检验批的产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规格、包装、标记等。 DB33/T 5162004 2 4.2 抽样条件 产品应包装完毕,并按检验批堆垛。 4.3 抽样方案 4.3.1 感官、包装、标志检验开件数 采用 GB/T 2828.1 一次正常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 S-2、S-4。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见表 1。 表 1 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 不合格分类 检查水平 AQL 值 A S-2 1.0 B S-4 2.5 C S-
5、4 4.0 4.3.2 理化、微生物检验开件数 4.3.2.1 抽样方案 100 件及100件以下抽 5 件,不足 5件全数抽样,100 件以上按式(1)计算: S =2N(1) 式中: S 抽样件数; N 被取样商品总件数。 注:小数部分向上修正约取整数。 4.3.2.2 抽样量 从所抽样件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量不少于 2kg。样品分为三份,一份用于理化检验,一份用于微生物检验,一份留样备查。 5 检验 5.1 感官检验 5.1.1 感官检验项目 感官检验项目及及不合格分类见表 2。 表 2 感官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不合格分类 封口 封口应牢固、密封性良好,
6、无脱膜、歪膜 按5.3.1执行 色泽 具有各类口味饲用果冻相应的颜色,色泽均匀 按5.3.2执行 气味 具有各类口味饲用果冻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按5.3.3执行 组织形态 柔软适中、富有弹性,细腻,呈透明凝胶状,无明显絮状物;具有包装容器较完整的形态按5.3.3执行 B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物 按5.3.4执行 A 标志 标志清晰,文字工整、规范,批次清楚,与内容物相符 按5.4.1执行 包装 包装完整、清洁卫生,捆扎牢固;包装材料清洁、无毒、无异味。 按5.4.2执行 C DB33/T 5162004 3 5.1.2 感官检验方法 5.1.2.1 封口 对样品逐个进行检查,观察封口是
7、否牢固、完好、密封,有无脱膜、歪膜。 5.1.2.2 色泽 将样品倒入白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处逐个观察。 5.1.2.3 气味、组织形态 撕开封口膜,倒出凝胶状物,观察形态,检查是否具有本品种饲用果冻应有的香味、气味;组织是否柔软、细腻、富有弹性,有否明显絮状物。 5.1.2.4 杂质 将样品倒入白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处逐个检查是否有杂质。 5.2 包装、标志检验 5.2.1 抽样前检查全批包装是否完整、清洁卫生,捆扎是否牢固;包装材料是否清洁、无毒、无异味。 5.2.2 检查标志是否清晰,文字是否工整、规范,并与内容物相符。 5.3 理化检验 5.3.1 理化检验指标 理化检验指标见
8、表 3 表 3 理化检验指标 检验项目 理化指标 析水量,% 5.0 可溶性固形物(以折光计) ,% 12.0 总酸(以柠檬酸计) ,% 0.1-0.35 铅,mg/kg 0.5 砷,mg/kg 0.3 铜,mg/kg 5.0 5.3.2 净重 5.3.1.1 用感量为 0.1g的天平称重,连称 10 个,取其平均值。 5.3.1.2 单个净重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 43号的规定。 5.3.3 析水量 5.3.3.1 仪器 感量为 0.01g 的天平;不锈钢剪刀;白色瓷盘。 5.3.3.2 步骤 称出单只果冻的毛重 m 1;撕开封膜,倾斜,让水滴净后,称重量 m 2;将果冻倒出,称空
9、杯及封膜重量m 3。按上述方法测定 10 个果冻,取其平均值。 5.3.3.3 析水量计算 析水量按式(2)计算: X = 3121mmmm100% (2) 式中: X 析水量,% m1 倒水前杯、封口膜和内容物重量,g; m2 倒水后杯、封口膜和内容物重量,g; m3 杯、封口膜重量,g。 DB33/T 5162004 4 5.3.4 总酸 按 GB/T 11860 的规定执行。 5.3.5 可溶性固形物 按 GB/T 10788 的规定执行。 5.3.6 砷含量 按 GB/T 5009.11 的规定执行。 5.3.7 铅含量 按 GB/T 5009.12 的规定执行。 5.3.8 铜含量
10、按 GB/T 5009.13 的规定执行。 5.4 微生物检验 5.4.1 微生物检验指标 微生物检验指标见表 4 表 4 微生物检验指标 项 目 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个/克 100 大肠菌群,个/100 克 30 沙门氏菌 不应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应检出 5.4.2 菌落总数 按 GB/T 4789.2 的规定执行。 5.4.3 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 的规定执行。 5.4.4 沙门氏菌 按 GB/T 4789.4 的规定执行。 5.4.5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 GB/T 4789.10 的规定执行。 6 检验结果的判定 对照 GB/T 2828.1 的合格判定数及合约或信用
11、证的质量条款综合评定,符合要求的,判该检验批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 不合格的处置 一次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允许在返工整理的基础上重新提交检验一次;凡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不允许复检。 8 检验有效期 检验有效期为 60 天。 DB33/T 5162004 5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是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计划编号为“ 80-2003”制标计划,由湖州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制订。 二、编制目的、意义 饲用果冻是果冻粉(以卡拉胶为主要原料配以其他食品胶等制成) 、白砂糖等为原料,经煮胶、调配、灌装、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凝胶状饲料。在日本小学生中十分流行饲养甲壳类虫,其主要食料为果冻,因
12、此果冻的消费量也十分惊人。我国加入 WTO 后,说明我国的经济已全面融入国际经济的大潮中,给企业带来了很好的商机,日本的制造业有很多向中国转移,饲用果冻是其中的一例。自 2001 年试销日本以来,越来越受日本消费者欢迎, 出口数量逐年增多, 2002年出口总量为680吨, 2003年1至10 月出口总量已达到1410吨。综合各方面的信息证明,饲用果冻在日本销售前景十分看好。然而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检验规程,给出口检验带来一定的困难,因而迫需要有统一的检验规程,使检验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同时也有利于生产企业的检验和管理,更好地控制出口饲用果冻质量。 三、编制依据 1本标准是依据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中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要编写的。 2本标准是在结合生产出口检验实际情况和外商对出口饲用果冻的要求,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并进行多方面的征求意见和探讨,通过反复实践验证后编写而成的。 3本标准的抽样方案采用GB/T 2828.1一次正常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2、S-4。 四、本标准的效果 本标准一经审定批准实施,可使产、销、检三方拥有一个共同的检验方法,对出口饲用果冻的生产加工、质量检验把关及出口贸易的正常进行,将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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