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40 B66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 33/T 261 2012 代替 DB33/T 261.1-2005、 DB33/T 261.2-2005 等 笋竹两用毛 竹 林培育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ultivation of both shoot and culm-producing stands of phyllostachys heterocycla var.pubescens 2012 - 06 - 25 发布 2012 - 07 - 25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261 2012 I 前
2、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3/T 261.1 2005笋竹两用毛竹林 第 1部分:母竹 、 DB33/T 261.2 2005笋竹两用毛竹林 第 2部分:栽培技术与验收规范、 DB33/T 261.3 2005笋竹两用毛竹林 第 3部分: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 DB33/T 261.5 2005笋竹两用毛竹林 第 5部分: 商品竹 ,与 DB33/T 261 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 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中英文名称; 增加了造林地环境要求(见 6.1.1); 增加了主要病虫害综合的物理防治(见 9.2.2); 增加了附录 A、附录
3、 B、附录 C。 本标准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 B、 附录 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龙游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龙游黑森林竹业专业合作社、龙游县笋竹产业总会。 参与起草单位:龙游县林业局、龙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柏林、虞敏之、李恩清、余德才、邵宏军、洪游游、胡瑞 财、翁素红、江秀琴、潘寅辉、郑连喜、徐春香。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 261-1999、 DB33/T 261-2005。 DB33/T 261 2012 1 笋竹两用毛竹林培育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笋竹两用毛
4、竹林培育的术语和定义、 产量指标、结构因子、建园、幼林管护、成林培育、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竹笋采收、竹材 采伐。 本标准适用于笋竹两用毛竹林的培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285-19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 农药合理使用准 则 GB 15618-1995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笋竹两用毛竹林 culm and shoot-producing stand of phyllostachys heterocycla var.pubescens 把竹林和竹笋同时作为主产品进行 经营的毛竹林。 3.2 母竹 parent bamboo 用于造林的竹株。 3.3 立竹胸径 mean diameter 距竹秆基部 130 cm处的竹秆直径。 3.4 竹鞭 bamboo rhizome DB33/T 261 2012 2 在地下横向生长的茎,茎上具有节、根和芽。 3.5 秆柄 connecting part b
6、etween culm and rhizome 螺丝钉 screw point 竹秆与竹鞭(地下茎)的连接部位。 3.6 竹笋 bamboo shoots 3.6.1 冬笋 winter shoot 冬季竹林内 尚未出土的竹笋。 3.6.2 春笋 spring shoot 春季出土未生长的竹笋。 3.7 退笋 dying back shoot 不能长成新竹的竹笋。 3.8 林分结构 stand structure of phllostachys heterocycla var.pubescens 与竹林生长关系密切的结构因子的数量组合。 3.8.1 树种组成 tree species comp
7、osition of stand 竹林建群树种的数量组成。用其树冠投影面积之比值十分数表示。毛竹纯林用“ 10竹”表示。 3.8.2 立竹密度 standing culm density 单位面积上活立竹的株数,用“株 /h”表示。 3.8.3 立竹大小 culm size 立竹个体的大小,用立竹胸径表示,单位“”。竹林立竹大小以单位面积上立竹平均胸径表示。 3.8.4 立竹整齐度 standing culm uniformity 立竹个体大小差异的程度。 3.8.5 DB33/T 261 2012 3 立竹均匀度 standing evenness degree 立竹在竹林中分布的均匀程度。
8、 3.8.6 立竹年龄 age of standing culm 单株立竹存活的时间,用“年” 或“度”表示。 3.8.7 年龄组成 age structure 用各年龄立竹株数的百分数表示。 3.9 钩梢 tip chopping 用刀截去当年新竹竹梢,截去长度为竹冠的 1/3至 2/5。 3.10 劈山 bush and grass cutting 用刀劈倒林内杂草灌木。 3.11 铲山 cultivate cutting 夏季,在竹林中浅削( 10 15 )土层,铲除杂草、灌木。 3.12 垦复 lossening soil 深翻( 30 40 )竹林地,挖去树蔸、竹伐蔸,除去土中大石块
9、和老竹鞭。 3.13 号竹 marking 用专用号竹笔在新竹秆上书写发竹年号。 3.14 竹林蓄积 量 stor up product of bamboo stants 竹林现存全部立竹竹秆重量或立竹数 量 , 用“ t/hm2”或“株 /hm2”表示。 3.15 竹林产量 output of bamboo stand 3.15.1 竹材产量 culm yield of bamboo stand 单位面积竹林度或年砍伐立竹的竹秆质量之和 (俗称重量) ,用“ t/hm2”表示。 3.15.2 DB33/T 261 2012 4 竹笋产量 shoot yield of bamboo stand
10、 单位面积竹林度或年采收竹笋质量之和,用“ t/hm2”表示。 3.16 平茬 采伐 stubbling cutting 对采伐立竹齐地伐倒,伐口尽可能低。 3.17 带半蔸采伐 stump cutting 坡度 25 以 上的毛竹林, 挖开采伐立竹基部沿坡上 部的土壤,用斧劈裂近一半竹蔸,后沿下坡位方向推倒竹子,近竹蔸处砍 断竹子。竹蔸位用土复位。 4 产量指标 竹林每度( 2年)产竹材 15 t/ hm2以上,竹笋 6 t/ hm2以上。 5 结构因子 笋竹两用毛竹林结构因子见表 1。 表 1 笋竹两用毛竹林结构因子 6 建园 6.1 造林地选择 6.1.1 环境要求 a) 空气环境质量应
11、符合 GB 3095 的规定; b) 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 GB 15618-1995 表 1 中的二级及以上要求; c) 灌溉水质量应符合 GB 5084 的规定。 物种组成 10 立竹密度(株 /h ) 2400 2700 平均胸径() 9 10 年龄组成( %) 1 度 40 2 度 40 3 度 20 立竹整齐度 7 立竹均匀度 7 注 1: 物种组成:不一定要求建立纯林,可保留少量的阔叶树种。 注 2: 如竹林钩梢,立竹密度可增加 10%。 注 3: 年龄组成比例只是个约数。 DB33/T 261 2012 5 6.1.2 气候条件 年平均气温 15 20 ,一月平均温度 4 8 。年
12、降水量 1 000 mm以上。 6.1.3 土壤 条件 土层深度 60 以上,疏松、排水良好 的壤土或砂质壤土, pH值为 5 7。 6.1.4 地形条件 坡度小于 25坡地的山麓和山腰地带。 6.2 整地和挖穴 6.2.1 带状整地 沿等高线带状开垦造林地,带宽和带距为 3 m 4 m,整地深度 30 40 ,清除树蔸、石块。造林后 1年 2年内将未垦带轮流垦完。 6.2.2 块状整地 按造林密度定点块状开垦,垦复地块的大小一般为 2 m 2 m。其余同带状整地。造林后 1年 2年内逐步拓展开垦范围至全垦状。 6.2.3 挖穴 穴长 60 80 ,宽 40 60 ,深 40 60 。 6.3
13、 母竹选择 6.3.1 竹林选择 从生长良好的毛竹林中选取。生长分健壮、枝叶茂 盛、分枝较低、竹节正常、不开花、无病虫害。 6.3.2 规格与要求 母竹年龄 1年生 2年生;胸径 3 5 ; 母竹所连留竹鞭 来鞭长 20 30 ,去鞭长 30 40 ;竹鞭有 5个以上健壮饱满的侧芽;秆柄、侧芽、鞭根不应受损;留枝叶 3盘 5盘,顶部切口呈马耳形且平滑不开裂;竹蔸应带宿土,母竹带土后总重 20 以上。 6.4 母竹的包装和运输 6.4.1 包装 需远距离装运 时,应将每株母竹的竹蔸用麻袋、稻草或其他材料包扎,并及时洒水。附 检验证、检疫证,一车一证。 6.4.2 运输 搬运和装车时,母竹用手提或
14、肩挑,不能用肩扛,斜放于车厢内,做到轻拿轻放 , 并用蓬布覆盖。装车后及时启运,长距离运输应常洒水。母竹下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可抛丢。 6.5 栽植 6.5.1 栽植时间 DB33/T 261 2012 6 秋末、初春或梅雨季节。 6.5.2 栽植密度 450株 /hm2以上。 6.5.3 栽植方法 先将穴底垫平,将母竹根盘置于穴正中,保持母竹鞭根原有状态,根盘表面比穴面略低。填土时,分层从两侧 踏实,使鞭根与土壤密接,不应在根盘上面 踩踏。在填土接近根盘表面时浇透一次水,再覆土至母竹周围成龟背形。 风大处应安装支撑架。 7 幼林管护 7.1 套种 前 3年宜间作豆类、花生、绿肥等作物, 以耕代
15、抚。不能套种芝麻、玉米等高杆作物。中耕应避免损伤竹鞭和鞭芽,并将间作物收获后的秸杆埋于林地内。 7.2 除草松土 每年 6月、 9月除草松土各 1次,直至竹林郁闭。杂草铺于竹林地或翻埋于土中。 7.3 施肥 于造林当年的秋冬 季 沟施有机肥 10 /株 15 /株,来年所留的新竹在抽枝展叶完成后( 5月 6月)株穴施复合(混)肥 0.25 /株 0.3 /株。 7.4 排水灌溉 造林根盘处盖草覆土保湿。林地积水时,及时排水。土壤干燥时,及时浇灌。 7.5 疏笋疏竹 及时疏去弱笋、虫笋,保留健壮竹笋长成新竹。局部地方竹株过密应及时疏伐。 8 成林 培育 8.1 劈山 7月 8月 进行一次。 8.
16、2 垦复 每隔 6年 8年垦复一次,深度 30 以上。于新竹抽枝展叶完成后进行,坡度 25以下采用全垦,坡度 25以上采用带状轮垦,带宽及带距 2 m 3 m。带蔸采伐可免垦。 8.3 施肥 8.3.1 施肥原则 根据土壤肥力测定,实施平衡施肥。以施复合肥为主,提但倡多施有机肥。 DB33/T 261 2012 7 8.3.2 施肥数量 2月(大年)施笋前肥,施尿素不超过 300 / hm2, 5月 6月(大年)施行鞭肥,施有机肥 15 t/ hm230 t/ hm2或复合肥 900 /h,结合深翻 , 8月 9月(小年) 施孕笋肥,施复合肥 600 / hm2。 8.3.3 施肥方法 株穴肥
17、 在距竹秆基部 30 处的坡上方开深 15 左右的半月形沟,施入肥料并随之覆土 ; 沟肥 沿等 高线水平开沟,深 15 20 ,宽 20 ,沟距 2 m 3 m,施入肥料并随之覆土。 9 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 9.1 防治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防治方针,通过加强培育、合理经营等措施,改善竹林的生态环境,优化竹林的生态系统,增强竹林对有害生物的自然抵抗和控制能 力。突出以营林技术为基础,优先采用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辅以必要的化学防治,将竹林的有害生物危害控制在允许经 济阈值以下。 9.2 防治措施 9.2.1 营林防治 保护竹林周边环境,稳定和促进生态系统的平衡。
18、加强竹林的培育, 优化竹林结构,提高竹林对有害生物的抵抗和控制能力; 及时松土、除草, 破坏有害生物的越冬越夏场所及中间寄主,降低有害生物种群数量 ;及时清除病、虫为害的笋、竹及枯枝、落叶, 减少林内病虫源和传播源。 9.2.2 物理防治 利用害虫的趋光、趋化、上竹等生物学习性,采用灯光诱杀、引诱剂诱杀、设置阻隔带、环捕杀害虫等。 9.2.3 生物防治 9.2.3.1 保护和利用天敌,抑制有害生物的为害。 9.2.3.2 利用某些微生物对害虫的致病性或对病源菌的抑制作用防治病虫害。 9.2.3.3 保护和招引益 鸟,捕食害虫。 9.2.4 化学防治 9.2.4.1 合理选用农药。根据竹林有害生
19、物发生实际, 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制剂和先进剂型,如微胶囊剂、缓 释剂等。 9.2.4.2 优先选用植物源、微生物源农药和昆虫生长调节剂,限量合理使用矿物源农药(硫、铜制剂)。 9.2.4.3 科学选择施药方法,采用经济、安全、简便的防治技术,注意交替使用作用机理,减少用药次数,降低环境污染。 9.2.4.4 农药使用应按 GB 4285 和 GB/T 8321(所有部分)的要求执行。 9.3 防治 方法 主要病害综合防治 方法 见 附录 A中表 A.1,主要虫害综合防治 方法 见附 录 A中表 A.2。 DB33/T 261 2012 8 10 竹笋采收 10.1 竹笋采收 冬
20、笋挖至立春前 15天,春笋全程挖。按市场商品笋规格要求挖活笋、挖全笋。并及时挖去虫笋、弱笋,不应损伤竹鞭、鞭芽和鞭根,挖后覆土。商品笋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共三个等级。卫生指标参照GB 2762、 GB 2763的规定执行。冬笋质量分级 指标 参 见 附录 B中表 B.1,春笋质量分级 指标 参 见 附录 B中表 B.2。 10.2 留养新竹 10.2.1 定时 在出笋高峰后期选留健壮的竹笋长竹。 10.2.2 定点 新竹在竹林中分布均匀。 10.2.3 定量 每度 养 胸径 9 10 的新竹 900株 /hm2 1080株 /hm2。 10.2.4 号竹 秋季号新竹。 11 竹材采伐 11.1 采伐量 采伐量应不高于新 竹留养量。 11.2 采伐对象 遵照砍老留幼、砍密留稀、砍小留大、砍弱留强的原则,择伐 6年生及以上竹株 ,同时清理病虫竹、风倒竹、雪压竹。 11.3 采伐季节 除竹林孕笋和发笋长竹期外,其他季节皆可采伐。 11.4 采伐方式 平茬 或带半蔸伐竹,平 茬 竹伐后即可打通伐蔸节隔 。 11.5 竹材分级 按竹秆胸径大小分为三个等级,竹材 质量 分级 指标 参 见 附录 C中表 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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