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40 B65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33/T 2009 2016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construction of belt-based bio-control of forest fires 2016 - 05 - 12 发布 2016 - 06 - 12 实施 浙 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20092016 I 前 言 本标准 依据 GB/T 1.1-2009的规则 起草。 本标准由 浙江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 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 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
2、院、 宁波市林火监测信息中心、衢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淳安县林业局。 本 标准主要 起草人: 杜国坚、 李修鹏、陈友吾 、宋其岩 、倪荣新、杨华、唐陆法、程诗明、陈卓梅、吴智敏、翁永发、李红俊、余启国、杨在娟。 DB33/T 20092016 1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 准规定了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的术语 和 定义、规划、设计、营建与管护、检查验收、档案管 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3、文件。 GB/T 15782 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 LYJ 127 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 LY/T 1607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DB33/T 177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 质量 等级 DB33/T 653.1 林业容器育苗 第 1部分:苗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物防火 林带 在 林区 内 ,采用 抗火、耐 火 树种人工营造或利用现有林分改造培育的, 具有阻 隔林火蔓延 功能 的带状 或块状(以下简称带状) 林分 。 3.2 主生物防火林带 沿 省、市、县行政界及重点 防火 区山脚、山脊线 或 与主风方向垂直 建设的 生物防火林带。 3.3 副生物防火林带 沿乡镇行
4、政界及阻隔林火蔓延的小区分隔带建设的 生物防火林带 。 3.4 新建型防火林带 DB33/T 20092016 2 在宜林的 林地上, 采用 人工造林的方法 新 建 而成的防火林带 。 3.5 改建型防火林带 在 有林地上,通过分年伐除非目的树种,保留抗火、耐火树种,并在林中空地补植防火树种进行改造培育而成的防火林带 。 3.6 培育提高 型防火林带 对现有生物防火林带采取 拓展宽度、 修复断带 、补植及 垦抚、施肥 、 清除林内 易燃杂草灌木 等 措施,促进防火树种生长 , 提高 林带质量 和防火功能 而建成的防火林带 。 3.7 直接界定型生物防火林带 在 森林防火规划 范围内, 具有阻隔
5、林火蔓延 功能 的 现有 带状林分 的生物防火林带 。 3.8 经济型生物防火林带 由 经济树种 、珍贵用材树种 组成,能提供油料、干 鲜 果 品、工业原料、药材 、 珍贵木材及其它林副特产品,具有 阻隔林火蔓延 功能 的带状林分 。 3.9 生态型生物防火林带 以防火功能、 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等 生态 效益为主的 带状林分 。 3.10 景观 型生物防火林带 具有 防火功能、 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等 生态 效益和 景观功能的 带状林分 。 4 总则 4.1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以县为单位进行总体规划。 4.2 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类型分为主防火林带和副防火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按建设方式分为新建型、
6、改建型、培育提高型和直接界定型。 4.3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措施和经营管理活动应有利于增强防火林带的防火功能、环境保护和生态效能。 4.4 加强生物防火林带的管理,严禁商业性的采伐利用。在林带的抗火阻隔功能严重下降时,应及时进行更新。 5 规划 DB33/T 20092016 3 5.1 规划任务 明确建设范围、目标、内容、规模与重点;统筹安排 工程 布局与进度; 估 算投资规模,合理 安排建设资金,明确筹资渠道,分析与评价 实施的综合效益。 5.2 基本原则 5.2.1 统筹规划、生态优先。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生物防火林带规划,县属国有林场或其它经营单位纳入所在县统一编制。在需要营建生物防
7、火林带的林地内造林的,应与其它营造林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5.2.2 因害设防、突出重点。生物防火林带应优先布设在森林火灾易发、频发的重点地段。防火网格规划控制由大到小,建设顺序应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 5.2.3 封闭成网、效果最优。生物防火林带的布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生物、非生物阻隔带,尽量封闭成网,以最短的林带长度(密度)获得 最大的防护面积与效益。 5.2.4 防火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在山脚林田(地)交界处、立地条件较好的下坡、沟谷区域,可发展常绿、抗火、耐火的经济型防火林带。 5.2.5 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防火树种应有抗燃、阻燃性,并适应所在立地条件。同时,应根据不同林
8、地条件和防火林带建设类型及建设方式,因地制宜地选择防火树种。 5.3 林带区划 5.3.1 重点建设区 域 生物防火林带重点建设区域包括交通干线两侧视线可 见 范围内的山林、自然保护区(小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镇村周边山体、大型水库库区范围山体、重点公益林区、重要林特产业区、易燃 针叶林大面积连 片分布区 、集中墓葬区、军事基地及油库、仓库等 其他重地 。 5.3.2 一般 建设区域 重点建设区域以外的其他森林火灾易发区域,包括县乡村级公路两侧山体、一般公益林、乡村林场、中型水库或水源保护区等。 5.4 林带规划 类型 5.4.1 新建型 地类 现状为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地
9、 、生土带 ,或为由阳性乔灌木树种组成的有林地 ,或 为 疏林地 , 或为造林成活率低于 40的生物防火林带 可规划建设新建型生物防火林带。 5.4.2 改建型 现有林分组成树种中有较多的抗火、耐火树种 的有林地 可规划建设改建型生物防火林带。 5.4.3 培育提高型 地类 现状为 生物防火林带, 造林保存率低于 80 , 郁闭度小于 0.5但大于 0.2,或林带宽度不够或生长不好,具有培育成林的潜力 可规划为培育提高型生物防火林带 。 5.4.4 直接 界定型 DB33/T 20092016 4 林分具有较好的阻隔林火蔓延的功能, 结构稳定, 生长健康,无重大病虫危害 , 郁闭度 0.7以上
10、,或 经营管理集约,林地内易燃 的枯落物及杂草、灌木较少 可直接界定为生物防火林带 。 5.5 林带密度 根据 自然条件、树种组成、经营强度 、火险等级合理确定 林带 密度。 重点建设区域 防火带阻隔网格不大于 100 hm2; 一般建设区域防火带阻隔网格 可控制在 500 hm2 1 000 hm2。 5.6 林带宽度 林带宽度应以满足阻隔林火 蔓延为原则, 一般不小于被保护林分成熟林木的最大树高。 重点 防火 区域 主防火林带 20 m, 副防火林带 10 m; 一般 防火 区域 主防火林带 15 m, 副防火林带 10 m。 陡坡和峡谷地段的林带应适当加宽。 6 设计 6.1 设计 要求
11、 6.1.1 应在规划批复的基础上,根据建设内容和特点,进行详细的专业调查。 6.1.2 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林业勘察设计 (调查规划 )或绿化造林设计单位负责编制。 6.1.3 设计方案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委托原设计单位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 6.2 总体设计 6.2.1 生物防火林带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按批文要求进行总体设计。 6.2.2 文件由总体设计说明书、设计图、附表和附件四大部分组成。 6.2.3 文件的编制质量应符合 GB/T 15782 的规定。 6.3 林带布设 应根据不同区域实际需要 及
12、 防 火 要求 布设 林带 ,宜以最短的林带将现有的林火阻隔系统相连,并封闭成圈。同时,林带宜沿山脊、沟谷等阻火的有 利地形及火灾频繁、 易发的林田(地)、林墓、林村、林路 等 交界处 、 森林与加油站、仓库等重点火险控制点的交界地带 进行布设。林带走向宜与行政区域界线、山林权属界线及山脊、沟谷、道路、各类交界带等的走向相一致。 6.4 作业设 计 6.4.1 建设单位根据批复的总体设计文件,组织编制作业设计文件。作业设计以施工作业区(小班)为单元编制,对每个作业区做出具体技术规定,指导施工。 6.4.2 作业设计内容包括林地清理、栽植密度、整地、基肥、树种苗木、栽植、抚育管理等营造林技术设计
13、及环境保护措施设计。 6.4.3 作业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 LY/T 1607 的规定。 7 营建与管护 7.1 树种选择 DB33/T 20092016 5 7.1.1 应选择常绿阔叶、抗火耐火能力强、生长迅速、适应性强、萌芽力高、枯落物分解快、抗病虫害的树种。 7.1.2 在满足抗火阻燃功能的前提下,宜选择具有经济、用材、景观或生态等多种用途的树种。 7.1.3 新建林带造林树 种与改建林带补植树种,可根据立地条件与林带特点来选择,参见附录 A。在林带改建过程中,应保留具有较好抗火耐火能力的树种。 7.2 林带配置模式 生物防火林带应根据立地条件及 林带特点来 选择适宜的林带配置模式,参见
14、附录 B。 土层深厚、肥沃的立地 宜 发展防火性能好的经济 型生物防火林带 ; 立地条件 较 差的地段 宜 营建 防火性能好 、 耐干旱瘠薄的生态型 生物防火林带 ; 风 景区可选用 观赏 效果较好的景观型生物防火林带。 7.3 林带营建 7.3.1 新建型 7.3.1.1 林地清理 对造林地进行全面割 草除灌,清除易燃的杂灌草,保留抗火耐火能力较强的乔灌木树种。采用机械整地的,可在整地 后清除林地内的枝丫、树根、杂草、灌木等。 7.3.1.2 整地 坡度 15的缓坡地可采用机械进行全面整地,坡度 15的 ,应进行人工带状或块状整地。全面或带状整地的深度约 40 cm;块 状整地 深度约 30
15、 cm, 挖穴规格宜为 40 cm 40 cm 30 cm。 栽前施基肥,宜 施 用有机肥,其次是复合肥 ,施肥量因不同树种、不同苗木规格而定。 7.3.1.3 造林 采用容器苗 、带土球大 苗 或裸根苗造林,苗木应符合 DB33/T 177、 DB33/T 653.1的规定要求。造林密度依立地条件、林带类型、配置模式、苗木规格等而定,应符合 LYJ 127的规定 要求,参见附录 B。 营造模式以纯林为主,混交 林 为辅 。 混交 方式宜 采用行间混交 、块状混交 等 。 造林时间 宜 在 冬、春季 。 7.3.1.4 抚育 造林后连续抚育 3年 5年,造林当年抚育 1次,追肥 1 次;第 2
16、年 第 5年 , 每年抚育 1次 2次, 可结合抚育追肥 1次 。 7.3.2 改建型 7.3.2.1 林地清理 清除林带 内的倒木、枯立木、濒死木及易燃杂草和 乔 灌木。 7.3.2.2 疏 伐 分 1次 2次伐除林带内易燃树种,保留防火树种 ; 第 1次 的 疏 伐强度不得大于 50, 疏伐后 林分 的郁闭度 应 保持在 0.4以上 。 7.3.2.3 整地与施肥 采用 块 状整地,穴的规格 宜 为 40 cm 40 cm 30 cm。施肥按 7.3.1.2规定执行。 DB33/T 20092016 6 7.3.2.4 补植 对达不到新建防火林带造林密度标准的 应 补植防火树种,补植 数量
17、以不出现林窗为原则 。 苗木选用按 7.3.1.3规定执行。 7.3.2.5 抚育 按 7.3.1.4规定执行。 7.3.3 培育提高型 对林带宽度达不到防火要求的,应补植拓宽; 对林带郁闭度小于 0.5的地段和 林中空地,应 补植 防火乔木或灌木,逐步培育成郁闭度 0.7以上的防火林带。补植方法按 7.3.2.4规定执行。 7.3.4 直接界定型 符合直接界定型标准的林带营建方法 按 7.3.3规定执行。 7.4 林带管护 7.4.1 林带巡护 林带建成并结束抚育期后即进入管护期。结合护林防火,定期巡护, 防 止人 畜破坏 和 乱砍滥伐 。发生自然灾害后,及时清理、补植。 7.4.2 疏 伐
18、 林带由于初植密度较大,林木经多年生长 并逐步郁闭后,林层中下部枝桠出现枯死 ,影响林木健康生长时,可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带疏 伐,整株挖移或伐除多余林木。疏伐应分年实施,疏伐 后的林带郁闭度在 0.7以上。 7.4.3 林带更新 当 林带生长衰退,防火功能严重下降,年龄已达防护过熟龄或频死木超过 30时应 进行更新, 更新可采用人工促进 萌芽更新或 人工造林更新。 7.4.4 有害生物防治 7.4.4.1 根据 “预防为主,科学防治,依法管理,促进健康 ”的方针,加强林带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 7.4.4.2 加强林木 培育,增强树体对有害生物的抵御能力。 7.4.4.3 优先采用物
19、理防治、生物防治方法,减少化学农药使用。 8 检查验收 8.1 检查验收的依据 8.1.1 相关 文件 总体设计(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文件 (作业设计说明书、设计图) 、 年度计划任务及 批复文件等。 8.1.2 相关资料 DB33/T 20092016 7 各级检查验收报告、相关技术规程、种苗检验检疫证书与合格证、统计报表 、 招投标 及 施工监理报告等。 8.2 检查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造林设计和规划的实施、苗木标准、造林技术应用、经营管理、林带长度与宽度、面积、造林密度、整地方式及规格、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苗木生长、养护管理、有害生物防治、资金使用管理 情况、档案资料等。 8.3 检查验收
20、方法 8.3.1 营造成效检查 根据作业设计表格、图面资料,采用 1 10 000地形图勾算林带长度, 和 GPS定位仪定点检查方法,沿林带每隔 1 km设 1个 长方形样地 (不足 1 km的设 1个样地) ,样地应包含苗木 50穴以上。连续调查 50穴检查造林成活率。每隔 10株测定 1株苗木高度 、冠幅 ,每个样地实测 5株。在每条林带上选择有代表性地段 3处实量林带宽度,计算林带面积。 8.3.2 林带抚育检查 采用 GPS定位仪沿林带每隔 2 km设 1个 长方形样地 (不足 2 km的设 1个样地) 。 连续调查 50穴,以检查松土、除草、 施 肥等 抚育施工情况和幼树保存率。每隔
21、 10株实测 1株苗木高度 、冠幅 ,每个样地 测 5株。 8.4 检查 结 果 确定 8.4.1 长度、宽度与面积 长度、宽度与面积检查结果误差小于或等于 10的,可认定为原长度与面积;误差大于 10的,以检查数据为准。 8.4.2 苗木 质量 对检查验收地段可结合施工卡片、苗木合格证书、成活率与生长量调查等相关内容,进行苗木标准执行情况的质量检查。相关标准中未涉及到的树种,以作业设计书中 质量 指标为准。 8.4.3 造林成活率 成活率分为、三个等级,级为 85、级为 40 85、级 40 。成活率达级的为合格, 级须补植造林,级需重新造林。 8.4.4 造林保存率 造林 3年后的幼林保存
22、情况。保存率 90为优良, 80 90为合格, 80为不合格。 8.4.5 抚育与生长状况 根据造林设计文件要求,结合现场调查结果, 综合评价幼林抚育及生长质量。 8.4.6 林带合格标准 生物防火林带经验收,同时达到以下标准的,可确定为合格: 造林成 活率: 85; DB33/T 20092016 8 造林保存率: 80; 林带宽度:不小于规定标准; 造林密度、苗木质量、造林质量及林带抚育管理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9 档案管理 9.1 生物防火林带档案包括建设档案、经营档案、财务档案和制度法规档案。 9.2 建设档案包括林带营造、培育、经营等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录和资料数据,是了解建设过程,制订措施,监测和评价建设效果和预测动态变化趋势的基本依据。 9.3 经营档案内容包括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的总体规划、造林作业设计(图表)及计划任务书、施工报告、经营管理技术方案、各经营阶段建设过程的技术资料、各阶段的检查验收资料等。 9.4 财务档案内容包括项目建设预算与决算报告,经济收益等。 9.5 制度法规档案内容包括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法规与规章、规定与制度等管理档案;施工合同、施工监理、验收报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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